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保护消费者权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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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180
颗粒名称: 第八节 保护消费者权益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
页码: 550
摘要: 本节记述1988年至2007年德化县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介绍。
关键词: 德化县 工商行政管理 消费者权益

内容

1987年11月9日,德化县消费者委员会成立。
  1997年5月,县工商局组建消费投诉服务台,开通“95315”专线投诉电话。1998年10月,改为“96315”消费者电话投诉举报中心。
  1999年3月,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部署,“96315”统一更名为“12315”。
  2000年,开展“打假维权,创建消费者满意街”活动,在主要街道设立告示牌,公布消费者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点。
  2001年,指导消委会开展“绿色消费年”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城关地区现场宣传咨询;在乡镇,以出版墙报、张贴标语、播放电影、幻灯演示、分发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绿色消费”氛围,提高广大消费者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
  2003年,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活动,加强“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建设,完善维权协作网络和“12315”消费投诉举报社会监督网络。以春美乡春美村和三班镇三班村为“红盾维权站”,将消费者投诉举报延伸到各乡镇。
  2004年,组建以基层工商所为中心、“红盾维权站”为基点、各乡村个协分会、消委分会为辐射点的农村复合型维权网络,监管网络做到无盲点,实现监管执法工作到边到位。
  2006年3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召开“消费者环境”动员大会,发布6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保护环境,维护自身权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3月15日,组织消委会、质监局等15个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4月5日,德化县消费者委员会更名为德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消委会)。全县18个乡(镇)均成立消委分会,18个乡(镇)均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在191个建制村、11个社区、20个经营场所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222个,全县维权志愿者480人。
  至2007年,县工商局受理消费者投诉13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35万元。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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