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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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97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重要会议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8
页码: 327-334
摘要: 本章记述德化县重要会议内容概括了代表大会、常委会议。
关键词: 德化县 人民代表大会 重要会议

内容

第一节 代表大会
  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第一次会议
  1987年11月6—1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52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德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德化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发挥德化林、瓷、电三大优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良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主要成绩;提出1988年德化县经济工作要突出一个“稳”字,计划安排要稳当,物价要稳定,全县经济要协调平稳发展等工作计划和目标。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选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85件。
  (二)第二次会议
  1989年2月24—26日召开,与会代表251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德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表决同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辞去职务的申请,并补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及委员2名。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4件。
  (三)第三次会议
  1990年3月8—10日召开,与会代表247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德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全县人民经受1989年春夏之交政治风波的考验,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其中粮食总产量超历史最高水平,乡(镇)企业总收入、出口商品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财政收入等均提前一年完成“七五”计划。会议还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5件。
  二、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第一次会议
  1991年1月20—2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82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团结一致,埋头苦干,为实现新的奋斗目标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县政府深化改革,发挥“林、瓷、电、矿”四大优势,全面完成“七五”计划的主要成绩;提出1991年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计划指标和措施。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表示满意,批准并作出决议。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在酝酿副县长候选人时,2个代表团联名推荐副县长候选人1名,主席团决定提交各代表团酝酿,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将其确定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由5人增加到6人。县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得赞成票没有过半数,未能当选,检察长暂缺。
  (二)第二次会议
  1992年3月22—25日召开,与会代表271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德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1991年工作,指出,全县工农业总产值4.6697亿元,增长22.83%中镇成为全县第一个工农业总产值超亿元镇。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迅速,总收入2.1128亿元,比上,年增长48.53%.出口商品供货总值1.5527亿元,增长92.93%,人均出口创汇100美元。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补选县检察院检察长;审查批准《德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及十年规划》,并作出决议。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抓紧制定县城小区建设规划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相关决议。
  (三)第三次会议
  1993年3月3—6日召开,与会代表274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解放思想,团结奋进,加快德化经济的发展步伐》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1992年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成绩,提出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充分发挥“林、瓷、电、矿”四大优势,建设陶瓷生产出口基地、钢铁原材料基地、黄金生产基地、水电开发基地、用材林生产基地,促进德化经济超常规发展,把德化建设成全国重点陶瓷产区的一流瓷城。提出“强化城关,发展集镇,推进东西,共奔小康”的“大城关”发展战略。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表示满意,批准并作出决议。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补选县长和1名副县长。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林政管理,发挥我县优势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
  三、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第一次会议
  1994年1月17—2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89人。会议听取县政府《推进改革,加快发展,为实现
  “三五二”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3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5.17亿元,比上年增长27.79%,提前7年实现第2个翻两番的目标。工农业总产值7.81亿元,比上年增长37.3%,提前2年完成“八五”计划。成功举办第一个中国德化国际陶瓷节,获“省创建文明县城竞赛”先进县城表彰。报告提出“三年再造一个德化,五年建成一流瓷城,全县人民提前两年进入小康”的奋斗目标。与会代表对报告表示满意,批准这个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81件。
  (二)第二次会议
  1995年2月10—13日召开,与会代表287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常委会加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对代表不满意的15件建议答复件退回重办;接待代表、群众来访289人次,处理来信、申诉、控告120件。会议对常委会工作表示满意,批准这个报告。会议听取财政预决算报告,全县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任务,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摘掉财政补贴县“帽子”
  上缴中央财政887万元。会议听取并审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加强林政管理,发挥森林优势的决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补选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三)第三次会议1996年2月2—5日召开,与会代表284名。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实现“九五”计划打好坚实的基础》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1995年主要成绩,提出1996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比1993年翻一番以上,以奔小康统揽工作大局,坚持市场经济为主、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发展思路。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常委会提前介入、组织预审、专题审查、全程跟踪,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实施监督等各项工作表示满意。会议同时听取并审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还听取任职半年以上的副县长述职。会议补选县长和1名副县长。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关于切实为乡镇企业办实事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4件。
  (四)第四次会议
  1997年3月11—14日召开,与会代表282名。听取并审议县政府《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实现开局之后再奋进、起步之后上台阶》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1997年“唱山歌、吹牧笛、兴陶瓷、建基地、建新村”,加快发展陶瓷、竹木、矿产、养殖、化工五大支柱产业,全县基本实现小康的工作目标。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作出决议。会议还听取县政府《关于确实为乡镇企业办实事的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和副县长述职。会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补选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议案》《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饮用水质量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06件。
  (五)第五次会议
  1998年3月16—19日召开,与会代表282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1997年全县基本实现小康,首次被评为“福建省经济发展十佳县”,教育“两基”工作通过国家教委单项核查等主要成绩;提出1998年推进农业产业化,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工作目标。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作出决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副县长的述职。代表提出的《关于创建全国卫生县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议案》《关于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力度的议案》《关于捕杀野猪,保障农业生产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20件。
  四、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第一次会议
  1999年1月7—1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7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万众一心,开拓进取,为建设繁荣文明的德化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完成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连续3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创建文明县城竞赛活动“先进县城”,再次被评为“福建省经济发展十佳县”,位居全省第二名的主要成绩;提出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和1999年的计划指标。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三件议案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31件,其中《关于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09件。
  (二)第二次会议
  2000年1月17—20日召开,与会代表184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德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1999年继续保持“福建省经济发展十佳县”,综合实力居全省(市)第13位的主要成绩;提出2000年开展“产品创新年”、扶持“公司十农户”“产加销一体化的食用菌龙头企业”和“山上建基地、山下搞加工、山外找市场”等经济发展方略。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初步实施意见》。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4件,其中《关于加快发展我县旅游业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02件。
  (三)第三次会议
  2001年3月22—25日召开,与会代表18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德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发挥“山、水、矿、瓷”四大优势,实施“大城关”发展战略,全面完成“九五”计划,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万元的主要成绩;提出大力发展德化梨等特色农产品,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发展格局。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名,补选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泉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名。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5件,其中《关于建立石牛山森林公园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4件。
  (四)第四次会议
  2002年1月14—17日召开,与会代表181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德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把发展生态型、特色形农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根本方向,大力发展高优特色农业;矿山企业走规模化开发、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思路。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补选法院院长。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6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7件。
  (五)第五次会议
  2003年2月18—21日召开,与会代表17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德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完成电网改造,被授予“中国小水电之乡”称号等主要成绩;提出发展高优特色农业,壮大陶瓷支柱产业,巩固电力、矿产、化工重点产业,发展旅游、房地产、交通运输等第三产业的目标和任务。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9件,《关于加快我县“大城关”建设步伐的议案》,经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05件。
  五、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第一次会议
  2004年1月5—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7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全县顺利完成县十四届人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第13位,县域经济竞争力居福建省十强,被授予“中国瓷都”称号等主要成绩;提出今后5年政府工作以“稳农强工兴三产”为主线,继续推进“大城关、工业强县、项目带动”三大发展战略,把握“优化结构、产业升级、创新机制、城市建设、文化升位”五大重点,把德化建设成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社会稳定的现代化绿色瓷都。会议认为报告总结客观实在,计划切实可行,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补选泉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人。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6件,《关于加快我县殡葬改革步伐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23件。
  (二)第二次会议
  2005年1月10—13日召开,与会代表186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德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现代化绿色瓷都”的工作目标。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4件,其中《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议案》《关于加快瓷都大道两侧、南后街和鹏中路建设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1件。
  (三)第三次会议
  2006年1月16—19日召开,与会代表182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德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创建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综合经济实力居全省各县(市)第13位,全省41个山区县(市)第5位等主要成绩。会议批准《德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作出决议。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审议县政府办理《关于加快瓷都大道两侧、南后街及鹏中路建设的决议》《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议》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9件,其中《关于加强相安水库及其上游饮用水源保护的议案》通过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48件。
  六、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2006年12月17—21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28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再接再厉,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德化走在全省山区县发展前列》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实施项目带动,强化政策引导,构筑发展平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成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牛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人居环境质量位居全国第29位、全省第1位等主要成绩;提出全县人民再接再厉,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德化走在全省山区县发展前列的奋斗目标。会议批准这个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选举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泉州市人大代表。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07件。
  第二节 常委会议
  一、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1988年,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认真执行〈森林法〉,发展林业生产的决议》,实施“林业建设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有效调动干部和林农的积极性,并推广“以电代柴”新技术,有效保护森林资源。1989年,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认真执行〈德化县城总体规划)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其后,7次听取县政府执行《决议》汇报及规划调整议案,审批通过《德化县县城建设拆迁安置暂行规定》《德化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实现城市建设“规划一张图、管理一个法、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使城市规划进一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效推动旧城区改造和现代化城区建设。至1990年12月,人大常委会共举行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执行《德化县城总体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工业企业法》)等专题工作报告35项,作出《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的审议意见》《关于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审议意见》《关于开展“学习雷锋,做人民好代表”活动的决议》等决议、决定10项、审议意见4项。
  二、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1991年,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多次听取“一府两院”有关依法治县工作汇报,先后作出《关于〈德化县依法治县实施方案〉的决定》《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县决议》。审议通过德化县法院、检察院关于实施依法治县决议的方案。营造全民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形成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普法运行机制。全面普及人民群众法律常识,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至1993年12月,人大常委会共举行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德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草案)》等专题工作报告41项,听取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汇报24人次。作出有关决议决定17项、审议意见7项。
  三、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1994年,常委会审议通过《德化县城区防洪规划》,由县政府报上级审批后实施。至1998年12月,人大常委会共举行4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80项,听取机关工作人员述职37人次。审议通过《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使用〈监督意见书〉的决定》,审议并批准县政府《德化县“九五”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和2010规划纲要》,作出《关于同意上报调整浔中镇、龙浔镇行政区域的决定》《关于批准〈德化县城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决定》《关于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
  《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等决议决定36项、审议意见15项。
  四、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1999年,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和清理金融机构、财政周转金、基金会、劳务案件等专项工作。至2003年12月,人大常委会共举行3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87项,听取机关工作人员述职10人次,审议批准《德化县唐寨山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出《同意申报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我县旅游业的决议》《关于建立石牛山森林公园的决议》《关于同意授予县交警大队“人民满意交警队”的决定》等决议决定58项、审议意见26项。
  五、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2004年,常委会审议批准县政府《德化县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全县推行遗体火化制度,彻底改变传统土葬习俗。至2006年12月,常委会共举行2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42项,听取和评议机关工作人员述职17人次,审议通过《德化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作出《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德化县第八中学总体规划控制用地的决议》等决议决定22项、审议意见23项。
  六、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常委会共举行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8项,作出《关于批准〈2006年预算执行后超收财力安排支出〉的决定》《关于批准〈2006年财政收支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德化县推进县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决定》。
  第三节 主任会议
  1988年后,县人大常委会继续执行《德化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实行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会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由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至1999年,每月至少举行1~2次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
  2000年3月,常委会审议通过《德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对主任会议的人员组成、召开时间、召集主持和议事范围作出具体规定。至2007年,会议研究的主要内容有:决定常委会会议日期,提出会议的议程草案;拟定县人民代表大会日期、议程及有关事项,草拟常委会向人民代表大会所作工作报告;对本级政府或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联名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提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讨论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关于提请常委会通过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事项,提出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听取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讨论决定由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评议工作等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提出的重要事项;处理常委会的其他日常工作。
  2007年6月,主任会议就《德化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德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进行深入讨论,并形成修改意见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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