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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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07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分类号: D631.43
页数: 3
页码: 426-42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德化县社会治安综治宣传工作、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和综治一票否决权制、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的情况。
关键词: 德化县 社会治安 治理

内容

一、综治宣传工作
  1991年3月,中央颁发“两个决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每年3月,为纪念中央“两个决定”宣传月,通过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组织知识竞赛、开展文艺活动和咨询活动等广泛宣传“决定”内容,《德化报》、德化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各乡镇广播电视站、文化站等媒体经常宣传报道综治信息和其他有关内容。
  1996年,德化县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制定《德化县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德化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使用办法》,通过政府、民间各种渠道,为弘扬和奖励见义勇为者筹措资金。
  2001年3月,县人大召开纪念中央《两个决定》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决定》,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落实综治工作措施,县人大代表和社会其他人士对全县综治工作提出许多建议、意见。在宣传工作中,涌现许多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省级表彰综治先
  进县2次,受市级表彰综治先进县8次。受省、市级表彰的先进乡镇5个,先进单位8个,先进工作者39名;受县级表彰的先进乡镇64个次,先进单位26个,先进工作者242名。优秀治保主任、调委会主任、治安中心户长206人次。受省、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13名,县级表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21名。为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综治工作,县综治委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学习、宣传、弘扬先进事迹,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综治工作氛围。
  二、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和综治一票否决权制
  1991年3月开始,每年年初,县委书记、县长同市委书记、市长签订当年综治领导责任书(状),全县18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同县委书记、县长签订《德化县×××年乡镇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县委、县政府并向全县50个综治成员单位下达《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全县236个内部单位主要领导同主管部门领导签订《综治·创安领导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1991年6月开始,坚持半年初检初评,年终总检总评,实行综治一票否决权制,促进各级各部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1992年2月,县委、县政府批转县综治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意见》,把综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同目标管理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职级提升以及评选文明单位、企业晋级等挂钩,强化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感。至2007年,全县有16个县直企事业单位被一票否决,21个单位被黄牌警告。
  三、社会治安重点整治
  (一)重点单位整治1988年,德化县城关龙浔、浔中两镇是治安问题高发区域。时全县发生刑事案件799起,城关龙浔、浔中两镇刑事发案数占全县总数的78.8%。其中龙浔镇刑事发案数约占全县60%。
  2001年4月,龙浔镇被市综治委确定为全市20个重点整治乡镇之一。县委、县政府成立龙浔镇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整治方案,派出精干整治工作队进驻龙浔镇。工作队深入各村、社区,宣传造势,发动群众,以盗窃摩托车、入室盗窃为整治重点,以主街面、外来人口、涉疑人口为重点对象,调查摸底,破获案件,严惩罪犯,及时解决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其间,发放宣传材料3.7万多份,营造舆论氛围;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调查社情民意;组建18支专兼职治安联防队,坚持天天巡逻,加强对机动车及停车场安全管理等。检查可疑人员5000多人,破获刑事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9人,追回被盗摩托车21辆、自行车162辆。
  2002年10月,省综治办派出省重点整治检查验收组,对龙浔镇重点整治进行检查验收,肯定龙浔镇重点整治工作取得的效果,顺利通过验收。2007年,上涌镇被确定为全市重点整治单位,县综治委组织成立重点整治工作队,协同指导开展重点整治工作,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其他县级整治单位,通过重点整治,都取得明显成效。
  (二)林区秩序整治
  1988—2007年,县林业公安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受理各类林业案件5008起,其中刑事案件470起;查处4988起,其中刑事案件44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7人,没收木材12590多立方米,林政罚款67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三)消防安全整治
  1988—2007年,德化县消防部门实行消防、监督三级管理,经常开展“三合一”厂房整治工作;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专项治理。建立社区消防工作试点,加大对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存在重大火险隐患和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立即整改,遏制和减少火
  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1988—2007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经常开展对车辆严重超载,机动车无证驾驶、无牌证,不戴安全帽等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在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的重点地段部署警力,进一步强化路面监控,在城区交通流量大、易造成交通堵塞的西门岗亭、龙鹏街、南门菜市场、第一实小路口、德化一中路口、程田寺格路口等建立执勤点。协调组织交通、城建、工商等部门成立城关综合执法中队,整治街道乱停放车辆、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畅通工程”活动,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五)“六合彩”赌博整治2000年后,“六合彩”赌博活动,曾一度成为德化县一个突出的治安问题,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引发许多不安全因素。
  2002年,“六合彩”非法赌博开始在一些乡镇发展蔓延。县委政法委组织3个整治工作队,由3名政法委副书记分别担任队长,进驻龙浔、浔中、三班3个乡镇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召开动员大会、进村(厂)入户宣传调查、签订责任书、举办法制教育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政法部门干警采取“有线即查、露头就打”“打大挖深、打头断线”等措施,严惩“庄家”“马头”,以点带面,遏制“六合彩”发展蔓延势头。当年全县共查处“六合彩”赌博案件519件、1691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9人,劳动教养39人,治安拘留280人,罚款1347人。11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打击“六合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会议,把打击“六合彩”违法犯罪法纳入“严打”整治斗争和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003年年初,县综治委确定47个村(社区)为“六合彩”整治重点,从公安队伍中抽调20余名干警,突击查处“六合彩”“庄家”“马头”,破获“六合彩”案件268起,逮捕、刑事拘留“庄家”42名,查获违法人员386人,涉案全额501万元。5月,通过调查摸底,全县有47个村(社区)被确定为“六合彩”赌博重点整治村(社区)。通过两年多的整治,查处一批“六合彩”赌博参与者和“庄家”“码头”。
  2004年,全县整治“六合彩”赌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47个重点整治村(社区)全部给予解除重点整治。年底,“六合彩”重点整治单位通过检查验收。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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