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党建人大和政协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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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93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党建人大和政协工作
分类号: D225.7
页数: 3
页码: 270-2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党建人大和政协工作的情况,包含了党建工作,人大和政协工作。
关键词: 德化县 重要决定 政协工作

内容

一、党建工作
  1990年2月,县委作出《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的决定》,即恢复建立干部蹲点、住村制度;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恢复、建立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办点抓点制度;建立思想政治工作互帮互学制度;克服“文山会海”,改进领导作风;重视和加强领导接访群众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为民办实事、做好事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1993年7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县委作出“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公务人员不得接受礼金、红包,不得强制集资、摊派,不得参与淘冶金矿”等规定。1994年,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4年6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内容包括制定责任制的依据和要求,县五套班子领导、乡镇党委和政府以及县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工作的职责等。
  1996年9月,县委制定《加强党的建设五年(1996—2000)规划》,提出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为建设“一流瓷城”提供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规划》制定了工作主要目标和措施。
  1997年6月,县委提出《关于开展创建党的建设工作先进县活动的实施意见》,把创先工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列入管理,提出实施意见,内容包括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实施“跨世纪干部”工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
  2000年11月,县委作出《关于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推进理论武装工程,增强党的团结和统一,深化干部人事改革,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维护党纪国法,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等。
  二、人大和政协工作
  1995年12月,县委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这个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德化县实际,提出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支持政协搞好自身建设,为政协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2001年1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决议精神,提出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性,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为推进政协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提供组织保证;完善配套程序,为政协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供有效的实施措施;各方密切配合,为政协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创造必要的条件,开创政协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新局面。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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