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价格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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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16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价格管理改革
分类号: F726
页数: 3
页码: 528-530
摘要: 本节记述德化县价格管理改革从1988年市场商品价格的管理,随改革开放的深入逐步放开。政府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教育部门代办费。贯彻落实治理乱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政府定价收费项目,必须通过物价部门进行价格成本测算、分析、召开听证会,民主决策后定价。
关键词: 德化县 物价 价格管理

内容

198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实行以政府管理为主,改革市场价格管理形式,坚持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格相结合的价格管理结构。市场商品价格的管理,随改革开放的深入逐步放开。其中药品、自来水、电力、农药、化肥、种子、农用薄膜、木材、毛竹、食用盐、建筑材料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由政府定价;教育、卫生、医疗保健、土地建设、电视、交通、通信等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寄车收费、汽车货客运收费、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以政府决定为主。
  1989年5月,县第一批15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经泉州市物价委员会核准,实施亮证收费。6月,县城区商店全面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同时,开展以“物价、计量、质量信得过”为内容的“一优三信”评比活动。
  1990年9月,政府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教育部门代办费、民政部门结婚登记补办手续费、交警部门驾驶员教习费和汽车报停费、土地部门建设用地许可证工本费和土地确权费、土地权许可证表册费、建委部门建房审核费和房屋资料保管费、水土办水土保持审批手续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公安部门印章费、私房出租管理费、环保部门旅社排污费、粮食部门粮食准运证费、劳动部门招工管理费、工人调动表工本费、计量所送检证费、农业局中低田改造费等128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992年8月,县实行经营性服务行业收费许可证制度,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10月,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实行市场调节,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1993年,贯彻落实治理乱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5月,全县经营性(客运)行业实行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一车一证,亮证收费。11月,取消土地使用权登记收费在农村收取的部分、土地所有权登记收费在农村的部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农村宅基地超占费、土地管理费向集体和个人收取部分等五个收费项目。
  1994年5月,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县决定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申领“用地许可证”时,应缴纳基本农田开发基金,自1995年1月1日起开征。
  1998年5月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县物价局逐步完善在宏观经济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价格机制为原则,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政府定价收费项目,必须通过物价部门进行价格成本测算、分析、召开听证会,民主决策后定价。县物价局先后主持召开“城乡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定价标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标准”“殡仪馆收费标准”等四场听证会。具有垄断经营的自来水、电力、液化气、天然气、粮食、食用油、成品油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由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其余的市场商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定价,逐步向明码标价过渡。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督促其实行明码标价,对不实行明码标价行为的商店,物价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1998年5月,县试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物价部门颁发“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7月1日起施行。
  2000年,县清理废止19件规范性收费文件。
  2001年2月,县物价局向全县500家大中型企业发放“企业交费登记卡”,对向企业收费单位实行跟踪管理,防止发生向企业乱收费行为。3月,县固定电话通话费实行城乡同价。2002年1月,城乡用电实行同网同价。
  2003年5月,县物价局废止4件规范性电信收费文件。8月,县政府印发县物价局《德化县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按照“预案”,由于各种经济社会紧急情况或其他人为、自然因素等,引发区域性、大范围重要商品价格异常上涨,政府可依法进行干预,控制价格异常波动状态。价格异动事件划分为三个级次,采取三级报告制度,按紧急程度、规划时限,及时向省、市、县三级政府报告,实行价格异动预案分级管理,各相关部门合力协作,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提取价格违法行为证据;食品与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防止发生哄抬价格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经贸、粮食、供销部门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做好组织生产、供应、销售等工作,保证市场供应;新闻宣传部门正面舆论宣传引导,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004年1月全县中小学课本簿籍收费标准实行限价。同年8月,实行中小学一费制。农村小学90元/生·学期,农村初中120元/生·学期;城区小学140元/生·学期,城区初中180元/生·学期。2004年5月,全县实行农网改造,表下线成本进行入户测算,县电力公司根据县物价局测算的实际成本价格,多收的金额给予退还,全县合计退还给农民220万元。
  2006年10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实施《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县物价局强化城区商店商品明码标价监督管理工作。对明码标价不规范或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店,发出整改通知书2000多份,责令其限期整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群众和有关单位的监督。教育、卫生、医疗服务收费、旅游门票和旅游服务收费管理等规范化、制度化。
  同年,县物价局成立价格“服务进万家”领导小组,下设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服务进农家、价格服务进校园、价格服务进医院、价格服务进景区、价格服务进商场七个工作组,走出去为群众服务,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2007年3月始,实行县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和课本费,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同年,德化县教育收费被评为全省示范县。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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