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控告申诉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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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097
颗粒名称: 第九节 控告申诉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46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德化县控告检察、申诉检察的受理各类控告、举报等信访案件情况。
关键词: 控告 申诉 检察

内容

一、控告检察
  1988—1989年,县检察院受理各类控告、举报等信访709件,其中重复控告、举报111件;为检察院自侦部门和其他机关提供案件线索227条,从中立案38件。
  1992年4月起,建立和坚持每月1日、15日检察长接待日和每季度一次下乡镇开展检察长巡回接待日制度,方便群众控告、举报、申诉。至1994年,检察长和副检察长批办人民来信482件,接待群众来访119人次。
  1990—1994年,落实全国第四次控申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地位和受理案件范围,以及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制度等,激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其间,受理各类控申、举报信访1593件,其中重复控申、举报205件;为检察院自侦部门和其他机关提供经济、法纪、刑事等案件线索701条,初查277件,从中立案侦查142件。
  1996年,受理各类控申举报信访428件,提供自侦案件线索102条,从中立案2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万多元。1998年,开通“96100”举报专线电话。1999年,对举报线索实行规范化管理,坚持“控申举报无小事”,及时处理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移送自侦部门的举报线索实行内部制约监督。当年,控申检察部门被评定为“省级文明接待室”。2001年起,设立便民服务箱,推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月分析制度,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实行要案线索备案制度。2003年,开展上访老户专项清理;复查重点案件,规范举报线索管理,实行跟踪催办,防止线索处理的随意性。2005年,加强信访预警机制建设,加大解决和预防涉法上访工作力度。
  2007年,推行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探索做好上访群众工作的有效方式。1995—2007年,受理控申举报信访3743件,提供自侦案件线索531件,处理集体访22批200人,处理告急访7件7人,及时办理、答复各级交办、转办件7件,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364场次,检察长亲自处理信访374件,均无发生涉检越级上访案件。
  二、申诉检察
  1988年以后,县检察院继续落实1986年10月最高检察院《关于抓紧处理检察机关经办的冤假错案的通知》精神,坚持有错必纠、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纠正冤假错案。1988—1993年,受理各类申诉42件(含重复申诉1件);立案复查3件,其中维持原决定2件,改变原决定1件。
  2004年,开展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以及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清理活动,全面复查不捕不诉案件9件13人;开展1995—2004年执行刑事赔偿案件及涉及财产申请的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专项清理。至2007年,复查不服刑事判决、裁定,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刑事申诉9件;复查民事申诉2件:按规定办理刑事赔偿案件6件。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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