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提案办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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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02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提案办理
分类号: D628.57
页数: 2
页码: 380-38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8年到2007年德化县政协办理案件情况。
关键词: 案件办理人民政协 德化县

内容

1988—1990年,县政协收到委员提案112件,立案79件(其中经济建设36件,科教文卫24件,政治、劳动人事等12件,其他7件),全部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分别办理。
  1991—1993年,县政协收到委员提案90件,立案86件(其中经济建设41件,科教文卫20件,政治6件,群众生活15件,其他方面4件),其中《建议尽快设立龙东市场》《恳请大力办好职业技术教育》《建议对兴南街南门地段的市容管理》等提案引起县政府的重视,很快组织落实;其他提案分别由相关部门办理。
  1994—1998年,县政协收到委员提案266件,立案247件,其中转为委员来信19件。提案被采纳208件,占立案数84.2%,问题暂时无法解决,承办单位加以说明的39件,办复率100%。《关于在城关地区规划园丁新村用地的建议》列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关于实施大营销战略的建议》得到计经局、供销社的重视,提出5条具体措施进行落实;《制定“百亿”强县战略的建议案》被第九次党代会确定为今后5年的奋斗目标。
  1999—2003年,县政协收到委员个人提案391件,立案330件;团体提案47件,立案39件,参与提案撰写的委员1102人次。33件提案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关于确保我县陶瓷业稳定持续发展的建议案》得到县委书记许昆贞批示,县长杨益民主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将有关内容分解到相关单位落实,县政协常委会实施重点督办。每年,县长参加提案交办会,要求各单位将提案办理作为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和为民办实事来对待。2001年,县政协与县政府联合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分管副县长和承办单位负责人与提案人面对面协商,大部分问题形成共识。县政府督查室形成《关于县政协常委会〈关于确保我县陶瓷业稳定持续发展的建议案)办理情况反馈》,委员对政府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2004—2007年,县政协收到委员个人提案264件,立案245件;其中团体提案22件。常委会修订《政协德化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制定《提案交办程序》,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县领导对《关于发展铁矿深加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建议》等提案进行批复;对《关于尽快妥善解决城关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的建议》《关于解决进城打工农民安居问题的建议》《关于天然气供应要有保障的建议》《关于完善驾云亭公园建设的提案》,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周密论证,分别实施落实。政协提案委与承办单位实行联合办案,采用走访、电话或书信等形式征求提案人意见,将原来“文来文往”延伸为“人来人往”,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委员满意率高。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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