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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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98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作监督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2
页码: 336-337
摘要: 本节记述德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监督1988年至2007年间对述职的方式、程序、评议和整改作出规定,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
关键词: 德化县 代表工作 主要工作

内容

1988年,县人大常委会执行《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监督工作条例》,根据群众反映的占地盖房问题,组织调查组到上涌、美湖2个乡、6个村、4家砖厂和27个建房户进行实地调查,督促县政府处理占耕地建房、建砖厂问题。至1990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局、税务局、农委、物价委和科委的有关汇报6次,组织《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地方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并针对群众关心的物价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就存在问题分别作出审议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交县政府办理。
  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和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全县执法检查的报告。针对法律宣传不深入、公民环保意识淡薄、主管部门执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作出《关于(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引起县政府的重视,采取措施解决。至1993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县政府关于治理“三乱”、德化县城总体规划、房屋拆迁、公路交通及贯彻《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情况汇报;听取26名“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领导的履职情况汇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作出《关于贯彻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审议意见》《关于治理“三乱”工作的审议意见》及《关于妥善解决黄金淘洗中环境污染问题的函》等决议、决定和意见,交县政府办理。常委会还就群众反映的销售劣质化肥和药品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工商局等部门查处,15名涉案人员全部受到处理,退赔货款10万元;查出一批不合格药品,由有关部门处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1994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规定》,对述职的方式、程序、评议和整改作出规定,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同年,听取县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和第二期旧街改造情况汇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分别作出审议意见,交县政府办理。1995年,县人大常委会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外贸公司第二轮招标违规操作问题进行调查,要求政府撤销有关会议纪要,重新招标。
  1996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代表评议工作的规定》,首次组织全县人大代表评议县林业工作,作出《关于对林业工作的评议意见》。至1998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反腐败工作、“菜篮子”工程、乡镇企业、“大办教育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等工作汇报;听取22名“一府两院”有关部门领导的述职;先后对公安、农业、卫生工作进行评议,分别作出决议、决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50多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作出《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等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办理,并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就依法治教、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工作管理、校园、校舍和设备、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意见,促使教育事业得到发展,“两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1999年,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政府议案,组织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评议,评议采用个别访问、调卷评查、随机报警、问卷测评和暗访等形式,全面了解交警大队履行职责、依法办案、文明服务、勤政廉政、队伍建设等情况。经研究决定授予交警大队“人民满意交警队”荣誉称号。
  至2003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教育、粮食、依法治县、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工业区建设等情况汇报;听取12名“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领导的述职,分别进行评议,并提出整改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40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有针对性提出审议意见,促进法律法规的实施。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价问题,组织测算,向政府提出“农村居民电价要降,城镇居民电价不提”的建议,得到县政府采纳,使群众享受到电网改造的实惠。
  2004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和县人大视察组的视察报告,作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审议意见》,并督促71个在建工程进行整改。同年,针对群众反映的虚假广告等问题,对防疫站泌尿生殖疾病防治中心和计生生殖保健中心实施执法检查,责成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对其整顿。
  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前,首次实行执法检查公示制度,将法律名称、检查时间、重点、受理电话等在县有线电视台、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听取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至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43项;听取15名“一府两院”有关部门领导述职,并进行评议,召开评议意见反馈会3场,接受代表监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等12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出《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关于劳动就业环境情况生产的审议意见》等审议意见,交县政府办理。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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