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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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870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8
页码: 172-179
摘要: 本章记述了德化县的管理机构、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情况。
关键词: 德化县 管理 城乡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行政机构
  (一)德化县规划建设局
  1984年,德化县建设委员会成立。1996年9月,改为德化县建设局。2002年3月,改为德化县规划建设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城镇规划建筑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
  2002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划出职能:测绘行业管理职能划归县国土资源局;指导城市防洪和地下水资源管理职能划归县水利局;建材和建筑机构行业管理职能划归县经贸局。划入职能:室内装修行业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转移或委托职能: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监督、房地产交易等委托下属相关事业单位管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教育、初级岗位技术培训等委托相关单位承担。
  2006年,县政府成立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规划建设局原有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职能划归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撤销公用事业管理股,同时设立执法监察室,内设机构改为办公室、执法监察室、计划财务股、城镇规划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行政编制不变。
  2007年,县规划建设局撤销计划财务股,其职能划入办公室,同时设立行政审核审批股,内设机构为5个:办公室、执法监察室、城镇规划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行政审核审批股。
  (二)德化县行政执法局
  1987年10月21日,德化县城镇建设管理监察中队成立,隶属于县建委,负责城镇建设监察管理工作。1994年7月,人员增加,经费列城市维护费开支;8月,德化县城镇建设管理监察中队更名为德化县城建监察大队,内设城建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专业监察中队。
  2006年10月,在原城建监察大队的基础上,组建德化县行政执法局,行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其工作方案上报审批,政府未批复,机构、职能、编制未定,暂时设立办公室和“110”社会联动值班室,保留原城监大队(下设2个综合中队),行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主要行使城市规划监察和市容环境卫生监察职能。
  (三)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06年10月9日,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成立,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委托县规划建设局归口管理,行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职能。内设办公室、市政工程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市容风景管理股(加挂园林管理站牌子)4个股室。同时,撤销德化县园林管理处,其人员编制并入市容风景管理股。下辖环卫处1个事业单位,自来水公司、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3个企业单位。
  二、事业单位
  (一)建筑市场管理单位
  1.德化县建筑勘察设计所
  1959年,德化县建筑生产合作设计小组成立。1978年8月,在设计小组基础上成立德化县建筑设计室。1979年划归县建委,改称德化县建设委员会设计室,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87年,省建委核定为丁级资质设计单位。1993年,晋升为丙级资质建筑设计单位。1997年8月,改为德化县建筑勘察设计所,仍为丙级资质建筑设计单位。
  2.德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984年9月25日,德化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挂靠县建委建工股办公,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自收自支。1990年9月30日,更名为德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07年6月11日,县编委核定德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编制。
  3.德化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1997年10月31日,德化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成立,隶属于县建设局,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自收自支。2007年6月11日,经费自筹。
  4.德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04年8月30日,德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立,隶属于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经费自收自支。
  5.德化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990年4月21日,德化县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管理站成立,负责全县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管理工作,经费自收自支。1991年11月22日,更名为德化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6.德化县散装水泥应用推广站
  2003年3月30日,在德化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加挂“德化县散装水泥应用推广站”牌子,负责全县散装水泥应用、推广、发展工作。
  7.德化县新型建筑材料发展中心
  2003年3月30日,在德化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加挂“德化县新型建筑材料发展中心”牌子,负责全县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应用、推广、发展工作。
  (二)城区管理单位
  1.德化县园林管理处
  1982年2月17日,德化县园林管理处成立,隶属于县城建局,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1986年12月9日,县核定园林处人员编制,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实际核定,实行差额补贴。
  2.德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1981年4月14日,德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成立,隶属于县建委,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1986年12月31日,县核定环境卫生管理处人员编制,经费由县财政财政列支。1990年8月2日,增加环卫一线人员编制,经费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三、村镇建设管理单位
  1986年8月,德化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农村个人建房使用耕地,由县土地管理局审批;使用非耕地,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审批。
  1988年4月,各乡镇成立土地管理所,负责土地管理工作。1991年4月,德化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成立,负责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1994年7月,各乡镇成立村镇建设规划站,负责村镇建设规划调查、资料整理和上报,协助乡镇政府制止违规建设等工作;村设土地协管员,协助乡镇村镇建设规划站开展工作。
  1993年6月,国务院发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同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根据国家和省条例的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申请建房须经其所在居民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使用耕地者,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凭意见书等向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进行建设。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由乡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即可。
  国务院和省条例颁布后,国家、集体、企业建设项目,必须持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批准文件,向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向县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政府批准后,县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建设单位持用地审批文件和建筑设计图纸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村镇建设许可证》,经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站放样、验收后,即可开工建设。
  第二节 规划管理
  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
  1986年5月,县城总体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后,县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向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申办规划审批手续,再向基本建设计划部门申请立项,向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规划管理部门在复印的地形图上用红笔框定标注建设用地位置,并签署“符合规划”意见和日期,盖上公章即可。
  1990年4月1日,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规定,县城区内国家集体建设项目要办理“一书两证”,即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个人建房也要办理“两证”。1991—2007年,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863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294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74宗,用地总面积331.1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32.8万平方米。
  二、国有土地出让规划管理
  2002年,开始加强城市国有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县规划建设局参与制定城市国有土地出让规划,制定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限定建筑红线退让、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密度、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道路占用率等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第三节 建筑市场管理
  20世纪80年代,县内建筑市场逐步开放,工程施工逐步改为招标承包制,即建设单位根据设计图纸设定工程量、建设工期、“三材”用量、质量要求、工程造价等内容后,向社会自行招标或议标,由工期短、造价低的施工单位承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承建单位包工包料,建设单位参与监督。
  一、施工前期管理
  (一)工程招投标1989年5月,泉州市成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都要实行招标,确定施工队伍。1991年7月,德化县成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县政府下发《德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对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招投标。
  2001年3月,县政府下发《德化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补充规定》;2002年10月,县政府修订《德化县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工程施工招投标一般由建设单位成立招标小组组织实施,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派员指导,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2002年以后,外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陆续进驻德化,工程施工招标逐步由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2004年8月,德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立,负责统一收集和发布建设信息,为各种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交易洽谈提供场所,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提供政策法规及技术咨询服务,对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的各方进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发包和承包行为,推动全县建筑市场逐步规范化。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998年9月,建设部发布《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试行办法》,全面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所有施工图纸都要送有相应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2003—2006年,全县共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或图案89个工程项目。
  (三)施工许可
  在办理施工许可前要审查工程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包括工程施工是否招投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审查合格,是否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1986—2006年,全县报送新开工建设项目748个,共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748宗,总建设面积264.91万平方米。
  二、施工工程管理
  (一)建设工程监理
  2000年,德化县圆方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成立。2002年,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驻德化,承接德化一中飞达体育馆工程监理业务。此后,外地监理企业逐步入驻德化。工程监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够规范,监理业务基本上由建设单位委托,不存在竞争,监理人员尤其是监理工程师经常不到位。2000年至2007年,全县办理工程监理建设项目共286个。
  (二)竣工验收
  1988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筑监理单位、建筑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等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2000年4月,建设部发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程造价管理
  1990年4月,县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管理站,开始对全县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实行规范化管理。
  1991年11月,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同时,承接部分工程预(决)算编制业务。
  2001年1月起,根据国家关于事业、企业分开的规定,造价站不再对外承接工程预(决)算业务,主要职责以工程造价行业管理为主,工程预(决)算业务全部由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承担。
  2003年,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兼行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及备案工作。同年7月1日起,全面施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改变以往工程发承包计价、定价以工程预算定额作为主要依据的做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工程造价。
  2007年,全县共有注册造价工程师8名,工程预算员60名。1990—2007年,发行工程造价信息94期,办理工程预(决)算业务471宗。
  四、建设档案管理
  1997年以后,县建设局成立城建档案室,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城建建设档案。建设档案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立项批准文件、规划审批文件、土地审批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基建审批文件、质量安全监督资料、现场签证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
  第四节 环境卫生管理
  一、管理制度
  1994年,县政府制定《德化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再次进行修订,在城区
  实行“门前三包”“垃圾袋装”制度,建立“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禁止在城区街道乱搭盖、乱停车、乱丢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砍伐树木等不良行为。县城建监察大队、市容环境卫生监察中队和县环卫处负责督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城区环境卫生整洁。
  二、垃圾处理
  (一)垃圾收集
  1988年,在街道两旁设置铁皮垃圾箱30个,后逐步改用垃圾池、垃圾屋、果皮箱。
  1999年10月31日前,城区道路垃圾由县环卫处处理。1999年11月1日后,龙浔、浔中两镇环卫站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清扫工作,范围包括道路、住宅小区支路和背街小巷。清扫的垃圾收集运至垃圾中转站。然后由环卫处专用车辆统一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2007年,城区共有垃圾池、垃圾箱、垃圾屋485个。
  (二)垃圾清理
  1998年,在湖前小区、南门农贸市场、路尾巷、西校场等处建设4座垃圾中转站。此后,在城区全面规划建设配套垃圾中转站。至2007年,建成投入使用垃圾中转站21座,在建3座,基本解决城区垃圾暴露问题。
  1999年10月31日前,城区道路保洁由县环卫处负责;1999年11月1日以后,城区“两镇”环卫站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道路清扫任务,清扫范围延伸至住宅小区支路和背街小巷。城区主次干道按路段分早、中、晚三班全日制专人清扫保洁,中转站垃圾由环卫专用车统一运至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处理。中转站垃圾日产日清;溪流水面全日制保洁;主干道日洒水2次,次干道日洒水1次,确保城区市容整洁。
  三、公厕管理
  1988年,城区有公厕10座,均为旱厕,由县环卫处安排专门人员管理,每天打扫,定时消毒。1993年,在塔雁商住小区、龙南市场、中医院东侧等处建设水冲式公厕4座,原有旱厕也逐步改建为水冲式公厕。1995年后,在湖前小区、新建开发区和旧城改造区配套建设水冲式公厕,同时把区内的旱厕逐步改造为水冲式公厕。1996年,公厕有偿使用,开始收费,公厕管理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竞拍,所收卫生费作为管理人员工资和费用,自负盈亏。2006年6月1日起,城区公厕全部实行免费使用,管理费用由环卫处支付。
  2007年,城区建成投入使用的水冲式公厕20座,在建公厕3座。城区公厕管理和保洁由专人负责,标示醒目,灯光明亮,卫生整洁,全日服务,保持二类公厕的卫生标准,解决城区居民上厕难问题。
  四、污水管理
  20世纪80年代,城区污水未经处理自然排入溪流。1994—1995年,在湖前小区配套建设污水管道4千米。1996年,在浐溪两岸绿化带建设污水主管道4千米。
  2003年,在浔中镇凤洋村建设污水处理厂。第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投资2503万元。同时全面配套建设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污水主管道10.66千米、次干管4千米,改造旧管网4千米;总投资4803万元。
  2005年6月,德化污水处理厂竣工并投入运行。污水处理采用carrOuseI2000型氧化沟工艺,排放的水采用紫外C消毒系统,污泥处理采用卫生填埋,或经无害化处理后运至农村、林果场作有机肥料。
  五、工业和建筑固体废物处理
  2003年,县政府在雷峰镇朱紫湾建设一座固体废物处理场,用于填埋城区工业和建筑垃圾,用地面积1.67公顷,容量30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0年,总投资125万元。城区工业和建筑垃圾由业主自行清理、运输,或委托县、镇环卫部门清理、运输至固体废物处理场填埋。
  第五节 物业管理
  一、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50%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二年者,应召开首次业主会议,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小区物业管理。至2007年,有富东花苑、佳美大厦、瓷都广场等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小区物业管理。
  二、前期物业管理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负责物业管理,或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三、管理设施和资金
  (一)配置管理用房
  2005年,建设单位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房,供物业管理人员业务、食宿等使用。
  (二)建立专项维修资金
  2007年12月,县规划建设局为保障和规范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下发《德化县规划建设局关于规范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应按文件规定缴交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专项维修资金由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代管;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则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在物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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