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金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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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26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社会金融管理
分类号: F830.2
页数: 2
页码: 648-6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社会金融管理的情况,包含了典当管理和合作基金会管理。
关键词: 德化县 金融 管理

内容

一、典当管理
  1992年,制止、纠正未经批准的私人合股经营的“永兴典当行”。1994年,取消龙浔镇政府在城区设立基金会的计划。1995年,取缔未经批准的“顺发典当行”。1996年,查处取缔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进行境外股票指数等金融期货交易业务的“富佳经济投资咨询公司”。1997年,查处取缔非法经营期货的“华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是年,开展对12家物品信托行的突击检查,对常年未办理物品信托业务而从事民间借贷非法活动予以打击。2000年,查处苏某、许某非法吸纳公众存款、转移资金和财产案。2003年,查处黄某特大吸收公众存款案,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二、合作基金会管理
  1992年,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1999年10月,全县依法登记的农村基金会有58家,其中,县直部门3家,乡(镇)12家,村级43家;融资12820万元。因违规吸储和放贷,部分农村合作基金会已无法正常运作,尤其是到期不能收回贷款和兑付存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999年11月29日,县委、县政府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实行“两停一缓”(立即停止以任何名义吸收新的存款,停止发放贷款,分期或暂缓支付各项存款和利息)政策开始组织清理整顿;同年12月6日,德化县人民政府印发《德化县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加快了清理整顿步伐。对资不抵债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县财政办理中央专项借款2200万元,为其垫付群众存款。2000年12月底,58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实现全部清盘关闭,群众存款11330万元全部兑付。至2007年年底,全县58家基金会已累计收回投放款8553万元,投放款由清理整顿开始时的11978万元降为3425万元,下降71.41%,已偿还中央专项借款632万元。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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