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地方人民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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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990
颗粒名称: 卷十 地方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 .57
页数: 30
页码: 343-372
摘要: 本卷记述德化县人民政府概括了重要会议、施政纪略、行政事务、组织机构。
关键词: 德化县 人民政府 机构

内容

1988—2007年,德化县历经第十一至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任命政府各届组成人员;通过1997年、2002年等改革,精简机构,裁减人员,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中共德化县委领导下,先后制定“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组织实施“大城关”发展战略;通过政府全体成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以及其他专题性会议等,部署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并采取督查等措施抓好落实。
  县人民政府先后组织修编“德化县城总体规划”,以及“依法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农业综合工程”等十多个专项规划;提出“建设教育强县”“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实施农村小康”等意见,并作出相关决定。
  1988—2007年,县政府充分发挥德化资源优势,引进人才、技术和资金,发展外向型经济;组织实施“一一三九九工程”“511工程”“六三三工程”“扶优扶壮工程”;按照“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开展“市场开拓年”“企业发展年”“环境优化年”等活动,依法行政,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关有序转移,推进“山海”“德台”农业协作,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为民办实事好事,建设现代化绿色瓷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第一章 重要会议
  第一节 政府全体成员(扩大)会议
  1994年7月12日,县政府首次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县长林宝浙在会上布置下半年工作。即抓好灾后农田水利设施修复、田间管理、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等,稳定粮食生产;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发展多种经营,重点是毛竹、香菇生产和果园管理,确保农民增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包括热电厂、涌溪三级电站、305线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城关旧街改造等;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税收流失,严控财政支出,确保收支平衡;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再创出口最好水平;挖潜改造,加强管理,促进国有企业产量较快增长。
  1999年1月31日,县政府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县长杨益民在会上提出8点要求;一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三要摆正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四要讲究领导艺术,提高决策水平;五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六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七要强化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八要加强检查督促,狠抓工作落实。
  2001年3月26日,县政府召开机关效能建设暨政府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会上,县委副书记蒋德明总结2000年县机关效能建设情况,部署2001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县监察局局长彭文良传达省、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县长杨益民强调三点意见;一要着眼于标本兼治,推动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二要着眼于巩固提高,推动效能建设再上新水平;三要求实创新,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7月20日,县政府召开全体成员暨全县经济分析会。会上,各位副县长总结所分管的上半年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县长杨益民在《总揽全局,把握关键,振奋精神,狠抓落实》的总结报告中讲四点意见:一要总揽全局,把握关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要戒骄破满,树立信心,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三要只争朝夕,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四要艰苦奋斗,勤政廉政,努力当好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县委书记许昆贞讲四点意见:一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贯彻江泽民同志建党8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二要抓住重点,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三要改革创新,提高经济发展活力;四要精心组织,扎实抓好县乡机构改革和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
  2002年2月24日,县政府召开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县长杨益民在会上讲话。指出,2002年是国家加入世贸组织第一年,世界经济出现慢增长。全县经济发展面临新机遇、新压力,要奋发有为,迎难而上,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开创新局面;各级各部门要着眼于“十五”规划,立足实际,扭住经济建设中心,瞄准“一流瓷城”目标,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调整结构,加快发展;要把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健全督查网络,强化督查职能和通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以WTO规则为标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搞好政府职能定位,解决效能低下等问题,减少审批事项,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坚持以法治国,塑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公仆形象。
  7月19日,县政府召开第二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会上,杨益民传达泉州市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分析德化县上半年经济社会运行情况,部署下半年主要工作。县委书记许昆贞作《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新跨越》的讲话,强调要学习江泽民“5.31”重要讲话精神,为党的十六大营造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氛围;盯住目标,奋力拼搏,全面完成当年经济工作任务;加强新增长点的培育,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继续优化发展环境以巩固文明县城为抓手,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2003年3月6日,县政府召开县机关效能建设暨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县委副书记蒋德明传达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2年县机关效能工作情况,部署2003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安排。县长杨益民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要有新境界,即领导班子要着力解决凝聚力,干部要着力解决精神状态,群众要着力解决思想观念问题;二是发展要有新思路,即突出发展主题,加强调查研究,运用立体思维;三是工作要有新举措,即盯紧目标把握重点,转变职能,求真务实。县委书记许昆贞在会上强调:要勤奋工作,认真落实富民强县第一要务;要团结协作,形成齐心协力干事业的氛围;要建设服务高效政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讲究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004年2月9日,县政府召开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县长李辉跃在会上提出:一要围绕目标,理清思路,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大城关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化水平;坚持工业立县战略,提高工业化水平;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坚持科教兴县战略,提高人的全面发展水平)、“四个集中”(人口向城关集中,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城关居民向社区集中,耕地和山林向农场和林场集中)。二要立足当前,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即振奋精神,以更高的站位谋更大发展;明确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工作落实;执政为民,以崭新的姿态树良好形象。
  8月3日,县政府召开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会上,各位副县长总结了上半年所分管的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县长李辉跃在会上讲了三个问题:一要辩证看待,树立信心,即总结上半年经济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关注面临的形势和困难。二要对准目标,扎实工作,即贯彻落实县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盯紧目标任务,抓住重点,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三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即把思想统一到“抓发展、谋发展、促发展”工作大局上,爱岗敬业,恪守职责,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跟踪检查督促,追究工作不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05年3月11日,县政府召开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会上,各位副县长就分管的工作作汇报讲话,县长李辉跃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明责加压,增强奋发赶超意识。二要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树立政府廉洁高效形象。要以“发展为先、发展为大、发展为重”为准绳,自觉做到“三同”(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落实同力)、坚持“四实”(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倡导“四个不要”(不要让德化的形象在我这里受损、不要让发展的机遇在我这里错失、不要让群众的怨言在我这里产生,不要让投资经营者在我这里灰心)、牢记“两个务必”,要带头讲廉洁、讲正气,树立廉洁高效形象。
  7月26日,县政府召开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会上,各位副县长汇报所分管工作的情况,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县长李辉跃在会上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激发精神活力,用新视野、新理念、新思维去谋划发展、推动工作,用新精神、新劲头、新举措去培育新亮点、新平台,谱写新篇章。二要增强发展效力,要精心编制“十一五”规划,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全力抓好工业经济,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切实抓好三农工作,着力提升经贸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三要提供发展助力,推动改革创新,强化政策引导,全力服务发展。四要提高落实能力,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团结协作,增强本领,抓好督促检查。
  2006年2月20日,县政府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县长李辉跃在会上提出四点要求:一站位要提高,加强学习,练好五个基本功,即超前预测的基本功,驾驭全局、重点突破的基本功,科学决策的基本功,善于解难的基本功,创造性工作的基本功。二举措要跟进,强化责任,善抓重点,敢于突破,强化督查。三作风要转变,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依法行政。四形象要提升,要凝聚合力,严守纪律,廉洁勤政。
  2007年8月15日,县政府召开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县长李辉跃在会议上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咬定目标,努力把德化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现代化绿色瓷都,所有工作都要围绕这一中心开展,按照“一二三四五”的发展思路,加快实现目标的步伐。二要全力推进,正视差距,激发斗志,张扬“居弱图强,后发快进”的精神;解放思想,永葆创业激情,要有“等不起”的责任感,“低不得”的目标感,“保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积极运作,有为推动,抓住关键环节,做到“纲举目张”“弹好钢琴”。领会政策精神内涵,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找出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的最佳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要负起责任,恪尽职守,“在其位,谋其政”,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服从大局,既勤政又廉政,既干事又干净,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四要务求实效,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上,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健全督查和激励机制,形成争优创新、奋发有力,干事创业氛围。
  第二节 政府常务会议
  1992年,德化县始设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由县长主持召开,政府有关组成人员、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议程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汇报情况,有关人员提出意见或建议,经讨论研究后,就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或提出解决方案和工作措施等,是县政府决策施政的重要方式之一。
  第三节 县长办公会议
  1992年,德化县政府根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开始把政府召开的会议分为县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政府全体成员(扩大)会等,并按有关规定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同年3月24日,县长傅镛堃召开深化企业改革办公会议。会议要求:一要加快改革步伐,在改革中做到“三个不”,即不要怕、不要等,不要互相扯皮,胆子要大些,步伐要快些。只要有利于壮大社会经济实力,就可以大胆试、大胆闯。二要遵循“搞好试点、循序渐进、加快速度、全面推开”的原则,力争成功。三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国有企业打破“三铁”、国有合作商业实行“四放开”的具体实施方案。四要成立企业转换机制领导小组,为各项改革提供指导和组织保证。
  1995年2月25日,县长林宝浙召开工业小区开发办公会议,会议同意后所、内西敦、马驹洋延伸至新寨的三个工业小区由浔中镇负责开发,对开发区的界限、规划、审批以及时限、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月24日,林宝浙在赤水镇召开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省道305线城关至赤水段柏油路面建设问题,形成三点意见:一是县公路局和浔中、国宝、赤水三个乡镇要增派技术人员,加强监督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二是施工现场要有指挥人员,要竖标志、发信号,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三是建设资金要按时、全部到位,其中建设银行支持贷款200万元,西半片8个乡镇集资款按县下达的任务完成。
  同年3月13日,林宝浙在桂阳乡涌溪村召开涌溪三级电站建设办公会议。会议经听取汇报、研究后,就移民安置问题确定三个原则:一是“就地安置、就地发展”原则,即根据当地群众意见,选择交通、用水、发展经济有利的地点建设新村。二是拆迁、征地、移民补偿的原则,即实事求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标准执行。三是“服从,确保”原则,即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服从大局,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1998年2月20日,县长许昆贞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会议决定县水电总公司体制改革的原则是有利于适度超前发展电力事业,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可靠优质电能。县水电总公司与电力公司的职能合并,人员优化组合,重新成立“德化县水电总公司”,负责管理全县电网,组织建设电源;管理原县电力公司、热电厂、涌溪水库电站、龙门滩一、二级水电站股份的国有资产。
  同年2月25日,许昆贞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会议决定三角街高层楼建筑用地2390平方米,有偿转让年限70年,转让对象福建省佳美集团公司,综合总地价808万元,最高层在18—21层之间。3月12日,许昆贞再次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会议同意把浔中粮站一幢三层石混结构的房屋用地划拨给“佳美集团”,建筑面积918.91平方米,用于三角街高层楼建设扩大用地。
  同年4月20日,许昆贞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会议就进城大道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时间和进度等达成一致意见。大道总长2500米,按宽40米、6车道、两侧有路灯、绿化带模式进行设计。6月20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8月1日前完成片石铺设,10月1日前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贯通。大道两侧30米范围内的土地由县政府统一征用、开发。
  2001年6月8日,县长杨益民在冠福集团公司召开现场办公会,县政府办、计经、建设、环保、税务、消防、金融、企业等部门和盖德乡政府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实地察看冠福公司盖德工业园一期工程建设现场,听取盖德乡政府和公司负责人情况汇报后,研究、决定由副县长王春金挂钩该项目,根据政府优惠政策,实施“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尽快办理好电力、通信、土地征用、消防、环保、工商等有关手续,促进工程建设早日完工,尽快投产和发挥效益。
  同年10月24日,杨益民在阳山东矿区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会议要求坚持走“科学、规范、合理”的开发路子,处理好效益与可持续发展、生产与安全等方面关系,维持龙门矿业选矿厂现有管理方式,直至租赁经营合同期满。确保现有选矿厂矿源供应,抓好鑫阳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坝建设,加快东矿区深井开采进度,促进鑫阳公司早投产、早出效益。
  2002年7月24日。杨益民在浔中祖厝村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县委组织部、农办、县政府办、财政、交通、建设、国土资源、民政、农业、广电、计生、环保、司法、综治、电信、公路、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与会人员听取浔中镇政府和祖厝村的工作汇报,决定共同出资10万元,扶持祖厝村提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
  2003年1月18日,杨益民在冠福公司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县委书记许昆贞到会指导,副县长涂建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决定把冠福工业园建设纳入县长期发展规划,第一期工程用地要进行合理安排和控制,把公司作为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科研基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用好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冠福公司创业。冠福公司要根据上市要求,加强管理,引进人才和先进设备,在花纸、釉色、瓷土配方等方面加大投入,开发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展市场空间,争取早日上市。
  2004年6月2日,县长李辉跃在浔中镇乐陶村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县政府办、农业、林业、国土、环保、民政、财政、交通、水利等15个单位和浔中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分析、研究乐陶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对乐陶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项目进行扶持,重点解决供水、柏油路修复、蔬菜基地建设、果园改造、兴修水渠等资金不足问题,县直有关单位承诺提供扶持资金9.6万元。会议要求乐陶村要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班子建设,切实抓好农业生产,主动呼应对接大城关建设,抓好扶持项目和精神文明建设。
  同年12月27日,李辉跃率有关单位负责人察看城关地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搬迁现场,并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会议认为该屠宰场位于城区中心地带,经营活动给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决定于2005年关闭屠宰场,采取委托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办法进行改革;筹备成立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加强对生猪屠宰场的监管,重点扶持政府委托经营的定点屠宰场和县食品公司养猪场,做好卫生检疫和市场猪肉调控工作,确保市民生活需求。
  2007年3月5日,县长李辉跃在县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原则同意《东埔旧城改造片区违法违章建筑处理方法》,同时决定今后城关规划区内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违法违章建筑的处理参照执行;原则同意《东埔旧城改造片区有关面积的确权计算方法》,强调确权和测量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一碗水端平”。
  同年6月13日,李辉跃在县广电中心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要求把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解决农民群众收听收视困难。县财政每年列支一定经费给予扶持,确保完成新一轮“村村通”建设任务。会议还研究决定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用贷款解决,引进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等专业人才等。
  同年11月23日,李辉跃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暨打造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协调会议,决定成立“德化县工业项目区建设领导小组”,李辉跃任组长,下设办公室。龙浔、浔中两镇企业办人员要协助企业办理证照及基建相关手续,电力、电信要做好线路安装,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要铺设好通气管道等。入驻宝美、诗敦二期、城东二期工业项目区的企业免交土地登记发证费、证书工本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规费。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林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德化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暂行规定》的要求,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四节 全县农村和企业工作会议
  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
  20世纪80年代,延续以前长期坚持的会议制度。每年农历正月中旬,县委、县政府均召开县、乡(镇)、村主要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对象有县、乡(镇)脱产干部或半脱产干部、村干部(包括党支部、村委会、共青团、民兵、妇女主要负责人),全称为“德化县、乡(镇)、村三级(扩大)干部会”,简称“三级扩干会”。会期3~4天,最长7天。后会议名称改为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增加全县企业工作会议,会议时间精简为2天,第一天为农村工作会议,第二天为企业工作会议,参加会议对象,农村工作会议为县、乡镇和村领导班子成员,企业工作会议增加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会议议程有听取县委和县政府的工作报告、分组讨论或参观学习,县委、县政府领导作会议总结。
  2000年后,每年农历正月中旬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会议时间精简为1天,上午召开农村工作会,下午召开企业工作会,参加会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直单位和省市驻德单位负责人,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村党支书、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以及农业和农村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县委书记、县长及其他有关领导在会上作报告或讲话。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学习、贯彻中央和省一号文件、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回顾总结上年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部署当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三是表彰农业和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尤其是表彰一批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优产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生产大户,包括粮食、养殖、蔬菜、水果、,食用菌、毛竹、油茶生产(经营)大户等,以及农产品加工、竹木加工等龙头企业。会上,还向乡镇政府颁发当年农业和农村工作责任状。
  二、全县企业工作会议
  1978年,县成立乡镇企业局。1979年,首次召开德化县企业工作会议。1980年后,每年农历正月中旬,第一天召开德化县农村工作会议,第二天召开全县企业工作会议。精简会议后,改为上午举行农村工作会议,下午举行企业工作会议,已形成一项制度。
  参加会议对象除了参加农村工作会议的人员外,增加规模企业的董事长、经理等企业界人士,以及先进企业代表和先进个人。会议由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县委书记、县长先后在会上作讲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上一年企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年企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表彰先进,即表彰企业工作先进单位,年纳税额前10名、出口创汇前10名的企业,以及创名牌产品、获国内外产品质量环境认证、获得国家和省著名商标等企业。
  第五节 其他重要会议
  一、安全生产会议
  2002年4月15日,县政府首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颁发“2002—200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纳入县、乡镇政府及各部门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范围。此后,县政府每年按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一般由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县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安、交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警、消防等部门,以及相关乡镇、单位和企业的负责人,会议学习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处理意见》等文件,传达贯彻省、市政府有关安全会议精神,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分析面临的安全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抓好矿山、建筑行业、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厂房、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经济分析会
  1991年7月5日,县委、县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首次召开专题经济分析会。会议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德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会议主要议程有传达市委、市政府经济分析会精神,县委书记、县长作讲话,各乡镇、单位汇报工作情况。主要议题为分析全县经济运行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研究重要行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尤其是创新成果和创造性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同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计划和具体任务。此后,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经济分析会。会议准备充分,贴近实际,针对性强,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是县委、县政府掌握宏观调控、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运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施政方法。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20世纪80年代,国家开始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1988年后,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1~2次大型专题会议,县委书记、县长出席并作讲话;分管副书记或副县长作专题报告,主管部门作汇报。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县四套班子领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德化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等,上级主管部门派人指导或参加会议。会议一方面总结前年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表彰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后进单位给予“黄牌”警告或“单列”处理。分析面临的人口形势,下达当年工作任务,部署贯彻执行的政策措施。先进单位在会上介绍工作经验,后进单位表明坚决完成任务的态度等。
  四、其他专题性会议
  1988年11月12—1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工作会,参加会议对象为经贸、财政、工商、金融、税务、监察等部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人等。1992年3月28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参加会议对象有教育、财政、工商、金融、税务、监察等部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人等。1992年5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林业工作会议,参加会议对象有林业、财政、工商、金融、税务、监察等部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人等。
  2000年6月7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外贸工作会议,参加会议对象有经贸、财政、工商、金融、税务、监察等部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人等。
  2003年9月23日,县政府召开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参加会议对象有林业、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人等。同年10月27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参加对象有劳动和社会保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人等。
  2005年8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德化走在全省山区县发展前列”务虚会,参加会议对象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人等。
  第二章 施政纪略
  第一节 重要施政措施
  1988年,德化县实施发挥“林、瓷、电、矿”四大优势,引进人才、技术和资金,发展外向型经济,推进全县经济适度超前发展战略。1990年,开展“美在瓷城”创建活动,加强城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治理“脏、乱、差”环境;抓好“文明单位”“文明村(街)”“五好家庭”创建工作,改善社会风气。
  1992年,实施“11399”工程计划,即到1999年,全县电力装机容量达10万千瓦以上;每年发展袋装香菇1000万袋;到2000年确保床架草菇300万平方米;综合开发山地资源90万亩(水果20万亩、毛竹20万亩、用材林50万亩);乡镇企业总产值9亿元。
  1993年,开展“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科技兴工贸”活动,增加科技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把科技工作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
  1996年,实施“511工程”和“四百工程”。“511工程”,即农民年人均增收500元,村村上1个发展经济新项目,每个村村财收入增加1万元以上;“四百工程”,全县发展百个饲养、种植基地,兴办百家较大规模乡镇企业,培育百个种植专业户,培育百个养殖能手。
  1997年,实施“六三三工程”,建立林竹、水果、马铃薯、蔬菜、养殖、食用菌六大生产基地;在桂阳、上涌、赤水三个乡镇推广小额贷款,帮助贫困户发展种养业试点;在龙浔、浔中、葛坑三个镇建设宽裕型小康镇试点,提高小康层次。
  同年,开展“三个年”活动,即“市场开拓年”,政府投入435万元,组织550多家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销会、贸洽会等,直接销售额1034万元,签订购销合同金额9.44亿元;“科教兴县年”,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并通过国家验收,科教成果丰硕;“城市管理年”,投资2449万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规范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
  2000年,实施“扶优扶壮工程”,加强对出口创汇大户的扶持和跟踪服务,促其发展壮大,发挥龙头带头作用。同年,开展“环境优化年”“产品创新年”活动。“环境优化年”,即抓好城建、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改善服务、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益,改善投资环境;“产品创新年”,在广州东方宾馆红顶展区统一预购900多平方米馆位,买断连续5年展权,打出“德化名瓷、瓷国明珠”品牌,创办中国德化陶瓷工艺馆,组织200多家企业,展出40多万种陶瓷样品,获3亿多元产品订单。
  2001年,制定《德化县开展“企业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引导企业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加大高新技术创新力度,提高现代企业管理水平,扩展国内外市场,保持工业生产稳步增长。
  2005年8月28日,在“德化走在全省山区县发展前列”务虚会上,县长李辉跃总结德化经济建设的经验,提出“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一个目标,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现代化绿色瓷都;二个抓手,即政策引导,项目带动;三大经济繁荣带,即构建城关以陶瓷为主、东半片以旅游业为主、西半片以矿业为主的三大经济繁荣带;四个集中,即人口向城关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耕地和山林向农场和林场集中;五个战略,即工业兴县战略、大城关发展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科教兴县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
  第二节 规划与改革
  一、制定发展规划
  (一)制定“五年”发展规划纲要
  制定《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是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重要的实施决策和措施之一。1990年至2007年,德化县人民政府先后制定第八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八五”规划)以及“九五”“十五”“十一五”等四个五年规划。
  德化县《五年规划》,每五年制定一次。由中共德化县委提出关于制定规划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发展计划局等部门根据县委建议拟出“五年规划”初稿,供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改和补充,再经过县政府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向社会各界有关单位、人员征求意见,最后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五年”规划主要内容有:分析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和基础,确定发展的指导原则、总体构想和奋斗目标,提出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制定实现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最后附有“五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表”。
  (二)审定部门、行业发展规划
  根据《五年规划》,县政府制定年度计划,政府直属部门、单位相应制订规划或计划,部门或单位制订的规划或计划,涉及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大局者,应报送县政府审核,甚至应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批,以德化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属于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计划,应送县政府办公室存档、备案。
  附:1988—2007年德化县人民政府下发的若干规划、计划(决定)目录
  1985年,第一次修编《德化县城总体规划》,至2006年,先后四次修编《德化县城总体规划》。
  1992年5月,《德化县第一个五年依法治县规划》。
  1992年9月,《实施农村小康的意见》。
  1995年1月,《关于优化发展教育,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
  1995年4月,《九十年代德化县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1995年7月,《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1997年6月,《德化县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县规划》。
  1997年10月,《德化县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
  1999年5月,《关于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
  2000年5月,《德化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2000年8月,《德化县农业综合工程规划》。
  2003年8月,《德化县陶瓷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发展规划》。
  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一)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20世纪80年代,县政府贯彻国家改革开放政策,在农村推行多种形式并存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鼓励农民或联户投资开荒造林、种果、办场,
  90年代,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稳定已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对承包后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因地制宜、妥善解决。同时,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完善承包合同;建立农业技术、信贷、供销和信息网络等社会服务体系,向农民提供技术、资金、物资、信息和管理等专项服务和系列化服务。坚持贯彻“谁造谁有”的林业政策,推广股份制合同造林;做好林木所有权证发放工作,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创办十大林业示范片。
  2000年后,德化县把农业承包期延长30年,稳定粮食生产;建立用材林、毛竹、水果、马铃薯、反季节蔬菜、畜牧六大产业基地,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推进工业经济体制改革
  1990年,在完善企业第一轮承包经营基础上,做好企业第二轮承包工作,健全承包考核指标体系,维护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推行以定额管理为中心,改进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定员定额制度,推行动态优化劳动组合制度,逐步打破干部与工人的界限,引进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企业。
  1994年,根据“所有权管住管好,经营权放开搞活”的原则,采取租赁或承包并举,实行国有与民营并存,甚至把国有企业转让给集体或个人经营等方式,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
  1996年,贯彻全省企业工作会议精神,推行“抓大放小”措施,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采取“一厂一策”的办法,先后以嫁接外资、抵押租赁、兼并、依法破产、拍卖等方式,完成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工作。
  1998年,贯彻落实《中共德化县委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因企制宜、因企施策,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拍卖转让、破产、租赁等形式,加快国有企业、二轻企业改制和改革步伐,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和监督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06年开始,先后开展“产品创新年”“环境优化年”“企业发展年”等活动,实施“扶优扶壮”工程,培育陶瓷、电力、矿产、旅游等重点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产品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三)推进商贸经济体制改革
  1992年7月20日,县政府召开推进县外贸体制改革会议,决定确立以市场调节为主,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方针,制定比沿海地区更优惠的措施,吸引人才、资金、技术进入德化,提出“两保二免”,即保住群众利益、保住必收税费,其余收费一律减免的意见。
  1998年,县政府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改革。全县国有商贸企业12家,涉及粮食、物资、医药、五交、百货、饮食、外贸等。经清理核实,资产总额9716.88万元,固定资产4846.35万元,负债总额6001.45万元,资产负债率61.8%;职工总数788人。县政府推动上述企业实行二级承包制,即财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承包上缴利润、控亏和财务等综合指标进行评价和调控,企业对下属各部门实行风险抵押、定额、租赁经营方式。具体内容有建立权责明确的经营机制,妥善分流职工、减员增效,增收节支、挖潜降耗,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制度,建立高效、廉洁的企业领导班子,提高管理水平等。
  第三节 发展社会事业
  一、实施“科技兴县”战略
  1988年、1989年,实施国家“星火计划”,推广电热烧瓷技术项目;制定放宽放活科技人员“十六条规定”,有参与和承包乡镇企业及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44名,进行技术协作和咨询项目90多个;发展科技户、专业户570户,举办陶瓷、食用菌、茶果等实用技术培训班162期,接受培训10412人。
  1990—1993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制定《德化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各项科研项目。1993年,安排科研项目64项,其中通过鉴定和验收55项。
  1996年,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思想,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广泛开展“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科技兴工贸”活动,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完善科技投入机制,增加资金投入;抓好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做好专利技术管理工作;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发挥科技情报信息的作用,壮大科技队伍。
  2000年,实施“科技兴县”战略,制定《德化县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资金暂行规定》,推进技术创新工程;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申报科技贷款项目,下达县科技项目,继续发展民营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建设省级民营(陶瓷)科技园,区。至2007年,建成全省首个省级民营(陶瓷)科技园区,有民营科研机构78个、科技企业160多家,每年获国家专利数十项。
  2003年,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德化县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对被确认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企业、省级专利工作试点企业,以及被确认为省级重点新产品等的企业,按各获奖项目奖励金额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2007年,制定《德化县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确立企业自主创新地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创新服务载体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服务水平。
  二、发展教育事业
  1989年,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初等教育“四率”,达省颁一类标准;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泉州市级要求,农村小学实现“一无两有”,全县非文盲率达93.09%,被评为全国扫盲先进县。
  1992年,组织开展教育问题大讨论,探索教育领域里的各项改革,在教育经费总包干前提下,试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分配按劳取酬等改革措施。
  1993年,把教育摆上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搞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再上新台阶。全县16个乡镇依法宣布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德化一中进入“福建省普通中学二级达标学校”行列,高考录取率达54.5%,取得历史上最好成绩。
  1996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落实“两基”达标工作,增加教育投资,建设“园丁新村”和德化三中逸夫楼等教育设施,改善办学条件。
  2000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国库统一支付,乡镇中小学教育经费由县教育局直接拨款;巩固提高教育“两基”工作,大部分指标稳中有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002年,德化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德化技工学校、德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德化县矿物质分析中心合并,筹建“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同时,全县建成远程教育网络。
  2004年,德化县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福建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县”;成立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举行公办学校杂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听取县人大、县政协、县总工会、学生及其家长代表等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2006年3月,召开德化教育“双高普九”工作动员大会,向各乡镇颁发“双高普九”工作责任书;开展创建“福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促进教育收费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翌年,创建“福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通过省验收。
  三、人口控制与医疗卫生事业
  1988年,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全县18种法定传染病的发病率比1987年下降48.9%;完成泉州市委、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四术”任务,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85‰。
  1990年,广泛宣传、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计生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75‰。
  1993年,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三为主”方针,加强宣传服务和网络建设,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步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
  1996年,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强化指标,查缺补漏,加强基础网络建设,计划生育率达95.36%,合格村和基本合格率达81.91%。做好县医院、县中医院二级甲等医院评估验收工作,开展创建“爱婴县”活动,创建卫生县城和文明县城活动通过省、市复查。
  1997—2002年,组织实施“123健康工程”,开展创建“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合格县”活动,发展卫生保健事业。2002年年底,全县乡镇初保工作均达标,实现初级卫生保健合格县目标。
  2007年,全面执行新农合制度,筹集资金1191万元,参加人数198527人,参合率77.28%。全县职工医保、新农合、居民医保三种医疗保障参保人数28.0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89.84%。
  四、文化广电环保等工作
  1988年,举办民俗文化节、文化艺术节、瓷都广场文化等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989年,根据一手抓“扫黄打丑”,一手抓繁荣文艺的精神,检查整顿音像市场、书摊和录像带销售点,净化文化市场。同时,增设文化设施,做好文博、图书馆、影视播放等管理工作,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
  1993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增强民众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完成环境保护工作三年总目标,县城环境质量由7级升为4级。
  1996年,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举办第一届文化艺术节,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通泉州市首条县乡广电光纤专业线路,全县有17个乡镇安装有线电视,办好广播、电视节目,提高广电的新闻舆论水平。
  2001年10月,举办“首届瓷都文化广场文化活动”,每逢周五、周六晚上演出,共演出11场次,每场观众均达千人以上。至2007年,已举办7届80多场次。
  2004年,全国版权保护工作现场会在德化召开,国家版权局领导在会上肯定德化县版权保护的做法和经验。
  2005年,在全县开展普查、确认、登记民族民间文化等工作,并建立档案,构建扶持和保护民间文化艺术长效机制,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繁荣文化事业。
  第四节为民办实事
  一、减轻负担
  (一)减轻农民负担
  1999年10月27日,县政府召开会议,提出减轻农民负担7点意见,即不得提前征收农业税,规范管理集体提留统筹费,禁止乱收费、集资、罚款和摊派,改革农电管理体制,精简村干部人数、压缩经费开支,严禁挪用提留统筹费等。
  2000年,县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三项制度,对涉农收费项目加强监管。
  2002年,县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2)10号)精神,提出《德化县二〇〇二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强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领导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负责制,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实行“一票否决”制。落实“一项制度、八个禁止”,即村提留统筹费控制在人均收入5%以内,禁止平摊税赋、要农民出钱出物、违法违规收费、向农民集资、摊派、以资代劳、招待下乡干部、非法收款收物等。对提留统筹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中小学、农村建房、用电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和违规行为。
  2004年,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免征粮食生产农业税,落实粮食收购保底价、粮价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优惠政策。
  2005年,免征农业特产税,提高各项惠农补贴标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二)减轻企业负担
  1992年,县政府宣传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少企业负担的意见,合理确定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区别对待企业的商业目标和社会目标;办好事量力而行,不增加企业负担。改变政府管理企业的方式,改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治理“三乱”和惩腐倡廉相结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防范侵害企业利益。不强行要求企业设机构、增编制给企业增加负担。
  1997年,县政府制定《关于组织实施“扶壮工程”的若干规定》,实行税费征收“一张卡”和“四个一”征收制度,减轻乡镇企业负担。
  二、发展食用菌等种养业
  1984年4月,德化县食用菌开发办公室成立,组织人员到古田县等参观、学习食用菌栽培技术,培训技术人员。在浔中镇仙境村等建立食用菌实验基地,进行种植木屑袋栽培香菇试验。1988年,全县开始推广种植木屑袋栽香菇。
  1992年2月,德化县食用菌生产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委员会。同年5月,进行野外薄膜菇床种植草菇示范工作。1993年6月,进行反季节种植香菇试验,种植7120节,成功率99%。1994年10月,进行反季节种植草菇试验;1995年10月,野外薄膜菇房高产栽培草菇项目获县科技进步二等奖。1996年3月,示范种植花菇250万袋。1998年,种植姬松茸试验5000平方米获成功,后全县推广。1999年4月,引进珍稀食用菌茶树菇种植试验。
  2000年4月,利用天然阔叶林进行人工促进红菇增殖试验33.33公顷;8月,进行高海拔反季节栽培鲍菇试验1万袋,每袋平均产菇0.35千克。2002年4月,利用废弃松兜种植药用菌茯苓200公顷,年产900吨。2003年6月,金福菇栽培示范1万袋,每袋产量0.3千克;7月,种植反季节蘑菇试验2万平方米,每平方米产鲜菇8千克。2004年3月,承担市科技局“高山反季节巴西蘑菇(姖松茸)栽培示范推广”科研项目,栽培面积2万平方米,每平方米产鲜菇6千克。
  2005年,全县推广种植10万平方米,产量650吨,为全县种植食用菌高峰期,后逐年下降。
  2007年,继续鼓励扶持农村规模化发展食用菌,以及种植水果,养羊、养兔等,增加村民收入,解决贫困问题。
  三、扶持发展龙头企业
  1993年3月,德化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或政府、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
  2000年,在项目审批、资金补助、税收减免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扶持发展龙头企业38家,其中列为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9家,年总产值1.21亿元,带动5万多户农户就业增加收入,其中省级龙头企业“泉州三利集团公司”,由三班竹木综合厂等4家核心企业组成,主要生产竹木藤草制品,当年产值3356万元。
  2005年,德化县又有6家企业被泉州市政府及农业部门确认为龙头企业。2007年,市级龙头企业“德化县龙津林化有限公司”产值达1442万元。
  四、扶贫开发
  1986年4月,德化县脱贫致富领导小组成立。9月,省确定盖德、赤水、上涌为省扶持的贫困乡,市确定葛坑、雷峰为实施扶持的贫困乡,县确定霞碧、国宝、美湖、大铭、汤头为实施扶持的贫困乡。
  1987年,按照省、市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乡村财政和村民人均收入等实际情况,分期分批确定贫困乡、贫困村。被确定为市级贫困乡、村者,由泉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挂钩,并带领市直机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深入扶持乡村调研、召开现场办公会,指导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工作,并从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和村民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被确定为县级贫困乡村者,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挂钩,并组织县直机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到贫困乡村调查研究,为扶持对象建言献策,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
  其间,全县贫困村中,盖德乡福阳村、南埕镇连山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贫困村,由省口岸办公室挂钩福阳村、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挂钩连山村。挂钩期间,省口岸办、福炼公司均派人驻村指导扶贫工作,每年均提供扶持资金,支持贫困村发展经济,改造生产和生活环境等。市、县各级党委、政府也相应确定一批贫困村,提供补助资金等,扶持贫困村村民摆脱贫困,共同致富。
  1989年,省扶持贫困乡贷款指标30万元、化肥475吨、免征农业税五年等;市扶持贫困乡资金和物质折值共计460.34万元;县扶持贫困乡资金15万元、贷款指标60万元,以及钢材、水泥等物资。全县有24533户贫困户解决温饱问题,占应脱贫总户数98.5%。
  1995年,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举全市之力,攻贫困之坚”政策,采取开发式扶贫措施,推动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全县23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8个县直单位挂钩重点贫困乡镇,扶持11个贫困村。县五套班子领导每人挂钩一个贫困户,144位县直单位领导挂钩185户贫困户。其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率市直单位与鲤城区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率县直单位领导等,到挂钩扶持的贫困乡、村现场办公,听取当地情况介绍,为当地政府和群众出谋献策,提供资金扶持,其中市及有关单位共捐献资金320.7265万元,县财政拨出配套资金362.62万元,乡镇投入资金366.35万元,扶持11个贫困村、实施81项经济发展项目,帮助贫困户发展经济。年初,市下达扶贫任务2937户10961人;年底,脱贫10913人、脱贫率99.56%,11个市定贫困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400元,比上年增收659元。
  1998年,县政府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平衡发展”的原则,抓好对未实现基本小康的春美乡、赤水镇,以及吾华村等18个村的重点指导和帮扶工作,继续实行班子领导和县直单位挂钩扶持措施,筹集扶贫资金516.62万元,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经济。
  2000年,县政府采取“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措施,实施农村开发式扶贫,把扶贫重点转向老区基点村、少数民族聚居村及其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全县74个县直单位、555名科级干部与40个贫困村挂钩,提供帮扶资金960万元,帮助贫困户落实经济发展项目904个;完成“造福工程”,即扶持建设贫困户住房面积1.5万平方米,解决贫困人口500人居住问题。
  2005—2007年,省、市、县党委和政府除了扶持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经济外,还通过扶持贫困户、提供小额信贷资金、建设造福工程等形式,解决农村贫困问题。
  第三章 行政事务
  第一节 依法行政
  一、办理议案和提案
  1988年后,每届(次)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议案;县政协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简称提案。人大代表的议案,经大会提案小组整理汇总后,提交县人大委员会办公室,再转交县政府办理。县政协委员提案,经县政协有关专委会整理汇总后,由县政协办公室转交县政府办理。
  县政府收到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的提案后,在法定时间内召开“县人大代表议案和县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会上,县长总结往年办理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对办理新议案、提案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还表彰一批办理上一次议案、提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最后,将议案、提案分门别类交给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承办,要求各承办部门、单位把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单位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办理议案、提案各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半年)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督查等科室负责督办、催办和情况通报。在规定的期限内,各负责承办议案、提案的部门和单位,要把办理情况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答复提出议案、提案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把答复件抄送县政府和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大代表议案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内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方方面面,实事求是,针对性强。从承办部门、单位办理的情况上看,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大部分议案、提案被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并组织分期分批实施;二是部分议案、提案符合县实际情况,因受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有待于逐步统筹规划、解决;三是少部分议案、提案政策性强,与客观条件差距较大,仅作解释说明。
  二、行政执法
  1988年,配合工商部门整顿基层工商企业及个体商贩,打击偷税、漏税、违章运输、售假等违法行为。
  1991年,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企业进出口、投资决策和拒绝摊派等自主权,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改善企业发展内外环境。
  1994年,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大检查,维护群众的健康利益;协同开展统计法规执法大检查,解决虚报、瞒报等问题,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贯彻执行;配合开展粮食销售价格、农用柴油分配和公有住房出售等专项检查,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1995年,开展公路“先行工程”专项检查,加强对各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的审计监察和工程质量验收监督,保证“先行工程”建设顺利进展,为国家节省投资349万多元。
  1996年,开展保护耕地行政执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1件,收回各种税费150多万元;调查企业用地改变用途案件10件,制止违法占地行为;划定农田保护区459片,保护面积1.12万公顷,保护率达88%。协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国有企业亏损问题进行调查,为县政府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1997年,开展种子管理行政执法,规范种子管理制度,防止销售假、劣品种,坑害农民的行为。
  1998年,开展金矿开采管理行政执法,查处串标等违法违纪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确保金矿保护性开采有序进行。
  1999年,开展粮改行政执法,对全县4个重点部门、17个基层单位落实粮改“三项政策”和粮食市场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法收购运销粮食案件9起。
  2005-2007年,开展林权制度改革专项行政执法,确保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192个林改村、9.87万公顷集体商品林和6.14万公顷生态公益林的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同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行为。
  第二节 行政监察
  一、廉政监察
  (一)专项监督检查1990年,组织全县廉政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对县、乡镇干部“遵守保持廉洁暂行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推进廉洁从政。
  1992年起,对每年的农转非、招生、招工、招干、转干、公务员考录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公平竞争,遏制不良行政行为的发生。
  2005—2007年,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矿山等违规行为,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矿山对象7人,退出投资金额13.47万元,上缴投资收益11.62万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1件;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协调各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件,涉案金额67.25万元,结案7件,给予纪律处分1人,行政处罚4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
  (二)专项资金监管
  1990年,协同开展行政收费和全县财务大检查。
  1992年,对省拨农业专项经费投入使用,市拨民政救济救灾款发放使用管理,县农委、农业局、经作局、林委的资金投入,农资经营部门的经营情况及1980年以来全县计划生育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促进收支管理规范,确保专款专用。
  1997年,参与全县财税物价三大检查,清查违纪金额136.6万元;协同对扶贫资金、“菜篮子”工程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专项检查,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2000年,对全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四项资金监管。
  2003年,建立县会计核算中心,全县83个县直财务单位于11月全部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防范违反财政纪律行为。
  2004年,开展国债资金使用和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监察,采取措施解决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项资金监管机制。
  2007年,继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检查、监管,纠正和防范违反财政纪律行为。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1995年,制定《德化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投标督查工作。
  2002年起,实施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制度,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防止建设工程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2004年,推行经审最低价中标办法,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2006年,参与全县200多个重点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议标的监督,降低造价,节省投资人民币5616.5万元。同年,对农村电站改造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招投标,为政府节省资金37万元。
  2007年,建立工程建设统一招投标平台一一县工程交易中心,当年进入“中心”交易的工程项目20个,成交金额5833.62万元,节约资金651.35万元,节约率11.17%。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专项整治,完成各类串通投标线索排查,督促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建立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诚信档案,防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政府采购监管
  2000年起,对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大宗办公物品和各种办公设备实行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动车采取集中保险。
  2005年,实行政府采购招标定点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专项检查,查处违法采购金额1.41万元,促进实施政府采购法。
  至2007年,政府采购金额8255.13万元,节约资金1024.58万元,年均节约率12.41%。
  (五)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监管
  2005年,对全县4宗采矿权出让进行监管,实行挂牌出让,出让价6403.4万元,比起始价多出85.4万元。
  至2007年,先后对茶叶公司、德义热电有限公司、原胶合板厂、浔中粮站等34宗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实施监管,实行“招、拍、挂”出让,成交价比起始价增值12351.6万元。
  (六)产权交易监管
  1997—2001年,参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监督检查,对企业拍卖、租赁招投标实施监督,纠正、查处串标、违规招标等违纪违规行为6起,为国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9.8万元。
  2006年,对1宗国有资产经营权承包招投标实施监管,比起始价增值44.4万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07年,对公共资源配置实施监管,全县38项公共资源项目中的4项先行实行市场化配置,对其余未实行市场化配置的项目按规定统一到县政府采购中心进场交易。
  (七)安全生产监管
  1988—2007年,参与调查工伤事故、重大安全责任事故16起,对负有领导责任、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进行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效能告诫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
  二、效能监察
  (一)勤政建设
  1998年,贯彻落实泉州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解决某些部门和单位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问题;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实行公示制,规范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行为;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机制;严肃查处5起违反勤政决定案件。
  2000年,开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县成立农业咨询服务台、企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和机动车报牌办证服务中心,各乡镇相继推出“一层楼办公”等便民、利民新措施,为企业、群众办证、审批、咨询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2002年,开展“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活动,组织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纠正乡镇干部“走读”现象,精简会议和文件,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实施检查评比活动审批制度。
  2003年,开展“效能建设八闽行”活动,改进机关作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2004年,开展“服务发展年”活动,提高工作效率,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2007年,开展“服务效率提升年”活动,提升服务效率,改进服务态度,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等。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01年至2002年,先后三次取消政府部门审批、审核(核准)项目278项,规范审批行为;贯彻执行《泉州市公开行政审批审核暂行规定》,推行行政审批程序备案制,将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办证程序编印成册,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2003年,抓企业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改革和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对新办较大的企业建设项目,实现工业企业厂房建设审批“零环节”。
  2004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清理行政许可项目190项,其中,保留179项,修改1项,停止执行10项。
  2007.年,进一步改革和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时效。3月30日,县行政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县直33个部门333个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4560个工作日,提速60.4%。至年底,县行政服务中心共收26610件,办结26091件,办结率98.1%,其中提前办结16092件。
  (三)效能督查
  2002年至2003年,对机关作风、办事效率和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取消收费执行情况等进行明察暗访和督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2004年,对唐寨山森林公园南大门建设、宝美街旧街改造、德事利创业园、宝美项目区、城东工业项目区一期工程等60个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解决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工程进度。
  2005年,对部分乡镇、县直单位贯彻“两会”精神、重点工程建设、机关运作、行政执法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对有关单位和乡镇防御第19号“龙王”强台风工作、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006年,对44个在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跟踪督办,促进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动工建设39个,开工率88.64%,完成投资人民币90057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9.73%;办理领导批办督查件13件,配合县民政局对有关乡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金情况进行督查,促进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位开展防抗台风“珍珠”“碧利斯”等工作的督查,降低台风造成的损失。
  2007年,对诗敦开发区、宝美项目区、恒泉生物科技园区、220千伏变电站等29个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开展公路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动物疾病防控、防抗台风和灾后重建、森林防火等专项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效能投诉
  2000年,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成立,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办理涉及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件。
  2007年2月,在德化网正式开通德化县机关效能网上投诉与评议互动平台,增加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投诉。至年底,共受理群众投诉523件(次),其中网上投诉58件,办结521件(次),办结率99.6%;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8件,给予政纪处分2人;纠正行政违规1件,责成有关部门领导作出检查1人;实行效能告诫35人,效能约谈19人;督促有关单位消除、整改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等机关作风问题。
  (五)效能评议和绩效评估
  2001年,开始在县直机关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开展机关效能评议活动。至2002年,县计经局、外经局、土地局、国税局、发展计划局、司法局先后被授予机关效能评议活动“流动红旗”单位。其间,实行绩效考评制度,逐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业绩考评机制。
  2003年,对全县18个乡镇和41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年终考评,乡镇中分别评出优秀单位18个、良好单位41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中优秀单位24个、合格单位28个、基本合格单位7个。
  2004—2005年,在县地税局、国土资源局、浔中镇开展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实行绩效评估办法和措施;建立并落实“日考勤、季评议、年述职、定期考核”四项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制定《德化县乡镇绩效评估标准》《德化县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绩效公众评议方案》,组成6个考评组对县人事局等80个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评出优秀单位40个、良好单位40个。
  2006—2007年,根据《福建省绩效评估工作察访核验实施办法》,在46个县直有关单位、18个乡镇政府中开展绩效评估公众评议测评,促进各单位和个人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2006年绩效评估自评工作方案》,在18个乡镇政府、县直50个部门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发挥绩效评估导向和激励作用。
  (六)机关效能宣传报道
  2000年,德化县有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电台、《瓷都德化》报、《效能简讯》等新闻媒体,开始报道德化县机关效能建设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营造“抓效能、讲效能”工作氛围。其间,编印《德化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报》86期。积极向上级报刊报送效能建设通讯报道稿件,其中《永恒的主题——来自福建的报道》一文,被2002年《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采用;上报的效能建设简讯、信息被《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报》采用1条,被《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报》采用2篇(条),在《泉州晚报》“效能建设在一线”栏目报道1篇,宣传效能建设先进典型。
  2004年,对县地税局等34个“2004年机关效能建设优秀单位”,地税局、国税局、民政局等3个“流动红旗单位”,2002—2004年连续三年获得机关效能评议活动流动红旗单位的县国税局进行表彰,树立典型。同时,拍摄制作以“注重实效抓效能、优化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机关效能建设电视专题片,在县有线电视台《浐溪两岸》栏目中播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理论研讨,对2002年机关效能建设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5篇、优秀奖10篇。其中《实践“三个代表”,抓好效能建设》获省机关效能建设理论调研文章优秀奖。
  第三节 机关效能建设
  1990年,德化县政府建立、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开展以反贪污受贿为重点的反腐败斗争,当年,监察部门受理案件9起、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1996年,制定、实施《德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政府领导成员职责和权利,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常务(扩大)会,听取各位常务成员汇报分管工作情况和下阶段工作安排,并按项目、承办者、完成期限等内容列表或造册,定期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同年,以县乡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为契机,精简机构,压缩人员,理顺部门或行业间相互关系,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实行县领导挂钩乡镇和企业,县直部门挂钩村的制度。坚持乡镇干部驻村、向后进村派驻工作队,并建立督察制度。落实政府机关“八个办”办事作风,即职责范围的事主动办,找上门的事热情办,能够办的事马上办,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事大胆办,涉及多家的事我先办,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县委、县政府决定的事坚决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1998年,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意见,采纳群众合理化建议,多为群众着想,为群众解决困难、办好实事。领导干部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有关规定,保持清正廉洁;加强监督职能,把机关内部监督同党的监督、职能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完善各种监督制度。
  2000年,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抓好勤政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开展纠风活动,全面推行“五公开”,促进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强化监督职能,确保政令畅通。
  2001年,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首问责任制、事务公开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完善农业、劳动就业、企业等咨询服务平台,抓好审批、审核制度改革,控制各种庆典、评比、表彰活动。落实“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等有关规定,全面推行村务、政务、厂务、校务、院务等公开办事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加强行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2004年,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体内容有:加强学习,增长知识,建设学习型政府;熟悉县情,体察民情,服务基层,建设服务型政府;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完善决策机制,建设法治型政府;廉洁自律,惩治腐败、纠正不正之风,建设廉洁型政府。
  2007年,继续坚持“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第四节 施政措施
  一、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2003年5月29日,县委、县政府成立“德化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全县有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德化县就业培训中心、农业函授大学德化函授教育点、乡镇文化技术学校,以及民办培训机构等,每年由县有关部门向各乡下达指导性招生任务,根据招收对象的意愿和专长,到各培训单位参加劳动就业培训。培训期满,通过就业中介等途径帮助培训人员就业。至2005年年底,全县组织转移培训3.9万人,实现就业3.81万人,就业率97.7%。
  2006年9月20日,福建省农业部门下发《关于做好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德化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示范县。县委、县政府确定县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德化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星辰雕塑职业培训学校等3家培训机构为2006年度“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承担省、市下达的1000人培训任务,实际完成转移培训1028人。中央、省财政拨给培训经费每人248元,按下达任务数1000人计算,共24.8万元。
  2007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在3家培训基地基础上,又增加德化现代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德化威尔电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5家培训机构,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32人,上级有关部门按每人补助培训经费315.8元、任务数1200人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37.9万元。至年底,全县完成“阳光工程”转移培训2260人、转移就业率100%,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帮助农民实现稳定转移就业,增加就业收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二、推进“德台”“山海”农业协作
  (一)德化与台湾农业协作
  2006年3月,德化与台湾农业合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
  至2007年年底,全县参加泉台农业合作研讨会2次,引进泉台农业合作项目10个、良种18个,推广面积566.67公顷,引进技术23项、设备20台,其中规模较大的项目有:台商创办“天星荣叶有限公司”,承包原县集体茶场66.67公顷多,新建高山无公害云雾茶基地66.67公顷多,投资110多万美元,年产茶叶100多吨;台商创办“千誉茗茶有限公司”,在上涌镇承包荒山133.33公顷,建立茶叶生产基地和戴云山羊养殖场,总投资110万美元;台商在美湖乡创办“青峰果林农场”,引进台湾苗木、花穗及高位嫁接换种、果实套袋等技术,种植日本甜柿、加州蜜李等水果,投资100万美元;台商蔡荣宗在雷峰镇创办“永隆养猪场”,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建设标准化猪舍7000平方米,综合养鱼池塘3公顷,以及沼气池、三化池、污水沉淀处理池等配套设施,形成“猪—沼—鱼—果”循环生产模式,实现绿色、环保、经济综合效益。此外,还有龙津林化有限公司、华兴竹林制品有限公司、台湾苇龙茶叶有限公司等台商投资协作项目。
  (二)山海协作
  1990年,县政府成立“山海协作”工作领导小组。1999年,县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办。
  根据《福建省山海协作重点项目货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泉州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规模较大,即投资额300万元(农业项目200万元)以上;效益较好,科技含量较高,即引进新品种、技术、设备、工艺,开发生产名、优、特产品,市场前景看好,辐射能力较强;能促进当地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带动当地农民增加收入,即接受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50人以上,加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2000年至2007年,德化县被省确认为扶持山海协作重点项目2家,给予货款贴息资金44万元;被泉州市确认为扶持山海协作重点项目14家,给予货款贴息资金。
  三、农村小康建设
  (一)温饱型小康建设
  1992年7月,县委七届六次全会通过《关于更快更好地发展德化经济、提前翻番奔小康若干问题的决议》,组织实施“一一三九九”人人奔小康基础工程。9月,县政府制定《实施农村小康工程意见》,提出小康18条量化指标。
  1994年6月,德化县农村小康进程监测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全县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指导和监测。
  1996年1月,县小康建设办公室对浔中、龙浔两镇小康建设进行验收,基本达到小康水平,经市小康办公室复查后,予以确认。
  1997年年底,全县有16个乡镇、181个村、60696户农户基本实现小康,分别占全县乡镇、村、农户总数88.9%、94.3%、88.5%,小康进程综合得分94.88分。省政府经复查后,确认德化县1997年基本实现小康。
  1999年1月,经县、市小康办对赤水镇、春美乡进行验收、复查,确认基本实现小康。至此,德化县农村全面实现小康。
  (二)宽裕型小康建设
  1998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德化县宽裕型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年,县委、县政府制订《关于加快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1年12月,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宽裕型文明村(居)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县建设宽裕型小康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标准和主要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具体实施。同年12月,县组织有关部门对龙浔镇宝美村创建宽裕型文明村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通过泉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抽查验收。2003年2月,泉州市委下发《关于命名表彰第二批宽裕型文明村的决定》时予以确认。
  2004年,龙浔镇先后被县委、县政府和泉州市委、市政府确认为宽裕型小康镇。
  2005年年底,经省、市、县小康建设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和复查、确认,全县有龙浔、浔中、三班、杨梅4个乡镇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有79个村(社区)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其中宝美、浔中、阳山、尤床4个村为宽裕型小康文明村。
  第五节 信访接待
  20世纪90年代,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使信访成为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信息、反馈、监督和保障作用,保障党内外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加强对党和政府各级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2002年,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目标管理”的要求,在全县农村推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三包”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信访包案”“分片负责信访”工作机制,解决农村信访问题。
  2003年8月,制定《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实施细则》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办法》,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追究信访工作失职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由县纪委、人大办公室、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局、效能办等部门领导参加的信访举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到信访问题较多的乡镇、村“联合下访”,引导群众依法依纪信访举报,解决无序、越级信访问题。
  2004年,采取信访约谈、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轻微违纪的信访问题,发挥信访监督作用。
  2006年,开通网上信访举报系统,公布举报邮箱,方便群众举报。
  至2007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59件(次),其中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1353件(次),占信访总数38%。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信访举报问题,排查违纪线索,为纪检监察办案提供案源和违纪线索392件,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案源的主渠道作用。同时,为一批党员干部澄清一些是非问题,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县政府
  1988—2007年,县人民政府随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先后经历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政府。县政府由县长、副县长和调研员、副调研员及各乡镇乡镇长、县直各单位负责人等组成,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县长负责制,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对泉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县长兼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兼任县委常委。县政府设县长1名,副县长若干名,根据需要配备调研员、副调研员。县长、副县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理县长、副县长由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程序任命
  第二节 县政府工作机构
  一、县政府工作部门
  1988年,县人民政府设置43个常设行政管理机构:办公室、农业委员会、林业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财贸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物价委员会、人事局、监察局、老干部局、民政局、档案局、华侨事务办公室、劳动局、统计局、农业局、水利电力局、乡镇企业管理局、畜牧水产局、经济作物局、交通局、第二轻工业局、商业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土地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邮电局、烟草专卖局、税务局、人民武装部。
  1997年6月,县级党政机构进行改革。改革后,县政府工作机构设27个:办公室、计划与经济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人事局、劳动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水电局、林业局、粮食局、对外经济贸易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土地管理局、乡镇企业局。
  2002年3月,县级党政机构进行改革。改革后,县政府工作部门设20个:即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经济贸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
  2005年11月,县政府机构进行改革。改革后,县政府工作部门设20个: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至2007年年底,县政府工作部门20个(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不计入政府机构数):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
  二、部门管理机构
  1997年6月,县政府机构改革,部、办局管理机构设2个,即:信访局由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物价局由县计划与经济局管理。
  2002年3月,县级党政机构进行改革,县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设2个,即:统计局由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物价局由发展计划局管理。
  2005年11月,县政府机构改革,部门管理机构设3个,即:统计局由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物价局由县发展改革局管理;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由县政府办公室管理。
  至2007年,部门管理机构不变。
  三、议事协调机构
  2002年,县政府机构改革,议事协调机构有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个。
  至2007年,议事协调机构不变。
  四、合署办公机构
  1997年6月,县政府机构改革,县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机构有3个,即: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人事局合署办公;环境保护局,与建设局合署办公;地质矿产局,与土地局合署办公。
  2002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县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机构有3个,即:粮食局,与经济贸易局合署办公;科学技术局,与文化体育局合署办公;水利局与农业局合署办公。
  2005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县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机构有4个,县粮食局,与县经济贸易局合署办公;县科学技术局,与县文化体育局合署办公;县水利局,与县农业局合署办公;县行政执法局,与县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
  至2007年,合署办公机构不变。
  五、直属事业单位
  2006年4月,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规格相当副处级;2006年10月,县成立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06年11月,县成立旅游事业局;2007年3月,县成立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未定规格)。
  至2007年年底,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1个: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播电视事业局、旅游事业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二轻总会、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教师进修学校、物资公司、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未定规格)、林业实业公司。
  六、县政府办公室
  1988年,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的工作机构,有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秘书科、综合科、督查科、行政科、外事侨务科等。
  1997年6月机构改革,核定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人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机关工勤人员按规定核定事业编制人数。内设8个职能科室:秘书科、综合研究科(加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牌子)、信息科(加挂信息公开办公室牌子)、督查科、法制科、行政科、接待科、外事侨务科(加挂外事侨务办公室牌子)。
  2000年8月,县人民政府上网工程管理中心成立,为政府办下属事业单位。
  2002年3月,县级党政机构进行改革,核定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人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机关工勤人员按规定核定事业编制人数。职能科室统称为股(室),撤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和接待科,内设7个职能股:秘书股、综合研究股、督查股(加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援前线办公室牌子)、信息股、法制股、行政股、外事侨务股(加挂外事侨务办公室牌子)。
  2005年4月,增设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七、县行政服务中心
  2007年,德化县委、县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服务平台,设立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未定规格),地址在龙浔镇龙鹏街(陶瓷街)林化大厦二楼。行政服务中心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有形大厅与虚拟平台相结合,是德化县政府为社会民众提供综合性审批服务的窗口。同年3月30日,行政服务中心投入运行,设有服务大厅和管理处两部分,服务大厅面积1100多平方米,管理处办公场所300多平方米。进驻33个部门、2个资源配置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23个独立窗口: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财政局、环保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气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人防办、文体局、计生局、卫生局、民政局;1个综合窗口:公路分局、旅游局、广电局、教育局、安监局、药品与食品监督管理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粮食局、地震办、残联。
  第三节 乡(镇)政府
  1988年,县政府下辖龙浔1个镇政府,浔中、盖德、三班、霞碧、雷峰、南埕、水口、国宝、赤水、美湖、大铭、春美、上涌、汤头、葛坑、桂阳、杨梅17个乡政府。乡(镇)政府领导成员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出。各乡(镇)政府设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
  1991年12月,浔中、三班、霞碧、南埕撤乡建镇。县政府下辖龙浔、浔中、三班、霞碧、南埕5个镇政府,盖德、雷峰、水口、国宝、赤水、美湖、大铭、春美、上涌、汤头、葛坑、桂阳、杨梅13个乡政府。
  1992年7月,雷峰、水口、赤水撤乡建镇。县政府下辖龙浔、浔中、三班、霞碧、雷峰、南埕、水口、赤水8个镇政府,盖德、国宝、美湖、大铭、春美、上涌、汤头、葛坑、桂阳、杨梅10个乡政府。1994年8月,霞碧镇镇址迁建更名为龙门滩镇。县政府下辖龙浔、浔中、三班、龙门滩、雷峰、南埕、水口、赤水8个镇政府,盖德、国宝、美湖、大铭、春美、上涌、汤头、葛坑、桂阳、杨梅10个乡政府。
  2001年4月,上涌、葛坑撤乡建镇。县政府下辖龙浔、中、三班、龙门滩、雷峰、南埕、水口、赤水、上涌、葛坑10个镇政府,盖德、国宝、美湖、大铭、春美、汤头、桂阳、杨梅8个乡政府。
  2007年,县政府下辖龙浔、浔中、三班、龙门滩、雷峰、南埕、水口、赤水、上涌、葛坑10个镇政府,盖德、国宝、美湖、大铭、春美、汤头、桂阳、杨梅8个乡政府。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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