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17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分类号: F273.2
页数: 9
页码: 550-558
摘要: 本章记述德化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概括了机构、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市场准入与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关键词: 德化县 质量技术监督 经济综合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79年12月,德化县计量所建立,为事业单位,隶属于县科委。
  1986年12月,在计量所基础上成立德化县标准计量所,负责全县标准、计量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事业单位,隶属于县经委。
  1996年9月,县政府机构改革,县计划与经济局成立,加挂县技术监督局牌子。1997年6月,县技术监督稽查队成立,与县标准计量所同为县计划与经济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
  2000年7月,质量技术监督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县计划与经济局的技术监督科和技术监督稽查队联合组建德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管理股、监督稽查股(加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县标准计量所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技术机构。
  2006年1月,在县标准计量所基础上,整合县矿物质资源检测分析中心,成立福建省陶瓷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隶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设有化学检验室、物理检验室、原子吸收室、热膨胀系数室、流量室、差热分析室、金属矿物质分析室、烧成实验室、综合室、定量包装检测实验室等11个实验室。
  第二节 计量管理
  一、法定计量单位使用
  1989年,全县推行使用千克秤,禁止使用10市两制、16市两制和绳纽、非定量砣杆秤。县计量所检定千克制杆秤1000多支。
  1990年,禁止销售、使用非米制单位长度计量器具。
  1991年,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使用标尺为市斤制的台案秤,改制成标示千克的标尺,共改制1000多台。
  1992年,对医疗单位、企业使用毫米汞柱(mHg)标示的血压计、公斤/平方厘米标示的压力表改制成帕斯卡标示。同时,要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文报表使用法定单位进行宣传和检查。年底,实现公文、报表、刊物和产品铭牌、计量器具及有关检测技术设备均使用和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二、计量器具检定
  1988年至2007年12月,德化县标准计量所先后建立二等砝码、三等砝码、四等砝码、精密压力表、血压计、气体流量计、水表、加油机计量器、电话计费器9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装置以及热电偶、二次仪表计量检定标准装置,对全县台秤、案秤、戥秤、地中衡、电子计价秤、电子汽车衡、分析天平和砝码、药物天平、压力表、血压计、涡轮气体流量计、水表、加油机、电话计费器、热电偶、二次仪表等计量器具实施检定,建立检定台账。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强检计量器具实行周期检定。每年配合省、市计量技术机构对医疗单位的B超仪、X光仪、心电图仪、配镜验光设备和眼镜店的配镜验光设备等强检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对经检定不合格的先予维修、复检合格后使用,复检仍不合格的责令停止使用,保障计量器具使用准确可靠。
  三、规范计量管理
  (一)强检计量器具台账管理1988年,全面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对全县制作木杆秤个体户进行管理和审定,要求严格按千克秤标准制作木杆秤,审定制作木杆秤个体工商户2家。
  1989年,对城区和乡镇所在地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全县强检计量器具台账,每年的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根据建立的台账组织检定,在检定中不断完善更新台账。
  1993年后,每年都对市场、企业和医院的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等,正在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对准确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市场上销售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超期未检、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至1999年,共检查计量器具3417台件,处理违法案件64起,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955台件。
  1999年,根据省技术监督局的部署,德化县推行“1112工程”领导小组成立,推行“1112工程”,完善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将使用的计量器具登记上报备案,完善计量器具台账和检定管理。
  2006年,对计量器具检定实行电脑备案管理,提高对计量器具检定的动态监管水平,计量器具检定率逐年提升。
  2007年,对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进行规范管理,对使用的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申请备案,定点按周期送检,对检定合格的强检计量器具都在器具上加贴检定合格证,并注明检定日期和有效期。全县计量器具检定率达95%以上。
  (二)电力电能表强检管理
  1989年,县电力公司设置仪表组,对电能表进行比对。
  1990年,电力公司根据电能表检定要求,建立单相电能表校验装置和三相电能表检验装置,并经省标准计量局审核合格。
  1991年,县标准计量所根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授权电力公司校表室,依法承担其辖区内电能表的强制检定工作。
  1995年,县电力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筹建电流互感器检定装置。
  1999年,县电流互感器检定装置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的计量标准检核合格。县技术监督局授权电力公司,对其公司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和电流互感器实施强制检定,规范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和电流互感器的检定和管理。同年,农村电网改造,校表室检定电能表5.8万只,全面淘汰D28型单相电能表。
  2000年,继续农网改造;至2007年6月,电力公司校表室累计强制检定单相电能表84829只,三相电能表7501只。
  (三)计量达标认定管理
  1988—1994年,德化瓷厂、德化酒厂、德化林化工厂获得二级计量考核证书,德化树脂厂、德化第二瓷厂、汤头化工厂、德化县纸盒厂、德化县铁厂获得三级计量考核证书。
  1993年后,县医院、县中医院、赤水卫生院、葛坑卫生院、水口卫生院先后申请并通过计量达标认定,规范乡镇卫生院医疗计量器具的管理和检定。
  1995年,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出台的“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审核实施规则,由企业计量检定升级考核、到期复检,改为企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2007年,县政府制定《关于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奖励规定》,对获得国家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省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奖励。年底,全县有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20家获得省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
  一、企业标准化
  1988年后,企业标准化是企业生产管理、技术等各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基础。根据标准化法律规定,企业生产产品必须有产品标准才能组织生产。当时,德化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迅速发展,许多企业产品没有产品标准,或者虽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但没有采用国标、行标、地标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1997年,县政府成立消灭无标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企业改正无标生产的状况,组织企业标准化管理培训,引导企业生产产品按规定办理产品标准注册登记。
  1998年11月,全县企业注册登记599家、产品标准998个,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96.9%。建立全县工业产品标准数据库,将产品标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新办企业或企业开发生产新产品,对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者,指导其采用国标、行标、地标或制定高于国标、行标、地标的企业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对于无国标、行标、地标产品标准者,指导其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并组织生产,同时还引导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至2002年,组织参加企业标准化业务培训4期、参加培训的企业270多家、563人,并获得上岗证书,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帮助企业制定企业产品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其中制定瓷泥企业产品标准13项、陶瓷企业产品标准18项、食品企业产品标准93项。县林化厂、县水泥厂、协发光洋日用瓷器、冠福公司日用陶瓷均采用国际标准生产,并获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
  至2007年,全县工业产品生产企业1164家,其中执行国际标准企业4家、执行国家标准企业1039家、执行行业标准企业25家、执行地方标准企业11家、执行企业标准企业69家,全县生产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98.3%。
  二、农业标准化
  1999年,成立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农产品标准起草小组,上报德化梨为市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
  2000年,制定德化梨产品标准并被定为省地方标准。2004年,制定德化梨综合标准体系。2007年,制定德化县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计划,上报德化黑鸡、德化梨、十八格黄花菜为省级农业标准示范区。2008年初,十八格黄花菜被列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促进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三、实施强制性标准
  县重点组织实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1994年)、《啤酒瓶标准》(1997年)、《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例》(1998年)、《弹簧软床标准》(1999年)、《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资限量标准》(2001年)、《卓越绩效评价标准》(2004年)、《电热水器安装规范》(2006年)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常态监督、检查,确保落实。
  四、商品条码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应用
  (一)推行商品条码制度
  1992年,开始推行商品条码制度。商品条码是商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中赋予商品的识别码。至2007年,全县产品申请使用商品条码,并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的企业32家,促进企业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和流通。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1988年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事业单位等机构,赋予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1993年,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陆续颁发法定代码标识证书。
  2001年,在向组织机构颁发代码标识证书的同时,还配发代码证电子副本,以方便使用代码。
  至2007年年底,全县共颁发代码书2215件,其中机关116件,事业法人201件,事业非法人9件,企业法人946件,企业非法人515件,社会团体40件,工会法人3件,个体工商户348件,民办非企业17件,其他机构20件。
  第四节 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
  一、质量管理
  1988年后,全县企业迅速发展,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实际,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1991年,组织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函授培训,参加函授并获得函授结业证书的企业有100多家、管理人员112人。
  1998年后,采取鼓励引导和宣传发动等办法,推动企业采用先进管理办法,组织企业开展贯标认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2000年,县政府向企业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决定》,举办《产品质量法》知识讲座,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意识。
  2004年,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和列入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对其产品质量状况实行动态监管,有针对性地提供监督服务。
  至2007年底,全县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81家,获得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44家,获得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1家,企业质量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二、品牌建设
  1999年始,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域品牌发展战略”的部署,培育并组织企业申报中国名牌、福建名牌、国家免检产品。
  2000年,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福康牌”耐热煲获福建名牌产品称号。2001年,华鹏陶瓷有限公司“华鹏”日用陶瓷获福建名牌产品称号。2003年,冠福集团公司“冠福”餐具、咖啡具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2005年,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冠福”餐具、茶具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2006年,佳美集团公司工艺陶瓷“佳美”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截至2007年年底,全县有中国名牌2个、国家免检产品3个、福建名牌8个,中国陶瓷行业名牌6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福建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5家,提高德化县陶瓷产品质量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第五节 市场准入与执法
  一、市场准入管理
  1988年,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制度,对市场销售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QS标识、能效标识、进口产品中文标识等有关产品市场准入规定进行检查,严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能效标识产品和无QS标识产品、“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进口无中文标识产品和食品标签标识不全食品等流入市场。当年,查获不符合安全性能的插头插座990件。1989年,查获不符合安全性能或“三无”低压电器366台件。
  1992—1996年,查获无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计电器等2000多件。2000年,原由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和发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工作,划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
  2001—2005年,指导德化县水泥厂的水泥产品、宝源酒业有限公司的白酒、隆泰化工有限公司的过氧化氢(又称“双氧水”)、青草明芳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化妆品、瓷都眼镜店5家申请并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006年,查获无(标注)生产许可证的摩托车螺帽和眼镜片等产品160件、无中文标识进口酒18瓶、“三无”食品350多包。2007年,查获无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识的摩托车头盔、刹车皮、离合器等产品400多件、无标注强制性认证(3C认证)的儿童玩具300多件,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窝点1个。
  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
  1996年,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从实施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入手,抓好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包装标识审查认可,其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符合食品标签标注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通过食品标签审查认可的食品加工企业19家。
  2001年起,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将米、面、食用油、肉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等28类食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采取审查生产条件、强制检验、加贴标识(QS标识)等措施,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调查并建立档案。
  2007年,全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6家,其中饮用水企业3家、茶叶1家、大米1家、白酒1家;小作坊30家,其中糕点加工点17家、茶叶3家、肉制品2家、米面制品3家、花生油2家、辣椒酱1家、水饺1家、豆浆1家。根据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指导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QS证书。同时积极鼓励小作坊加大投入、完善生产必备条件,规范生产,其中办理QS证书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9家。对于无法达到取证条件的小作坊,采取定期巡查和加强食品抽检力度等办法进行管理。同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小作坊加工条件,督促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并通报有关部门;组织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制定、修订企业食品标准并按标准生产,保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质量。同时,县政府向乡镇政府下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生产加工质量安全责任书”,聘任指定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处罚。同年,立案查处8起,罚没款0.66万元。
  三、执法打假
  1988年,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强制性标准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等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影响国计民生的产品,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进行整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抽检和假日执法大检查,为社会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开展电工产品、皮革人造革、钢筋水泥建材产品、夏秋季饮料、农资(化肥农药)产品等产(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1988年后,县工商局在集贸市场设置公平秤,在春节前后设立计量监督服务岗,为市场交易计量提供监督服务。
  1993年后,县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组织执法人员对集贸市场摊点销售物品的重量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经常对金银首饰店的金银首饰、药店贵重药材的重量进行监督抽查,打击短斤少两违法行为。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对瓶装液化气、化肥、种子、大米、袋装水泥、食品饮料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监督检查,制止计量欺诈行为。
  1998年起,每年根据季节性特点组织相应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春季组织对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专项检查,夏秋季组织对食品、饮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重大节日诸如中秋、春节等期间开展月饼、酒类等节日热销商品的专项检查。
  1999年,根据上级部门开展“质量放心工程”部署,对列入“质量放心工程”实施项目产品的食用油、饮用水、热水器、眼镜、农药、化肥、钢筋、酱油、白酒、汽油等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整治;同年,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手机电池、水暖器材、汽配件等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根据山东孔府家酒集团公司和江苏洋河集团公司的举报,查获假冒孔府家酒223箱、假冒洋河四季春155箱,维护两个公司的合法权益。
  2000年,对非B瓶装酒专项检查,查获非B瓶装啤酒225箱,对直排式热水器专项检查,严禁已明令淘汰的直排式热水器在市场上销售。根据群众举报,查获假冒五粮液、剑南春、茅台、泸州老窖等名优白酒575瓶,打击经销假酒违法行为。
  2001年,开展“为了孩子、为了明天”“查汽配、保安全”“饮净水,保健康”“查农资、保夏种”“查建材、保建设”“查假冒、保名优”等专项打假活动。根据群众举报,检查并端掉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纸制品加工点2家,查处无证生产矿泉水生产点1处,查封利用废旧轮胎炼制劣质土炼油工场3家,查获外来土炼油19吨,维护燃油市场秩序。
  2002年,开展对城区3个农贸市场的商品质量专项检查,严禁无产品合格证、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符合产品标签标识的工业产品进入农贸市场,开展农贸市场、成品油市场、建材市场和旅游市场商品专项治理。
  2003年,对防治非典型性肺炎相关产品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洗涤用品等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开展装饰装修材料及建筑用低压电器、电线电缆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查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的违法行为。
  2004年,全面推进实施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开展奶粉及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控,对流通领域违反食品标签标识食品查处力度。继续加强对县内冶炼和铸造厂的监督,开展打假保名优专项活动,对中国名牌标志、国家免检标志、3C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专项检查,维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开展燃气热水器、嵌入式液化气灶具产品强制性规范专项检查,查处经销嵌入式液化气灶具无熄火安全保护装置的违法行为经销企业18家。
  2005年,开展食品添加剂“苏丹红”专项监督检查。对化肥强制性标准专项检查,责令有关农资经销单位退回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化肥34.2吨。开展土炼油厂专项检查,取缔土炼油厂3家,查处经销土炼油个体户2家。
  2006年,云燕水泥厂水泥产品质量出现较大波动,有劣质水泥流入市场。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强化监督,督促云燕水泥厂落实技术改造,加强质量管理,稳定水泥产品质量,及时查处劣质水泥的去向及使用情况。
  2007年,对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整治,对电脑耗材产品进行专项检查;查获五粮液、水井坊等假冒酒200多瓶、伪造冒用商品条码电脑耗材产品标值0.9万元。20年间,共监督抽检产品质量2932批次,立案查处产品质量案件311起,现场处罚347起,罚没款125.5万元,没收过期变质及假冒伪劣产品标值35万多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988年,组织企业锅炉房检查评比,获“先进锅炉房”称号的单位为林化厂、德化瓷厂、酒厂;获“合格锅炉房”称号的单位为蚊香厂、水泥厂、德化第二瓷厂;“不合格锅炉房”单位为煤矿、城关粮食加工厂、丁墘米粉厂。泉州市劳动局授予德化瓷厂、林化厂“先进锅炉房”称号。
  1990年,对正在使用的17台锅炉和压力容器进行普查。当年注册压力容器14台、办证8台。
  1991—1992年,配合市局检验所检验锅炉18台,新安装1台;压力容器25台。验收锅炉9台。同时,对全县电梯、起重设备进行普查。1997年、1999年,两次配合市局检验所检验电梯12部、锅炉19台、压力容器18台;验收新装电梯2部、锅炉5台。
  2000年,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职能进行调整,由劳动部门负责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划归质监部门。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2001年,县政府成立德化县锅容管特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普查和清查取缔土制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锅容管特设备普查整治。经普查,拥有特种设备的企业104家、420台,其中锅炉55台、压力容器220台、电梯16部、起重机械114部、厂内机动车10台、游乐设备5台。同时,发现土制锅炉及土制蒸汽发生器15台。建立全县特种设备台账和管理档案,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规定给予规范管理,对符合要求的设备给予检验确认后允许投入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给予督促整改,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对土制设备给予取缔。同年起,对使用单位新增特种设备从购置、安装到使用实行全程跟踪监督。
  2002年,建立特种设备电脑管理档案和检验预警平台,对检验到期的特种设备及时予以复验,实施动态管理。
  2004年,开展液化气钢瓶产权转移工作,产权全部转移给县物资公司液化气充装站的液化气钢瓶44500只,由物资公司充装站按要求送检液化气钢瓶,保证充装使用安全。同年,开展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完成压力管道普查的企业18家;建立管道台账,并配合省、市局对广安天然气公司液化气站有关项目的监管、验收。
  2006年,县政府同意并在乡镇设立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
  至2007年,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558人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91%。针对企业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比较薄弱的情况,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培训5期、320人次。整治存在安全隐患锅炉16台、压力容器106台、起重机械36台,游乐设施3部,取缔拆除土锅炉13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锅炉1台,取缔查封土升降机6台、土压力容器1台;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同年年底,全县在用特种设备610台,注册登记率95%、检验率96%。至年底,立案查处特种设备安全案件20起,处罚款5万元。
  第七节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6年6月,县政府成立德化白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德化白瓷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1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德化白瓷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录,提升德化白瓷荣誉,打响地域品牌。
  2007年5月,县政府成立德化黑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德化黑鸡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1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德化黑鸡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录,提高德化黑鸡产品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德化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