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体制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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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32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体制 机构
分类号: F326.2
页数: 4
页码: 712-7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德化县体制机构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其中包含:体制改革、行政管理机构、事业单位。
关键词: 德化县 林业 体制机构

内容

第一节 体制改革
  20世纪80年代,德化县完成林业确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三定”任务。1991年,县政府制定《德化县林权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雷峰镇蕉溪村开展股份造林定权发证试点工作,把股份合作造林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2003年7月,进行第四次林业改革——林权经营体制改革。
  2005年年底,全县完成林权改革工作,顺利通过省、市联合验收组验收。全县集体商品林,应明晰产权面积10.15万公顷,已明晰产权面积9.87万公顷,占应明晰产权任务数的97.23%,其中稳定、调整自留山发证面积0.44万公顷,落实自留山主13449户,占农村总户数20%(其他均签名同意自愿放弃);依法新签、维护、完善各种形式承包经营合同2325份,经营面积9.43万公顷,其中落实家庭承包经营4.73万公顷,受益面93.6%;以村民合作创办股份林场为主的其他经营方式4.71万公顷,受益面75%;收益二次分配,村集体统一经营0.28万公顷。在林改中,新成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64个,全部完成工商执照登记,成立联户承包联合体1198个;全县应登记发(换)证面积16.61万公顷,完成发证宗地10166宗,申请登记发证面积16.39万公顷(外县插入及部分林权权利人尚未申请0.22万公顷),申请登记率98.67%.符合条件的林权申请登记发(换)证率达100%。其中国有商品林申请登记0.09万公顷、集体商品林申请登,记10.16万公顷;生态公益林申请登记发证6.13万公顷(国有林0.21万公顷,集体林5.92万公顷)。全县生态公益林7.11万公顷,包括已申请登记6.13万公顷,保护区范围内商品林未按生态林林种申请登记0.23万公顷,纠纷山0.74万公顷。
  2006年年底,全县发放第一批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3615本,其中国有37本,集体1095本,个人442本,合作经济组织2009本,其他32本;完成全县103个村、1198个联户承包经营体《联营户议事规则》和“委托书”等建章立制工作。6个林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开展林权变更登记21宗地,面积835.47公顷。
  2007年1月1日,开始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第二节 行政管理机构
  一、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988年,戴云山自然保护区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其管理处址设德化县赤水镇赤水街209号,规格仍为正科级,隶属德化县人民政府领导,业务归泉州市林业局指导。2005年7月23日,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升格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德化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代表县政府对戴云山自然保护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2006年4月3日,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规格为相当副处级,核定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2006年4月25日,管理局设综合科、保护科、社区管理科、科教科4个职能科室和赤水、后宅、雷峰3个管理所,规格为副科级,并核定管理局领导职数副处级1名(局长兼书记),正科级3名,副科级7名(内设科室和管理所负责人各1名)
  二、德化县林业局
  1988年,德化县仍称林业委员会。1996年10月,恢复德化县林业局建制,办公地址位于龙浔镇龙鹏街48号。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林政资源管理科、营林科、林业科技推广站、森林资源管理站、森林病虫害防疫站、林业规划设计室、林业基金管理站等。下辖18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以及林业检查站、竹木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苗圃等单位,有中级技术职称15人。1997年,有中级职称21人。
  2002年,进行机构改革,增加宜林地区植树、种植等防止水土流失行政管理、花卉生产宏观管理职能;下放林木、林地调查、定级、估价等职能;取消配合做好农村综合开发、能源发展和扶贫,上报国家和县重点用材指导性计划,及其协调导向销售等职能。改革后,县林业局主要职责为贯彻国家林业法律、法规,拟定林业中长期发展计划,组织、指导植树造林、保护动植物资源;负责林产品加工行业管理,林业各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林区社会和生产秩序;指导、组织林业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负责林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后,县林业局设办公室(加挂计划财务股牌子)、营林与产业发展股(加挂花卉管理办公室牌子)、森林生态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林政法制股(加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牌子),下辖18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以及林业检查站、竹木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苗圃、唐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等单位。2007年,县林业局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人、中级技术职称人员32人。
  三、德化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1988年,德化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县林业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绿化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决议,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分工要求,做好绿化工作;掌握全民义务植树和各行业绿化工作动态,交流绿化信息;负责组织义务植树成果考核,执行奖惩;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绿化先进经验;负责绿化技术培训、咨询及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至2007年,县长任绿化委员会主任,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德化县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加挂县林权管理办公室牌子)
  1983年成立,办公地址县林业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境内林权的初始、变更、注销登记,发换证工作;代表县政府参与调处县际之间山林权属纠纷;代表县政府处理县内的山林权属纠纷,并做出裁决;督促已达成的协议或经政府部门裁定、法院判决等已生效的山林权属的执行及权属界线标志的设置;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全县山林权属的档案资料。
  至2007年,办公室职能保持不变。
  五、德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995年成立,办公地址县林业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监督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森林防火科研,推广先进技术,培训防火专业人员;检查指导德化县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案,参与组织和指导扑救森林火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火灾案件。
  至2007年,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组成人员。
  六、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
  德化县林业局为野生动植物管理部门,管理辖区内陆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树木的监管工作。2003年,德化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建立。同年,全县各乡镇均相应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2005年3月,德化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成立,有会员105人,在县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2007年,会员人数未变。
  第三节事业单位
  一、德化县林业实业公司
  1989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隶属于县林业局领导。1999年1月,人员经费与县财政脱钩,实行自主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007年,公司林业高级工程师1名、工程师3名、助理工程师2名、助理会计师1名。
  二、葛坑林场
  1988年1月,命名为福建省德化县葛坑林场,县局级建制,列入县直属单位。内设办公室、生产技术股、木材经销股、林业公安派出所、财务股等,下属有吉山、坑口、龙塔、美洋、岭头、浮洋、章功、凤坑8个工区。全场有高级工程师2人。
  1990年4月,葛坑林场收归泉州市林业局管理;1991年8月,改名为福建省国有德化葛坑林场;1995年5月,更名为福建省德化葛坑国有林场。2007年,葛坑国有林场设综合股、生产股、经销股等,下有吉山、坑口、龙塔、章功4个工区。全场有专业技术人员9人,中级职称5人。
  三、大张溪林场
  1988年9月成立,为县、乡、村联办林场,副科级事业单位,业务隶属于县林业委员会领导。1988年11月5日,林场与汤头乡格中村、春美乡尤床村、大铭乡琼英村签订联营合同,联营面积3707.33公顷,其中格中村2030.87公顷,尤床村1209.47公顷,琼英村467公顷;联营时间100年。1991年12月26日,县政府批复同意大张溪林场归属县林业委员会管理,机构级别为副局级,单位性质不变,经费列入林业事业经费预算。2007年,大张溪林场规格、归属管理及单位性质维持不变。
  四、石龙溪采育场
  1988年,石龙溪采育场仍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龙门滩镇朱地村与村兜村,有一半以上边界与仙游县西苑乡仙西村接壤;下设岐尾、水头、泥地、后铭4个工区。至2007年,采育场人员保持不变。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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