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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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10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案件执行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3
页码: 474-47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德化县法院坚持“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方针,针对当事人具体情况,因人制宜,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案件执行的情况。
关键词: 案件 执行 德化县

内容

1988年,县法院坚持“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方针,针对当事人具体情况,因人制宜,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1989年,申请执行的案件比1988年增加一倍多,“执行难”突出;采取拘留被执行人、扣押财产、冻结存款等强制措施9次;配合中心工作,执行征收计划外生育费等非诉执行案件。1990年,借贷、债务纠纷猛增,出现一批欠款大户,执行工作难度增加。县法院区别对待“不履行”的不同情况,对确无履行能力的,中止执行;对有实际困难的,协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重大疑难强制执行的案件,研究措施,领导亲自指挥。全年执结案件中,执行和解的占结案数61.36%,强制执行的占结案数36.36%。
  1991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范执行工作,案件受理数明显增长,执结案件数由1988年35件增加到1991年299件。
  1992年以后,“执行难”日益突出,县法院充实执行力量,开展“执行大会战”等专项行动,保证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1993年,确定为“执行年”,分别于2月、8月开展执行大会战,为金融机构收回贷款62万元,对民政部门资金作专项清理。
  1994年,开展“以三个基层法庭为主、执行庭和法警配合”的轮片执行行动;与县工商银行、县木材公司等单位座谈,研究执行对策;发布限期执行通告,在县有线台曝光拒不履行债务人名单,依法对其采取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95年,继续开展以法庭为主的分片包干或联合的执行行动,实行干警岗位责任制。执行中采取思想教育与强制措施相结合、集中突击打歼灭战的办法,实行案件中止执行制度,对符合中止条件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当年11月,开展执行会战,执结155件,标的97.51万元。
  1996年,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当前执行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严肃执行纪律。7—10月,开展“百日执行会战”,执结203件,标的223.89万元,为金融系统追回逾期贷款87.3万元,为企业追回被拖欠款39.9万元。
  1997—1998年,每年3月、8—11月分别开展执行月活动、“百日执行大会战”。其中,1997年为执行配备专用车辆;实行联络卡制度,明确执行申请人的举证责任;严格执行办案纪律,杜绝以扣押人质、查封生产中设备等现象发生。1998年,重点建立执行庭的快速反应机制,实行分管副院长、执行庭长、执行员三层督办机制。
  1999年,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的通知》精神,开展“执行年”活动。实施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改善执行环境,企事业单位、基层行政组织为执行对象的,积极配合、自觉履行,拖延不理的现象减少。同年5月,上涌法庭在上涌举行物品变卖会,38件适合在农村使用的物品被拍卖;6月,集中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款182.6万元。5—7月,开展“突击执行季”活动,执结765件,标的1895.3万元。11—12月,开展执行会战,出动执行人员900多人次,出车600多次,拨出经费4万多元,执结案件1100多件。
  2000年起,落实“审执分离”,实行执行案件集中管理,雷峰、上涌、赤水3个基层法庭可以受理本辖区的执行案件,其余乡(镇)的执行案件由执行庭统一执行。
  2001年,建立办案责任区以及责任区轮换等制度,规范执行工作。实行执行工作领导挂钩责任制;对涉及基层组织、部门的案件,注重协调、联系;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部署、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疑难、复杂问题;转变传统的执行方法,逐步实现执行从以被执行人为主向被执行人财产为主的方法转变,对经法制说服教育后拒不履行的,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执行。全年查封房屋、店面、厂房267间(座),扣押财物83件,8次拍卖会拍卖标的近300万元,兑现德化某瓷厂、某陶瓷有限公司长期拖欠269名工人的劳务工资72万元。是年,开展“百日执行大会战”和“基金会、金融、财政周转金、劳务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执结1020件,标的1701.13万元。
  2002年,加大财产型执行措施,举办5场拍卖会、2场变卖会,成交金额400多万元。
  2003年,强化申请执行人举证责任,继续加大财产拍卖、变卖力度;建立中止执行案件跟踪制度和未结案件说明制度。强化执行过程的法制说服教育,开展执行风险教育,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把劳务纠纷、相邻纠纷等容易引起群体性矛盾激化的案件列为重点,及时兑现劳动者的劳务工资,执结劳务案件276件,标的26万元。
  2004年,开展历年来未结执行案件、中止执行案件、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清理,强化对执行评估、拍卖的监督,实行重大执行事项听证、财产型强制措施公示、选择评估、拍卖机构抽签或摇号等制度。开通劳务工资“绿色通道”,开展3次被拖欠的劳务工资集中发放活动,集中发放171名进城务工人员工资51万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05年,加大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财产型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组织公开拍卖、变卖6场次,成交金额378.7万元;推行执行和解,倡导案件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优先受理、执行拖欠工程款、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案件,执结劳动工资案件300件,为309名进城务工人员追回工资186.8万元。
  2006年起,与全国法院执行网络联网,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产权交易等“执行威慑机制”,强化执行力度。当年,组织拍卖、变卖财产(或财物)7场次,成交金额421.47万元。
  2007年,开展“执行宣传年”活动,发放宣传材料、举办法律咨询等,增进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执行联络员机制,聘请202名执行联络员,协助了解被执行人信息、送达法律文书,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开展清理积案“雷霆行动”,执结旧存积案699件,标的1247.3万元。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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