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施政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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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99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施政纪略
分类号: D625 .57
页数: 8
页码: 354-361
摘要: 本章记述德化县人民政府施政纪略概括了重要施政措施、规划与改革、发展社会事业、为民办实事。
关键词: 德化县 人民政府 施政纪略

内容

第一节 重要施政措施
  1988年,德化县实施发挥“林、瓷、电、矿”四大优势,引进人才、技术和资金,发展外向型经济,推进全县经济适度超前发展战略。1990年,开展“美在瓷城”创建活动,加强城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治理“脏、乱、差”环境;抓好“文明单位”“文明村(街)”“五好家庭”创建工作,改善社会风气。
  1992年,实施“11399”工程计划,即到1999年,全县电力装机容量达10万千瓦以上;每年发展袋装香菇1000万袋;到2000年确保床架草菇300万平方米;综合开发山地资源90万亩(水果20万亩、毛竹20万亩、用材林50万亩);乡镇企业总产值9亿元。
  1993年,开展“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科技兴工贸”活动,增加科技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把科技工作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
  1996年,实施“511工程”和“四百工程”。“511工程”,即农民年人均增收500元,村村上1个发展经济新项目,每个村村财收入增加1万元以上;“四百工程”,全县发展百个饲养、种植基地,兴办百家较大规模乡镇企业,培育百个种植专业户,培育百个养殖能手。
  1997年,实施“六三三工程”,建立林竹、水果、马铃薯、蔬菜、养殖、食用菌六大生产基地;在桂阳、上涌、赤水三个乡镇推广小额贷款,帮助贫困户发展种养业试点;在龙浔、浔中、葛坑三个镇建设宽裕型小康镇试点,提高小康层次。
  同年,开展“三个年”活动,即“市场开拓年”,政府投入435万元,组织550多家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销会、贸洽会等,直接销售额1034万元,签订购销合同金额9.44亿元;“科教兴县年”,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并通过国家验收,科教成果丰硕;“城市管理年”,投资2449万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规范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
  2000年,实施“扶优扶壮工程”,加强对出口创汇大户的扶持和跟踪服务,促其发展壮大,发挥龙头带头作用。同年,开展“环境优化年”“产品创新年”活动。“环境优化年”,即抓好城建、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改善服务、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益,改善投资环境;“产品创新年”,在广州东方宾馆红顶展区统一预购900多平方米馆位,买断连续5年展权,打出“德化名瓷、瓷国明珠”品牌,创办中国德化陶瓷工艺馆,组织200多家企业,展出40多万种陶瓷样品,获3亿多元产品订单。
  2001年,制定《德化县开展“企业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引导企业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加大高新技术创新力度,提高现代企业管理水平,扩展国内外市场,保持工业生产稳步增长。
  2005年8月28日,在“德化走在全省山区县发展前列”务虚会上,县长李辉跃总结德化经济建设的经验,提出“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一个目标,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现代化绿色瓷都;二个抓手,即政策引导,项目带动;三大经济繁荣带,即构建城关以陶瓷为主、东半片以旅游业为主、西半片以矿业为主的三大经济繁荣带;四个集中,即人口向城关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耕地和山林向农场和林场集中;五个战略,即工业兴县战略、大城关发展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科教兴县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
  第二节 规划与改革
  一、制定发展规划
  (一)制定“五年”发展规划纲要
  制定《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是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重要的实施决策和措施之一。1990年至2007年,德化县人民政府先后制定第八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八五”规划)以及“九五”“十五”“十一五”等四个五年规划。
  德化县《五年规划》,每五年制定一次。由中共德化县委提出关于制定规划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发展计划局等部门根据县委建议拟出“五年规划”初稿,供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改和补充,再经过县政府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向社会各界有关单位、人员征求意见,最后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五年”规划主要内容有:分析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和基础,确定发展的指导原则、总体构想和奋斗目标,提出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制定实现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最后附有“五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表”。
  (二)审定部门、行业发展规划
  根据《五年规划》,县政府制定年度计划,政府直属部门、单位相应制订规划或计划,部门或单位制订的规划或计划,涉及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大局者,应报送县政府审核,甚至应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批,以德化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属于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计划,应送县政府办公室存档、备案。
  附:1988—2007年德化县人民政府下发的若干规划、计划(决定)目录
  1985年,第一次修编《德化县城总体规划》,至2006年,先后四次修编《德化县城总体规划》。
  1992年5月,《德化县第一个五年依法治县规划》。
  1992年9月,《实施农村小康的意见》。
  1995年1月,《关于优化发展教育,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
  1995年4月,《九十年代德化县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1995年7月,《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1997年6月,《德化县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县规划》。
  1997年10月,《德化县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
  1999年5月,《关于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
  2000年5月,《德化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2000年8月,《德化县农业综合工程规划》。
  2003年8月,《德化县陶瓷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发展规划》。
  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一)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20世纪80年代,县政府贯彻国家改革开放政策,在农村推行多种形式并存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鼓励农民或联户投资开荒造林、种果、办场,
  90年代,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稳定已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对承包后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因地制宜、妥善解决。同时,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完善承包合同;建立农业技术、信贷、供销和信息网络等社会服务体系,向农民提供技术、资金、物资、信息和管理等专项服务和系列化服务。坚持贯彻“谁造谁有”的林业政策,推广股份制合同造林;做好林木所有权证发放工作,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创办十大林业示范片。
  2000年后,德化县把农业承包期延长30年,稳定粮食生产;建立用材林、毛竹、水果、马铃薯、反季节蔬菜、畜牧六大产业基地,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推进工业经济体制改革
  1990年,在完善企业第一轮承包经营基础上,做好企业第二轮承包工作,健全承包考核指标体系,维护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推行以定额管理为中心,改进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定员定额制度,推行动态优化劳动组合制度,逐步打破干部与工人的界限,引进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企业。
  1994年,根据“所有权管住管好,经营权放开搞活”的原则,采取租赁或承包并举,实行国有与民营并存,甚至把国有企业转让给集体或个人经营等方式,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
  1996年,贯彻全省企业工作会议精神,推行“抓大放小”措施,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采取“一厂一策”的办法,先后以嫁接外资、抵押租赁、兼并、依法破产、拍卖等方式,完成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工作。
  1998年,贯彻落实《中共德化县委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因企制宜、因企施策,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拍卖转让、破产、租赁等形式,加快国有企业、二轻企业改制和改革步伐,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和监督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06年开始,先后开展“产品创新年”“环境优化年”“企业发展年”等活动,实施“扶优扶壮”工程,培育陶瓷、电力、矿产、旅游等重点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产品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三)推进商贸经济体制改革
  1992年7月20日,县政府召开推进县外贸体制改革会议,决定确立以市场调节为主,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方针,制定比沿海地区更优惠的措施,吸引人才、资金、技术进入德化,提出“两保二免”,即保住群众利益、保住必收税费,其余收费一律减免的意见。
  1998年,县政府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改革。全县国有商贸企业12家,涉及粮食、物资、医药、五交、百货、饮食、外贸等。经清理核实,资产总额9716.88万元,固定资产4846.35万元,负债总额6001.45万元,资产负债率61.8%;职工总数788人。县政府推动上述企业实行二级承包制,即财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承包上缴利润、控亏和财务等综合指标进行评价和调控,企业对下属各部门实行风险抵押、定额、租赁经营方式。具体内容有建立权责明确的经营机制,妥善分流职工、减员增效,增收节支、挖潜降耗,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制度,建立高效、廉洁的企业领导班子,提高管理水平等。
  第三节 发展社会事业
  一、实施“科技兴县”战略
  1988年、1989年,实施国家“星火计划”,推广电热烧瓷技术项目;制定放宽放活科技人员“十六条规定”,有参与和承包乡镇企业及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44名,进行技术协作和咨询项目90多个;发展科技户、专业户570户,举办陶瓷、食用菌、茶果等实用技术培训班162期,接受培训10412人。
  1990—1993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制定《德化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各项科研项目。1993年,安排科研项目64项,其中通过鉴定和验收55项。
  1996年,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思想,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广泛开展“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科技兴工贸”活动,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完善科技投入机制,增加资金投入;抓好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做好专利技术管理工作;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发挥科技情报信息的作用,壮大科技队伍。
  2000年,实施“科技兴县”战略,制定《德化县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资金暂行规定》,推进技术创新工程;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申报科技贷款项目,下达县科技项目,继续发展民营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建设省级民营(陶瓷)科技园,区。至2007年,建成全省首个省级民营(陶瓷)科技园区,有民营科研机构78个、科技企业160多家,每年获国家专利数十项。
  2003年,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德化县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对被确认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企业、省级专利工作试点企业,以及被确认为省级重点新产品等的企业,按各获奖项目奖励金额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2007年,制定《德化县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确立企业自主创新地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创新服务载体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服务水平。
  二、发展教育事业
  1989年,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初等教育“四率”,达省颁一类标准;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泉州市级要求,农村小学实现“一无两有”,全县非文盲率达93.09%,被评为全国扫盲先进县。
  1992年,组织开展教育问题大讨论,探索教育领域里的各项改革,在教育经费总包干前提下,试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分配按劳取酬等改革措施。
  1993年,把教育摆上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搞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再上新台阶。全县16个乡镇依法宣布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德化一中进入“福建省普通中学二级达标学校”行列,高考录取率达54.5%,取得历史上最好成绩。
  1996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落实“两基”达标工作,增加教育投资,建设“园丁新村”和德化三中逸夫楼等教育设施,改善办学条件。
  2000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国库统一支付,乡镇中小学教育经费由县教育局直接拨款;巩固提高教育“两基”工作,大部分指标稳中有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002年,德化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德化技工学校、德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德化县矿物质分析中心合并,筹建“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同时,全县建成远程教育网络。
  2004年,德化县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福建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县”;成立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举行公办学校杂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听取县人大、县政协、县总工会、学生及其家长代表等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2006年3月,召开德化教育“双高普九”工作动员大会,向各乡镇颁发“双高普九”工作责任书;开展创建“福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促进教育收费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翌年,创建“福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通过省验收。
  三、人口控制与医疗卫生事业
  1988年,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全县18种法定传染病的发病率比1987年下降48.9%;完成泉州市委、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四术”任务,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85‰。
  1990年,广泛宣传、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计生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75‰。
  1993年,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三为主”方针,加强宣传服务和网络建设,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步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
  1996年,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强化指标,查缺补漏,加强基础网络建设,计划生育率达95.36%,合格村和基本合格率达81.91%。做好县医院、县中医院二级甲等医院评估验收工作,开展创建“爱婴县”活动,创建卫生县城和文明县城活动通过省、市复查。
  1997—2002年,组织实施“123健康工程”,开展创建“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合格县”活动,发展卫生保健事业。2002年年底,全县乡镇初保工作均达标,实现初级卫生保健合格县目标。
  2007年,全面执行新农合制度,筹集资金1191万元,参加人数198527人,参合率77.28%。全县职工医保、新农合、居民医保三种医疗保障参保人数28.0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89.84%。
  四、文化广电环保等工作
  1988年,举办民俗文化节、文化艺术节、瓷都广场文化等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989年,根据一手抓“扫黄打丑”,一手抓繁荣文艺的精神,检查整顿音像市场、书摊和录像带销售点,净化文化市场。同时,增设文化设施,做好文博、图书馆、影视播放等管理工作,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
  1993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增强民众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完成环境保护工作三年总目标,县城环境质量由7级升为4级。
  1996年,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举办第一届文化艺术节,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通泉州市首条县乡广电光纤专业线路,全县有17个乡镇安装有线电视,办好广播、电视节目,提高广电的新闻舆论水平。
  2001年10月,举办“首届瓷都文化广场文化活动”,每逢周五、周六晚上演出,共演出11场次,每场观众均达千人以上。至2007年,已举办7届80多场次。
  2004年,全国版权保护工作现场会在德化召开,国家版权局领导在会上肯定德化县版权保护的做法和经验。
  2005年,在全县开展普查、确认、登记民族民间文化等工作,并建立档案,构建扶持和保护民间文化艺术长效机制,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繁荣文化事业。
  第四节为民办实事
  一、减轻负担
  (一)减轻农民负担
  1999年10月27日,县政府召开会议,提出减轻农民负担7点意见,即不得提前征收农业税,规范管理集体提留统筹费,禁止乱收费、集资、罚款和摊派,改革农电管理体制,精简村干部人数、压缩经费开支,严禁挪用提留统筹费等。
  2000年,县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三项制度,对涉农收费项目加强监管。
  2002年,县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2)10号)精神,提出《德化县二〇〇二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强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领导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负责制,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实行“一票否决”制。落实“一项制度、八个禁止”,即村提留统筹费控制在人均收入5%以内,禁止平摊税赋、要农民出钱出物、违法违规收费、向农民集资、摊派、以资代劳、招待下乡干部、非法收款收物等。对提留统筹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中小学、农村建房、用电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和违规行为。
  2004年,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免征粮食生产农业税,落实粮食收购保底价、粮价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优惠政策。
  2005年,免征农业特产税,提高各项惠农补贴标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二)减轻企业负担
  1992年,县政府宣传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少企业负担的意见,合理确定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区别对待企业的商业目标和社会目标;办好事量力而行,不增加企业负担。改变政府管理企业的方式,改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治理“三乱”和惩腐倡廉相结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防范侵害企业利益。不强行要求企业设机构、增编制给企业增加负担。
  1997年,县政府制定《关于组织实施“扶壮工程”的若干规定》,实行税费征收“一张卡”和“四个一”征收制度,减轻乡镇企业负担。
  二、发展食用菌等种养业
  1984年4月,德化县食用菌开发办公室成立,组织人员到古田县等参观、学习食用菌栽培技术,培训技术人员。在浔中镇仙境村等建立食用菌实验基地,进行种植木屑袋栽培香菇试验。1988年,全县开始推广种植木屑袋栽香菇。
  1992年2月,德化县食用菌生产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委员会。同年5月,进行野外薄膜菇床种植草菇示范工作。1993年6月,进行反季节种植香菇试验,种植7120节,成功率99%。1994年10月,进行反季节种植草菇试验;1995年10月,野外薄膜菇房高产栽培草菇项目获县科技进步二等奖。1996年3月,示范种植花菇250万袋。1998年,种植姬松茸试验5000平方米获成功,后全县推广。1999年4月,引进珍稀食用菌茶树菇种植试验。
  2000年4月,利用天然阔叶林进行人工促进红菇增殖试验33.33公顷;8月,进行高海拔反季节栽培鲍菇试验1万袋,每袋平均产菇0.35千克。2002年4月,利用废弃松兜种植药用菌茯苓200公顷,年产900吨。2003年6月,金福菇栽培示范1万袋,每袋产量0.3千克;7月,种植反季节蘑菇试验2万平方米,每平方米产鲜菇8千克。2004年3月,承担市科技局“高山反季节巴西蘑菇(姖松茸)栽培示范推广”科研项目,栽培面积2万平方米,每平方米产鲜菇6千克。
  2005年,全县推广种植10万平方米,产量650吨,为全县种植食用菌高峰期,后逐年下降。
  2007年,继续鼓励扶持农村规模化发展食用菌,以及种植水果,养羊、养兔等,增加村民收入,解决贫困问题。
  三、扶持发展龙头企业
  1993年3月,德化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或政府、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
  2000年,在项目审批、资金补助、税收减免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扶持发展龙头企业38家,其中列为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9家,年总产值1.21亿元,带动5万多户农户就业增加收入,其中省级龙头企业“泉州三利集团公司”,由三班竹木综合厂等4家核心企业组成,主要生产竹木藤草制品,当年产值3356万元。
  2005年,德化县又有6家企业被泉州市政府及农业部门确认为龙头企业。2007年,市级龙头企业“德化县龙津林化有限公司”产值达1442万元。
  四、扶贫开发
  1986年4月,德化县脱贫致富领导小组成立。9月,省确定盖德、赤水、上涌为省扶持的贫困乡,市确定葛坑、雷峰为实施扶持的贫困乡,县确定霞碧、国宝、美湖、大铭、汤头为实施扶持的贫困乡。
  1987年,按照省、市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乡村财政和村民人均收入等实际情况,分期分批确定贫困乡、贫困村。被确定为市级贫困乡、村者,由泉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挂钩,并带领市直机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深入扶持乡村调研、召开现场办公会,指导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工作,并从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和村民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被确定为县级贫困乡村者,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挂钩,并组织县直机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到贫困乡村调查研究,为扶持对象建言献策,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
  其间,全县贫困村中,盖德乡福阳村、南埕镇连山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贫困村,由省口岸办公室挂钩福阳村、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挂钩连山村。挂钩期间,省口岸办、福炼公司均派人驻村指导扶贫工作,每年均提供扶持资金,支持贫困村发展经济,改造生产和生活环境等。市、县各级党委、政府也相应确定一批贫困村,提供补助资金等,扶持贫困村村民摆脱贫困,共同致富。
  1989年,省扶持贫困乡贷款指标30万元、化肥475吨、免征农业税五年等;市扶持贫困乡资金和物质折值共计460.34万元;县扶持贫困乡资金15万元、贷款指标60万元,以及钢材、水泥等物资。全县有24533户贫困户解决温饱问题,占应脱贫总户数98.5%。
  1995年,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举全市之力,攻贫困之坚”政策,采取开发式扶贫措施,推动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全县23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8个县直单位挂钩重点贫困乡镇,扶持11个贫困村。县五套班子领导每人挂钩一个贫困户,144位县直单位领导挂钩185户贫困户。其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率市直单位与鲤城区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率县直单位领导等,到挂钩扶持的贫困乡、村现场办公,听取当地情况介绍,为当地政府和群众出谋献策,提供资金扶持,其中市及有关单位共捐献资金320.7265万元,县财政拨出配套资金362.62万元,乡镇投入资金366.35万元,扶持11个贫困村、实施81项经济发展项目,帮助贫困户发展经济。年初,市下达扶贫任务2937户10961人;年底,脱贫10913人、脱贫率99.56%,11个市定贫困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400元,比上年增收659元。
  1998年,县政府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平衡发展”的原则,抓好对未实现基本小康的春美乡、赤水镇,以及吾华村等18个村的重点指导和帮扶工作,继续实行班子领导和县直单位挂钩扶持措施,筹集扶贫资金516.62万元,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经济。
  2000年,县政府采取“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措施,实施农村开发式扶贫,把扶贫重点转向老区基点村、少数民族聚居村及其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全县74个县直单位、555名科级干部与40个贫困村挂钩,提供帮扶资金960万元,帮助贫困户落实经济发展项目904个;完成“造福工程”,即扶持建设贫困户住房面积1.5万平方米,解决贫困人口500人居住问题。
  2005—2007年,省、市、县党委和政府除了扶持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经济外,还通过扶持贫困户、提供小额信贷资金、建设造福工程等形式,解决农村贫困问题。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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