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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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920
颗粒名称: 卷八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25.7
页数: 64
页码: 261-3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的情况,包含了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纪律检查,组织工作等。
关键词: 德化县 共产党 地方组织

内容

1988年,中国共产党德化县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至2006年,先后召开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历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事关德化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决定、决议,选举新一届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同时,通过县委全体(扩大)会议、县委常务委员会议和书记办公会等,提出、制定指导德化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措施。
  20年间,中共历届德化县委坚持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用改革开放统揽全局,充分发挥林业、陶瓷、水电、矿产等资源优势,实施“大城关”发展战略,提出“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建议,制定“一一三九九”和“511”农村小康建设工程,提出“加快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从严治党若干问题”“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建设现代化绿色瓷都”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20年间,中共德化县委不断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查处违纪案件,纠正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好党员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思想道德素质;落实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各项政策,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带领全县人民克服困难,团结奋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第一章 重要会议
  第一节 党的代表大会
  一、第六次代表大会
  1988年2月2—5日,中国共产党德化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在县影剧院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41人。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梁奕川代表中共德化县第五届委员会所作的《在党的十三大旗帜下团结起来开拓前进》工作报告和陈天座代表县纪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德化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5人、候补委员3人,县纪委委员13人。县委六届一次全会,选举梁奕川、郑来兴、李孝仪、邱双炯、林宝浙、傅镛堃、刘天颂、陈期乾为常委,梁奕川为县委书记,郑来兴、李孝仪、邱双炯为副书记。县纪委六届一次全会,选举陈天座为书记。
  二、第七次代表大会
  1990年11月26—28日,中国共产党德化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县影剧院召开。出席大会代表250人。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郑来兴代表中共德化县第六届委员会所作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全面振兴德化而努力奋斗》工作报告和陈天座代表县纪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德化县第七届委员会委员25人、候补委员3人,县纪委委员13人。县委七届一次全会,选举郑来兴、傅镛堃、李孝仪、林宝浙、刘天颂、林昌宝、郑民生、苏荣蹯为常委,郑来兴为书记,傅镛堃、李孝仪、林宝浙为副书记。县纪委七届一次全会,选举林昌宝为书记。
  三、第八次代表大会
  1993年12月16—18日,中国共产党德化县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县政府会场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8名,其中女党员代表35名。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吴汉民代表中共德化县第七届委员会所作的《解放思想、团结开拓,加快一流瓷城创建步伐》工作报告和林昌宝代表县纪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德化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25人、候补委员4人,县纪委委员15人。县委八届一次全会,选举吴汉民、林宝浙、陈其焕、苏荣蹯、吕素珠、邱银富、林开仁、林昌宝、黄晓炎为常委,吴汉民为书记,林宝浙、陈其焕、苏荣蹯为副书记。县纪委八届一次全会,选举林昌宝为书记。
  四、第九次代表大会
  1998年11月21—23日,中国共产党德化县第九次代表大会在县政府会场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6名,其中女党员代表41名。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许昆贞代表中共德化县第八届委员会所作的《建设一流瓷城,实现百亿强县,把繁荣文明的德化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工作报告和蒋德明代表县纪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中共德化县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议(草案)》。选举产生中共德化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5名、候补委员5名,县纪委委员15名。县委九届一次全会,选举许昆贞、杨益民、苏荣蹯、蒋德明、吕素珠、王传敬、邱银富、林开仁、黄春淮为常委,许昆贞为县委书记,杨益民、苏荣蹯、蒋德明为副书记。县纪委九届一次全会,选举蒋德明为书记。
  五、第十次代表大会
  2003年11月14—16日,中国共产党德化县第十次代表大会在县政府会场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36名,其中女党员代表46名。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许昆贞代表中共德化县第九届委员会所作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现代化瓷都》工作报告和蒋德明代表县纪委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德化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7名、候补委员5名,县纪委委员19名。县委十届一次全会,选举许昆贞、李辉跃、蒋德明、赖畅水、黄春淮、王传敬、林合龙、涂健圻、张翼翔、罗锋、欧阳秋虹为常委,许昆贞为县委书记,李辉跃、蒋德明、黄春淮为副书记。县纪委十届一次全会,选举蒋德明为书记。
  六、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2006年7月20—22日,中国共产党德化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县政府会场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56名,其中女党员代表49名。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陈全顺代表中共德化县第十届委员会所作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化绿色瓷都,努力实现德化走在全省山区县发展前列》工作报告和黄国庆代表县纪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出席中共泉州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中共德化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6名、候补委员5名,县纪委委员19名。县委十一届一次全会,选举陈全顺、李辉跃、叶华生、赖畅水、欧阳秋虹、王传敬、林合龙、涂健圻、张翼翔、黄国庆、颜松龄、郑国防、苏兴羽为常委,陈全顺为县委书记,李辉跃、叶华生、赖畅水、欧阳秋虹为副书记。县纪委十一届一次全会,选举黄国庆为书记。
  第二节 全委(扩大)会议
  中共德化县委全体委员(扩大)会议,由县委常务委员会主持召开。会议时间短的半天,长的至2天。参加会议对象为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委调研员,县纪委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政府党组成员、调研员,县政协党组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县直各系统党委书记,省、市驻德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副处级以上党员离退休干部等。
  会议一般有三项议程:一是县委书记代表县委会做工作报告,内容有传达中共中央、省委、市委会议或文件精神,总结全县前阶段工作情况,提出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会议或文件精神的意见。
  二是组织与会人员分组讨论。县直机关党组织按系统分组,乡镇党委按城关、雷南水、赤水、上涌等片区分组,离退休干部编为一组,各组设组长1名、记录员1名,负责组织讨论,并做好记录。记录材料统一送大会秘书处汇总整理后,上报县委领导审阅。
  三是通过县委重要决议、决定,县委副书记、县长作会议总结,并部署下阶段工作。2000年后,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精简会议的精神,会议时间缩短为一天或半天,没有组织与会人员讨论。会后,县委领导分别深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检查、指导贯彻县委全体(扩大)会议情况。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组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委汇报宣传、贯彻县委(扩大)会议情况。
  第三节 常委会议
  一、县委常委会议
  中共德化县委常委会议,会议议题由县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由县委办公室提前告知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按议题组织有关方面准备汇报材料,材料要简练,一般不超过3000字;提交解决的问题,要事先同有关部门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会议按通知时间准时开始。出席人员如无法出席,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列席人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从严控制,一般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人员一般不要替代。
  会议上汇报问题,对上级召开的会议只汇报主要精神和贯彻意见,对本部门工作只汇报主要情况和必须由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汇报经过协商后的意见。会议要围绕中心,言简意赅,使大家都能充分发表意见,并由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
  开会期间,关闭手机,不会客。会议一般要两个人记录,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事项由县委办公室督查股督办落实和反馈,会议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会议情况可根据需要指定有关单位进行报道,会议记录要及时整理、妥善保管、按时归档。
  二、常委(扩大)会议
  中共德化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一般由县委书记或县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参加会议的对象除县委常委外,还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党员),县政府副县长(党员)、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党员),乡镇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会议或主要领导人讲话精神,提出传达贯彻的措施和步骤,征求与会人员的建议和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或决定、决议等文件,向外公布和传达,并做好督查催办落实和反馈工作。其会议纪律、保密制度等与县委常委会议要求相同。
  第四节 书记办公会议
  中共德化县委书记办公会,是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的专题性会议。参加会议对象为县委书记、副书记,与专题有关的常委和部门主要领导列席会议。会议由县委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主要内容有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实施意见;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重大决策,包括组织和宣传措施、人事调整,以及应对突发重大事件等,为下一步召开较大型会议做准备,或部署采取重大措施。
  会议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会议记录要及时整理、妥善保管、按时归档。
  第五节 其他重要会议
  一、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
  1995年前,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参加的会议,称五套班子联席会议。1995年起,县纪委归入县委领导班子范畴,改称县四套领导班子,召开的联席会议,称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
  会议议题由县委书记确定,会议由县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县政协正、副主席,县委、县政府调研员等,县委办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有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各级党委、政府会议或文件精神,研究全县中、远期规划或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实施意见。会议指定有关单位进行报道。会议必须认真记录,并编印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县委办公室督查股督办落实,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此外,还有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兼任副书记)征求县委书记意见后确定。会议由县委书记或县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有县委、县政府班子领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会议议程与四套班子联席会议基本相同。
  二、现场办公会
  由县委书记、副书记或常委召集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深入到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召开的专题性会议,并冠以专题性名称,如扶贫现场办公会、企业现场办公会等。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由县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县委办公室按议题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准备汇报材料,提交需会议解决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会议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对象、人员应准时出席。会上汇报问题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讨论要围绕议题中心,发表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时间由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安排。要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的编发工作。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县委办公室督查股督办落实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二章 重要决定
  第一节 振兴德化经济
  一、六届三次全会决议(1989年7月29日通过)
  全会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中心,对全县经济建设作出决议:继续进行治理整顿,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要进一步搞好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办好合资企业,争取多出口创汇;要突出抓好粮食生产、林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要注重经济效益,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促进工业发展;要重视科技教育,千方百计把经济搞上去。
  二、七届六次全会决议(1992年7月29日通过)
  全会就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更快更好地发展德化经济,提前实现翻番、奔小康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决议:
  1.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
  2.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提前实现翻番、奔小康。
  3.实行各种所有制经济并举,坚持以市场调节为主、外向型经济为主。
  4.科学地做好优势组合和转化工作,尽快地使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
  5.把握“强化城关、发展集镇、推进东西、共奔小康”的发展策略。
  6.加快组织实施“一一三九九”农村小康基础工程,即10万千瓦的水电装机容量,1000万袋香菇,300万平方米草菇,90万亩山地综合开发(其中竹林20万亩,果林20万亩,用材林50万亩),9亿元的乡镇企业总产值。
  7.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两手抓,为扩大改革开放保驾护航。
  三、八届二次全会决议(1994年8月6日通过)
  全会围绕“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主题,作出相关决议,即树立新观念,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振奋精神,再造思想优势;发挥“四大优势”,建设“五个基地”,拓展特有优势;加强山海协作,引进外部优势;转换经营机制,发展乡镇企业、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增创新优势;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精神文明程度,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保证优势。
  四、八届四次全会决议(1995年4月25日通过)
  全会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前实现‘三五二’,即三年再造一个德化,五年建成一流瓷城,全县人民提前二年进入小康”的奋斗目标。
  基本任务:1995年,把浔中、龙浔两个镇建设成基本小康镇,1996年,要把全县50%的乡镇建设成为小康乡镇,把全县60%以上的建制村建设成为小康村;1997年,把全县80%的乡镇建设成为小康乡镇,全县进入小康县行列。
  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第一,解放思想引进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第二,抓好农民人均纯收入、新村建设、道路建设、科技教育工作等基础工程建设,提高精神文明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水平。第三,办好第二届陶瓷节。第四,要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五、八届八次全会决议(1996年7月2日通过)
  全会以“扎实有效地推进小康进程”为主题。作出如下决议,指出,奔小康的任务:当年要有60%以上的乡镇和75%以上的村基本实现小康,即三班、龙门滩、雷峰、南埕、水口、国宝、美湖、葛坑、汤头、杨梅十个乡镇基本实现小康;1997年全县基本实现小康。
  主要工作思路:围绕小康目标,抓党建,促经济、创文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乡村集体收入,加快村村通电话步伐,发挥四大优势,建设五大基地,实施“511”工程,把德化建设成为一个强县富民的县份。
  抓紧抓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宣传,坚定奔小康必战必胜的信心。
  第二,抓住重点,扎实推进小康建设进程。一要发展效益型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二要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促进全县平衡发展;三要认真组织实施“以城带乡,全面发展”战略;四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县创造一个良好的硬环境;五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奔小康提供一个良好的软环境。
  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干部考核使用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制度。
  六、九届二次全会决议(1999年9月26日)
  全会通过《中共德化县委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兴县战略的决定》:2005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5%以上,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0%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建立终身学习体系,全民受教育水平有较大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2010年,建立较完善的科技发展体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以上,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量的比重达30%以上;各类人才的拥有量基本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基本形成具有本地特色、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现代科技教育体系;建立与市场接轨的现代科技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科技和教育强县的目标。
  七、九届三次全会决议
  中共德化县委九届三次全会作出《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的决定》,认真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决议》及市委决定德化县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强化企业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配套改革步伐,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
  八、九届四次全会决议(2000年11月28日通过)
  全会提出《关于德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设的建议》。“十五”期间(2001—2005年)发展目标:国民经济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逐步缩小与沿海发达县(市)的发展差距;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取得重大进展,对内对外全方位开放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生活逐步宽裕;科技教育加快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明显。到2005年,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基本形成一流瓷城框架,为201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现“十五”计划奋斗目标的战略措施,即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快科技和教育的发展;切实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九、十届二次全会决议(2004年1月9日通过)
  全会通过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突破,开放有新格局,各项工作有新举措,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决议提出贯彻中央《决定》的主要措施,即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设现代市场体系,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改革和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第二节 做好“三农”工作
  1990年1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试行意见》,要求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因地制宜,不搞一个模式,坚持循序渐进和自愿的原则,要明确土地仍属集体所有,承包户必须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以及承包年限、适度规模经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问题。
  1991年2月,县委贯彻落实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全县村级党支部、村委会任期届满等实际情况,提出《关于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意见》,内容包括目的意义、时间要求、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岗位培训等。3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市委的部署,提出《关于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意见》,要求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农村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
  1994年,县委制订《德化县1994—1996年村级组织建设工作规划》,该规划提出要以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为重点,加强配套组织建设,开展“亿元村”“先进村”活动,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997年,为巩固和发展前三年村级组织建设的成果,确保2000年全面实现小康,县委制定《德化县1997—2000年村级组织建设规划》,抓重点,努力把农村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坚强领导集体;抓配套,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抓基础,发展壮大农村经济特别是村集体经济;抓载体,深入开展“学美岭、创五好”活动;抓难点,努力开创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抓整治,转化村建薄弱村的落后面貌;抓“两手”,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998年5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加快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问题实施意见》,要求科学规划,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交通便利,美观实用,饮水卫生,人畜分离,厕所无害,道路硬化,环境优美。12月,县委提出《关于加快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全县各乡镇分期分批实现宽裕型小康目标。
  2000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订《德化县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提出总体构想、目标和任务,以及主要措施,深化农村改革,构建现代农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全面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现代农业科技水平;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实施六大战略,壮大陶瓷产业;加快小康镇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入体系;积极开展现代农业试点工作;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同年4月,县委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工作的意见》,包括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培育林业生产;着力发展乡镇企业;推进新村和集镇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实行优惠财税政策;切实办好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卫生保健水平;依靠科技兴农;提供人才保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同月,县委、县政府贯彻国务院和省、市紧急通知精神,提出“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做好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保护耕地,严禁抛荒,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推广增产新技术;落实粮食储蓄任务,做好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等。
  2003年,县委作出《德化县关于加强村级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各建制村“组织领导、干部配备,制度建设、民主听政、村账镇审”等作出规定。
  2004年,县委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现代化绿色瓷都的决定》,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实施“三五”工程,即建立生态公益林保护、生物多样性、城区绿化美化、景观林业建设、森林防火减灾“五大”工程,建设丰产林、丰竹林、旅游林、珍贵树种和特色花卉、名特优经济林“五大”基地,建立林业林场化保障、林业社会化、林业信息网络、林业科技推广、林业执法“五大”体系。
  第三节 实施“科教兴县”战略
  1988年3月,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从德化县的实际出发,对科技人员和具有一技之长的干部职工实行“八条”优惠政策,允许科技人员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从事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
  1991年6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关于我县普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落实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办学、分工管理,充分调动乡(镇)村干部群众、学校教职工的办学积极性,加快实施义务教育步伐,促进普通教育事业发展。同年9月14日,县委七届二次全会通过《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德化经济的决议》。动员全县人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要以科技进步为龙头,抓好经济发展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八五”期间科技工作意见和十年科技工作规划,组织实施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科技兴林等科技兴县战略,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技术攻关,加强智力开发,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把“推广、开发、引进、改造、攻关、发展”六个环节贯穿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全过程,在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的过程中把科技进步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实现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从物质投入主导型向科技投入主导型的转变,加快科技成果商品化、传统产业现代化进程,为实现“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振兴德化经济提供可靠的保证。
  1995年1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要求全面动员,集中力量,以实现“两基”为重点,大打教育翻身战。1995年,实现初级中等义务教育;1997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1999年9月26日,县委九届二次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作出《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决定》,强化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施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县;锐意革新,加快科教事业发展;投资多元化,为科教兴县提供物质保障;加强领导,确保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到2005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5%以上,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0%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建立终身学习体系,全民受教育水平有较大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2010年,建立较完善的科技发展体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以上,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量的比重达30%以上;各类人才的拥有量基本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基本形成具有本地特色、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现代科技教育体系;建立与市场接轨的现代科技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科技和教育强县的目标。
  2003年5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创建福建省科普示范县的实施意见》,加大科普示范乡镇、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户的建设力度,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科普网络,建设科普画廊、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加大以农函大为主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创建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全县形成“爱科学、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
  第四节 依法治县
  1991年,县委、县政府制订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把各行业领导干部、国家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广大青少年、个体工商户、社会闲散人员等列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整个规划分准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进行,采取学法用法相结合,边学习法律、边检查执行情况、边解决实际问题。
  2001年4月,县委、县政府对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提出“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打促防、以防保稳,有效遏制各类刑事案件高发的势头,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2002年5月,县委、县政府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五条意见,要求适时开展“严打”及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003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贯彻(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实施意见》,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综合保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预防为主,构筑治安防范体系;加强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综治措施。同年12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德化县依法治县中期目标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依法经营。
  2004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建设“平安德化”的工作意见》,明确规定按“五个提高”“五个下降”“五个遏制”“五个防止”的要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同年10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德化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要求经过三年的努力,全县构筑起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公安机关为骨干,各部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组织为基础,城区、农村、单位内部及周边、公路沿线以及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指挥高效、信息畅通、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管理到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第五节 精神文明建设
  1991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内部分配公开,实行三级民主管理、党员干部廉洁、民主评议干部、干部联系群众、职工培训教育等制度。
  1996年,县委制定《德化县“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出努力提高全县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大力发展科教卫体事业,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坚决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活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共建活动,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等目标和任务。
  2000年12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三为主”目标,抓住重点难点,提高村级自治水平;落实综合治理,完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落实年度人口计划,稳定低生育水平。
  2003年,县委提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动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流出已婚育妇计生知识与生殖保健知识接受率达95%以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达95%以上,节育措施到位率100%,合同签订率100%,“双查”到位率100%。流入育龄群众宣传、教育面达100%,持有“流动人口婚育人口婚育证明”达95%以上,持证验证率达98%以上,节育措施到位率100%。
  2004年8月,县委提出《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意见》,确立“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理念,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习成为整个社会的一种基本生存状态和运行准则,成为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和人们生活的基本需要。建立社会化的学习型组织,形成学历教育(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的终身教育体系,使全县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地学理论、学文化、学科技、学管理、学电脑、学外语、学法律、学技能、学艺术,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文化中心、图书馆、宣传栏等学习宣传阵地的功能和作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建立覆盖全社会、开放式的全民学习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广阔途径。形成完善的学习机制,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育才、引才、荐才、聚才、用才的良好机制与环境;建立积极的学习互动机制,促进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短期学习与长效学习、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互结合、相辅相成;建立完善的学习督导和激励机制,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崇尚学习、参与学习。
  第六节 党建人大和政协工作
  一、党建工作
  1990年2月,县委作出《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的决定》,即恢复建立干部蹲点、住村制度;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恢复、建立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办点抓点制度;建立思想政治工作互帮互学制度;克服“文山会海”,改进领导作风;重视和加强领导接访群众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为民办实事、做好事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1993年7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县委作出“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公务人员不得接受礼金、红包,不得强制集资、摊派,不得参与淘冶金矿”等规定。1994年,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4年6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内容包括制定责任制的依据和要求,县五套班子领导、乡镇党委和政府以及县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工作的职责等。
  1996年9月,县委制定《加强党的建设五年(1996—2000)规划》,提出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为建设“一流瓷城”提供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规划》制定了工作主要目标和措施。
  1997年6月,县委提出《关于开展创建党的建设工作先进县活动的实施意见》,把创先工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列入管理,提出实施意见,内容包括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实施“跨世纪干部”工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
  2000年11月,县委作出《关于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推进理论武装工程,增强党的团结和统一,深化干部人事改革,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维护党纪国法,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等。
  二、人大和政协工作
  1995年12月,县委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这个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德化县实际,提出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支持政协搞好自身建设,为政协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2001年1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决议精神,提出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性,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为推进政协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提供组织保证;完善配套程序,为政协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供有效的实施措施;各方密切配合,为政协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创造必要的条件,开创政协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新局面。
  第三章 纪律检查
  第一节 党风廉政建设
  一、制度建设
  1988年,根据中央书记处党风建设座谈会纪要精神,县纪委分析德化县党风状况,以及产生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原因,开展调查研究,探讨减少滋生不良风气的对策和措施,以县委名义下发《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六条暂行规定》《保持党政机关廉洁,认真纠正、制止不正之风的通知》。
  同年,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加强对各级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从组织机制上防止和减少滋生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领导班子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促进各级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素质,促进党风政风好转。
  1989年,县纪委、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县、乡镇干部保持廉洁的八条规定》,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廉政建设的十条规定》,制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行为,恢复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1993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按照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执行中央制定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四条补充规定》、新《五条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制止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省委反腐败办公室“四个一切”“六个不准”和省、市纪委“十个不准”等廉洁自律规定,并结合德化县实际制定相应措施。
  1999年,制定《德化县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细化、量化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办法等。
  2002年,制定《德化县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制度的暂行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每年两次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汇报会形式汇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述廉、评廉、考廉制度。
  2007年,县委、县政府、县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村(社区)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在全县18个乡镇、202个村(社区)全面推行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健全完善代理工作运行机制;在泉州市率先实行村(社区)财务电算化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务公开水平,从源头和制度上预防腐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福建日报》、省纪委《党风廉政研究》等报刊对此进行专题报道。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991年,贯彻落实省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七不准”(不准插手为工程队介绍基建工程;不准接受企业承包者包括乡、镇企业承包者送的钱、物;不准利用审批权限的职便收受钱、物,更不准敲诈勒索;不准执法执纪人员贪赃枉法、营私舞弊;不准党政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不准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送钱送物,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也不准收受下属单位的钱、物;不准党政干部以权入股,包括空股、实股)要求,组织开展对照检查、自查自纠。
  1992年,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决定,纠正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用公款送子女上大学等问题。
  1993年,对照中央、省、市纪检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照检查。先后对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发“红帖”收“红包”、用公款公车学习驾驶技术、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进行专项治理,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
  1994年,清理整顿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全县清理党政机关创办的各种经济实体17家、群团组织创办的经济实体10家,并按规定办理撤销、划转或与机关单位脱钩。同时,开展清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公派人员出国(境)审批制度,杜绝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不正之风;组织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无偿占用企业财物。
  1995年,县委、县政府成立清理社会集团通信设备、交通工具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交通工具、通信设备进行清理。至1998年,查出29个单位违反规定购买摩托车、大哥大(移动电话)等违控物资,总金额76.48万元,分别给予罚款和没收处理;清理党政机关违反规定更换进口豪华小轿车,对县机关超标“皇冠”牌小轿车进行转卖处理,规范领导干部乘坐小汽车的标准;对机关、单位用公款安装的住宅电话,用公款购买的移动电话、寻呼机、摩托车全部折价拍卖处理,共收缴款项223.32万元。同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和实行信访约谈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任中考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签订“廉政承诺书”;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10名、特邀监察员10名,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监督工作。
  2004年,建立科级新领导干部“廉政回访制度”,开展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回访活动,监督检查其任职后的廉洁从政情况。
  2007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个人述廉报告、个别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先后对2004—2007年新提拔任职的235名科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廉洁自律,以及勤政为民等方面情况作综合评价,并将有关情况载入其个人廉政档案。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9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各部门成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及任务;建立落实责任制联系点,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和考评,落实反腐倡廉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
  2000年,县纪委组织5个考评组,对全县18个乡镇、7个县直系统党委和17个县直单位的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评,评出先进单位9个、合格单位25个、基本合格单位7个。
  2001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逐级分解责任范围和内容,并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重大事项报告、信访约谈、廉政档案、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将责任制考核作为干部考核的必备内容和必经程序,在干部使用上体现责任制考核成果,增强责任制的实效。
  2003年,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思想教育机制,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制度规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查案惩处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干部保护机制,营造扶正祛邪的良好环境;廉政责任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落实“六个机制”主要任务逐项分解,明确具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确定县地税局、国土资源局、浔中镇、上涌镇为联系点,以点带面推进落实“六个机制”。
  2005年起,每年年初县委同18个乡镇党委、9个县直系统党委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内容,加强跟踪督查。年底召开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会,并对乡镇和县直系统党委及部分县直单位进行考评。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其间,责任追究17起,涉及党员干部56人,其中科级干部15人,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预防和惩治腐败
  1989年,在县公安局、税务局、工商局、农行等县直部门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公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制度,对户口农转非、招生招工招干、公民赴港探亲或定居审批、信贷发放、农资分配等实行公开和监督。
  20世纪90年代,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案件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结合起来,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规范管理,明确纪律要求;推行“一案一整改”工作,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机制。1990年,抓“两公开一监督”面上推广、点上深化,公开监督项目由10多项增加到102项,公开监督工作逐步向村级计划生育、土地审批、各种工程承包建筑领域等延伸。
  1992年,增加新公开、监督项目172项、376条。建立健全“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从制度上制约权钱交易,防止发生办事走后门、收受礼品等不廉洁行为。
  1997年,在全县199个村(居)全面实行村务“六项公开”(即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企业和山林承包经营、土地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生育管理和各项统筹提留分配管理公开),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1998年,在全县村(居)、行政机关、学校、企业、卫生系统推行村务、政务、校务、厂务、院务公开。各级各部门坚持“全面真实、规范有序、务求实效”的指导思想,落实“六个一”(建立一个抓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聘请一批公开监督员,设立一个举报箱、一部举报电话、一个公开栏,配备一本专门记录簿)制度,不断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党和政府的决策权、审批权、用钱权、用人权、办事权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面公开,不断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
  2005年,在全县开展“规范管理,廉洁从政”和“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专项整改,增3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006年,贯彻执行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县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意见,细化任务114项并分解到县直58个单位。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惩治与预防两手抓,在坚决查处案件、有力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预防和教育,不断优化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注重制度建设,围绕防止权力滥用,规范权力运行。同时,开展“管好人,用好权、理好财、办好事”专项整改活动;开展“四查”整改活动,建立健全矿产开采审批审核、权力运行及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实施“一案一整改”工程,采取“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整顿一个行业”措施,提高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效果。
  2007年,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法规制度,用制度约束人、规范人,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注重监督,不断改革监督体制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措施,提升党内民主监督效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对重要权力的监督,尤其是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要部位的监督。在全县逐步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
  第二节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988年,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纪委颁布的6个《条例》《规定》,对全县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形势和党员干部为政清廉教育。县纪委编发《党纪手册》2200多册,开展以“学习贯彻条例、保持清正廉洁”教育,把创新精神与纪律观念统一起来,按条例、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
  1989年,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倡廉肃贪宣传教育。县召开廉政动员大会,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依托县、乡镇党校举办党员培训班20多期,县纪委领导到班授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廉政教育组织学习省、市纪委下.发的案例通报,通报县交通局、粮食局、葛坑林场等10起典型案例,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座谈讨论,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1990年,学习宣传中央纪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教育工作纪要》,贯彻“预防为主”方针,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七一”期间,举行党的知识竞赛,把中纪委条例、规定列入学习竞赛重要内容,提高党规宣传教育效果。
  1991年至1992年上半年,在全县集中开展党纪党规普及教育活动。县纪委编发中纪委7个规定宣讲辅导材料600多册,为各级党组织开展普纪教育提供宣讲教材。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举办党纪党规宣讲骨干培训班、举行党纪党规普及教育宣讲报告会、组织播看党纪教育录像片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生动形象的党纪党规教育,参加普及学习教育的党员7039人,参学率达93%。其间,县纪委举行党纪党规常识考试,县、乡镇机关党员和农村党支部委员共7000多名参加考试,参考率96%。
  1992年“七一”前夕,组织全县30个党委3665名党员参加全市党纪党规知识百题竞赛活动,获竞赛优秀奖17人。通过党纪党规普及教育,使广大党员熟悉和掌握党纪党规的基本内容,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政意识,涌现出一批廉洁奉公、拒收贿礼的先进典型。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党员干部退出红包、礼金、礼品折合人民币2.5万元。下半年,结合城乡社会主义教育,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等系统教育活动。县纪委编印宣讲教育材料500多份,全县召开教育动员大会11场次、集中教育369场次,参加学习教育4079人次。
  1993年,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学党章、用党章、维护党章活动,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纲领、宗旨、理想、纪律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开展反腐败斗争,组织4600多名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家属观看影片《新中国第一大案》,播看《忠诚卫士》等8部党纪廉政录像片230场次,观众18000多人次。组织437名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举行的《福建党风》读刊用刊知识竞赛,有3人分别获得二、三等奖,发挥纪检监察报刊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的作用。
  1994年上半年,宣传贯彻中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和新“五条规定”,组织县、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自查自纠。下半年,在全县开展“讲党性、学先进、比廉洁”反腐倡廉系列宣传教育,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纪委《反腐倡廉讲话》《反腐倡廉领导干部读本》等,对党员和县、乡镇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意识。
  1995年,开展“学理论、讲党性、守纪律、比奉献”学习教育活动。各级党委、纪委组织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章,学习孔繁森先进事迹,对党员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政勤政教育,印发教育材料8000多份,编发典型案例通报1400多份,举行讲座、报告会48场次、案例教育12场次,购置教育录像片28部,建立播放点19个,播放电教片115场次。组织500名党员参加中央纪委主办的民主集中制百题知识竞赛、全市党风廉政知识竞赛。
  1996年,开展学榜样教育,编发《为党增光辉》学习材料600多份,学习中央纪委宣传的11个勤廉兼优典型、永春县美岭村党支部书记苏新添等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开展警戒性教育,播看《“10.20”特大受贿案始末》《黑土地的公正》等电教片,编发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剖析发案根源,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参加全国党纪政纪条规百题知识竞赛,参赛党员7785名、参赛率80%以上,其中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和基层所站负责人、村主干百分百参赛,获中央纪委、监察部竞赛活动组织纪念奖。
  1997年,对党员干部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三支理论宣讲队到基层巡回宣讲30多场次,举行各种讲座、报告会46场次。7月,组织参加泉州市“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港务杯”演讲比赛,荣获三等奖。组织开展《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7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
  1998年,县委、县纪委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和科级干部200多人参观全省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展览,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学习援藏干部先进事迹和抗洪救灾英模事迹,弘扬清正廉洁、克已奉公精神。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全县4000多名干部参加全国“行政监察法知识竞赛”,举行全县“行政监察法现场知识竞赛”,县直和乡镇26个党委组队参赛,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县直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400多人观看比赛。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中开展争当“廉内助”活动,学习泉州市表彰的程兆池等8位处级领导干部“廉内助”优秀事迹,构筑家庭拒腐防线。
  1999年,组织学习《邓小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参加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组织的论文评比,德化县参评论文3篇获奖,其中县长杨益民和县纪委书记蒋德明撰写的论文分获一、二等奖。开展《党纪处分条例》学习教育,组织播看《党纪处分条例》电视系列片396场次、观看3.2万多人次,召开观后座谈会270多场次;组织学习《典型案例剖析教育读本》《警钟敲在心坎上》等辅助教材,以案释纪,全县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90%以上。
  2000年,组织学习关于制止铺张浪费、送收“红包”、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党纪政纪条规,纠正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组织全县4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参观“泉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图片展”,开展学习九仙山气象站先进集体等先进事迹。编发《副科级以上干部党纪政纪法规教育测试复习思考题》学习材料1000多份,组织全县700多名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党风廉政法律法规考试。下半年,开展以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学习警示教育读本,播看《生死抉择》《胡长清案件警示录》等教育影片67场次、观看1.5万多人次。开展警示教育与领导干部“廉内助”活动,全县评选表彰颜碧莲等10名德化县十佳“廉内助”。
  2001年庆祝建党80周年,举办德化县反腐倡廉成果展。展示近六年来标本兼治、反腐倡廉工作成果,宣扬九仙山气象站、苏洋村党支部书记李东升等8个勤廉兼优、建功立业先进典型的事迹,曝光反面典型12种类型、18个案例,观众8000多人次。
  2002年,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及其他党风廉政法律法规,听取泉州市委组织的全国优秀党员领导干部汪洋湖先进事迹报告会,进行反腐倡廉教育。7月,县纪委、监察局开通“廉政短信息”平台,采编廉政格言、警句等,在节假日期间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进行廉政提醒教育。
  2003年,开展“艰苦奋斗、廉政勤政”主题教育。组织征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编发主题教育活动学习材料2000多份,组织1000多名党员干部听取泉州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开展学习郑培民、谷文昌等先进典型示范教育。是年,县纪委、监察局建立“德化县反腐倡廉题材书库和电教片库”,添置反腐倡廉书籍700册,电教片170多部,利用反腐倡廉影视、文学作品、党政纪法律图书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全县7000多人次参加。建立“两库”教育平台,省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梁绮萍批示在全省推广,市纪委在德化召开推广现场会。组织排练反腐倡廉文艺节目参加泉州市“廉政之声”文艺会演;组织近1000名党员干部观看泉州市“廉政之声一德化专场”演出。
  2004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举办培训班、辅导报告会、巡回宣讲、知识竞赛、学习测试等形式,学习两个条例内的党纪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2005年,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建立廉政文化“五进”(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建立联系点,以点带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反腐倡廉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全县4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测试。
  2006年,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立,建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单位参加的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分两批次组织246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条规,编发《党风廉政党纪政纪条规应知应会读本》1000多本,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测试;举办村(社区)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全县404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参加学习教育。
  2007年,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县举办“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教育讲座,各级党委“一把手”为单位党员干部讲党课、举行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等89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3000多人次。县纪委、检察院、监察局联合在县检察院大楼建成“德化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以反腐倡廉理论、党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廉政文化为主要教育内容,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场参观、接受教育。全县有100多个单位、3100名党员干部和领导干部家属前往参观。组织学习《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八个严格禁止”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从政行为。
  20年间,县纪委共编发《党风党纪简讯》54期、1.24万多份、《纪检监察简讯》315期6.2万多份;被中央、省、市纪委采用信息500多条。2001年被评为泉州市纪检监察政研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2002年连续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通讯报道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2007年分别被评为全市、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为《泉州纪检》《福建党风》《方圆月刊》《中国纪检监察报》等纪检监察报刊写稿、组稿,被市以上报刊采用180多篇。其间,加强纪检监察理论调研,探索反腐倡廉新思路、新对策,写出纪检监察调研论文160多篇,获省、市纪检监察调研论文优秀奖42篇,被上级纪委采用纪检监察政研信息40多条。
  第三节 纠风工作
  一、清理纠正违规行为
  (一)纠正用公款吃喝玩乐
  1988年,德化县纪检监察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突出重点,专项治理,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纠正党政机关以权谋私和部门、行业的不正之风。当年,全县集中纠正用公款请客送礼不正之风,遏制公款“吃喝风”。
  1995年,县先后下发《关于禁止用公款“吃喝玩乐”铺张浪费的规定》《关于加强接待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吃喝玩乐、请客送礼、铺张浪费等;实行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实行接待费在财务上单独列项、核算制度,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力度,遏制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等不正之风。
  (二)清理违规建房、占房、着装
  1990—1991年,清理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建私房、多占公房等,对1982年以后不同程度违规建私房的党政干部、事业单位人员给予经济处理和行政处罚,涉及人员177名,收回补罚、补交款人民币11.26万元;拆除部分房屋或围墙等附属建筑物10户,清退违规占住公房147户、面积6343平方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建私房案件9件、涉及科级以上干部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其间,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部门统一着装问题,取消、上缴、封存擅自着装或扩大范围着装的单位14个、服装符号和标志20种,收缴服装折价款1万多元。
  (三)清理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
  1993年,全县清理党政机关创办的各种经济实体17家、群团组织创办的经济实体10家,按规定办理撤销或划转,与原机关单位脱钩。同时,清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建立健全公派人员出国(境)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无偿占用企业财物,清理党政机关违反规定更换进口豪华小轿车,促进党政机关廉政建设。
  至2007年,德化没发生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情况。
  二、治理“三乱”
  (一)治理行政部门、单位“三乱”
  1991年,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全县查出49个单位非法收取32万多元,决定收缴和责令退还8万多元。
  1992年,结合开展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清理纠正基层站所“三乱”和弄权勒索、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以及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是年,清理村集体被拖欠资金231.6万元,追回147.3万元。
  1993年,对全县960多个行政性收费项目的收费范围、收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进行清理,取消80个乱收费项目,退缴违规违纪收费金额16万多元。落实行政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措施,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二)治理公路“三乱”
  1995年,撤销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1个。加强林政、路政等执法部门队伍管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执收行为,纠正不符合规定的收费和罚款行为,制止公路“三乱”现象。
  1996年,抓巩固、防反弹,加强公路收费监管及乡村公路督查,规范治超治外挂车辆执法工作,巩固全县公路治理“三乱”成果。
  (三)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1995年,调查处理群众举报件12件,清退扩大收费项目、搭车收费款5.5万多元。
  1998年,查纠21所中小学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款30多万元。
  1999年,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14件,其中赤水中学违规收取借读费、就学管理费13.3万多元,学校负责人等10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2000年,开展中小学收费情况大检查,清退违规捐款、违规收费28.82万元。县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制定《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印发中小学收费卡7万多份,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和“一费制”收费办法;进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教育财务核算中心,规范收费管理;实行高中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定,落实中小学校领导离任审计制度,防止教育乱收费行为。
  2003年,实行县内进城务工子女在县城就学减免借读费三分之一、外县务工子女免交借读费等措施,减轻学生家长负担157万多元。同年6月19日,泉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现场会在德化召开,肯定德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做法和成效。
  2006年,农村中小学免收杂费。2007年,全县实现教育收费零投诉。
  (四)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
  1997年,取消向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48个,对征收各种合理规费实行“四个一”征收办法。
  1998年,取消涉及企业负担收费项目14个,降低收费标准项目8个,执行上级公布取消项目241个,年减轻企业负担300多万元。同时,建立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制度、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
  2002年,建立企业收费公示制度,禁止各部门各单位向企业下达规定以外的报刊征订任务,禁止以各种名目要企业捐赠和赞助;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6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1个,较大程度地减轻企业负担。
  三、治理涉农收费
  1995—1999年,全县清理废止涉农负担文件49份,取消农民不合理负担收费项目89个,减轻农民负担160万元;设立51个农民负担监测点,发放6.5万份农民负担监督卡;建立农民负担“三提五统”“两工”预决算、“四个一”收费专项审计制度,农民负担的村提留、乡镇统筹控制在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清理整顿农村电价,实行农电最高限价。全县农民年减轻负担500多万元。
  2000年,精减乡镇编外人员和领取村组补贴的干部61人,减少经费开支,减轻农民负担;落实“三乱”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调查处理借群众结婚登记、中小学生就学、居民建房和办理计划生育指标过程中“搭车收费”的问题,清缴违规收费款项,纠正不规范收费问题。
  2001年,整治农村征订报刊乱摊派,取消村级接待和农村达标升级活动,对153个建制村的电网进行改造,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
  2002年,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取消涉及外来务工人员收费项目4项,减轻农民负担100多万元。
  2003年,全面停止收取提留统筹费,清理取消涉农负担项目5项,减轻农民负担520万元。
  2004—2005年,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建立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对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等进行专项检查,查处涉农乱收费案件16起,退还款项2.48万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8项,降低收费标准2项,涉及金额200多万元。
  2006年,对农业生产资料供销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坑农、害农案件,维护农民利益。
  2007年,对贯彻中央、省、市扶持农业生产各项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兑现村级组织和农民的各项补贴,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民主评议行风
  1993年,以执法部门、监督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社会公用事业部门为重点,对县24个单位、市11个部门进行纠风专项清理,纠正部门、行业耍特权,搞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以办证办照谋私、以贷谋私、以税谋私、以地谋私、以房谋私等行业不正之风。
  1997年,县“纠风办”对国税、地税、工商、水电、卫生5个部门的行风进行民主评议,褒扬先进,鞭策落后,受到群众好评。
  1998年,从社会各界选聘20位评议代表,组成5个评议组,对电力、环保、城监、交警、计生、土地等14个部门单位进行行风民主评议。以树立行业文明新风为主线,以刹风整纪、纠建并举、建章立制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行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1999年,对交通、电信、教育、城监等部门的行风开展评议,对行风评议后的国税、地税等10个部门进行“回头看”,巩固行风评议成果。
  2000年,组织4个评议组,对全县18个公安派出所、18所医院(卫生院)、40所中小学,以及交通(运管)、城监大队的行风进行评议,评定行风建设优良单位16个、合格单位58个,续评单位4个。
  2001年,对县卫生局、土地局、地矿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22个部门的行风进行评议。
  2002年,在社会各界中聘请1342名行风评议代表和监督员,对全县23个部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以及行风状况民意调查,开展以诚信为重点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2003年,以“树新培优”活动为载体,开展以诚信建设、优质服务为重点的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把行风评议的重点向纠风部门的基层所站延伸,参评的基层所站60%以上。
  2005年,在地税局、国税局、供电有限公司开展“免评不免建”试点工作,对县交警大队、水利局、规划建设局、邮政局、联通公司的行风进行评议;组织县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对电力、交通、工商等部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对22个参评部门、单位的行风建设组织考评,通过民意问卷调查,测评其群众满意度。
  2006年,扩大民主评议行风范围,将全县37个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或公共服务等职能的部门、单位纳入民主评议范畴,县财政局为“免评不免建”试点单位。1月7日,县纠风办与泉州市纠风办、泉州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泉州晚报》“政风行风直通车”栏目组等联合举行现场咨询投诉对话活动。10月12日,在“德化网”开通行风状况社会满意度测评系统,民众可以在网上测评部门和单位的行风状况及其社会满意度。
  2007年,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网络监督互动平台,“直通”群众、“直通”部门单位、“直通”督办与反馈。群众网上发表的对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县纠风办整理后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并及时回复意见人。中央纪委通过《纪检监察简讯》,肯定德化县利用网络监督互动平台进行民主评议行风的做法。
  五、清理违规款物
  (一)清理“小金库”和预算外资金
  1995年,清理“小金库”和预算外资金,查处利用“小金库”和预算外资金进行贪污、私分、挪用、挥霍浪费等行为。全县清查私设“小金库”违纪单位18个,违纪金额98.28万元,没收上缴国库10.54万元,按规定补缴税金12.3万元。
  1996年,全县清理出预算外资金2427.98万元,上缴财政预算1115万元,缴存财政专户1169.7万元。
  1998年,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384个,取消多头开设账户109个,划缴财政专户和国库资金658.6万元。
  2002年,清理整顿161个行政单位、627个银行账户,撤销“多头”账户143个,划缴县财政专户资金1232.33万元;清查乡镇银行账户269个,撤销账户32个。通过检查清理,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遏制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不正之风。
  (二)清理违规购置交通、通信工具
  1995年,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交通工具、通信设备进行清理,查出29个单位违反控购规定,购买摩托车、大哥大(移动电话)等,总金额76.48万元,分别给予罚款和没收。1997年,清理违规购置移动电话111部,除部分调剂使用外,给予折价拍卖,收缴费用11.87万元。1998年,县委、县政府成立清理社会集团通信设备、交通工具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机关、单位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用公款购买移动电话、寻呼机、摩托车全部折价拍卖,收缴款211.45万元。
  六、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
  1999年,组织检查医药市场15次,检查医药经营单位119家,查出伪劣药品113种(次),销毁伪劣药品标值2.19万元,取消无证经营药店13家。
  2000年,清理取缔证照不全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1家,取缔非法私人诊所6个,降低虚高定价药品128种,降低药价总额12万元,降幅18.97%。制定《德化县药品、医疗器械公开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成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监督小组,公开招标采购,扩大药品采购范围。
  2002年,坚持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制度,节省药械采购费用,年让利患者213万多元,减轻病人负担。
  2003年,解决“大处方”问题,规定门诊处方金额控制在50元以内,解决群众“看不起病”问题。
  2004年,在卫生系统开展“情暖病人优质服务”活动,转变医疗服务作风。
  2005年,组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清理游医2人,查处药店非法行医14家、非法行医14人。
  2006年,清理整顿医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采购药品收受“回扣”问题。
  2007年,在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规范卫生公共资源市场化。
  七、开展“五个坚决纠正”专项治理
  2004年,开展“五个坚决纠正”专项治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即:坚决纠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清理、发放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607.3万元;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推行“两公告一登记”(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办法,规范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设立征地专项资金专户,征地补偿标准高于省定标准,并及时足额发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行为,实行拆迁户签订安置协议后才拆迁的办法,依规依法拆迁补偿;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兑现重组改制和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和养老金;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受理环境投诉149起,查处企业违法排污案件11件,依法取缔“十五小”企业5家,保护辖区环境。
  第四节 查处违纪案件
  一、建立办案工作机制
  20世纪90年代,县纪委、监察局与县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在反腐败斗争中严肃办案纪律的通知》,严明办案纪律,要求不准压案不办、贪赃枉法、包庇袒护等规定;加强内部组织协调,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和经济监督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执纪执法机关联系会议,互通案件信息,共同探讨解决办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实施联合办案,优势互补,形成反腐办案整体合力,查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二、查处案件
  20世纪90年代,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
  1993年,党中央部署开展反腐败斗争,德化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惩治腐败,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三机关一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至2007年,立案查处“三机关一部门”案件268件,占同期立案总数33.4%。至2007年,立案查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案件149件,结案14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2人。
  至200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97件,涉及党员880人,监察对象326人,结案985件,结案率98.8%。处分违纪党员816人,其中开除党籍312人,留党察看157人,撤销党内职务17人,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330人;政纪处分301人,其中行政开除26人,开除留用5人,行政撤职44人,行政降级46人,记大过和记过、行政警告180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8人。查办党员干部贪污、受贿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集体资金3万元以上经济大案83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19.22万元。
  三、清理案件档案
  1988年4月,县纪委组织清理德化县解放以来党员违纪案件档案,收集、整理全县党员违纪处分档案材料946卷(人)。据统计,至1987年,全县处分党员946人,其中“文化大革命”前511人、“文化大革命”中199人、“文化大革命”后至1987年236人,涉及县级干部4人,科局级干部90人,股级干部65人,一般党员干部219人,一般党员56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347人,留党察看254人,撤销党内职务47人,严重警告174人。复查违纪案件457件,撤销原处分192人,减轻处分160人,维持原处分决定105人。
  第四章 组织工作
  第一节 党员教育管理
  一、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
  1988年7月,县委下发《关于我县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的意见》;8月,在国宝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10月,全面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全县18个党委、300多个党支部、5208名正式党员、4960名党外群众代表参加评议活动。县、乡镇党委派出395名联络员到基层党支部指导评议工作。据统计,全县各乡镇共评出合格党员2464名、占党员总数47%,基本合格党员2539名、占49%,基本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153名、占3%,受党纪处分27人,劝退除名党员35人,自行脱党3人。
  同年,以中共十三大精神为主要内容,抓好党员教育活动,全县18个乡镇均建立党校,通过分片分村办班等形式,举办骨干培训班97期,受训9614人次。
  1989年,建立与完善党员目标管理、外出党员教育管理等制度,开展“新时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讨论”“为民办实事、为党争光辉”“党员奉献周”等活动,全县有3569名党员参加,受县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448名。同年,开展县直单位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加强党员标准再教育,参加评议的有县直单位8个党委、162个支部全体党员。
  1990年,全县开展“党的知识竞赛”“党员奉献月”活动。为群众义务修理家电2000多件、义诊300多人次、咨询1400人次、义务劳动3000多人次,整修道路1200米、捐款5600元。在农村党员中开展“七个一”(开展一次培训、进行一次走访、开展一次谈心、表彰一批先进、发展一批党员、办好一件实事、开好一个会议)“两带”(领导带头学习、党员带动群众脱贫)活动,有2051名党员掌握和运用一项以上实用技术,2174名党员发展一项以上商品生产,804名党员成为科技示范户或重点户,带动1083户群众脱贫,为群众办2029件实事,转化后进青年3014名,培养考察党外积极分子966名,被党和政府评为“双文明户”的党员610名。
  1991年,以“忆传统、讲党性、学先进、作奉献”为主题,开展“争优创先”、党员奉献等系列活动,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其间,县委表彰优秀共产党员75名,农村党员“两带”竞赛积极分子25名,组织1220名党员慰问老党员、烈军属、五保户、残疾人等3456人,为群众义务修理家电878件,义诊510人,修理教室民房33座,清理垃圾338吨,捐献救灾款72400元。
  1992年,开展“讲党性、做奉献、迎接十四大”系列活动,组织“党规党纪知识百题赛”“奉献工程”“创先争优”等竞赛活动。其间,县委表彰优秀共产党员80名。
  1994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全县参加评议的党员8092名,参评率98.2%,评出优秀党员1148名,占14.2%;合格党员6244名,占77.1%;基本合格党员684名,占8.4%;基本不合格15名,占0.2%;不合格党员5名,占0.1%,受组织处理的党员20名。
  1995年,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实行党员目标管理的意见》,把党员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对党员的考核、民主评议、年终奖惩结合起来,融教育、管理、监督为一体,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996年,组织党员参加“党员标准”大讨论、党员“奉献日”活动,培训1994年至1996年入党的党员1300名,制定年度发展党员“216”计划,即:建立入党积极分子2000名的后备队伍,培养入党重点对象1000名,每年发展新党员600名。试行“流动党员证”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坚持党员联系户制度,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1997年,在全县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活动,健全和完善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统一印发支部大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记录簿,规范会议记录,发放流动党员证150本。
  1998年,健全和完善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党员联系户”“党员责任区”等制度,印发《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小册子,把好发展党员“入关口”。
  1999年,下发《关于对全县三年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举办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基层党委对三年来发展的党员逐个进行审核,并采取党委结对、组织部人员挂钩指导的办法,,分成14个互查小组互查,同时做好泉州市委组织部复查后的“回头看”工作。
  2000年,统一制作发展党员程序流程图,编印《发展党员工作常用例文》,制定《关于做好发展党员预审和公示试点工作的意见》,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2001年,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开展“五学五查、争当模范”“双带双创”“当公仆、办实事”“党员联系户”“党员示范岗”等系列活动,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02年,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规划,举办县直单位党务干部、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推进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把好党员“入口关”,提高新党员质量。
  2003年,全面推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等质量管理制度,在赤水镇党委试行发展党员测评制和票决制,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2004年,在县城关建立14个流动党员管理站或临时党支部,推行组织定位、管理定人、活动定时、考评定期的流动党员“四定”管理制度。组织参观水口坂里中共福建省委旧址、丁墘中共德化支部陈列室等,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三向培养”“党性锻炼周”“党员中心户”活动,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走访慰问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和困难党员,体现党的温暖。
  2005年至2007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教育活动时间半年。第一批为县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第二批为乡镇政府机关,第三批为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其间,建立党员教育管理联系会议制度,修订《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意见》,形成党员教育经常化、党内生活制度化、党员管理规范化、发挥作用具体化、服务群众长期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电化教育
  1988年10月,中共德化县委党课电化教育办公室成立,隶属县委组织部管理,列事业编制。开始录制电教片,为乡镇配备电教器材,建立电教播放点。招聘、培训电教员,制定电教员六条职责;在全县播放党课、法制、科教等电教片,组织党员和广大群众观看,接受思想、理论和科学文化等方面教育。至1995年,全县共摄制专题片19部、播放电教片12764场次,受教育192890人次。
  1996年,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通知》,把电教工作纳入乡镇党委目标管理内容之一,调整充实电教队伍,加强电教人员业务培训,完善电教设备,在16个乡镇、80个村的有线电视上开设《电教之窗》栏目。从外部引进电教片,丰富电教内容,增加播放频率,提高教育效果。
  1997年6月,县委组织部成立党员电化教育办公室,购置JVC等摄录设备,提高拍摄效果,加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同年,德化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成立,隶属于县委组织部,股级事业单位,由县财政核拨经费。
  2000年后,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及时拍摄制作电教片,报道全县党建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并在省、市电视台和县有线电视台播出;在德化网开通“电教”频道,扩大全县党员电化教育面,抓好党员电化教育规范化,提高电化教育工作水平。
  至2007年,播放电教片1.3万多场次,观众人数30多万人次。
  第二节 基层党组织建设
  1988—1989年,全县整顿后进农村党支部33个,调整充实党支部委员77人,其中党支部书记17人。对9年来没有建立党支部的“老大难”单位赤水乡小铭村进行整顿、建立党支部。
  1990年,抓好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建设,全县18所乡镇党校建立教研室,聘请党校兼职教员176名。有81个村(街)、机关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室。同年,整顿村级后进党支部21个,调整充实党支部委员54名,解决14个党支部多年没有发展党员的问题。
  1991年,按照“巩固一类支部、提高二类支部、整顿三类支部”“稳定骨干、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多换思想少换人”的原则,完成全县196个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其中党支部书记留任144名、新任51名。实行三级推荐,选拔村后备干部196名;创建党员活动室142个,其中农村党员活动室116个。
  1992年,采取“抓核心、促配套,抓教育、促提高,抓制度、促管理,抓培养、促发展”的办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整体素质。
  1993年,县委组织部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等的任期年限。落实建制村主要干部养老保险,投保总额43万元,同年,县委组织部表彰1992年度先进党支部25个、优秀共产党员7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9名。
  1994年,抓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完成全县196个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出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715人,其中各类致富能人298人。
  1995年,县委下发《关于建立全县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制度的意见》,县委组织部、县委办等9个部门率先成立“县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学习活动的指导。同年,县委组织部配合乡镇党委会对1994年换届后的村党支部进行“回头看”,调整不胜任工作的村支委11人,其中副书记5人;有41个党支部充实支委45名,其中书记5名、副书记3名。
  1996年,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堡垒工程”,制定《德化县基层组织建设责任书》。健全完善“领导挂村、单位联村、干部驻村、科级干部挂钩贫困户”制度,县、乡领导挂钩后进村31个,县直单位联系帮扶贫困村73个,142名科级干部挂钩贫困户160户。同年,在县机关重新设定7个系统党委会,以正科级配置,每个党委会配备专职党务干部1至2名。同年,在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争创“十佳党支部”活动。
  1997年,根据“选准一个支书、配强一个班子”“降低年龄、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三早”(早宣传、早培训、早部署)、“三严”(严格考核、严把选配关、严把质量关)。新一届村支委平均年龄37.89岁、村支书39.1岁。同时,组建新经济组织党支部2个,发展党员38名。
  1998年,实施新一轮村建规划,采取外部引进和内部改善相结合的方法,做好村干部届中考察、调整和充实工作,乡镇下派到村任职的干部13名,调整不胜任工作的村党支部书记15名,副书记及委员18名,举办村干部岗位培训77期、培训人数4599人次。同时,开展“学马塘、学西坑”,争创“十佳党支部”和“村财增收十万元”活动,建立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党员议事会制度,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规范村规民约,实行村务公开,并拓展到乡镇政务公开、基层站所务公开和学校校务公开,提高各基层组织运作功能。
  1999年,组建新经济组织党组织13个、覆盖企业35家,新组建工会组织26个、团组织5个;建立县领导挂钩新经济组织制度,28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挂钩55家新经济组织;建立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有县委组织部等16个部门参加联系会议,加强对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001年,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形成农村、企业、机关“三条线”和县委、基层党委、党支部“三个层次”党建目标责任制,推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管理。
  2002年,开展“五学五查、争当模范”先进性教育活动。同时,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共十六大精神。
  2003年,全县受福建省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受泉州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党务工作者7名,县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58个、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
  2004年,开展“学美岭、创五好”、争创“三个十佳”和重点村党建、示范村党建活动,创建一批党建工作典型。
  2005年,开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推进党内生活制度化,党建工作上新水平。
  2006年,组织年度党建工作督查,县委表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7个、规范化建设先进党组织4个、发展党员工作先进单位4个、培育党建示范点23个、党建重点村18个,继续开展“三级联创”“学美岭、创五好”等活动;开展以“保先进、当先锋、创佳绩”为主题的纪念建党85周年党建系列活动,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44个、优秀共产党员6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
  2007年,推进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落实党建工作奖惩和单列管理制度,挑选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点53个,确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亮点33项,建立一批党建精品工程、优质工程。“七一”期间,县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51个、基层满意涉农部门5个、群众满意乡镇站所10个。
  第三节 创优争先活动
  1989年,县委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党员奉献周”等活动,全县有316个党支部、3569名党员参加,其中表彰先进党支部81个,优秀共产党员44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9名。
  1990年,开展“党的知识竞赛”,有5000多名党员参加。在“党员奉献周”活动中,为群众义务修理家电2000多件,义诊300多人次,咨询1400多人次,义务劳动3000多人次,整修道路1200多米,捐献资金5000多元。
  1991年,以“忆传统、讲党性、学先进、作奉献”为主题,开展“创优争先”、党员奉献等系列活动,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其间,县委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农村党员“两带”竞赛积极分子。组织1220名党员慰问老党员、烈军属、五保户、残疾人等3456人,为群众义务修理家用电器878件,义诊510人次,修理校舍民房33座,清理垃圾338吨,捐献救灾款72400元,
  1992年,开展“讲党性、做奉献、迎接十四大”系列活动,组织“党规党纪知识百题赛”.和创建“奉献工程”等活动,其间,县委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以及优秀党支部书记。
  1993年,县委组织部经年度考核,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1997年,县委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活动,“七一”期间,县委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
  2001年,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开展“五学五查、争当模范”“双带双创”“当公仆、办实事”“党员联系户”“党员示范岗”等系列活动,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年,省、市、县委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其中受省、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党务工作者7名、优秀共产党员7名。
  2003年,经年度工作考评,省、市、县委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受省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各1名;受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各7名。
  2004年,继续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三向培养”“党性锻炼周”“党员中心户”活动,利用节假日,给全县党员各寄一张节日贺卡,走访慰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前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创建重点村党建、示范点党建等一批党建工作典型。
  2006年,组织开展2005年党建工作督查、评比,县委表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7个、规范化建设先进党组织4个、发展党员工作先进单位4个。同年,开展“三级联创”“学美岭、创五好”“创三个十佳”等活动,以及“保先进、当先锋、创佳绩”为主题的纪念建党85周年系列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
  2007年,巩固、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实施党建精品工程。“七一”期间,县委表彰先进党组织51个、基层满意的涉农部门5个、群众满意的乡镇站所10个。
  第四节 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1995年,县委组织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始部署非公有制企业,即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建立月汇报制度,在新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建立群团组织。全年发展新党员41名,建立党支部1个,建立工会27家,其中,乡镇企业10家,私营企业4家,中外合资企业13家。
  1996—1997年,把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农村党建范畴,做到同时规划、同时部署,以村级组织建设带动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
  1998年,开拓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路子,做到党组织设置的同步性、布局的灵活性和形式的多样性,具备建党条件的全部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建党条件的建立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同年6月,在晋江召开的全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现场会上,德化县德义热电有限公司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总结《立足厂情抓党建,建好核心促发展》一文在大会上交流。
  1999年,贯彻落实全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在龙浔、浔中两个乡镇分别设立企业党委,并配齐领导班子,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抓好产值超亿元的乡镇和产值超500万元的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工作。抓好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班子和队伍建设,规范各项工作和活动制度,指导他们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建立县领导挂钩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全县28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挂钩55家新经济组织,加大对联系点的培育力度。成立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置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000年,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意见》,从抓组建、抓活动、抓典型三方面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当年,全县新组建企业党委1个、党支部3个、工会17个、共青团7个、妇委会1个。
  2001年,贯彻《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暂行规定》,解决党的力量不足和党内活动不够规范的问题,新建立一批党、团、工会和妇委会组织,发展一批新成员。
  2002年,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意见》,开展“远学凤竹,近学佳美”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003年,抓好“三个一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采取委任、下派、竞争上岗等形式,选派党务干部,增强党组织的“造血”功能。
  2004年,县委非公企业工委成立,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办公场所、经费。制定实施《德化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则》,编发《德化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手册》。组织实施“50100”(员工5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有党员,员工10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计划,在全市率先实现从业人员50人以上企业有建党目标。实行党员县领导挂钩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全县26名党员县领导挂钩106家非公有制企业。出台《关于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意见》,从乡镇、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67名在职、离退休干部到97家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党员建好“家”。按照“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目标,培育与完善佳美、冠福、龙鹏、福盛、创意等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典型,以点带面,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八闽快讯》等上级党建刊物,刊发德化县增强党对非公有制企业影响力的经验。同年5月,佳美集团公司党建工作经验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交流。
  2005年,组织开展“七带头三促进”(带头执行路线方针、带头学理论学技能、带头完成生产任务、带头进行技术革新、带头承担急难任务、带头建设企业文化、带头联系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党群活动协调开展、促进党在企业执政基础的巩固。)活动,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构筑平台。在全县党建工作会上表彰企业“党建之友”7名。
  2006—2007年,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抓好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至2007年年底,全县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118个,有非公企业党员1056名,其中96家有3名以上党员的企业100%建立党组织、86家规模以上企业100%建立党组织,单独组建率达100%,在全市率先实现“三个100%”。在全县非公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411个,共青团组织352个,妇委会259个。坚持党群共建,与县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瓷都奥运,和谐创新业”非公企业员工趣味体育比赛活动,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在建设“活力和谐企业”中的作用。实行典型点党务干部或党指导员补贴制度,加大典型培育力度,全县涌现了冠福公司党委、佳美公司党支部等一批先进典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受到中组部和省、市委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2006年7月1日,冠福公司党委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福建组工通讯》、《泉州市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通报》、市委《党建动态》等上级党建刊物刊发全县巩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成果和做法。
  第五节 干部管理
  一、管理体制改革
  1988年,县委下放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由原来下管两级改为原则上下管一级,科、股、室负责人由主管部门任命。
  1994年,控制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千部队伍的增长,规范干部调动审批程序,重新规定干部调配原则。
  1996年,强化组织部门干部宏观管理的职能,明确干部管理范围,修订县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成立参照管理领导小组,协调抓好参照管理工作。
  1999年,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办理股级干部职务任免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重新明确干部管理范围,控制领导干部特别是非领导干部的职数配备,规范股级干部的任免程序。
  200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干部管理要“管少、管活、管好”的原则,以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宏观管理的通知》,明确干部管理权限,理顺干部管理机制。县委组织部协调、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归口管理,科级干部和党群序列(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乡镇党群口)一般工作人员的管理(含干部的录用、考核、调配、任免、交流、调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由县人事局负责。
  二、干部任免调动就业安置
  (一)科级干部任免
  1988年后,凡列入《县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中的干部任免,由县委组织部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县委组织部行文公布任免决定,或由组织部按有关规定程序提请(县人大机关、政府部门、政协机关、人武部等)选举、任免、决定任免。
  (二)股级干部任免
  1988年后,在办理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手续前,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后任免。
  (三)一般人员调动
  1988年后,一般人员调动需经双方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经县委编委办、县人事局审核同意,报县委组织部审批;跨县调动干部、职工均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四)就业、安置1988年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和军转干部安置,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由县人事局提出分配方
  案,经县委编委办核定编制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由县教育局提出分配原则和意见,经县委编委办核定后,报县委宣传部审批;军转干部按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联合提出的方案安置。
  三、干部队伍建设
  (一)干部录用和聘用
  1988年,从社会上招收干部开始按“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程序进行,其中公务员的录用程序有: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网上报名、交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查询成绩、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录用计划:政府机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录用公务员人数、专业、所需资格条件、招考范围等计划。
  职位公告:公务员考试机构将所空缺的职位的单位、职位、数额等向社会公布。
  考试公告:录用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考试的具体事项,包括考试日期、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布。
  组织报名:主考机关和用人单位确定报名地点、做好资料准备、培训有关工作人员等。
  资格审查:主考单位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许报名参加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报名。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以书面方式使用试卷作答的考试方式;面试,指主考人员与应试者之间面对面、以语言方式进行的考试。考核:指主考单位和录用单位对录用对象的政治素质、在原单位工作或学习的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
  体检:指对笔试、面试、考核都合格的应试者进行体格检查。
  录取:用人单位根据拟录取职位的要求,综合评定报考者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即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干部程序与录用公务员基本一致,其要求和条件相对较宽。
  (二)干部培训
  1988年,全县参加各类成人大专培训的在学人员409人、中专163人,举办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精神、外经知识等培训班23期,受训人数2089人次。
  1989年,选派18名干部到基层任职锻炼,调整建立一支80名的后备干部队伍。县委党校举办党政干部中专专修班,招收学员38人。全县共举办各种党员培训班129期、受训人数10493人次。
  1990年,抓干部的学历培训。全县参加函大、电大、业余大学学习的干部188人、中专12人。通过考试招收37名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函授班学习。同时,建立副局级以上干部培训卡356名。
  1991年,制定《德化县干部培训五年计划》,每年均按计划抓好培训工作。
  1992年,各行业选调聘录干部257名,在县委党校举办学习中共十四大精神等培训班8个班次,参加学习的干部271名。
  1994年,举办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理论研讨班5期,举办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岗位培训班,为推进国家公务员制度和机构改革做准备。
  1995年,在县委党校举办机关科级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纲要》理论研讨班,培训科级干部二期230名;举办青年干部计算机学习培训班6期;组织青年干部参加外国语学习培训,参加考试1079名;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习171名。
  1996年,县委组织部制定《1996—2000年德化县干部培训计划》,举办两期县直科级干部学习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参加研讨254人。是年,全县报考中央党校本科、大专函授学习的干部105名,参加全省英语考试的青年干部415名。
  1997—2000年,全县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参训的干部3000多人次,其中举办公务员过渡培训班32期,培训干部1728人次,举办计算机培训10多期,培训1442人次,举办英语考试252人。是年,参加中央、省委、县委党校学历教育454人,参加计算机、因特网、公务员过渡培训等5132人次。
  2001年,县制定《2001—200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干部培训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其间,全县举办干部培训班、研讨班和辅导班35班次,选送处级干部10名、科级干部91名到省、市培训。至2007年,共选送处级干部30名、科级干部173名到中央、省、市和其他大专院校学习培训。县委党校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辅导班94班次,参训人员1.8万人次。
  四、基层领导干部选拔和调配
  1988年,研究、探索推荐干部与尊重代表意愿的关系,完善选举制度,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管理。提拔任用干部按“注重实绩、鼓励竞争、公开监督、民主监督”的原则进行。是年,在物资公司、商业局、企业局分别采取公开招聘、民主推荐和组阁的形式选拔领导人,在上涌乡试行乡长助理选配。
  1989年,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调整充实31个领导班子,提拔22人。从县、乡选派26名青年干部到12个村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负责人等挂职锻炼,调整建立后备干部队伍80名。
  1990年,考核党政领导干部331名,考核、复核后备干部40名,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同年,推进干部交流回避和“能上能下”制度,调整交流县乡干部108名,给予降职使用31人,因违纪给予撤职或免职12人,办理其他违纪人员处分152人。
  1991年,对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调整面34%;配备正科级干部81名、副科级干部108名。同年,县委制定《关于对乡镇、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交流调整的意见》《德化县领导班子五年规划》,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指导各级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升级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工资10名,选拔优秀工人为干部20人,办理违纪处分6人,办理恢复干部待遇44人。
  1992—1994年,开展“我为基层服务办实事”大讨论等活动,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通知》,部署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学习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调配、乡镇换届后领导班子跟踪考察等工作。
  1995年,制定《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若干规定》,规范干部工作程序。1996年,制定《德化县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办法》,组织(首次)录用党的机关工作者和国家公务员考试。1997年,建立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干部交流制度。是年,全县交流干部60人。
  1998—1999年,核定县直党群机关人员编制、乡镇政府人员编制,强化干部管理职能,完善干部考核机制。是年,考核领导班子66个、单位102个、科级干部490名、县管后备干部290名,提拔干部49名,交流科级干部32名、一般干部40名,乡镇科级干部全部实行在异地任职。
  2000年,开展领导干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活动,制定《德化县乡镇党委工作暂行规定》,健全议事规则,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制定《德化县科级干部任前公示暂行规定》,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公开选拔基层领导干部,确定县财政局、建设局、土地局、广电局4个单位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副局长;确定县法院、检察院,以及计经、农业、林业、教育、建设7个单位、15个股级职位竞争上岗,选拔任用17位股级干部。
  2001年,制定《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任职由县委全委会研究投票表决办法》。2002年,县委下发《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是年,票决乡镇党政正职任职干部8名。
  2003—2007年,逐步完善和规范“差额考察制”和“全委会票决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其间,全委会票决乡镇党政正职干部38名,任前公示149人。是年,全县有科级干部739名,其中35岁以下146名、占20%,大专以上学历612名、占83%,妇女88名、占12%,非中共党员23名、占3%。
  五、一般工作人员交流和调动
  1988年,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动,按县委、县政府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一般需经双方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宣传系统需经县委宣传部同意),经县委编委办、县人事局审核同意,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其中教育系统中的教职员工在县内各学校之间的调动由教育局审批,报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局备案。跨县调动干部职工(包括教育系统)均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1990年,推行干部交流回避制度,全县调整、交流县、乡干部108名;1991年,县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对乡镇、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交流调整的意见》,调整交流干部108名;1994年,调整、交流在原籍地工作的乡镇干部19人、在一个乡镇工作十年以上的23人、有近亲关系的6人、东西片互相交流37人、工作需要交流的24人;1997年至1999年,全县共交流干部职工278人。
  2000年,以县财政、人事、建设、审计、教育、民政、土地、交通8个单位为重点,对股级干部进行岗位轮换,轮换面30%。2002年,科级干部岗位轮换207名。2003年,干部职工岗位轮换261名。2007年,全县调整交流干部职工148人。
  第六节 知识分子和人才事务
  一、选拔优秀拔尖人才
  1988年,进行人才基础资料调查,制订优秀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方案,建立人才资料库。其选拔程序为单位推荐或个人申报、组织和人事部门考核、县委和政府审批等。至2007年,全县共选拔优秀拔尖人才5批87人,其中列入县管理的优秀拔尖人28人,选送泉州市管理的优秀拔尖人才13人。
  二、管理知识分子和优秀拔尖人才
  (一)建立管理制度
  1989年,制定优秀拔尖人才管理方案;1990年建立拔尖人才管理工作联系点和知识分子活动日制度,建立人才资料库;1991年后,每半年召开一次优秀拔尖人才科研、工作情况汇报会或座谈会;1996年,制定《县管优秀拔尖人才管理意见》,对优秀拔尖人才实行“滚动式”管理。2003年,制定《县管优秀拔尖人才管理规定》,建立人才储备库,对优秀拔尖人才进行动态分析,结合各自岗位特点,努力创造工作条件,使各类人才在各项事业中充分发挥作用。2006年,制定《德化县“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四支人才队伍;2007年,以“三农”工作为重点,建立一支科技推广型、科学经营型、能工巧匠型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即“六大员”(农技、财务、卫生、计生、综治、调解人员)队伍,总人数1512人,为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管理
  1.走访慰问
  1988年后,县委组织部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了解优秀拔尖人才情况,帮助知识分子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1994年,上报泉州市委知工办知识分子特困户4户;1995年,慰问有生活困难的优秀拔尖人才2人、知识分子特困户4户;向泉州市委知工办报送知识分子特困户8户;1997年,慰问生活困难的优秀拔尖人才和特困知识分子38户,发放慰问款1.02万元。2004年,走访、慰问有生活困难的共产党员、知识分子特困户、优秀拔尖人才300多人,发放慰问款9万多元。2007年,走访、慰问困难知识分子50多人次,发放慰问金20万元。
  2.培养任用
  1988年,选拔、培养、任用优秀拔尖人才以及知识分子工作成为组织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1992年,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鼓励知识分子为经济建设出谋献策,多出成果。1994年,县委把知识分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基层党组织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150名,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41%;在乡镇配备科技副乡镇长,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选送科技副乡镇长到泉州市委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1998年,进行“民营企业管理人才管理和选拔”调研,选拔企业优秀管理人才15人,建立企业后备干部队伍24人,提拔为国有企业科级领导干部4人。
  2000年,继续加强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企业优秀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评选县级陶瓷工艺美术师11人,组织科技副乡镇长参加泉州市“技术管理和技术创新”培训学习,推荐科技先进工作者参加第七届福建省青年科技奖评选,佳美集团苏尧棠被评为省级优秀专家。
  2005年,组织县级及以上优秀拔尖人才到湖南韶山、张家界等学习考察;2007年,组织一批县级及以上优秀拔尖人才到西安、延安等地学习考察,拓宽视野,提高素质。
  第五章 宣传工作
  第一节 理论学习
  1988年,组织学习中共十三大报告,4月,举办中共十三大文件读书班,县、乡镇领导及机关党员干部900多人参加学习。7月,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学习文献选编》。9月,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生产力标准问题》学习、讨论活动。下半年,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学习《中国革命史》、外经知识。
  1989年年初,学习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7月,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论述,学习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及有关重要文件,认识平息在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的重要性和正确性,提高贯彻执行党十三大确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年底,开展在职干部马列主义理论正规化教育。
  1990年,学习“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三门学科,对干部进行理论正规化教育,办好《学习与宣传》期刊。
  1991年,组织各级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选集》(第二版)及青年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指导和协助县、乡党委开展党员理论教育,加强党员理论研究;设立“城市社教办”,开展以形势、党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思想、江泽民“七一”讲活、社会主义理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巡回演讲;针对苏联、东欧的剧变,编写《反对和平演变宣讲材料》。
  1992年3月,县委宣传教育系统党校成立,制定《1992—1996年德化县宣教系统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培训规划》,组织全县党员开展党纪知识竞赛,组织“中国国情和福建省情”知识竞赛,宣传邓小平南方谈话精神。10月,组织一支由县、乡镇机关干部组成的宣传队200人,进村宣讲中共十四大精神。年底,举办“关于恢复中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后对中国的影响”知识讲座。在工业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开展职工“双基”教育。在农村,继续宣传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转变农民思想。
  1993年,以读原著为主,以自学和研讨为主,集中轮训与自学相结合,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县委中心组建立每月一次专题辅导和专题讨论制度。县乡(镇)党校培训演讲骨干300多名,在全县党员中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学习教育。
  1994年,组织开展“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年”活动,制订学习年活动方案,建立县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组织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研讨班和大型辅导报告,县委书记吴汉民作专题讲座,并聘请省、市专家教授作辅导报告,编印《知识问答250题》《中特理论文集》,拍摄“理论学习年”活动纪实录像片。
  1995年,组建宣讲队,深入基层单位巡回讲座;组织县委中心学习组课题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文章20多篇;举办各级骨干培训班,加大理论学习的辐射面和覆盖面;举办系列辅导报告会,邀请省、市专家教授举办讲座,组织学习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两学习一整顿”检查对照工作。
  1996年,采取县委中心组成员撰写调研文章、举办大型辅导报告会、组织宣讲队等形式,宣传贯彻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举办学习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骨千培训班,参加者48人;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共产党员标准”大讨论;开展党员“双学”活动。
  1997年,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以下简称“三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检查、有落实。举办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大型辅导报告会,组织宣讲队深入机关、厂矿、学校巡回宣讲“三讲”。拍摄电视理论专题片《解放思想求发展》。组队参加泉州市“三讲”知识竞赛,德化县代表队获第一名。
  1998年,建立党委成员带头讲理论课制度、通报制度;建立骨干队伍,形成理论网络;建立专家报告会制度;拍摄电视理论宣传片,开展群众性自我教育活动。
  1999年,县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报》,成立文教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领导小组。通过“请进来,走下去”的方式,开展理论学习活动。聘请中国中医研究所张宏林教授作关于“揭批邪教法轮功”报告,聘请市委讲师团团长谢千红作关于“坚持唯物论和无神论,反对伪科学和有神论”专题报告。组织县宣讲队成员深入基层宣讲,各级中心组成员撰写调研文章100多篇,分别在省市报刊、杂志上发表。
  2000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十五大及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制定《关于加强县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完善县委中心学习组学习交流研讨制度;每月两次集中学习讨论,不定期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会,加强对乡镇、县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检查、考核和服务,下发《中共德化县委关于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开展“三个代表”教育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活动。成立德化县邓小平理论学习研究会,建立理论形势教育宣讲团,撰写理论课教案。
  2001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县委中心学习组每月两次集中学习,每次确定一个中心议题,撰写调研文章20多篇。组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宣讲团,深入乡镇、县直单位宣讲,举行专题讲座150多次。许昆贞撰写的《试谈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的团结》,县委常委、黄春淮撰写的《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构筑有现代特色的瓷都文化》,分别获得泉州市纪念建党80周年理论研讨会论文一、二等奖,杨益民撰写多篇文章在《福建农村》《福建经济》等刊物发表。
  2002年,县委宣传部当好县委学习中心组参谋和助手,制订学习计划,每月编制一期中心组学习参考资料,将WTO有关规则、经济工作以及法律法规等知识列为学习范围。邀请省社科院、市委党校教授作理论学习辅导报告,在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节目、栏目、专栏,发动广大党员干部撰写理论调研文章,杨益民《关于增加农民收入问题的探讨》一文入选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
  2003年,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举办科级干部学习中共十六大精神培训班,邀请福师大教授郭铁民作《关于发展县域经济几个问题的思考》专题讲座,举办学习中共十六大精神和新党章知识竞赛、征文评奖等活动。邀请华侨大学教授庄锡福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辅导报告,邀请泉州市实践“三个代表”先进事迹报告团介绍经验,组织参与“泉州人的再思考”“我为德化发展作贡献”大讨论,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开展“建设宽裕型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与理论创新”征文活动,共收集征文100多篇,选送市参评6篇。其中许昆贞、杨益民的文章获市特等奖,黄春淮文章获二等奖。拍摄理论专题片《突围》,反映全县运用理论指导经济建设的成就。
  2004年,制定《德化县2004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实行每月两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编印学习内容提示和讨论思考题,实行领导挂钩乡镇指导理论学习制度。邀请清华大学和省、市党校教授、学者等16人次到县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企业发展战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等业务知识辅导,下发《中共德化县委关于建立学习型社会的意见》,通过理论宣讲、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开展“邓小平生平与思想研讨会”论文征集活动,在选送省市参评中,有4篇论文获奖。
  2005年,县委、乡镇党委领导深入基层宣讲中共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经验,在省委宣传部主办的《宣传思想工作》刊载。举办多种形式、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学习培训班20多期,受训人数2000多人次。县委宣讲团举办辅导报告200多场(次),听众2万多人次。县有线电视台等媒体播出100多条(篇)信息,其中20多条(篇)信息在省、市媒体专题刊播。举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征文活动,共收集论文90多篇,在市参评中5篇获奖。
  2006年,学习《江泽民文选》,制定《德化县基层理论工作细则》,在县有线电视台、《瓷都德化》设立专栏,运用宣传栏、墙报、简报等形式开展理论宣传活动,收到论文200多篇。
  2007年,采取围绕中心专题学、邀请专家辅导学、参加项目感受学、集中座谈讨论学等形式,抓好各阶段理论学习,邀请专家教授以及国内品牌策划大师作学习中共十七大、全国“两会”精神等专题辅导报告12场次,制定“德化县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考评表”,办好县有线电视台“学理论、增素质、促发展”专栏、专题、专访,采取访谈、评论、调查、述评等方式,搞活理论宣传形式。拍摄《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考和实践》电视理论专题片。围绕推进德化县“走前列”“科学发展观重在落实”“和谐社会重在建设”“党的先进性重在保持”“基层文化发展”等重点课题,开展理论调研活动,其中有5篇理论文章在省、市党刊发表。
  第二节 宣传
  1988年10月,开展“形势教育宣传月”活动,编印《改革的十年,辉煌的十年》。11月,以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开展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为中心内容的形势教育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普法工作,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从严治党和为政清廉教育、形势教育,征订发行《外向型经济知识手册》,宣传县发展“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的成效和经验。
  1989年7月,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和宣传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知》。10月,宣传和讨论江泽民总书记国庆40周年讲话,编印《德化瓷都在前进》,举行“四十年成就专栏展”,10—11月,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月”活动;12月,协助乡镇开展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1990年,开展“十法一例”、行政诉讼法、集会游行示威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严打”“扫黄”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等宣传教育,举行“社会主义在中国”演讲比赛。
  1993年,县委宣传部成立新闻中心,县委报道组由县委办公室划归宣传部归口管理。10月,首届中国德化国际陶瓷节举行,邀请330多名国内外记者到德化采访,编制《中国德化》画册,开展“瓷都之歌”歌曲征集活动,开展迎接建党72周年和纪念毛泽东同志诞生100周年活动,为多家企业宣传刊登广告,组织特色商品赴北京参加“泉州侨乡商品展览”。
  1994年,聘请省专家作经济形势报告,邀请《人民日报》等5家全国性报社记者到德化进行为期一周的“瓷国明珠”专题采访活动。
  1995年,编印《德化报》陶瓷专刊6000份,介绍陶瓷生产盛况;宣传发展乡镇企业13条优惠政策;筹备“心系德化、情洒瓷都”为主题的知识青年第二故乡行活动;宣传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教育年”宣传活动,实施教育“两基”工程;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活动,播放电教片《八闽惩腐录》。
  1996年,运用“声、屏、报”传媒手段,开展全方位、多侧面的宣传活动。组织召开“泉州知青情洒戴云27周年”座谈会,有线电视台摄制《而今迈步奔小康》《德化小康路》等专题片,在有线台设置“乡镇党委书记谈奔小康”“我为瓷城添光彩”专题,报道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10月,县委报道组与《德化报》合并,加强新闻报道力量。
  1997年,组织香港问题专题报告会、演讲会,以及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大型文娱晚会、群众歌咏比赛等,宣传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狠抓六大工程,建立五大支柱、推进新村建设、全面实现小康”思路;宣传“唱山歌、吹牧笛、兴陶瓷、建基地、奔小康、建新村”措施,宣传县委提出的“用德化的典型、治德化的贫穷、奔德化的小康”发展思路。
  1998年,通过开展征文、图片展、书画展、研讨会、座谈会、电影周等形式纪念周恩来、刘少奇同志100周年诞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真理标准讨论20周年、改革开放20周年;新闻媒体开设“迎党代、颂辉煌”“迎接党代会,增创新优势”“改革开放二十年回眸”等宣传专栏。
  1999年5月,拍摄《瓷乡涌动科技潮》电视专题片,开展“旅游杯”征文活动,编印《德化旅游指南》,编写《德化旅游概况》《德化旅游简介》,拍摄石牛山、九仙山、桃仙溪漂流等电视风光片。宣传报道在德化县召开的“福建省山区县乡镇企业发展座谈会”“福建省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等内容。
  2000年,出台《中共德化县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若干规定》,完善每季度新闻通气会通报会制度。对县“创建一流瓷城、实现百亿强县”宏伟目标、重大工程建设、广交会、福州和南京名瓷展、旅游推介会等重点工作及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发放宣传材料数万份,出动宣传车20多辆(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10多次,接受群众咨询5000人次,宣传计生、人口普查、征兵等工作;在《德化报》发表长篇通讯,出版《风云哨兵》一书,组织九仙山气象站先进事迹报告团到机关、乡镇巡回宣讲九仙山气象站等先进典型。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深圳“德化名瓷展览会”、“旅游黄金周”宣传工作。提高德化陶瓷和旅游的知名度。
  2002年,以龙浔镇高阳村、龙门滩镇苏洋村、德化县森林公安分局等为先进典型,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征文、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党建论文选等各项活动,营造迎接党召开十六大舆论氛围。邀请西安市新闻媒体8名记者到德化县采风,在当地主要报纸发表《德化纪行》等文章20多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科技宣传周”“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宣传周”“打击六合彩”等专题宣传报道。
  2003年,宣传德化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现代化瓷都”目标,走“农业产业化、工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发展道路和实施“大城关”发展战略。开展德化县获得“中国陶瓷艺术之乡”称号、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县”、防治“非典”等宣传教育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2004年,开展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教育宣传活动,在县有线电视台播出好人好事好经验,曝光一些不道德行为;宣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先进典型,开展“解放思想,推进殡葬改革”宣传活动。举办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摄影比赛、文艺晚会等活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举办座谈会、研讨会、图片展等,纪念邓小平100周年诞辰。
  2005年,发挥“声、屏、报、网”宣传功能,围绕“走前列”主题,办好专栏、专题、专访,省、市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先后综合报道县“走前列”的目标、思想和主要做法。县有线电视台、《瓷都德化》等设置《关注重点工程》栏目,及时跟踪报道县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情况。邀请哈尔滨电视台等多家黑龙江媒体到县采风,做好“2005年福建成果交易会”、“2005年福建品牌品(北京)展览会”、第九十八届秋季交易会宣传报道。
  2006年,宣传县“两会”以及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农村工作会、企业工作会、项目带动会等,围绕“大城关”“走前列”、品牌战略、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自主创新、循环经济发展等专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氛围。制定《德化县突发性事件新闻报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重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新闻报道制度、用稿通报制度、新闻通气会制度、强化新闻管理制度等。
  2007年,县有线电视台建立“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乡镇党委书记,局长系列访谈”栏目,编辑《瓷都德化》50期,编发各类新闻1100多条(次),编摘《德化新闻》148期1760条,《浐溪两岸》专栏节目26期,广播新闻842条,广播媒体记者70多人次刊摘专题新闻消息150多篇(条)。其中《求是》第十七期、《人民日报》头版、《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新闻启示录》均报道德化县发展县域循环经济的做法和成效。2007年,在省内外新闻媒体累计报道陶瓷企业品牌新闻450多条(次)。与海峡卫视合作成功举办《张帝两岸行》德化特别节目,提高中国瓷都德化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节 思想教育
  1988年,开展以“五提倡、五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教育活动;制定文明单位、文明村标准,即“三优、四无、一好”(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无犯罪、无文盲、无超生、无亏损,风气好);制定《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工作意见》,举办文明建设、科普知识、扫除封建迷信等图片展;开展“我爱瓷城环境美”“瓷城青年优质服务标兵”竞赛评比、“党员奉献周”“革命传统教育月”等活动。
  1990年,制定《德化县建设文明县城五年规划》;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组成为民服务小组1600多个、为群众办实事好事2300多次;在18个乡镇中的30个“空壳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在全县共产党员中开展“奉献月”活动,向灾区捐款12.3万元、粮票4500多公斤、衣服等5000多件;发出《关于在青年中大力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文明新风的通知》,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精神文明教育活动,评出“五好”家庭885户,“双文明户”180个。
  1992年,德化县城关地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指挥部成立,召开德化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列活动动员大会,制定《德化县1992—1995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开展“创十杯评百佳”竞赛,教育中小学生“风雨同舟,情系灾区”,向江苏灾区捐款2.19万元,赠粮4484.5公斤;成立“德化县助教助学基金会”,帮助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
  1994年,弘扬“团结、开拓、务实、奉献”的德化精神,开展“美在瓷城”“百歌颂中华”和助教助学等活动;在国宝、赤水、上涌建立“文化走廊”,上涌乡举行民俗艺术节;德化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陶瓷文化研究会成立,创办机关活动室。县政府颁布《德化文明市民公约》《德化县文明市民评选和奖励办法》,在全县评选德化县文明市民。同年10月15日起,城关地区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
  1995年,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开展“我爱国旗”“为希望工程献爱心”“手拉手”等活动,评选文明市民、文明企业、文明窗口、文明街道,学习张家港、建设“文明路”“霓虹灯一条街”;开展“雷锋精神在瓷城”活动。12月,省政府授予德化县“1994年至1995年创建文明县城竞赛优胜县诚”称号。
  1996年,制定《德化县“九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1995年度县级文明单位”39个,“1994年至199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69人,评选“职业道德标兵”“十佳文明单位”“十佳文明市民”。
  1997年,开展青年志愿者、“敬业奉献”、“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移风易俗、厉行节约”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婚丧事简办协议5000多份、举行文明集体婚礼19对,省电视台“新闻观察”栏目记者到德化采访报道;开展“百店千柜无假货”活动,创建“全国卫生县城”。
  1999年,调整“德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50周年、迎接澳门回归和新世纪“一庆双迎”活动;推进“手拉手”、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百店千柜无假货等各项创建工作,“卫生县城”通过省级验收。
  2001年,学习、宣传、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德化报》开设“公民道德建设”专栏,编发《德化县公民道德建设教育读本》1万多册,开展征文、文艺表演、演讲、知识竞赛,以及“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确定“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单位20个。
  2003年,以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为宣传思想工作重点,以水口坂里中共福建省委旧址、屈斗宫古窑址、陶瓷博物馆、革命烈士纪念馆等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爱我中华、振兴德化、开创新业、建设小康”主题教育活动,编辑出版《省委机关在坂里》一书和《烽火坂里路》革命历史文献片,举办“公民道德建设”图片展,举行“关注未来、关注成长”文明杯征文比赛,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不断提升文明建设水平。翌年,在福建省文明县城初评中获第一名。
  2005年,创建“平安乡镇”“文明社区”,评选“十佳外来青年”“十佳进城务工青年”“文明诚信单位”,启动“百万青年少年健康上网”宣传活动,组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报告团”“家教宜教团”巡回宣讲;编发《德化县公民公约》《德化县市民手册》,进行“道德新风与你同行”教育;发出《关于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进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教育;发出《关于建立文明县城创建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宣传教育示范点和教育网络,倡导“文明行为大家庭”“共铸诚信”,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全面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水平。
  第四节 文化和新闻出版管理
  一、文化市场管理
  1989年,县委宣传部组织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全面检查文化市场,收缴非法出版和内容不健康的出版物。
  1992年,制定《德化县三厅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活动。
  1995年,制定《德化县图书馆报刊音像影视市场管理实施办法》,推进文化市场规范化。
  2002年,宣传部组织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对文化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处非法出版物6800多张(册),整顿报刊出版发行秩序,净化文化传播渠道和文化市场,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健康发展。
  2004年,制定《德化县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意见》,指导文化部门对网吧、互联网等网络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清理黄色书刊等出版物,保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打击盗版等侵权行为,保护企业产品专利和版权。全国版权保护工作现场会在德化县召开,国家版权局领导在会上肯定并推广德化版权保护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2005年,在全县全面普查、确认、登记民族民间文化,并建立档案,建立扶持和保护民间文化艺术长效机制,指导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繁荣文化市场。
  二、指导开展文化活动
  (一)节日庆典、纪念活动
  1988年元宵节,县委宣传部组织各乡镇、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举行以庆祝改革开放为主题的文艺踩街活动。1989年10月,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纪念活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周年、德化县解放40周年。
  1991年元宵节,县委宣传部指导县文化部门组织举办灯展和文化踩街活动,全县18个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组队参加,规模为有史以来最大。1994年10月1日,指导县文化部门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45周年文娱晚会;1999年10月1日,组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在县体育场举行升国旗仪式,庆祝新中国成立50年,参加者有县五套班子成员及各界群众1000多人。
  2005年5月、10月,县委宣传部组织社会文化团体先后举办庆“五一”、庆“十一”书画展。2007年,举办“喜迎十七大、展现新风采”摄影作品展,举办“新农林·新风采摄影图片展”。
  (二)文艺比赛活动
  1988年,县委宣传部组织文化部门与德化县人民武装部联合举办“国防杯”青少年艺术周活动,开展厂歌、行业歌创作演唱评奖活动。1989年,指导文化艺术社会团体在泉州工人文化宫、德化县文化馆等举办书画作品展,举办“戴云杯”文艺邀请赛、“瓷都杯”青年业余歌手大奖赛等活动。
  1991年,德化文艺工作者创作的舞蹈《彩瓷姑娘》获泉州市“先锋颂”职工文艺会演创作和演出一等奖,组织参加全省职工“南星杯”优秀歌手邀请赛。1994年,指导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祖国在我心中”‘我的老师”等征文演讲比赛活动。1999年,县委宣传部组织教育、文化等部门举行“共和国万岁”歌咏比赛、“百歌颂中华”演唱比赛。
  2000年,指导文化部门组织参加第三届泉州市合唱节比赛活动,获二等奖和组织奖;组织参加泉州市“七一”党员书画展,获美术一等奖(唯一)、书法三等奖2件。
  (三)指导文化艺术节、广场文化活动
  1988年后,县委宣传部组织文化等部门协同乡镇政府,以民俗文化节、文化艺术节、瓷都广场文化活动等形式,开展专场文化活动,为期一周,主要活动内容有电影放映、民间剧团和木偶剧团调演、南音演唱、歌舞、相声、小品、民俗文化展示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996年9月底至10月初,县委宣传部组织举办“德化县首届文化艺术节”。1999年7月,与税务部门联合举行“地税之春”歌舞晚会。
  2000年9月,县委宣传部指导文化体育部门举行德化县第七届运动会开幕式文艺表演活动。
  2001年10月,在县体育场组织举办“首届瓷都文化广场文化活动”,每逢周五、周六晚上演出,共演出11场次,每场观众均达千人以上;10月23日,杨梅乡在杨梅村举办“首届民间艺术节”,表演“纸狮”等民向艺术。2002年11月,举办“德化县第二届瓷都广场文化活动”,共演出11场次;12月,举办“德化首届民俗文化节”。2003年7月,举办“德化县第三届瓷都广场文化活动”。2004年1月,在厦门集美大学举办郑文高(德化籍)个人音乐作品演唱会;10月,举办“德化县第四届瓷都广场文化活动”;11月,举办“德化原创歌曲作品音乐会”。2005年9月,举办第五届瓷都广场文化活动。
  2006年9月,举办第六届瓷都广场文化活动;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2007年10月,举办第七届瓷都广场文化活动,举行“张帝两岸行”德化特别节目和“情满海西”等大型文艺演出活动。
  三、指导文艺创作与书籍出版
  1991年10月,县委宣传部指导县文化馆创作舞蹈《彩瓷姑娘》,获泉州市“先锋颂”职工文艺会演创作和演出一等奖。1993年,组织编辑出版《德化瓷研究文集》。
  1999年,出版《青青戴云山》,为新中国成立后德化出版的第一部文学作品集;出版德化南音集成《德化南音》。
  2001年,县委宣传部指导文化馆创作的报告文学《路瑶》《走出土楼紫云》入选中国作家出版社大型报告文学集《涛头壮歌》;5月,出版《德化文学作品选集》《颂歌献给党歌曲集》;6月,瓷都诗社出版《瓷都诗词》第1辑,至2007年,共出版4辑。
  2003年,由福建美术出版社出版《德化青花五彩瓷全书》。2004年,编辑《德化景观》《德化今天》《德化风情》《德化吟咏》《德化故事》等地方特色丛书,出版《高甲戏做功教材》《德化民间中草药单验方选编》。创作《巍巍戴云山》等一批地方特色音乐作品。
  2005年,邀请全国著名词作家刘麟、瞿到德化创作《如梦如幻戴云山》《瓷国明珠》等特色歌曲,编辑出版《中国白一德化白瓷鉴赏》一书。2006年,编辑出版《瓷艺诗章》《林海涛声》《绿色瓷都》等书。2007年,编辑出版《中国瓷都·德化古瓷鉴赏》。
  第五节 对外宣传
  1988年,县委宣传部通过报刊、书籍等媒介,向台湾、港澳同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外国友人宣传德化县的资源优势、优惠政策和投资环境,提高德化县的知名度,为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协助县政府编印5000本《德化投资指南》彩色画册、《福建省外向型企业大观》,发放给德化县外向型企业。
  1990年,接待“三胞”和外国朋友649人次,登门拜访台胞176人次,组织台属往港会亲8人,处理来访信件480人次,向“七台三社”(七台: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泉州电视台、县电视台和海峡卫视、香港《凤凰卫视》、澳门电视台,三社:人民日报、福建日报、泉州晚报社)发稿被采用13篇,采写县广播稿件43篇,输送入台画册、资料120本,吸收“三胞”投资410多万元。
  1991年,组织县陶瓷同业公会赴香港考察陶瓷市场和参加“国际礼品及家庭用品展销会”。
  1993年,制作对外宣传品“七个一”(一本本地情况简介、一本投资指南、一本画册、一套折页、一本旅游手册、一张地图、一部录像带)工程,印制《中国瓷都德化》画册,录制《白瓷之母》《瓷魂》《瓷都德化》3部录像片,印制《瓷都德化》折页、印制县情简介、投资指南,全年输送到海外的宣传品一万多册。被海外报刊采用近110多篇10万字。
  1994年,接待来自美国、菲律宾、新加坡、日本及中国港澳台等国内外来宾2000余人,赠送报刊500多份,书籍400多本。美国出版《闽南陶瓷》丛书·德化卷,向世界传播德化古老陶瓷文化。
  1995年,组稿在《美国侨报》刊登德化县专版。新闻报道稿件被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用稿552篇,其中头版头条19篇。
  1996年1月,德化县对外交流协会成立;县委宣传部被省委宣传部评为1995—1995年度福建省外宣先进单位。组织“瓷都行”采访活动,接待全国、省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编辑记者,《香港明报》开辟“德化陶瓷”专版,有关报道被《人民日报》采用稿件15篇。
  1997年10月,在北京召开德化名瓷展新闻发布会,德化县摄制《蓬莱仙岛一九仙山》《石牛山揽胜》电视专题片在会议期间播出。摄制《瓷国明珠》《瓷都德化》画册,出版《德化报》陶瓷专版等宣传品。首都20多家新闻媒体记者报道德化名瓷展的盛况。邀请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记者到德化进行“瓷都行”采访活动100多人次。全年被市级以上报刊采用的稿件、图片约1000多篇(幅)次,选送省、市电视台播出新闻80多条。是年,德化县国企改革、瓷雕作品鉴赏、陶瓷科技开发等消息在中央电视台的《经济半小时》《金土地》《祖国各地》栏目中播出。
  1998年,邀请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记者到德化采访,全年共接待记者100多人次。全年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的稿件图片1000多篇(幅)次,送省、市电视台播出新闻150多条。10月,《人民日报》华东版连续三天刊登该报记者采写的反映德化县陶瓷业发展情况的报道。上海有线电视台《收藏与鉴赏》栏目,制作播出两集《德化陶瓷鉴赏》专题节目。
  1999年4月,在香港《大公报》、《文汇报》、《商报》、凤凰卫视、亚洲电视台以专版、专题等形式宣传德化;开设国际互联网“德化之窗”网页,开通“万瓷朝宗”网站;印发宣传折页、画册、投资指南、陶瓷专刊;邀请展览地主要媒体到德化实地采访,到展览地举办新闻发布会,投入资金到展览所在地刊登、播发广告。
  2000年,邀请省内记者对德化县采访和电视艺术家、文艺家、摄影家到德化县采风,香港《商报》“德化山水美景如云”一文在《参考消息》转载。出版德化旅游VCD光盘、《瓷都风光》大型画册,电视新闻播出1200多条,在国内外50多家报刊和通讯刊登稿件、图片1000多篇(幅)次,其中《南海古沉船35万件德化古瓷被打捞出水》的消息先后被国内外50多家媒体转载;新闻稿件《新春网上生意忙》获市对外宣传“金帆奖”三等奖。
  2001年,《百年前“泰兴号”沉入海底,百年后德化瓷浮出水面》获省第五届对外新闻一等奖;电视消息《“泰兴号”上的35件古瓷器轰动国际瓷坛》获三等奖。《我以这种方式纪念建党80周年》获全省首届县级台优秀电视节目一等奖,在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评奖中,德化县获奖档次数量位居全市县(市、区)之首。11月5日,泉州市对外宣传工作会议在德化县召开。
  2002年,有150多条(次)新闻在省、市电视台播出,有线电视台采制《德化发现唐代窑址》等5条新闻节目在中央一套播出,有1000多篇(次)文章、图片被市级以上报刊采用,其中有10余篇被《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报刊采用,有410篇在《福建日报》等省级报刊刊登,有100多篇(次)新闻报道及专题节目在省、市广播电视台播出,有10多人(次)被《福建日报》《泉州晚报》评为优秀通讯员。
  2003年,组织“泉州十八景”评选工作及“泉州百景”推荐参展工作,“岱仙瀑布”入选“泉州十八景”。县旅游资源的宣传专题报道,在中央电视台一、四、七套播出;抓好《瓷都一德化旅游地图》认刊制作,拍摄制作《德化名瓷欣赏》多媒体光盘;上报110多条消息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福建日报》等媒体采用,《台胞店古瓷“魂归故里”》获省第七届对外新闻三等奖。
  2004年,《版权保护,燃起创作新激情》《德化瓷业,活力来自民窑》等文章在《福建日报》头版头条发表;《德化,千年不灭的窑火》在《福建画报》刊载;《呼应海峡西岸经济建设,构筑现代化陶瓷名都》在《泉州晚报》刊出;《走遍中国——泉州专辑》德化部分在中央电视台四套《走遍中国》栏目播出。拍摄制作《春暖花开——德化县贯彻李铁映副委员长批示精神》专题片,县电视台《新闻启示录》栏目制作“德化陶瓷业催生‘小县大城关’”专题节目,在国内外各地类报刊上发表新闻、专题、通讯310多篇,在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电视新闻220多条,选送的通讯分别获得泉州市对外好新闻二、三等奖。
  2005年,向上级有关媒体报送各类新闻310多条(次),《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报道县新建项目用地利用荒坡荒山的好经验、好做法,《福建日报》详细报道县在构筑现代化绿色瓷都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在市级以上电视媒体播出电视新闻241条,县选送13件电视作品参加各类优秀广播电视节目(作品)评比全部获奖,其中一等奖2件。德化网发布各类信息10万多条,日访部IP量1万多个,日浏览量超5万多页次,位居省、市前列。
  2006年,制定《2006中国瓷都·德化品牌宣传工作意见》,邀请全国知名品牌专家举办知识讲座。被上级报刊采用各类新闻350多篇(次)。央视“海峡西岸行”大型现场直播节目在德化县设立直播点,展示全县深厚的陶瓷文化底蕴和经济发展现状。
  2007年,邀请全国知名品牌策划专家沈青到县作讲座,推出品牌形象宣传贺卡系列2万多张,在中央、省、市报刊发稿500余篇,其中30多篇在《人民日报》等头版头条发表。在上级电视媒体播出新闻250多条。德化网荣获“福建省十佳网站承建商”“第三届福建省优秀行业门户网站”等称号。县委宣传部提出《关于鼓励异地设立德化陶瓷营销点的工作意见》,多层面、多角度加大地域和企业品牌宣传力度。
  第六节 宣传队伍建设
  一、思想作风建设
  1988年,建立健全宣教系统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思想教育逐步规范化。
  1990年,县委宣传部增设党员教育科,负责宣传、文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1993年,在干部中进行“政治上要严肃,纪律要严格,工作要细致,作风要深入,办事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教育,促使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1995年,加强干部培训工作,举办中小学校长理论培训班,建立干部谈话制度。1997年后,抓好“师德”“医风医德”教育,开展评选“十佳教师”“十佳医务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活动。
  2000年,召开文教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联系会议,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通过学习、宣传和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存在的问题。
  2005年,按照中央、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落实“日考勤、季评议、年度述职、定期考核”四项制度,开展“岗位练兵、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06年,按照“标准更严、要求更高、效果更好”的要求,开展机关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制定《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方案》,组织“做新时期合格宣传思想工作”、“八有”标准教育实践活动。
  2007年,分期分批组织宣传系统干部和业余通讯员参加省、市委宣传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开展“三项学习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
  二、基层单位宣传干部管理
  1990年,全县18个乡镇党委配备专职或兼职宣传委员。1994年,县委下发《关于加强宣传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党管干部”与“管人和管事”相结合原则,经县委授权,宣传系统、乡镇党组织宣传委员由宣传部管理。1996年,对全县中小学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调整;接收、分配到卫生、计生系统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30多人,分配和调动教育系统人员400多人。
  1997年,按照德、能、勤、绩表现情况,全面考核中学、学区、卫生院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队伍。1998年,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股级以上领导班子建设。1999年,贯彻干部“四化”方针,按德才兼备原则,加强宣传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
  2001年,对部分中、小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考核,新建德化第六中学领导班子。2003年,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杜绝用人不正之风,选拔5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直单位、乡镇任宣传委员,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业余播音员、主持人。2004年,组建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筹)内部机构,调整、充实县中医院、县电影公司领导班子。2006年,选拔16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宣传委员队伍。2007年,考核、调整文化、卫生部门股级干部。
  第六章 统一战线工作
  第一节 组织非中共人士参政议政
  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1988年,德化县民主党派有九三学社德化小组一个,至2007年年底,有社员7人。德化县政协每届换届选举时,均安排九三学社1~2名社员担任政协常委,推荐1名社员担任泉州市政协委员。同时,帮助协调落实九三学社办公场所和部分活动经费,改善办公条件,要求各乡镇政府、农业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为学社社员调研提供便利,为学社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做好党外干部和知识分子工作
  1988年后,县委统战部每年均举办非中共人士培训班,组织非中共干部及有关人士学习中共和国家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知识,提高他们与各个时期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县委组织部、统战部联合建立一支20名左右的非中共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其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占50%以上,女干部占30%以上;建立非中共党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档案,经常走访、了解非党知识分子的工作情况,及时为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
  三、组织非中共人士参政议政
  1988年后,每逢县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县委发扬民主,严格程序,把好政治关、素质关,把一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有广泛群众基础,又有代表性的非中共人士作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以及政协常委候选人进行推荐。2007年,非中共人士担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61名,占代表总数32%,其中被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常委3名,被选为县政府副县长1名;担任县政协委员110名,占委员总数61.5%,其中担任县政协副主席1名,担任政协常委22名、占政协常委总数71%。
  建立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与非中共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和重大情况通报制度。每位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均结交1位以上九三学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朋友,经常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反映的民众诉求和愿望,以及对中共和政府重大规划、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二次非中共人士情况通报会,向他们介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县政府工作报告、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报告、重大事项决策等均召开非中共人士征求意见会、座谈会,与非中共人士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发挥非中共人士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专长,把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推进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节 落实统战政策
  一、改善统战对象有关人员待遇
  1988年,按照党和政府有关政策,纠正落实错划右派政治、经济等生活待遇。
  1990年,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向原工商业者、原工商过渡人员家属共13人,发放生活费,每人每月由原来25元增至30元。
  同年,改善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及其受政治运动株连家属的待遇,其中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9户、42人;为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下释放人员增加生活费,每人每月增至50元;1998年为原黄埔军校人员4人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I50元。
  至2007年,国家对统战对象有关人员政治、经济待遇不变。
  二、落实宗教政策
  1988年,按照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有关规定,水口、阳山、岭脚、奎斗教堂产权归还基督教会。1989年后,赤水、城关教堂围墙内被占用的土地先后归还基督教会。1990年,批准开放灵鹫岩为佛教活动场所。至2007年,全县有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基督教协会、道教协会宗教团体3个,佛教协会筹备组1个,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53个,其中基督教15个、道教23个、佛教15个。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311处,其中试点管理4处。有宗教教职人员108人,其中基督教19人,道教73人,佛教16人。
  按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管理宗教事务。宣传社会主义宗教论和《宗教事务条例》,建立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成立治理乱建、滥建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小组,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制止乱建、滥建宗教活动场所行为;选送宗教界人士参加省、市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学习,引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参与扶贫济困、助学、修桥筑路等公益事业活动。建立以统战部为召集牵头单位,民宗局、政法委等14个单位分工协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宗教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宗教工作动态,督促落实宗教政策。2007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向各乡镇政府下发“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宗教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财务、消防安全、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制度,维护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三、促进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
  德化县有畲族、回族、高山族、土家族、蒙古族、满族等少数民族21个,少数民族村2个,少数民族自然村1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542人,其中畲族最多。
  1988—2007年,县扶持龙门滩镇大溪村、葛坑镇龙塔村2个少数民族村开通公路27千米,并全面硬化,其中路面硬化投资610多万元;优先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少数民族村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等问题;多渠道筹集资金帮扶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其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升学率均达100%,2006年,被高校录取率达86%;每年均筹集数万元资金,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家庭住房及其他生活困难问题。
  第三节 新社会阶层统战工作
  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战工作
  2006年,全县有非公有制企业1159家,纳税3.689亿元,其中纳税50万元以上企业185家。
  1988—2007年,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档案80人。向省委统战部上报30家非公有制企业经济界代表人士62人次,建立县领导挂钩联系非公有制企业代表人士制度,深入企业听取企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举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政治、经济和法律知识培训班,开展评选“创优”“争先”活动,安排非公有制经济界人士参选泉州市、德化县人大代表10人,入选省、市、县历届政协委员194人次。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国内外展销会,拓展企业产品市场;召开座谈会,听取、采纳其发展经济的意见和建议。
  二、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新社会阶层人士包括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六大类。据不完全统计,至2007年6月,全县有新社会阶层人士1006人,其中外资企业从业人员87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12人,民营科技企业创业和管理人员740人,私营企业主167人。新社会阶层人士享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同等待遇,同时做好经济、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等相关工作。至2007年,组织评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技术职称293名,其中,高级职称30人,中级职称101人,初级职称162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中国陶瓷艺术大师3人,省工艺美术大师14人,省工艺美术名人2人,省高级工艺美术大师34人。
  三、工商联工作
  1988年1月,县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商联)恢复办公,恢复主要人员职务,第三届工商联执委继任。至2007年,经县委统战部同意,第四届至十届工商联执委委员、常务委员、副会长、会长等均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或增补调整。
  1989年9月,协同工商联组织成立“德化县陶瓷同业公会”,有会员38家企业和个人,职工26414人;2005年12月,协助工商联组织成立“德化县矿产同业公会”;2007年,协助工商联成立“德化县藤草工艺协会”。1990年后,协同工商联组织陶瓷同业公会会员企业多次赴中国香港地区以及新加坡、欧洲、美国等地考察、展销,开拓陶瓷销售市场;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北京、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各种展销会、交易会,拓展国内市场。2007年4月,成立厦门市德化经济文化促进会,有会员415名,为德化县教育、文化和慈善事业捐资100多万元。
  1991年后,根据县政协换届选举及相关工作需求,推荐、安排工商界人士担任县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副主席等,总人数194人次。2005年后,推荐赖耀清为泉州市第九、第十届政协委员人选;推荐苏尧棠等为泉州市工商联副会长,以及其他常委3人、执委4人等。
  第四节 港澳台胞及海外华人统战工作
  一、港澳台胞统战工作
  1988年后,以社会上有影响、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的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为重点对象,加强联系,做好上层人士回德化祭祖、探亲、访友和观光旅游等接待工作。
  20世纪90年代后,加强与金门联系,组织陶瓷同业公会部分会员到金门参加陶瓷文化艺术交流会,选送陶瓷精品在金门展售;设立“瓷都德化名瓷展销馆”,与金门县陶瓷厂签订代销协议,与金门高粱酒厂合作开发艺术瓷瓶。吸引台胞到德化投资办企业20多家,投资总额2000多万元,年产值2亿多元。德化陶瓷同业公会与金门县陶艺学会、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与金门陶瓷厂等,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制作“福建行·两岸情”德化专题片,在台湾东森电视台播出。组织编写《台湾德化情缘》,开展宗教文化、陶瓷文化、姓氏文化、方言文化等调查与交流,向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介绍德化情况,用亲情、乡情、友情鼓励他们为德化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或支持他们到德化投资创业。推荐爱国、爱乡的知名人士担任省、市、县政协委员,引导他们积极参与议政,为德化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国家统一和民族振兴大业做贡献。
  2007年,德化县有中国香港、澳门同胞3800多人,台湾同胞16850人,其中有香港同乡会1个。当年,全县接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2862人次,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捐款建设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总金额3686万元,创办台资企业19家,总投资1980万元,2007年产值2.1亿元;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担任省、市、县各级政协委员49人次。
  二、海外华人华侨统战工作
  1988年后,按照党和政府统一战线政策,做好海外华人、华侨接待工作,走访海外德化籍知名人士,联络感情,增进友谊,激发他们爱国爱乡热情,引导归侨人士参政、议政,为德化县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2007年,德化县有涉侨户8431户,有华侨13.2万人,侨眷4万多人、归侨519人,主要分布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23个国家。有海外社团8个,各行各业重点人士和新生代优秀人才50多人,其中博士35名,
  至2007年年底,到德化县探亲访友参观访问的海外华人、华侨等1197人,向德化公益事业捐款418多万元,到德化县创办陶瓷企业62家,投资3722万美元。有9人次被选为县人大代表,有24人次担任县政协委员。
  第七章 其他党务工作
  第一节 老干部工作
  一、工作机制
  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县委老干部局、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等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建立健全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1997年7月、2003年4月,县委先后下发《老干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单位部门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具体事务
  (一)落实政治待遇
  根据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等老干部政策和文件精神,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即落实学习日(每月20日)、送文阅文、专题报告会、工作通报会、读书班、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就地就近参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制度,让老干部知政、议政、参政。每年,县长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老干部作工作通报会(上、下半年各一次),召开一次全县副科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慰问大会;农村工作会议、企业工作会议、经济工作分析会等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都邀请老干部参加。每月20日,定期向老干部通报国内外重大事件,传达各级党委、政府会议精神。老干部局局长亲自向老干部作汇报,对于卧病在床或行动不便的老干部采取送学习资料上门、代读文件、登门传达等方式,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形势和工作大局。每年举办一至二期老干部读书班,邀请县委宣传部、党校专家学者为老干部解读政策、释疑解惑、分析形势。每年均组织老干部到外地参观或健康疗养,先后到泉州、宁德、福州、厦门、南平、武夷山、杭州、宁波、瑞金等地参观考察学习。为老干部免费征订《福建老年报》《东南秋色》《中国老年》《中国老年报》各一份。对安置在省内的老干部及遗属进行全面走访慰问。县政府拨出专款,由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组成慰问小组,对安置在浙江、江苏、山东、河南、宁夏等省外老干部及遗属进行走访慰问。每年“七一”前夕,县四套班子领导带队走访慰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干部;中秋佳节,县委老干部局组织召开南下老干部座谈会;老年节,县领导带队对全县当年“登十”老干部登门祝寿。同时,在县老干(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组织全县老干部开展猜谜、乒乓球、投篮、掷飞镖、下象棋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二)保障生活待遇
  1994年,县制定《德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两费”保障的暂行规定》。
  1999年,国有企业改制,为保障企业离休干部各项待遇,率先在全市制定《德化县企业离休干部“两费”保障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财政保底”3个保障机制。
  2003年6月1日,对所属企业“5.12”退休干部的退休费(含各类补贴)、医药费实行县统筹管理,参照《德化县企业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暂行规定》执行。
  2004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含“5.12”退休干部)离休费列入财政预算,企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实行县统筹、财政保底的方式,纳入机关社保公司、劳动社保公司、医保中心管理,实行社会化发放,医药费采取定点医院“记账式”管理,实行实报实销制度。
  2007年,针对老干部整体进入“双高期”(高年龄期和高发病期)实际,巩固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即财政保底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离休费保障机制),尤其是医药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转,把“每两年组织老干部一次健康体检”调整为“每年组织老干部一次健康体检”。县医疗卫生部门针对老干部“双高期”特点,印发《关于加强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老干部就诊就医优先优惠,建立健全县、镇(乡)、村三级老干部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建立单位、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为老干部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节 信访工作
  一、信访网络
  1984年,建立三级信访工作网络,15个乡镇均建立信访领导小组,40个村(街)建立信访小组。1997年,全县18个乡均成立信访接待室。至2007年,全县设立信访联络员439名,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信访工作网络趋于完善。
  2004年,县成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2008年,整合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改称为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设10个专项工作小组,即涉法涉诉问题组、农村土地征用和矿产资源问题组、城镇房屋拆迁问题组、企业改制问题组、村财村务问题组、山林权属纠纷问题组、劳资纠纷问题组、企业军转干部问题组、复员退伍军人问题组、环保问题工作小组等。
  二、信访受理
  1990年后,全县信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访部门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予以接待、登记、转办、督办、查办、落实。
  1996年1月1日实施《信访条例》,采取培训、召开座谈会、挂标语、出墙报、咨询日、发放宣传册、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
  2007年,建立领导包案制度,按照“六定五包”(六定,即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督办单位、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五包,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办理。建立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实行月排查、“零报告”制度。
  1979—2007年,县信访局计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万件(次),每年信访处理率均在95%以上。
  三、领导接访
  1980年12月,实行县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确定每月一日为县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后改为每月15日,至1983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216批、1358人次。其后中断5年。1989年11月,又实行县五套班子领导下乡接访日制度。1989—2007年,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群众来访3863批5116人次。
  第三节 党校工作
  一、教学与管理
  1988年后,县委党校围绕县委、县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抓好教学管理。在考勤管理上与有关单位协调配合,对办班1个月以上的班次,选派班主任、成立班委会或临时党支部,划分学习小组,做好学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培训内容由“通用型”向“实用型”转变,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作为培训中心内容,突出县情教育、人文素养、新知识等。培训形式从“传统型”向“复合型”转变,有多媒体教学、互动式教学、参观教学、案例教育等;培训教师选聘从“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化,并聘请省、市专家教授、县有关部门领导或行家到校授课。
  二、干部培训
  (一)培训对象
  1988年后,县委党校按照县委、县干训领导小组赋予的干部培训任务,举办各类轮训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及学历班等主体班次,对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党员干部、村(居)书记、主任及其后备干部等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
  1988年后,县委党校培训内容主要有党的基本理论及党务知识、历年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央委员会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县情、人文素养等。
  至2007年,全县参与学习、培训人员共13396人次,其中科级干部3663人次、青年干部3309人次、政工干部1072人次、村级干部(含后备)2131人次,预备党员和党外积极分子1045人、其他干部人员2176人。
  (三)学历教育
  1988年后,学历教育是有时代特色和党校特点的办学模式,是党校培训干部的重要工作。教学形式包括进修班、函授班2种,其中函授班招生的院校有中央党校函授(以下简称中函)、中共福建省党校招生函授学院(简称省函),设置本科、大专2个层次,开设专业有经济管理、政法、党政、行政管理、公共管理、法律等,由市委党校、县委党校老师讲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及毕业论文答辩。
  第四节 党史研究
  一、党史调查 专题研究
  1988年1月,县委党史研究室继续编撰《中共德化县组织史资料》,1989年5月完成。
  1989年6月,开始收集1911年辛亥革命至1949年德化解放期间的德化党史资料,并进行汇总、编辑,研究德化国民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历史。
  1994年,根据上级党史部门的安排,进行社会主义时期地方党史专题研究、资料征集和编纂;进行解放初期德化剿匪斗争、土地改革等相关课题研究。
  1995年9月26日,与县人武部、宣传部、老干局和新四军研究会联合召开“纪念世界反法西斯和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学术座谈会”,毛票的《新四军与闽中游击队》、叶尚谋的《回顾二战历程以史为鉴弘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作风》、雷启尚的《中共福建省委机关南迁闽中坂里的战略意义》、庄志坚的《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的地位与作用》等13篇文章在会上交流。
  1996年,完成《新时期农村经济变革》之《“瓷国明珠”重放异彩——德化县新时期陶瓷业发展纪实》。
  1997年,完成专题《德化县国民经济的调整》。
  1998年,完成专题《德化县农业合作化》。
  2000年,完成专题《不可遗忘的年代,不可重演的历史——德化县“文化大革命”十年》,《曲折历程、艰难探索——德化县“大跃进”运动》。2003年,完成专题《德化县城的接管和社会改造综述》《“小县大城关”之路回眸——新时期德化县城市改革综述》《德化县拨乱反正综述》。2006年9月,与县老促会合编《星火、纪念抗战胜利六十周年》,14.5万字。
  二、资料征编
  1.革命战争时期资料1989年,县党史研究室编印《瓷都四十年》;1990年,编印《瓷城星火》;1991年,编印《戴云之
  战》;1993年,出版《德化人民革命史》;1998年,与县新四军研究会联合编印《苦斗——纪念戴云山战斗五十周年专刊》,收录以纪念戴云之战50周年论文为主,约8.5万字;2003年,与县委宣传部联合编写《省委机关在坂里》。
  2.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资料
  大事记类 2001年,县党史研究编印《中共德化县委大事记(1949.11—1999.12)》;2005年,编印《中共德化县委大事记(2000—2004)》
  文献选编类 2001年,县党史研究室编印《中共德化县委重要文件选编(1949.11—2000.12)》;2004年,编印《社会主义时期德化党史专题汇编(一)》;2006年,编印《中共德化县委新世纪重要文件选编(第一辑)》
  ;2007年,编印《中共德化县委调研文章选编(2000—2006)》。
  人物类 2002年,县党史研究室编印《中共德化党史人物》。
  通俗读物类 1999年,县党史研究室编印《德化党史·国庆专刊(1999)》;2000年,编印《德化党史(2000)》。
  三、宣传教育
  1993年,县党史研究室组织撰写《发扬毛主席倡导的三大作风》,在泉州市“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00周年”会上交流,被选入华东地区《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论文集》。
  1999年,县党史研究室组织撰写《爱国主义是永恒的主题》论文,纪念五四运动;组织撰写《风景这边独好——谨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8周年》。
  2001年,县党史研究室与县关工委、老年学校联合举办“纪念建党八十周年”图片展,组织撰写《找准切入点,练好内功闯市场》理论宣传文章。
  2003年,县党史研究室组织撰写《安南永德苏维埃政府的建立对德化革命斗争的影响》《弘扬红军精神,牢记“两个务必”》《继承和发扬安南永德红军精神,努力提高新时期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等文章,纪念安南永德苏维埃政府成立70周年。收集整理1944年3—6月中共福建省委机关南迁闽中、驻扎德化水口坂里期间的党史资料,做好中共福建省委旧址(坂里)陈列馆布馆工作。
  2004年,县党史研究室组织撰写《试论邓小平理论体系的开放性》《新时期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刍议》等论文,纪念邓小平100周年诞辰。
  四、纪念活动
  1988年,县党史研究室协助县委召开抗日战争至德化解放初期的党史座谈会。
  1989年,县党史研究室协助县委、县政府开展“纪念德化解放四十周年”庆祝活动。
  1994年12月13日,县新四军研究会成立;是年,县党史研究室协助水口镇政府做好在坂里树立“中共福建省委旧址”纪念碑,请原福建省委书记项南题字。
  1995年8月15日,县人武部、宣传部、老干局、新四军研究会联合召开“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座谈会”。
  1996年1月,县新四军研究会与县老促会合署办公。1998年8月18日,成立新四军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研究地方党史、军史。
  1997年,县党史研究室与新四军研究会协助县委开展“戴云之战”50周年纪念活动。1997年8月6日,新四军研究会举行“戴云山之战学术讨论会”,参加学术讨论会的有泉州市、晋江、南安新四军研究会和泉州市、莆田市、福清、仙游、永泰、惠安、南安等市、县党史室,陈煖贺的《历史转折悲壮之歌》、参加当年戴云山战斗的老游击队员张克昌《关于戴云山战斗经历纪实》、林金妙《参加戴云之战50周年座谈会感怀》、黄夏莹的《戴云游击战之评述》、叶尚谋的《戴云星火燎原记》等20篇文章在会上交流。
  第五节 保密工作
  一、宣传教育
  20世纪90年代,县保密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保密规章制度列入宣传教育计划,通过张贴保密宣传标语、刊播保密宣传片、举办保密知识讲座、观看警示片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基本知识。
  2000年后,把《保密工作》《领导干部及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材料》《保密须知》《保密工作常识》等书刊作为保密宣传教育的必备读物,发挥保密书刊的宣传、教育和指导作用;同县委组织部、党校配合,落实《中共德化县委党校关于开设保密教育培训计划》《中共德化县委党校关于开设保密教育课程的实施意见》,在青年干部班、科级干部班等开设保密教育课程,邀请市、县保密局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增强干部保密意识和防止涉密的能力。
  二、保密管理工作
  20世纪90年代,县保密局同县政府办、公安局、电信等部门,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部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综合性保密检查,对各项保密法规执行情况、涉外、办公自动化、通信、计算机网络、文电和特种行业等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
  2000年后,强化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管理,规定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对涉密计算机维修、涉密光盘制作、涉密电子载体实行统一登记、专人管理、定点销毁;组织开展涉密载体保密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涉密载体数量,保密制度建设,保密载体制作、收发、使用、保管、清退、销毁等情况;对涉密载体销毁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各种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纸、磁、塑料、半导体等介质废旧载体进行统一销毁,确保涉密载体不外流;落实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保密管理规定,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强化监督。
  第八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领导机构
  1988年,中国共产党德化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3~5人,常务委员7~9人。委员、候补委员若干人。中国共产党德化县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党代会)闭会期间,县委领导人调动、任命由中共泉州市委研究、报中共福建省委审批;换届选举时,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经中共泉州市委审核、同意后,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由全体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中共泉州市委批准。第六届、第七届、第十届县委任期为3年,第八届、第九届、第十一届每届任期为5年。
  第二节 工作机构
  一、中共德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8年,中共德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1996年,县党政机构改革,监察与其合署办公。是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构,受县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规格为正科级。德化县监察局是德化县人民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县政府和市监察局双重领导。
  2002年,县委机构调整,县纪委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其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决议、决定;负责检查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调查处理县、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的行为;负责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宣传教育,指导并检查督促行业纠正不正之风,指导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等。
  2007年,县纪委机关和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体制,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执法监察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干部管理室等。
  二、县委办公室
  1988年,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是协助县委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的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
  1996年,县委机构调整,县党建办公室并入县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上级党委与县委来往公文的处理,文件的起草、审核直至归档;县委有关会议的会务和县委领导日常活动的安排;承担县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县委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向县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建议;搞好调查研究,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负责县委与上下各单位之间来往的电报的处理,做好保密工作;管理县委机关财务及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协调县内外重大接待活动。
  2002年7月,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县委办公室设秘书股、行政股、综合股、政研股、信息股、督查股、党建股、机要保密股8个职能股。2007年保持不变。
  三、县委组织部
  1988年,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部门,规格为正科级。
  1996年,县委机构调整,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人事制度改革,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负责县乡(镇)党代会的组织指导工作;管理和考察全县科级及以下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并办理相关调配手续;指导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监督等。
  2002年,县委机构再次调整,老干部局仍为正科级,归组织部管理。组织部设办公室、组织股、干部股、党群机关干部管理股、干部监督股、县委组织员办公室等6个职能股(室)。2007年,保持不变。
  附:内设工作机构
  1.中共德化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
  2004年3月,中共德化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为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常设机构。挂靠县委组织部,按正科级配备,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2007年年底,全县设乡镇企业党委4个,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118个,其中党委2个、总支1个、支部115个,有非公企业党员1056名。
  中共德化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非公有制企业的贯彻执行;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抓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组建工作,指导群团组织开展活动;总体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企业党委、有关基层党委、有关部门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调研,探索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办法、新机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
  2000年,德化县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县知识分子工作。培养、选拔和管理优秀人才,培养、选拔和联系优秀企业家,收集掌握全县优秀拔尖人才和企业家队伍的资料,完善人才信息库。负责全县人才队伍状况的调查研究,拟定有关工作规划和文件,促进培养优秀拔尖人才和优秀企业家政策措施的落实,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协助做好全县科技副乡(镇)长的选派管理工作。受理有关知识分子的来信来访。承担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县委宣传部
  1988年,中共德化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部门,规格为正科级。
  2002年,县委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归宣传部管理。县委宣传部主管全县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工作,制定全县宣传思想工作规划,指导宣传部门工作,协调宣传、文教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把握舆论导向和宣传基调,指导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规划、部署全局性宣传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管理宣传文教系统干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抓好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07年,宣传部设办公室、宣传股、干部股、文教股、理论股5个职能股(室)。
  五、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一)县委统战部
  中共德化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部门,规格为正科级。
  1988年,县委统战部设办公室、经济科、民族宗教科.2002年,县委统战部加挂“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牌子,内设办公室、民族宗教股。2006年6月,组建德化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为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部门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仍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是贯彻党和政府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联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系港、澳及海外德化籍社团和代表人士,联系台胞台属和金门同胞等;做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职务的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落实有关政策;指导乡、村及有关社会团体开展统一战线工作;搞好统一战线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等。
  (二)基层统战机构
  2004年2月,全县18个乡镇配备专、兼职副科级统战委员18名;2006年,各乡镇全部配备专职统战委员。2007年7月,县直各系统党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党支部配备统战联络员,机关事业单位配备统战干事、统战联络员,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统战工作网络。
  六、县委政法委员会
  1988年,中共德化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主管政法工作的部门,规格为正科级;1993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规格为副科级。
  1996年、2002年,县委机构先后进行调整。2002年,县政法委、综治办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负责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向县委提出依法治县的建议;部署县全局性政法工作,并督促贯彻落实;协调、指导处置重大治安问题,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督促、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组织、指导政法战线调查研究、思想宣传工作,加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等2007年,县委政法委(含综治办)设办公室、政工股、督查股等3个职能股(室)。
  七、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88年,县委设农村工作部。1996年,撤销农村工作部,成立中共德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农办),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是县委负责全县农村工作的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002年,县委机构调整,保留县委农办,主要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三农”情况,向县委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农村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各项指导工作;调查研究全县农业产业化建设情况,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科技推广、人才培训、社会化服务三大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等。
  2007年,县委农办设人秘股、综合股2个职能股。
  八、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1988年,县委设台湾工作部。1996年,台湾工作部更名为中共德化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同时挂“德化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对台工作的部门,规格为正科级。
  2002年,台湾工作办公室列为县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贯彻落实对台工作情况;了解、掌握台湾形势及两岸关系动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促进“三通”,了解、掌握德台经贸情况,负责台资认定和受理台商出入境手续审核工作;指导、管理、协调德台经贸、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合作及人员来往等项工作;负责对台宣传、教育及新闻媒体的运作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德台社团交流、台胞寻亲寻祖和定居、台胞捐赠等事宜的报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涉台工作中的重大事件等。
  九、县委老干部局
  1983年4月11日,德化县老干部局成立,与县人事局合署办公,由人事局一名副局长负责老干部工作。
  1986年4月,老干部局从人事局划出,归属政府管理机构,独立行使职权,科级建制,设有办公室、安置股、老干部活动室。1991年1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泉州市委的通知精神,德化县老干部局改称为中共德化县委老干部局,列入县委序列,作为县委工作机构,归属县委党群口。
  1997年6月3日,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中共德化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老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重新划定,为县委主管老干部工作职能部门,由县委组织部管理,规格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和服务管理科2个职能科室。
  1998年2月,老干部局内设股室调整为办公室、服务管理股。局长1名,副局长1名。11月,重新调整核定,由县财政核拨经费。
  2003年3月起,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离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协助解决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和医疗保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落实离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宏观管理处级退休干部和“5·12”退休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协助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宣传老干部的功绩和作用,发扬尊老敬老优良传统等。
  十、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1988年,设立县委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1996年,更名为中共德化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加挂“德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是县委主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002年,县委机构调整,保留县文明建设办公室(县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起草、指导、检查和督促,组织、协调、管理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检查县直有关部门、乡镇精神文明建设齐抓共管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评选和推荐省、市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十一、县委信访局
  1983年5月,设立中共德化县委信访办公室,与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合署办公,规格为副科级。1990年4月,“中共德化县委信访办公室”和“德化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合为一个单位,改称为“中共德化县委、德化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归政府编制序列,规格为正科级。1996年,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降为二级局(副科级),归县政府办公室为主管理。2002年,列入县委机构序列,由县委办公室为主管理。2006年5月,规格恢复正科级。
  十二、县委党校
  1956年3月,县委干部训练班改为党训班;1958年6月,改为中共德化县委党校。1966年“文化大革命”停办,1979年3月复办党校。1985年,党校组建校务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教务室、行政股、教研室(函授站)等,延续不变。2007年,有专(兼)职教师7人,其中高级讲师2人、讲师4人、助理讲师1人。
  十三、县委党史研究室
  1986年10月,中共德化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县委党史工作委员会。1989年9月,称为中共德化县委党史研究室(以下简称县委党史室);1999年,按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内设宣传秘书科、征集研究科两个职能科。2004年,县委党史研究室人员过渡为党群机关工作人员。2007年12月,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规格为正科级。
  十四、县委保密机构
  1992年2月,德化县保密局成立,为县政府成员单位,规格为正科级。1996年9月,县保密局并入县政府办公室,加挂德化县保密局牌子,没有人员编制。1997年,县国家保密局划归县委系列,在县委办公室加挂德化县保密局牌子。2002年7月,县国家保密局并入县委办公室,内设机要保密股,保留县国家保密局牌子。2007年,保持不变。
  第三节 基层组织
  一、乡镇党委会
  1988年,按中共中央、省、市组织部门的规定,全县乡镇均成立党委会,其中镇党委会1个、乡党委会17个。2007年,有镇党委会8个、乡党委会10个。乡镇党委会负责辖区内各建制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搞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小康社会。
  二、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中共德化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直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县直党工委是县直机关党组织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为制定县直机关、国有企业、省市驻德单位党的建设规划,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以及指导、督促和检查;指导县直机关、国有企业、省市驻德单位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理论知识和新党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各有关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抓好党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机关党组织抓好作风建设;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县直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对有关人事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有关党组织创建工作活动,同时负责县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和人民武装工作等。
  2007年,县直党工委下设置13个系统党委会,有168个党支部、3458名党员,其中女党员790名。

附注

附:中共德化县委重要决议、决定等选录 1988年9月1日,《中共德化县委常务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 1989年6月23日,《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意见》。 1989年7月29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议》。 1989年9月5日,《关于廉政建设的十条规定》。 1990年2月23日,《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的决定》。 1991年2月9日,《关于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意见》。 1992年11月14日,《关于学习贯彻十四大精神的决议》。 1996年9月1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 1997年10月16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的决议》。 1997年,《德化县1997—2000年村级组织建设规则》。 1999年3月16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2000年3月27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决议。 2000年4月3日,《德化县科级干部任前公示暂行规定》。 2001年10月16日,《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2001年12月25日,《关于完善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通知》。 2002年2月6日,《关于试行干部差额考察制度的实施意见》。 2002年3月25日,《关于实行党建创建工作奖惩制度的通知》。 2002年7月2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宏观管理的通知》。 2002年12月16日,《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决议》。 2003年3月25日,《贯彻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 2003年7月14日,《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2003年11月27日,《中共德化县委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03年12月9日,《关于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2004年4月28日,《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4年9月29日,中共德化县委向各级党组织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2004年11月15日,中共德化县委出台《关于实行党员县领导挂钩联系党外对象、工商界人士工作制度的通知》。 2005年11月18日,中共德化县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5年11月25日,中共德化县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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