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老龄工作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06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老龄工作委员会
分类号: C912.2
页数: 4
页码: 419-42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德化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主要工作等。
关键词: 老龄工作委员会 社会团体 德化县

内容

一、组织机构
  1990年12月1日,德化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为正科级单位。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2名。
  1991,年,龙浔、三班、盖德、国宝、美湖、大铭、春美、上涌、汤头、桂阳、葛坑、杨梅、霞碧、雷峰、水口等乡(镇)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同年,乡(镇)、建制村开始组建老年协会。年底,全县有56个村建立老年协会。
  1992年1月,德化县老年人协会成立,与德化县离退休职工联合会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同年,浔中、南埕、赤水等乡镇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县有170个建制村建立老年协会。至2002年,全县202个村(社区)全部建立老年协会组织。
  2002年5月,组建新一届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老龄办),分管副县长任老龄委主任,成员单位有县政府办、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组织部、宣传部、老干局、发展与改革局、人事局、规划建设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广电局、老龄办、县直党工委、文明办、司法局、法院、总工会、妇联等,单位分管领导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县老龄办为具体办事机构,挂靠县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2007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有主任1名、副主任4名。
  二、主要工作
  (一)宣传教育
  1988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县印发《老年法》单行本1万余本,乡、村老年组织及有关部门分别通过标语、宣传报刊、召开会议等形式,宣传党和政府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工作目标,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1992年后,县委、县政府在老年节前夕,专题部署全县老年节庆祝活动,有庆祝表彰会、座谈茶话会、文娱晚会、老年书画展、老年体育活动、游园文体活动、慰问和祝寿活动,以及为老年人免费体检或义诊等。同年,创办《德化老龄工作简报》,每年出刊10~12期,向基层传达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会议精神,指导基层老龄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基层老年组织先进经验。
  1993年,霞碧镇霞碧村老年协会创办“夕阳红”黑板报,坚持每月出刊1期,至2007年出刊157期。1997年,大铭乡大铭村老年协会创办“夕阳”宣传专栏,每月出刊1期。1998年,县老龄委和县关工委联合开展老年人和青少年的“双关心”活动。每年6月和重阳节,乡镇老龄委和关工委联合对青少年进行尊老、养老、爱老教育,弘扬敬老爱幼社会风尚。2000年,龙浔镇兴南社区老年协会创办“科普天地”宣传栏,至2007年出刊226期。同年,南埕镇把宣传《老年法》编成通俗易懂的山歌,组织山歌宣唱队向群众宣传。2004年,在中学开展读《中国敬老故事精华》一书活动,组织学校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开展“回报父母养育之恩,做一件有意义的事”等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活动。
  (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988年后,每年老年节,乡(镇)政府和部分经济较好的村(居)委会都拨出专款,开展慰问老年人活动。1990—1996年,宣传贯彻《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对歧视、漫骂、侮辱、殴打、虐待和遗弃老年人的行为,进行教育或查处,甚至给予曝光、接受社会舆论谴责;教育调解养老纠纷,社会养老、敬老风气明显好转。
  1995年11月,向全县老年人办理“泉州市老年人优待证”。1997—1999年,开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检查。
  1998年2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减轻老年人负担和给老年人优待的通知》文件,取消向老年人收取教育附加费、公路基金、优抚款、公积金、公益金、公共事业费等按人口摊收的费用。
  2003年11月起,县政府免费为老年人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
  2004年,县老龄委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处理老年人的来信和方便老年人来访。依托农村老年协会,开展敬老养老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纠正上百起子女不赡养或虐待老人行为,弘扬敬老爱老正气。
  2007年,落实60岁以上老年人游览石牛山、九仙山,参观陶瓷博物馆等门票半费优惠政策。同年,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文件,对老年人养老助老优待、医疗保健优待、生活服务优待、文体和休闲优待、维权服务优待等作出具体规定。至年底,宝美、浔中、丁溪、世科、阳山、斜山等6个村委会实行发放老年农民固定生活补贴金制度。全县老年人基本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三)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
  1991年,县政府在政府大院前左侧建设县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乐园)。
  2002年,县政府划出位于龙浔镇隆中路原县校旧址,改扩建为县老年活动中心“金秋园”。
  2003年,县动工建设老年公寓,建筑面积4968平方米,有140个床位,投资800万元。
  2005年,宝美村老年活动中心竣工,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投资300多万元。
  2006年起,县政府实施《德化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2006—2010)规划》,县老龄事业专项资金每年按每位老年人2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救助慰问贫困老年人和支持村(社区)老年协会建设。
  2007年年初,县老年公寓正式投入使用,32位老年人首批入住。同年,国宝乡建设福利中心,建筑面积680平方米,投资80多万元;三班镇桥内村建设村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378平方米,投资25万元。
  (四)老年人文体活动
  1988—2004年,共举办11届全县老年人运动会。
  1991年,开展“百日公里慢步走”老年体育活动,城关参加的老年人120人,共走27660千米。
  1999年,全县18个乡镇均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
  2002—2007年,每年“五一”、“七一”、老人节,都组织大型文体活动。
  2006年和2007年元宵节,开展“迎奥运·庆元宵”老年人健步走活动,有18个村(社区)组队参加,参加活动人数分别达到2380人和3100多人。
  2007年,全县有16个乡镇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841平方米;村(社区)老年活动室199个,建筑面积20846平方米。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展适合老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把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节日活动和平时活动、知识性趣味性活动与健身活动结合起来,引导老年人在各种文体活动中求知、求乐、求健康,晚年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德化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