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金融业务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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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26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金融业务监管
分类号: F830.2
页数: 2
页码: 646-6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金融业务监管的情况,包含了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和利率管理。
关键词: 德化县 金融 监管

内容

一、现场监管
  1991年,县人行投入290个工作日,组织对建设银行德化县支行的现金管理,农业银行德化县支行、浔中营业所的业务状况,邮政储蓄业务等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查出各类违章违规金额1712万元,对违规行、所经济处罚3.2998万元。1992年,投入170个工作日,对缴存财政性存款等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查出各类违章违规金额878.83万元,依法处罚1.46万元,收回少缴、转移财政性存款404.93万元,责令限期收回不合规贷款469.03万元,提出整改工作建议34条。1993年,投入124个工作日,查出各类违章违规金额2977万元,依法处罚13.04万元,收回少缴存款准备金32.41万元,转回被转移财政性存款2595.42万元,责令限期纠正违规金额727.51万元。1994年,投入158个工作日,查出各类违章违规金额689万元,限期收回不合规贷款689万元,提出整改工作建议17条。1995年,投入65个工作日,查出违规金额520万元,限期收回不合规贷款132万元,提出整改建议19条。1996年,查出各种违规金额2252.87万元,责令限期纠正2171.75万元,依法处罚1600元,提出整改意见27条。1997年,查出各种违规金额1612万元,责令限期纠正1485万元,依法处罚2.84万元,提出整改建议29条。1999年,组织对辖内国有商业银行授权授信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6条整改意见。2000年,组织开展对4家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及城乡信用社1999年度的贷款质量、盈亏状况、内控制度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四个方面进行真实性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限期整改。2001年,组织对各金融机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责成整改外,依法处罚5.3万元。2002年,组织对各商业银行落实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加强贷款分类过程中的指导和分类后情况的现场检查,促其真正反映存量贷款的真实质量情况。2003年,依法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有计划、有组织对重点机构、重点问题进行检查,对落实《泉州市银行业制止不正当竞争同业公约》情况进行抽查,严防出现无序或恶性竞争情况。
  2004—2007年,泉州银监分局德化监管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县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汇分局进行中间业务、消费贷款、内部控制、会计核算、支付结算、对公存款、票据业务、现金管理等项检查。
  二、非现场监管
  1996—1997年,县人行根据《非现场稽核监管暂行规定》,认真开展非现场报告稽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各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分析,写出稽核报告,实时掌握辖区内金融机构的运行情况。1998年,加强对瓷城城市信用社存贷比例等执行情况监控,实施支付能力监测制度,发现问题立即责成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2001—2003年,严格执行非现场监管报告制度,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建立高风险信用社不良贷款台账,按月监测、动态跟踪、定期分析,确保高风险信用社状况逐步得到改善,准确掌握被监管单位的业务发展、风险变化等情况,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风险警告。
  2004—2006年,泉州银监分局德化监管办事处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大户不良贷款监测,密切关注不良贷款大户隆泰化工有限公司及其两家关联企业贷款风险,及时掌握企业的动向及银行债权的管理和变化;约谈工商银行德化县支行行长及信贷部门负责人,并发出“监管意见书”。2007年,按照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要求,督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准确划分贷款,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按规定提足各项拨备,真实体现盈利水平,稳步提高资本充足率,有效提升防抗风险能力。
  三、利率管理
  1988年起,县人行每年都开展常规和专项利率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行、社在执行利率政策中的偏差,包括超浮动幅度、加收、随意罚息等问题。1990年,组织较大规模的利率执行情况检查2次,共查出多收利息8610.74元。1991年,《利率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组织对全县金融机构的利率执行情况大检查,纠正多收利息3742元。1992年,纠正利息差错4.02万元。1993年,组织抽查工行、中行、建行、瓷城城市信用社,发现工行、建行的居民购建房贷款利率执行不一致,瓷城城市信用社没有执行统一的抵押贷款利率等问题,立即给予纠正。1994年,查出提高贷款利率违规金额1644万元,纠正多收利息6.57万元。1997年,组织有关金融机构签订《德化县金融业制止不正当竞争同业公约》《德化县非银行金融机构制止不正当竞争同业公约》,开展整治高息揽存专项检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1998年,加大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共组织5次利率检查,查出违规金额969万元,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12份,处罚决定书4份,依法经济处罚2.4万元。1999年,共组织4次检查,检查金融机构10家,发现违规金额604.7万元,多收利息47791.02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被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2001—2007年,实行按季检查制度,认真开展利率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向被查单位发出稽核检查意见书,并建立上涌、水口、盖德3个民间利率监测点,促使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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