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统一战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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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953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统一战线工作
分类号: D613
页数: 5
页码: 305-3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统一战线工作的情况,包含了组织非中共人士参政议政,落实统战政策等。
关键词: 共产党 地方组织 统一战线

内容

第一节 组织非中共人士参政议政
  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1988年,德化县民主党派有九三学社德化小组一个,至2007年年底,有社员7人。德化县政协每届换届选举时,均安排九三学社1~2名社员担任政协常委,推荐1名社员担任泉州市政协委员。同时,帮助协调落实九三学社办公场所和部分活动经费,改善办公条件,要求各乡镇政府、农业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为学社社员调研提供便利,为学社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做好党外干部和知识分子工作
  1988年后,县委统战部每年均举办非中共人士培训班,组织非中共干部及有关人士学习中共和国家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知识,提高他们与各个时期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县委组织部、统战部联合建立一支20名左右的非中共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其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占50%以上,女干部占30%以上;建立非中共党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档案,经常走访、了解非党知识分子的工作情况,及时为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
  三、组织非中共人士参政议政
  1988年后,每逢县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县委发扬民主,严格程序,把好政治关、素质关,把一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有广泛群众基础,又有代表性的非中共人士作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以及政协常委候选人进行推荐。2007年,非中共人士担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61名,占代表总数32%,其中被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常委3名,被选为县政府副县长1名;担任县政协委员110名,占委员总数61.5%,其中担任县政协副主席1名,担任政协常委22名、占政协常委总数71%。
  建立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与非中共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和重大情况通报制度。每位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均结交1位以上九三学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朋友,经常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反映的民众诉求和愿望,以及对中共和政府重大规划、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二次非中共人士情况通报会,向他们介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县政府工作报告、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报告、重大事项决策等均召开非中共人士征求意见会、座谈会,与非中共人士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发挥非中共人士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专长,把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推进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节 落实统战政策
  一、改善统战对象有关人员待遇
  1988年,按照党和政府有关政策,纠正落实错划右派政治、经济等生活待遇。
  1990年,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向原工商业者、原工商过渡人员家属共13人,发放生活费,每人每月由原来25元增至30元。
  同年,改善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及其受政治运动株连家属的待遇,其中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9户、42人;为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下释放人员增加生活费,每人每月增至50元;1998年为原黄埔军校人员4人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I50元。
  至2007年,国家对统战对象有关人员政治、经济待遇不变。
  二、落实宗教政策
  1988年,按照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有关规定,水口、阳山、岭脚、奎斗教堂产权归还基督教会。1989年后,赤水、城关教堂围墙内被占用的土地先后归还基督教会。1990年,批准开放灵鹫岩为佛教活动场所。至2007年,全县有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基督教协会、道教协会宗教团体3个,佛教协会筹备组1个,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53个,其中基督教15个、道教23个、佛教15个。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311处,其中试点管理4处。有宗教教职人员108人,其中基督教19人,道教73人,佛教16人。
  按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管理宗教事务。宣传社会主义宗教论和《宗教事务条例》,建立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成立治理乱建、滥建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小组,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制止乱建、滥建宗教活动场所行为;选送宗教界人士参加省、市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学习,引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参与扶贫济困、助学、修桥筑路等公益事业活动。建立以统战部为召集牵头单位,民宗局、政法委等14个单位分工协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宗教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宗教工作动态,督促落实宗教政策。2007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向各乡镇政府下发“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宗教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财务、消防安全、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制度,维护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三、促进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
  德化县有畲族、回族、高山族、土家族、蒙古族、满族等少数民族21个,少数民族村2个,少数民族自然村1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542人,其中畲族最多。
  1988—2007年,县扶持龙门滩镇大溪村、葛坑镇龙塔村2个少数民族村开通公路27千米,并全面硬化,其中路面硬化投资610多万元;优先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少数民族村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等问题;多渠道筹集资金帮扶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其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升学率均达100%,2006年,被高校录取率达86%;每年均筹集数万元资金,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家庭住房及其他生活困难问题。
  第三节 新社会阶层统战工作
  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战工作
  2006年,全县有非公有制企业1159家,纳税3.689亿元,其中纳税50万元以上企业185家。
  1988—2007年,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档案80人。向省委统战部上报30家非公有制企业经济界代表人士62人次,建立县领导挂钩联系非公有制企业代表人士制度,深入企业听取企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举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政治、经济和法律知识培训班,开展评选“创优”“争先”活动,安排非公有制经济界人士参选泉州市、德化县人大代表10人,入选省、市、县历届政协委员194人次。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国内外展销会,拓展企业产品市场;召开座谈会,听取、采纳其发展经济的意见和建议。
  二、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新社会阶层人士包括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六大类。据不完全统计,至2007年6月,全县有新社会阶层人士1006人,其中外资企业从业人员87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12人,民营科技企业创业和管理人员740人,私营企业主167人。新社会阶层人士享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同等待遇,同时做好经济、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等相关工作。至2007年,组织评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技术职称293名,其中,高级职称30人,中级职称101人,初级职称162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中国陶瓷艺术大师3人,省工艺美术大师14人,省工艺美术名人2人,省高级工艺美术大师34人。
  三、工商联工作
  1988年1月,县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商联)恢复办公,恢复主要人员职务,第三届工商联执委继任。至2007年,经县委统战部同意,第四届至十届工商联执委委员、常务委员、副会长、会长等均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或增补调整。
  1989年9月,协同工商联组织成立“德化县陶瓷同业公会”,有会员38家企业和个人,职工26414人;2005年12月,协助工商联组织成立“德化县矿产同业公会”;2007年,协助工商联成立“德化县藤草工艺协会”。1990年后,协同工商联组织陶瓷同业公会会员企业多次赴中国香港地区以及新加坡、欧洲、美国等地考察、展销,开拓陶瓷销售市场;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北京、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各种展销会、交易会,拓展国内市场。2007年4月,成立厦门市德化经济文化促进会,有会员415名,为德化县教育、文化和慈善事业捐资100多万元。
  1991年后,根据县政协换届选举及相关工作需求,推荐、安排工商界人士担任县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副主席等,总人数194人次。2005年后,推荐赖耀清为泉州市第九、第十届政协委员人选;推荐苏尧棠等为泉州市工商联副会长,以及其他常委3人、执委4人等。
  第四节 港澳台胞及海外华人统战工作
  一、港澳台胞统战工作
  1988年后,以社会上有影响、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的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为重点对象,加强联系,做好上层人士回德化祭祖、探亲、访友和观光旅游等接待工作。
  20世纪90年代后,加强与金门联系,组织陶瓷同业公会部分会员到金门参加陶瓷文化艺术交流会,选送陶瓷精品在金门展售;设立“瓷都德化名瓷展销馆”,与金门县陶瓷厂签订代销协议,与金门高粱酒厂合作开发艺术瓷瓶。吸引台胞到德化投资办企业20多家,投资总额2000多万元,年产值2亿多元。德化陶瓷同业公会与金门县陶艺学会、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与金门陶瓷厂等,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制作“福建行·两岸情”德化专题片,在台湾东森电视台播出。组织编写《台湾德化情缘》,开展宗教文化、陶瓷文化、姓氏文化、方言文化等调查与交流,向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介绍德化情况,用亲情、乡情、友情鼓励他们为德化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或支持他们到德化投资创业。推荐爱国、爱乡的知名人士担任省、市、县政协委员,引导他们积极参与议政,为德化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国家统一和民族振兴大业做贡献。
  2007年,德化县有中国香港、澳门同胞3800多人,台湾同胞16850人,其中有香港同乡会1个。当年,全县接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2862人次,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捐款建设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总金额3686万元,创办台资企业19家,总投资1980万元,2007年产值2.1亿元;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担任省、市、县各级政协委员49人次。
  二、海外华人华侨统战工作
  1988年后,按照党和政府统一战线政策,做好海外华人、华侨接待工作,走访海外德化籍知名人士,联络感情,增进友谊,激发他们爱国爱乡热情,引导归侨人士参政、议政,为德化县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2007年,德化县有涉侨户8431户,有华侨13.2万人,侨眷4万多人、归侨519人,主要分布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23个国家。有海外社团8个,各行各业重点人士和新生代优秀人才50多人,其中博士35名,
  至2007年年底,到德化县探亲访友参观访问的海外华人、华侨等1197人,向德化公益事业捐款418多万元,到德化县创办陶瓷企业62家,投资3722万美元。有9人次被选为县人大代表,有24人次担任县政协委员。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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