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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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00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行政事务
分类号: D625 .57
页数: 9
页码: 362-370
摘要: 本章记述德化县人民政府行政事务概括了依法行政、行政监察、机关效能建设、施政措施。
关键词: 德化县 人民政府 行政事务

内容

第一节 依法行政
  一、办理议案和提案
  1988年后,每届(次)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议案;县政协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简称提案。人大代表的议案,经大会提案小组整理汇总后,提交县人大委员会办公室,再转交县政府办理。县政协委员提案,经县政协有关专委会整理汇总后,由县政协办公室转交县政府办理。
  县政府收到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的提案后,在法定时间内召开“县人大代表议案和县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会上,县长总结往年办理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对办理新议案、提案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还表彰一批办理上一次议案、提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最后,将议案、提案分门别类交给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承办,要求各承办部门、单位把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单位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办理议案、提案各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半年)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督查等科室负责督办、催办和情况通报。在规定的期限内,各负责承办议案、提案的部门和单位,要把办理情况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答复提出议案、提案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把答复件抄送县政府和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大代表议案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内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方方面面,实事求是,针对性强。从承办部门、单位办理的情况上看,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大部分议案、提案被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并组织分期分批实施;二是部分议案、提案符合县实际情况,因受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有待于逐步统筹规划、解决;三是少部分议案、提案政策性强,与客观条件差距较大,仅作解释说明。
  二、行政执法
  1988年,配合工商部门整顿基层工商企业及个体商贩,打击偷税、漏税、违章运输、售假等违法行为。
  1991年,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企业进出口、投资决策和拒绝摊派等自主权,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改善企业发展内外环境。
  1994年,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大检查,维护群众的健康利益;协同开展统计法规执法大检查,解决虚报、瞒报等问题,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贯彻执行;配合开展粮食销售价格、农用柴油分配和公有住房出售等专项检查,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1995年,开展公路“先行工程”专项检查,加强对各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的审计监察和工程质量验收监督,保证“先行工程”建设顺利进展,为国家节省投资349万多元。
  1996年,开展保护耕地行政执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1件,收回各种税费150多万元;调查企业用地改变用途案件10件,制止违法占地行为;划定农田保护区459片,保护面积1.12万公顷,保护率达88%。协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国有企业亏损问题进行调查,为县政府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1997年,开展种子管理行政执法,规范种子管理制度,防止销售假、劣品种,坑害农民的行为。
  1998年,开展金矿开采管理行政执法,查处串标等违法违纪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确保金矿保护性开采有序进行。
  1999年,开展粮改行政执法,对全县4个重点部门、17个基层单位落实粮改“三项政策”和粮食市场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法收购运销粮食案件9起。
  2005-2007年,开展林权制度改革专项行政执法,确保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192个林改村、9.87万公顷集体商品林和6.14万公顷生态公益林的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同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行为。
  第二节 行政监察
  一、廉政监察
  (一)专项监督检查1990年,组织全县廉政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对县、乡镇干部“遵守保持廉洁暂行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推进廉洁从政。
  1992年起,对每年的农转非、招生、招工、招干、转干、公务员考录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公平竞争,遏制不良行政行为的发生。
  2005—2007年,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矿山等违规行为,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矿山对象7人,退出投资金额13.47万元,上缴投资收益11.62万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1件;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协调各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件,涉案金额67.25万元,结案7件,给予纪律处分1人,行政处罚4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
  (二)专项资金监管
  1990年,协同开展行政收费和全县财务大检查。
  1992年,对省拨农业专项经费投入使用,市拨民政救济救灾款发放使用管理,县农委、农业局、经作局、林委的资金投入,农资经营部门的经营情况及1980年以来全县计划生育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促进收支管理规范,确保专款专用。
  1997年,参与全县财税物价三大检查,清查违纪金额136.6万元;协同对扶贫资金、“菜篮子”工程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专项检查,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2000年,对全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四项资金监管。
  2003年,建立县会计核算中心,全县83个县直财务单位于11月全部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防范违反财政纪律行为。
  2004年,开展国债资金使用和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监察,采取措施解决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项资金监管机制。
  2007年,继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检查、监管,纠正和防范违反财政纪律行为。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1995年,制定《德化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投标督查工作。
  2002年起,实施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制度,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防止建设工程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2004年,推行经审最低价中标办法,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2006年,参与全县200多个重点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议标的监督,降低造价,节省投资人民币5616.5万元。同年,对农村电站改造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招投标,为政府节省资金37万元。
  2007年,建立工程建设统一招投标平台一一县工程交易中心,当年进入“中心”交易的工程项目20个,成交金额5833.62万元,节约资金651.35万元,节约率11.17%。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专项整治,完成各类串通投标线索排查,督促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建立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诚信档案,防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政府采购监管
  2000年起,对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大宗办公物品和各种办公设备实行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动车采取集中保险。
  2005年,实行政府采购招标定点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专项检查,查处违法采购金额1.41万元,促进实施政府采购法。
  至2007年,政府采购金额8255.13万元,节约资金1024.58万元,年均节约率12.41%。
  (五)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监管
  2005年,对全县4宗采矿权出让进行监管,实行挂牌出让,出让价6403.4万元,比起始价多出85.4万元。
  至2007年,先后对茶叶公司、德义热电有限公司、原胶合板厂、浔中粮站等34宗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实施监管,实行“招、拍、挂”出让,成交价比起始价增值12351.6万元。
  (六)产权交易监管
  1997—2001年,参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监督检查,对企业拍卖、租赁招投标实施监督,纠正、查处串标、违规招标等违纪违规行为6起,为国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9.8万元。
  2006年,对1宗国有资产经营权承包招投标实施监管,比起始价增值44.4万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07年,对公共资源配置实施监管,全县38项公共资源项目中的4项先行实行市场化配置,对其余未实行市场化配置的项目按规定统一到县政府采购中心进场交易。
  (七)安全生产监管
  1988—2007年,参与调查工伤事故、重大安全责任事故16起,对负有领导责任、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进行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效能告诫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
  二、效能监察
  (一)勤政建设
  1998年,贯彻落实泉州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解决某些部门和单位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问题;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实行公示制,规范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行为;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机制;严肃查处5起违反勤政决定案件。
  2000年,开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县成立农业咨询服务台、企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和机动车报牌办证服务中心,各乡镇相继推出“一层楼办公”等便民、利民新措施,为企业、群众办证、审批、咨询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2002年,开展“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活动,组织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纠正乡镇干部“走读”现象,精简会议和文件,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实施检查评比活动审批制度。
  2003年,开展“效能建设八闽行”活动,改进机关作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2004年,开展“服务发展年”活动,提高工作效率,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2007年,开展“服务效率提升年”活动,提升服务效率,改进服务态度,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等。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01年至2002年,先后三次取消政府部门审批、审核(核准)项目278项,规范审批行为;贯彻执行《泉州市公开行政审批审核暂行规定》,推行行政审批程序备案制,将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办证程序编印成册,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2003年,抓企业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改革和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对新办较大的企业建设项目,实现工业企业厂房建设审批“零环节”。
  2004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清理行政许可项目190项,其中,保留179项,修改1项,停止执行10项。
  2007.年,进一步改革和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时效。3月30日,县行政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县直33个部门333个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4560个工作日,提速60.4%。至年底,县行政服务中心共收26610件,办结26091件,办结率98.1%,其中提前办结16092件。
  (三)效能督查
  2002年至2003年,对机关作风、办事效率和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取消收费执行情况等进行明察暗访和督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2004年,对唐寨山森林公园南大门建设、宝美街旧街改造、德事利创业园、宝美项目区、城东工业项目区一期工程等60个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解决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工程进度。
  2005年,对部分乡镇、县直单位贯彻“两会”精神、重点工程建设、机关运作、行政执法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对有关单位和乡镇防御第19号“龙王”强台风工作、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006年,对44个在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跟踪督办,促进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动工建设39个,开工率88.64%,完成投资人民币90057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9.73%;办理领导批办督查件13件,配合县民政局对有关乡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金情况进行督查,促进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位开展防抗台风“珍珠”“碧利斯”等工作的督查,降低台风造成的损失。
  2007年,对诗敦开发区、宝美项目区、恒泉生物科技园区、220千伏变电站等29个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开展公路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动物疾病防控、防抗台风和灾后重建、森林防火等专项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效能投诉
  2000年,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成立,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办理涉及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件。
  2007年2月,在德化网正式开通德化县机关效能网上投诉与评议互动平台,增加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投诉。至年底,共受理群众投诉523件(次),其中网上投诉58件,办结521件(次),办结率99.6%;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8件,给予政纪处分2人;纠正行政违规1件,责成有关部门领导作出检查1人;实行效能告诫35人,效能约谈19人;督促有关单位消除、整改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等机关作风问题。
  (五)效能评议和绩效评估
  2001年,开始在县直机关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开展机关效能评议活动。至2002年,县计经局、外经局、土地局、国税局、发展计划局、司法局先后被授予机关效能评议活动“流动红旗”单位。其间,实行绩效考评制度,逐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业绩考评机制。
  2003年,对全县18个乡镇和41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年终考评,乡镇中分别评出优秀单位18个、良好单位41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中优秀单位24个、合格单位28个、基本合格单位7个。
  2004—2005年,在县地税局、国土资源局、浔中镇开展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实行绩效评估办法和措施;建立并落实“日考勤、季评议、年述职、定期考核”四项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制定《德化县乡镇绩效评估标准》《德化县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绩效公众评议方案》,组成6个考评组对县人事局等80个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评出优秀单位40个、良好单位40个。
  2006—2007年,根据《福建省绩效评估工作察访核验实施办法》,在46个县直有关单位、18个乡镇政府中开展绩效评估公众评议测评,促进各单位和个人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2006年绩效评估自评工作方案》,在18个乡镇政府、县直50个部门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发挥绩效评估导向和激励作用。
  (六)机关效能宣传报道
  2000年,德化县有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电台、《瓷都德化》报、《效能简讯》等新闻媒体,开始报道德化县机关效能建设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营造“抓效能、讲效能”工作氛围。其间,编印《德化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报》86期。积极向上级报刊报送效能建设通讯报道稿件,其中《永恒的主题——来自福建的报道》一文,被2002年《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采用;上报的效能建设简讯、信息被《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报》采用1条,被《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报》采用2篇(条),在《泉州晚报》“效能建设在一线”栏目报道1篇,宣传效能建设先进典型。
  2004年,对县地税局等34个“2004年机关效能建设优秀单位”,地税局、国税局、民政局等3个“流动红旗单位”,2002—2004年连续三年获得机关效能评议活动流动红旗单位的县国税局进行表彰,树立典型。同时,拍摄制作以“注重实效抓效能、优化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机关效能建设电视专题片,在县有线电视台《浐溪两岸》栏目中播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理论研讨,对2002年机关效能建设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5篇、优秀奖10篇。其中《实践“三个代表”,抓好效能建设》获省机关效能建设理论调研文章优秀奖。
  第三节 机关效能建设
  1990年,德化县政府建立、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开展以反贪污受贿为重点的反腐败斗争,当年,监察部门受理案件9起、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1996年,制定、实施《德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政府领导成员职责和权利,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常务(扩大)会,听取各位常务成员汇报分管工作情况和下阶段工作安排,并按项目、承办者、完成期限等内容列表或造册,定期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同年,以县乡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为契机,精简机构,压缩人员,理顺部门或行业间相互关系,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实行县领导挂钩乡镇和企业,县直部门挂钩村的制度。坚持乡镇干部驻村、向后进村派驻工作队,并建立督察制度。落实政府机关“八个办”办事作风,即职责范围的事主动办,找上门的事热情办,能够办的事马上办,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事大胆办,涉及多家的事我先办,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县委、县政府决定的事坚决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1998年,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意见,采纳群众合理化建议,多为群众着想,为群众解决困难、办好实事。领导干部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有关规定,保持清正廉洁;加强监督职能,把机关内部监督同党的监督、职能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完善各种监督制度。
  2000年,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抓好勤政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开展纠风活动,全面推行“五公开”,促进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强化监督职能,确保政令畅通。
  2001年,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首问责任制、事务公开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完善农业、劳动就业、企业等咨询服务平台,抓好审批、审核制度改革,控制各种庆典、评比、表彰活动。落实“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等有关规定,全面推行村务、政务、厂务、校务、院务等公开办事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加强行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2004年,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体内容有:加强学习,增长知识,建设学习型政府;熟悉县情,体察民情,服务基层,建设服务型政府;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完善决策机制,建设法治型政府;廉洁自律,惩治腐败、纠正不正之风,建设廉洁型政府。
  2007年,继续坚持“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第四节 施政措施
  一、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2003年5月29日,县委、县政府成立“德化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全县有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德化县就业培训中心、农业函授大学德化函授教育点、乡镇文化技术学校,以及民办培训机构等,每年由县有关部门向各乡下达指导性招生任务,根据招收对象的意愿和专长,到各培训单位参加劳动就业培训。培训期满,通过就业中介等途径帮助培训人员就业。至2005年年底,全县组织转移培训3.9万人,实现就业3.81万人,就业率97.7%。
  2006年9月20日,福建省农业部门下发《关于做好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德化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示范县。县委、县政府确定县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德化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星辰雕塑职业培训学校等3家培训机构为2006年度“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承担省、市下达的1000人培训任务,实际完成转移培训1028人。中央、省财政拨给培训经费每人248元,按下达任务数1000人计算,共24.8万元。
  2007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在3家培训基地基础上,又增加德化现代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德化威尔电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5家培训机构,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32人,上级有关部门按每人补助培训经费315.8元、任务数1200人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37.9万元。至年底,全县完成“阳光工程”转移培训2260人、转移就业率100%,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帮助农民实现稳定转移就业,增加就业收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二、推进“德台”“山海”农业协作
  (一)德化与台湾农业协作
  2006年3月,德化与台湾农业合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
  至2007年年底,全县参加泉台农业合作研讨会2次,引进泉台农业合作项目10个、良种18个,推广面积566.67公顷,引进技术23项、设备20台,其中规模较大的项目有:台商创办“天星荣叶有限公司”,承包原县集体茶场66.67公顷多,新建高山无公害云雾茶基地66.67公顷多,投资110多万美元,年产茶叶100多吨;台商创办“千誉茗茶有限公司”,在上涌镇承包荒山133.33公顷,建立茶叶生产基地和戴云山羊养殖场,总投资110万美元;台商在美湖乡创办“青峰果林农场”,引进台湾苗木、花穗及高位嫁接换种、果实套袋等技术,种植日本甜柿、加州蜜李等水果,投资100万美元;台商蔡荣宗在雷峰镇创办“永隆养猪场”,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建设标准化猪舍7000平方米,综合养鱼池塘3公顷,以及沼气池、三化池、污水沉淀处理池等配套设施,形成“猪—沼—鱼—果”循环生产模式,实现绿色、环保、经济综合效益。此外,还有龙津林化有限公司、华兴竹林制品有限公司、台湾苇龙茶叶有限公司等台商投资协作项目。
  (二)山海协作
  1990年,县政府成立“山海协作”工作领导小组。1999年,县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办。
  根据《福建省山海协作重点项目货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泉州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规模较大,即投资额300万元(农业项目200万元)以上;效益较好,科技含量较高,即引进新品种、技术、设备、工艺,开发生产名、优、特产品,市场前景看好,辐射能力较强;能促进当地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带动当地农民增加收入,即接受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50人以上,加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2000年至2007年,德化县被省确认为扶持山海协作重点项目2家,给予货款贴息资金44万元;被泉州市确认为扶持山海协作重点项目14家,给予货款贴息资金。
  三、农村小康建设
  (一)温饱型小康建设
  1992年7月,县委七届六次全会通过《关于更快更好地发展德化经济、提前翻番奔小康若干问题的决议》,组织实施“一一三九九”人人奔小康基础工程。9月,县政府制定《实施农村小康工程意见》,提出小康18条量化指标。
  1994年6月,德化县农村小康进程监测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全县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指导和监测。
  1996年1月,县小康建设办公室对浔中、龙浔两镇小康建设进行验收,基本达到小康水平,经市小康办公室复查后,予以确认。
  1997年年底,全县有16个乡镇、181个村、60696户农户基本实现小康,分别占全县乡镇、村、农户总数88.9%、94.3%、88.5%,小康进程综合得分94.88分。省政府经复查后,确认德化县1997年基本实现小康。
  1999年1月,经县、市小康办对赤水镇、春美乡进行验收、复查,确认基本实现小康。至此,德化县农村全面实现小康。
  (二)宽裕型小康建设
  1998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德化县宽裕型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年,县委、县政府制订《关于加快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1年12月,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宽裕型文明村(居)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县建设宽裕型小康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标准和主要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具体实施。同年12月,县组织有关部门对龙浔镇宝美村创建宽裕型文明村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通过泉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抽查验收。2003年2月,泉州市委下发《关于命名表彰第二批宽裕型文明村的决定》时予以确认。
  2004年,龙浔镇先后被县委、县政府和泉州市委、市政府确认为宽裕型小康镇。
  2005年年底,经省、市、县小康建设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和复查、确认,全县有龙浔、浔中、三班、杨梅4个乡镇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有79个村(社区)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其中宝美、浔中、阳山、尤床4个村为宽裕型小康文明村。
  第五节 信访接待
  20世纪90年代,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使信访成为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信息、反馈、监督和保障作用,保障党内外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加强对党和政府各级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2002年,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目标管理”的要求,在全县农村推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三包”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信访包案”“分片负责信访”工作机制,解决农村信访问题。
  2003年8月,制定《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实施细则》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办法》,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追究信访工作失职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由县纪委、人大办公室、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局、效能办等部门领导参加的信访举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到信访问题较多的乡镇、村“联合下访”,引导群众依法依纪信访举报,解决无序、越级信访问题。
  2004年,采取信访约谈、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轻微违纪的信访问题,发挥信访监督作用。
  2006年,开通网上信访举报系统,公布举报邮箱,方便群众举报。
  至2007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59件(次),其中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1353件(次),占信访总数38%。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信访举报问题,排查违纪线索,为纪检监察办案提供案源和违纪线索392件,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案源的主渠道作用。同时,为一批党员干部澄清一些是非问题,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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