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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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18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分类号: F273.2
页数: 2
页码: 557-558
摘要: 本节记述德化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关键词: 德化县 质量技术监督 安全监察

内容

1988年,组织企业锅炉房检查评比,获“先进锅炉房”称号的单位为林化厂、德化瓷厂、酒厂;获“合格锅炉房”称号的单位为蚊香厂、水泥厂、德化第二瓷厂;“不合格锅炉房”单位为煤矿、城关粮食加工厂、丁墘米粉厂。泉州市劳动局授予德化瓷厂、林化厂“先进锅炉房”称号。
  1990年,对正在使用的17台锅炉和压力容器进行普查。当年注册压力容器14台、办证8台。
  1991—1992年,配合市局检验所检验锅炉18台,新安装1台;压力容器25台。验收锅炉9台。同时,对全县电梯、起重设备进行普查。1997年、1999年,两次配合市局检验所检验电梯12部、锅炉19台、压力容器18台;验收新装电梯2部、锅炉5台。
  2000年,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职能进行调整,由劳动部门负责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划归质监部门。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2001年,县政府成立德化县锅容管特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普查和清查取缔土制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锅容管特设备普查整治。经普查,拥有特种设备的企业104家、420台,其中锅炉55台、压力容器220台、电梯16部、起重机械114部、厂内机动车10台、游乐设备5台。同时,发现土制锅炉及土制蒸汽发生器15台。建立全县特种设备台账和管理档案,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规定给予规范管理,对符合要求的设备给予检验确认后允许投入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给予督促整改,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对土制设备给予取缔。同年起,对使用单位新增特种设备从购置、安装到使用实行全程跟踪监督。
  2002年,建立特种设备电脑管理档案和检验预警平台,对检验到期的特种设备及时予以复验,实施动态管理。
  2004年,开展液化气钢瓶产权转移工作,产权全部转移给县物资公司液化气充装站的液化气钢瓶44500只,由物资公司充装站按要求送检液化气钢瓶,保证充装使用安全。同年,开展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完成压力管道普查的企业18家;建立管道台账,并配合省、市局对广安天然气公司液化气站有关项目的监管、验收。
  2006年,县政府同意并在乡镇设立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
  至2007年,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558人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91%。针对企业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比较薄弱的情况,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培训5期、320人次。整治存在安全隐患锅炉16台、压力容器106台、起重机械36台,游乐设施3部,取缔拆除土锅炉13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锅炉1台,取缔查封土升降机6台、土压力容器1台;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同年年底,全县在用特种设备610台,注册登记率95%、检验率96%。至年底,立案查处特种设备安全案件20起,处罚款5万元。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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