第一节 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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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33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体制改革
分类号: F123.17
页数: 3
页码: 717-7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包括管理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
关键词: 德化县 工业 管理体制

内容

1988年,推行企业承包责任制,改善企业经营机制。德化第二瓷厂在全县率先推行承包管理责任制,德化瓷厂、第二瓷厂、酒厂、铁厂、煤矿、印刷厂、燃料公司、水泥厂、电力公司、纸箱厂、农械厂、食品厂分别与主管部门签订企业承包合同书。承包方式为“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超亏自补”,承包期3年。同年3月,县政府规定,从1987年企业留利中提取5%作为承包经营者的奖励基金,由县经济委员会负责集中使用。全县实行承包责任的国有商业企业,建立经理(厂长)业务活动基金,按销售总额分两档比率计算提取,即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部分按3%,超过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0%分季预提,年终结算。同年6月1日,县政府制定《关于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奖惩办法的暂行规定》。同年7月起,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技术开发任务重的国有工业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不超过1%的技术开发费,专项用于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同年10月,外贸企业财务体制下放到县,财务上与县财政挂钩。财务实行“上缴利润包干,超收全留,一定二年”,年上缴利润基数为11.05万元,留归单位利润按公司发展基金占50%、福利基金占20%、奖励基金占25%、经理基金占5%分配。同年10月27日,县劳动局、财政局、工改办批复德化瓷厂等14个国有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对尚未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从当年开始,一律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
  1990年8月,县政府制定《关于做好全民所有制企业第二轮承包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推行和完善以厂长负责制为中心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全县22家国有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其余未挂钩的企业一律实行工资总额包干,企业管理由生产管理型向经济管理型转轨。1991年5月,全面完成工业企业第二轮承包合同责任书签订。
  1991年,县财政局坚持以“稳定政策、兴利除弊、分类指导、多作贡献”为原则,以“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为指导,在承包形式中,全面推行全员承包;在基数上,实行递增包干,全面落实国有工交企业第二轮承包经营责任制。成立扭亏增盈办公室,开展扭亏增盈,挖潜清欠工作。核实全县预算内工交企业积压物资97.65万元,批准报废62.26万元,清理各种欠款252万元,呆账11万元。1月,县财政局核定德化瓷厂1990年企业留利“三金”比例,即生产发展基金20%,职工福利基金80%,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保持职工生产积极性。11月,批复1991年德化瓷厂、第二瓷厂等21家国有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
  1992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行全方位开放。县水泥厂、纸箱厂、机械厂、印刷厂、铁厂、酒厂、煤矿、碳化硅厂、德化瓷厂高档瓷分厂、县运输公司等实行乡镇企业管理办法,即实行“自主经营、自主用工、自主分配、自主使用企业留利、自主聘用管理人员”。德化瓷厂、第二瓷厂、县电力公司、林化厂、铁合金厂等企业参照乡镇企业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逐步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分配重点向脏、重和关键岗位倾斜,建立“国家计划指导,企业自主用工,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劳动合同”新型劳动用工制度。水泥厂、纸箱厂试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同年4月,县造纸厂由邓玉堂租赁承包。1993年8月,德化县铁厂由市体改委批准为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更名为德化冶炼有限公司。
  1994年,实行对厂长(经理)考核奖惩责任制。1995年,试行“国有民营”经营机制。
  1995年2月,对冶炼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改制,由林文星租赁经营;同年5月,县胶合板厂实行租赁经营,更名为福林模板有限公司。1996年9月,德化第二瓷厂采用“由大变小”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标租赁经营,分别组建九洲瓷厂、双龙瓷厂、双龙瓷业有限公司、东宝瓷厂4家独立企业,九洲瓷厂、双龙瓷厂、东宝瓷厂分别上缴租赁费50万元、90.3万元、12.5万元,年递增10%;同年9月26日,根据国家建材局提出的“水泥企业要由小变大,由大变强”的要求,县水泥厂由股份制企业第二水泥厂租赁经营,组建德化石龙水泥有限公司,租赁期5年,年均租赁费400万元;同年12月,县酒厂公开投标由邓玉堂租赁承包,租赁期5年,首年租赁费178万元,次年11月起减为每年120万元,年递增5%。
  1996年,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针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若干意见》,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企业制度总目标,按照“因厂制宜、一厂一策、注重实效、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工作思路,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步伐。对企业管理水平差、产品有销路又一时出售不了的企业,采取抵押租赁的形式进行改制。
  1997年1月,县铁合金厂实行租赁经营;同年6月,县石灰矿由石龙水泥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租赁期3年,租赁费年均70万元;同年7月,县选矿厂实行租赁经营,更名为德化县龙门矿业选矿厂,租赁期5年,租赁经营费165.06万元,年递增5%。
  1998年6月,县冶炼有限公司进行第三次改制,由王麒麟租赁经营,年租赁费10万元。
  2000年,对县酒厂实行第二轮改制,成立福建省宝源酒业有限公司。
  2001年,县水泥厂与石龙水泥有限公司联合对外租赁经营,陈发荣等以年336万元、年递增5%的租赁费取得租赁经营权,期限5年。
  2004年,县国资办成立,监管国资,采取捆绑打包、回购、债权的形式,消除多家企业不良贷款,安置县煤矿、石龙公司合同工。
  2007年,解决外贸公司改制问题,以129万元同省华融公司打包回购原15家企业在工行贷款的债权,盘活外贸公司固定资产。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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