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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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07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政法队伍建设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2
页码: 425-42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德化县1988年至2007年政法教育整顿、清理整建、创先评优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德化县 政法 队伍建设

内容

一、教育整顿
  1988年后,县政法队伍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加大教育管理力度,严格岗位练兵,全面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
  1996年,开展以贯彻执行中纪委“两个不准”、省委政法委“七条禁令”为主要内容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抓好“公正廉洁、执法如山”职业道德教育。抓好领导干部易地任职和政法干警轮岗交流工作,培养、锻炼年轻后备干部,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战斗力。建立健全“干警管理岗位责任制”“工作量化目标责任制”“队伍建设责任制”“错案追究责任制”。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开展“敬业爱岗,为民树形象”活动,加强政法队伍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
  1998年,全县政法系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解决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遏制司法腐败现象。共查出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违规14件、15人,其中受党政纪处分6人,通报批评8人,调离政法部门1人。法院对办案拖拉、超审限现象紧抓不放,查处违反实体、程序案件59件,7名审判人员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取消提职提级,扣发岗位责任奖等处理。
  1999年,县政法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政法队伍的要求为总目标,以“带好队、顾大局、守纪律、保稳定”为主线,围绕公正文明执法这个中心,开展“司法公正年”活动。当年,全县政法队伍中拒礼、拒贿194人次,金额13.52万元,收到群众表扬信83件,锦旗、镜匾27面。
  2000年6月,县委政法委制定《关于在全县政法队伍党员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政法各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政法战线党的建设,全面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
  2001年,政法各单位成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分三个阶段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006—2007年,政法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各单位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开展集中教育整顿,集中整改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通过教育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二、清理整建
  1992年12月,成立清理整建政法队伍领导小组,组织政法各单位,开展队伍清理整建工作,清理调整不适合做政法工作人员4名,受“黄牌警告”6名,敦促其限期改正。其中受“黄牌警告”的公安干警4名,经教育如期改正,参加市公安局举办的“做合格民警学习班”学习。
  1998年后,为纯洁政法队伍,提高队伍素质,对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人员进行调离安置。
  至2007年,全县有8名不适合做政法工作人员,被清理调出政法队伍,另行安置。
  三、创先评优
  1988年后,德化县政法队伍经常开展教育整顿,提高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全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至2007年,全县政法队伍荣立省级集体三等功以上34次,市级三等功31次;省部级表彰先进集体80个,市级表彰先进集体169个,县级表彰先进集体104个。立省级三等功48人,立市级三等功29人,受省部级表彰的先进工作者86人,受市表彰的先进工作者288人,县级表彰的先进工作者212人。其中1996年12月,省严打斗争领导小组、省委政法委表彰全省严打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德化县有2个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以及5名先进个人受表彰。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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