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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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98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事任免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2
页码: 337-338
摘要: 本节记述1988年至2007年德化县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的情况介绍。
关键词: 德化县 人事任免 主要工作

内容

1988年起,县人大常委会执行《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凡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干部,“一府两院”在常委会议举行10天前,将任免的议案、报告及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经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至1990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人次(任89人次,免16人次,撤职2人)。其中,接受因工作调动辞去副县长职务1人,任免副县长4人,撤销局长职务2人,任命人大常委会委办主任、副主任5人;免去县政府委办局主任、局长8人,任命主任、局长5人;免去法院副院长2人,任命副院长2人,任命审判员15人,免去庭长、副庭长2人;免去检察院副检察长1人、检察员2人,任命副检察长2人、检察委员会委员及检察员11人。
  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暂行)》。至1993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任78人次,免27人次)。其中,接受因工作需要辞去县长职务1人,辞去代理县长职务1人,任命代理县长2人,接受副县长辞职2人,免去副县长2人,任命副县长4人;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8人;任免县政府各委办局主任、局长46人;任免县法院组成人员18人;任免县检察院组成人员20人。
  1994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的规定》,拟任职人员在常委会上作任职表态,接受询问,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并颁发任命书。至1998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9人次(任139人次,免60人次)。其中接受辞去县长职务2人,任命代理县长2人,任免副县长16人;任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接受辞去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任免各委办主任4人;任免政府组成人员82人;任免法院院长、副院长4人、工作人员59人;任免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7人、工作人员19人。撤销县政府局长职务1人。
  1999—2003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6人次(任118人次,免75人次,撤职3人)。其中接受辞去县长1人,任命代理县长1人,任免副县长12人;接受辞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2人,任免各委办主任、副主任23人;任免政府组成人员69人,撤销局长职务3人;任免法院组成人员37人;任免检察院组成人员48人。
  2004年至2006年11月,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次(任56人次,免19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24人。其中免去副县长2人,任命副县长2人;任免人大常委会委办主任13人,辞去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撤销委办主任1人;任免政府工作人员30人;任免法院工作人员45人;任免检察院工作人员6人。
  2006年12月至2007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次。其中接受辞去副县长职务1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法院院长1人、检察长1人、委办主任2人、人大代表2人;任命副县长3人、政府机关主任和局长25人、法院副院长1人;免去人大常委会委办主任6人、法院庭长和审判员3人、检察院检察员1人;撤销人大常委会委办主任1人。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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