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土保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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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90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水土保持
分类号: S157
页数: 3
页码: 239-2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水土保持的情况,包含了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和监管。
关键词: 水利 水土保持 德化县

内容

一、水土流失
  1983年10月,德化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水土普查小组对全县水土流失情况进行调查;1984年,普查结束。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共162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7.3%。无明显流失区主要分布在:霞碧、南埕、水口、大铭、春美、杨梅、汤头、桂阳等;一般流失区主要分布在雷峰、盖德、赤水、国宝、美湖、上涌、葛坑等;严重流失区主要分布在浔中、三班等。
  1996年,经定量遥感调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227.05平方千米(侵蚀模数≥500吨/平方公里·年),占土地总面积10.25%;无明显流失1988.80平方千米,占89.75%。在各类土壤流失中,轻度流失面积135.08平方千米,占流失总面积59.49%;中度流失面积33.94平方千米,占流失总面积14.95%;强度流失面积19.72平方千米,占流失总面积8.69%;极强度流失面积19.91平方千米,占流失总面积8.77%;剧烈流失18.40平方千米,占流失总面积8.10%。全县土壤年流失总量126.16万吨,区域土壤侵蚀模数569.33吨/平方公里·年;流失地侵蚀模数达4936.14吨/平方公里·年,属中度流失区。
  2000年,经遥感调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224.19平方千米,占土地面积10.12%,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53.46平方千米,占流失面积68.45%;中度流失面积31.20平方千米,占流失面积13.92%;强度以上流失面积39.53平方千米,占流失面积17.63%。全县区域平均侵蚀模数为371.5吨/平方公里·年,与1996年比较,水土流失面积仅减少2.86平方千米,但流失程度下降较快。中强度以上流失从1996年91.97平方公里下降到70.73平方公里,减少23%。
  二、治理措施
  1986—2002年,德化县先后开展治理22条小流域工作。采取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从山上到山下,从坡到沟,进行集中连片,成规模治理,以封禁山林、营造水土保持林和种草、坡地改造等方法为主进行治理。其中英山小流域位于龙浔镇英山、丁溪村,流域面积14.98平方千米,封禁333.3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28.8公顷,种果树93.4公顷,坡耕地改造82.9公顷;桥内小流域位于三班镇桥内、岭头、儒坑、锦山、龙阙5个村,流域面积20.96平方千米,封禁533.3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83.2公顷,种果79.7公顷,茶园改造51.2公顷;仙境小流域位于浔中镇仙境、石鼓、龙岸、浔中4个村,流域面积17.62平方千米,封禁536.8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31公顷,种果12公顷,茶园改造41.6公顷;奎斗小流域位于三班镇奎斗村、龙门滩镇苏洋村、浔中镇凤洋村,流域面积17.2平方千米,封禁350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83.8公顷,退耕还林20.9公顷,坡耕地改造102.1公顷。
  2004年,德化龙门滩水库重要水源地由省水保部门列为全省八个水库库区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试点工程之一;至2007年完成水土保持生态工程10358公顷(治理水土流失3425公顷),其中封禁8509公顷(治理水土流失1576公顷),水土保持林1365公顷,坡地改造427公顷,防洪沟7.9千米,蓄水池42口,道路21千米。
  2006年4月,水利部将德化县列为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工程实施期3年(2006—2008年),实施封禁3.2万公顷、人工补植1100公顷、蓄水池35口、防洪沟5.6千米、护坡工程5千米,配套设施生态公益林保护48400公顷、退耕还林124公顷,基本农田建设600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2840公顷、建设沼气工程500口,修建和扩建农村小水电代燃料工程15座、总装机1.8万千瓦。
  2000—2007年,全县投入资金370万元,进行矿山迹地治理133.33公顷。其中2000—2003年,投资30多万元,在雷峰镇朱紫村矿迹地种植宽叶雀稗、香根草、百喜草、桉树33.33公顷。
  至2007年,全县累计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629.01平方千米,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70.70%,森林覆盖率由1982年56.90%提高到77.30%,林地绿化率达94.7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进一步改善流失区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
  三、监管
  (一)宣传
  1991年起,县确定每年6月份为水土保持宣传月,在矿区、学校和重点乡镇举办培训班;利用新闻媒体播放公益广告标语;印制宣传材料和设立固定宣传牌;与县科协联合开展“十百千万”水土保持科技传播行动,确定德化一中、五中、国宝中学、德化第一实验小学等学校为水土保持基点教育学校,开展水土保持科普知识讲座;分发水土保持知识问卷;开展水土保持征文和摄影活动;举办“水土保持——建设家园”夏令营等形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
  (二)监督
  1987—1989年,德化县先后成立浔中、三班、盖德、上涌、霞碧、赤水、大铭等乡水土保持管理站,每个站配备兼职管理员3~5人。各管理站以及葛坑、桂阳、美湖、水口、国宝等乡还设1~3名水土保持检查员,全县持有福建省核发的“水土保持检查员证”人员34名。在监管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的水保工作方针,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和行政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三权”制度(即审批权、收费权、监督权),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如实申报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执行“四同时”(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同时验收)制度,做好防护设施,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对人为破坏水土资源行为给以及时查处。
  1993—1999年,查处开山、采石等破坏水土资源的违法行为150起,减少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233.33公顷,开展迹地治理66.47公顷。1998年8月,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站,按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制度,收取补偿费19万元,用于水土流失治理。
  2000—2002年,开展水土流失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查处、制止乱开、乱采乱垦、乱伐、乱堆等破坏水土资源的“五乱”违法行为。全县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累计组织执行检查人员160人次,查处、制止“五乱”违法行为69起。全县完成迹地治理84.87公顷,其中火烧迹地64.4公顷。
  2003年,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专项检查活动,组织30人次,检查建设项目30处,办理水土保持方案27份(其中补报水土保持方案1份),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7万元;投入资金1200万元,落实水土保持措施30处;责令整改151处,促进开发建设项目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2004年,把好土地使用、征用和采矿登记中水土保持审批关,督促2家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深入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建设工程,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组织实施,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2005年,开展山地开发水土保持检查执法工作,制止因山地开发不当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山地资源。要求各乡镇严格控制陡坡地垦殖,开发25度以下、面积百亩以上山坡地,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有计划地对已造成水土流失的山坡地,开展恢复治理。制止违法开垦10起,面积1.33公顷,督促业主采取补救措施10起,面积37.33公顷。
  2006—2007年,重点检查2005年以来新、续建交通设施项目。检查省道206线小溪至上涌路段改建工程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投入资金2709万元,修建挡土墙15.247千米,截、排水沟38.2千米,拦渣坝15座,植被恢复533.33公顷,种植行道树0.4万株、桉树苗4.7万株、边坡藤花6.4万株、种草4.6万平方米。督促落实泉(州)三(明)高速公路德化连接线德化段水土保持措施,省道206线尤溪界至德化上涌公路、德化城关至雷峰二级公路改造工程等2个新建交通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07年,德化县水土保持部门督促矿区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下发整改通知书35份,取缔非法采矿、挖土洗沙点10处,督促老(旧日)矿补办水土保持方案2份,林地征占用许可证8份。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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