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居(村)民住房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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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85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居(村)民住房建设
分类号: F293.3
页数: 12
页码: 155-166
摘要: 本章记述了德化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旧城区改造、住宅小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村镇建设、建设资金的情况。
关键词: 德化县 住房 建设

内容

第一节 住房制度改革
  一、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4年,德化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1999年9月,更名为德化县住房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主任,县计划、财政、建设、审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城区住房制度改革、管理等工作。同年,在非财政拨款单位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按职工工资3%收缴;有预算外资金的财政拨款单位同时试行。
  1995年1月,全县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缴交率从3%提高到5%;1998年1月1日,提高到7.5%;以后又提高到8%;1999年10月1日,提高到10%;2004年1月1日,提高到12.5%。2007年1月1日,全省统一规定为12%。
  二、调整公房租金
  1994年以后,根据住房制度改革精神,公房租金逐年提高。1997年8月6日,县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德化县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1995年,公房租金使用面积平均每平方米0.72元,1997年提高到1.58元,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9%,以后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至2000年,租金标准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15%,即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32元。
  三、出售公房 清理集资房
  1993年12月31日,预售公有住房478套,预收售房款344.8万元。
  2002年8月,德化县开展清理剩余公房、集资建房工作。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县累计出售公房、集资建房产权界定1920套,建筑面积22.49万平方米,售房收入2127.32万元。提取公共维修基金425.46万元;清理集资建房补发住房补贴59.79万元;单位集资建房支出114.8万元;退回单位结余的住房基金306189.64元,单位拍卖剩余公房交纳土地出让金支出7905.16元。售房收入累计使用631.46万元;售房收入累计余额1495.86万元。公共维修基金用于公共维修支出45.9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2.77万元,企业单位33.16万元;公共维修基金余额379.53万元。
  四、解决困难户住房
  1996年12月9日,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县城旧街改造的商品房中划出39套套房,建筑面积5090平方米,提供给党政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困难户购买,由县财政按商品房现行价格提供20%的住房补贴,共补贴80万元。2000年后,改为建设提供保障性住房解决困难户住房。
  五、建设提供保障性住房
  21世纪初,德化县政府开始分期分批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建立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城镇低收入家庭进行扶持救助。2003年,在三班洞上规划建设“幸福家园”,属移民造福工程,用于安置德化县边远偏僻落后山村搬迁的移民。2006年,县政府规划建设限价商品房——宝美职工公寓,用于解决进城务工农民住房困难问题,购房对象为夫妻双方均为进城务工农民且在城关无房者。
  2007年6月,县政府制定《德化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规定》,从7月1日起,开始向城关“两镇”(龙浔镇、浔中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按月发放租金补贴,当年年底共发放租金补贴23338元。
  第二节 旧城区改造
  1991年9月10日,德化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德化县城镇房屋拆迁安置暂行规定》。同年9月21日,德化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此后,县政府成立旧街改造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旧街改造、房屋拆迁工作。
  至1997年,德化县先后进行四期旧街改造,共拆迁旧店面381间,涉及464户,拆除旧房建筑面积9.77万平方米,拓宽改建西门、塔雁、兴南、德新、富东等5条街道,新建商住房35幢,其中店面543间、套房1044套,总建筑面积26.32万平方米。
  1998年后,县进行宝美、浔中、世科、丁墘、丁溪等“城中村”改造。至2007年年底,新建城后路、瓷都大道、宝美街等。
  第三节 住宅小区建设
  1988年以后,县政府、财政局、粮食局、木具厂、水泥厂、铁厂、德化瓷厂、德化第二瓷厂等单位集资建造个人住房。个人集资建的住房享有房产所有权,有买卖、继承、赠送、转让、出租等权利。
  一、寨头新村
  位于兴南街南面,东至浔阳路,西至隆中路,南至南环路,北至县建筑公司;总占地面积6.1公顷。1986年,县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施工至基础地环梁后,划拨给县直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或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自建单梯单户三层住宅楼。1988年,县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地,划拨给县直机关干部或技术人员自建单梯单户三层住宅楼。同年,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原营房东侧部队征地0.99公顷,建筑商品住宅楼18幢、256套,向社会出售。此外,还有城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购地自建房,或当地农民申请自建、旧厝翻建新房。
  二、凤塔凤翅小区
  位于德新街南面,东至凤林路,西至后埔林,南至安土庙,北至德新街,占地总面积6.1公顷。1988年至1990年开发建设,由县建委统一规划,县建委设计室统一设计,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征地,统一施工至基础地环梁后,划拨给县直机关部分离休干部和浔中乡直机关干部职工自建单梯单户三层住宅楼,后部分加层建设至四层,建成21幢、41户;划拨给县直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自建单梯单户五层住宅楼,共28幢、78户。
  三、毕石山小区
  位于毕石山顶,东至县委党校,西至毕石,南至南集小区,北至山顶,占地总面积2.32公顷。1988年,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征地,把山头平整为台阶式建设用地,统一施工至基础地环梁后,划拨给县直机关部分离休干部和在职干部职工自建单梯单户三层住宅楼,后部分加层建设至四层,共83幢、21户,建筑面积4860平方米。
  四、浔东小区
  又称东大路住宅区,位于三角街东面,东至外贸大厦,西至三角街,南至德新街,北至浐溪,占地总面积8.31公顷。1988年,县政府成立东大路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并委托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市政道路、供水和排水、排污、电力、电信、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向社会提供熟地出售,由购地者出资自建,建筑层数5~7层。新建浔东南路、兴南街东段、程洋街、凤林路,改造德新街东段,建设公厕3座,垃圾中转站1座;建设商住楼20幢、住宅楼15幢,建筑总面积117424平方米,是县城较大的住宅区之一。
  五、湖前小区
  位于丁溪西面,东至丁溪,西至圳仔口,南至龙湖桥,北至许,占地总面积22.33公顷。1992年,
  县政府成立湖前开发区领导小组,并委托德化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拆迁,统一平整土地,统一建设市政道路、供水和排水、排污、电力、电信、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即简称“五统一”,建设湖前路、龙湖路、湖中路、学前路、湖心路。建成后,向社会提供熟地有偿出让,由受让单位或个人出资自建。沿街店面用地按4米宽、14米进深规划出让,共出让店面用地670间,建设商住楼63幢,住宅楼14幢,建筑层数6~8层,建筑总面积29.53万平方米,配套建公厕1座,垃圾中转站4座,总投资1.86亿元,绿化设施比较完善,是县城较大的住宅区之一。
  六、园丁新村
  位于瓷城花园西面,东至瓷城花园,西至虎尾山,南至省道206线,北至流荒坑,占地总面积2.82公顷。1996年,由县建设局统一规划、县教育局按“五统一”施工建设,然后分配给德化县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各学区校长,全部由个人出资建设,室内各自装修。共建设住宅楼20幢,建筑层数6层,建筑总面积3.8万平方米。小区四周建设围墙,内设灯光球场、垃圾中转站等,道路、排水、绿化设施完善,环境优美,配备门卫,绿地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是县城封闭式文明安全住宅小区之一。
  七、国税新村
  位于鹏都路北面,东至围墙,西至围墙,南至围墙,北至浐溪,占地总面积0.83公顷。1998年,由县建设局按规划,划拨给县国税局,由国税局按“五统一”施工建设,然后分配给国税局干部职工,由个人出资建设住宅套房,公共基础设施由国税局出资建设。建筑层数9层,一层为架空层,作为公共停车场,二层以上设计为复式套房,共55套,建筑总面积9000平方米。2003年建成入住,经县房改部门办理房改手续后,将房屋产权确认给个人。小区四周建设围墙,内设职工食堂、职工活动室、健身室等,道路、排水、绿化设施完善,环境优美,配备门卫、绿地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是县城封闭式文明安全住宅小区之一。
  八、马驹洋住宅区
  位于城后(浔中村7组),东至城后宫,西至原县畜牧场,南至艺鹏瓷厂,北至村民住宅区,占地总面积1公顷。1996年,由县建设局统一规划,个人申请购地自主建设。共建设住宅楼15幢、50户,建筑层数3层,局部4层,建筑总面积1.6万平方米。
  九、宝美职工公寓
  位于宝美工业区,占地总面积5.05公顷,建筑总面积13.3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0幢、1507套,建筑面积11.26万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大部分为60~10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普通住宅,限价1200元/平方米销售,规定购房对象为夫妻双方均为进城务工且在城关无住房者,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该小区分两期建设,首期建设用地2.13公顷,建设住宅楼14幢、633套,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全部为60~8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套房,2007年动工建设,2008年年底基本完工。第二期建设用地2.92公顷,建设普通住宅874套、建筑面积7.78万平方米。2009年,由德化县总工会、龙浔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发建设。小区设有中心公园、幼儿园、阳光超市等公共配套设施。经公开招标由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总投资1.85亿元,资金来源全部自筹。
  十、三班洞上幸福家园
  位于三镇洞上自然村,东至山,西至山,南至紫云工业区,北至山,占地面积15公顷,建设普通住宅楼37幢、1032套,属移民造福工程,用于安置县边远偏僻落后山村搬迁移民,共1032套,建筑层数6—7层,建筑总面积14.56万平方米。2004年,三班镇政府委托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完成详细规划,用地面积15公顷,建筑总面积3.43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建成后可入住1032户。三班镇政府按“五统一”施工建设,然后出售给移民户自行室内装修。
  十一、三峡水库移民区
  位于诗敦小区东北角,东至农地,西至诗敦工业区道路,南至农地,北至挡土墙,占地面积0.27公顷。2003年由县规划建设局统一规划、县移民办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一主体施工和外墙装修,然后分配给各移民户自行室内装修。建筑层数3层,后部分住户自行加层建设至4层,共建设安置房13幢,建筑总面积1.08万平方米,安置三峡水库工程移民27户。
  十二、涌口水库移民区
  位于诗敦小区西面,东至山坡,西至城后中路,南至金凤街,北至公安局看守所,占地面积2.55公顷。2004年,由县规划建设局按“五统一”主持施工建设,然后分配给各移民户自行室内装修。建筑层数6~7层,共建设安置房9幢,总建筑面积58218平方米,安置涌口水库工程移民370户。
  十三、阳馨移民小区
  位于西环路西侧,东至西环路,西至小区道路,南至停车场,北至小区道路,占地面积2.56公顷。2005年,由县规划建设局按“五统一”施工建设,然后分配给美湖乡阳山村移民户,室内自行装修,建筑层数6层,共建设安置房20幢,建筑总面积61569平方米,安置阳山村移民408户。
  十四、其他住宅
  县城规划区其他住宅系当地农民零星申请自建、翻建、扩建,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外来人员购地自建;在宝美、浔中、丁溪、丁墘、世科、土坂等村有一部分由征地拆迁安置村民自建安置房。1986—2007年,城区居民申请自建房、片地拆迁村民自建安置房4079座,建筑层数一般为3~7层,少数私人住宅达10层,建筑总面积255.34万平方米。其中居民申请自建房面积132.19万平方米,村民自建安置房面积123.15万平方米。
  第四节 工业园区建设
  一、城后工业区
  又称马驹洋工业区,位于浔中村马驹洋。1991—1996年,由县建设委员会统一规划,浔中镇政府组织开发建设,占地面积16.67公顷。区内以浔中村民营企业为主,少部分为外来企业,企业自行设计建设,主要企业有兴美陶瓷有限公司等企业20多家。
  二、东环工业区
  位于东环路两侧,地名土楼洋。1991年,由县建设委员会统一规划,浔中镇政府组织开发建设。区内以宝美村企业为主,少数为外来企业。企业征用宝美村土地,自行设计建设。主要企业有佳美集团公司等30多家。
  三、小溪工业小区
  位于丁溪村小溪自然村。1991年,由企业自行向丁溪村征用土地建设。主要企业有凯特彩印有限公司等10多家。
  四、紫云工业区
  位于三班镇蔡径与洞上自然村之间低矮山丘地带,东至广安液化气站,西至蔡径,南至上寮,北至洞上,占地总面积113.33公顷。2000—2008年,由三班镇政府开发,按统一规划、征地、设计、平整台阶式工业土地、公共设施建设的“五统一”模式,提供熟地协议有偿出让给企业建设。至2007年,共征用土地13.33公顷,入驻企业50家。
  五、鹏祥工业区
  位于小溪自然村至土坂村之间丘陵地带,东至省道206线,西至西环路,南至小溪自然村,北至蒲坂村,用地总面积396.8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24.8公顷。2001—2008年,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开发建设,按“五统一”模式,提供熟地协议有偿出让给企业。共征用土地60公顷,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至2007年年底,有30家企业入驻建厂,其中18家建成投产。
  六、诗敦工业区
  位于城区东北角,东至温泉路,西至东埔路,南至金丰家园,北至浔中路,占地总面积83.33公顷,分两期开发建设。首期在诗敦内洋,占地面积30.2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2.87公顷。二期在诗敦至牛屎岭之间,用地面积53.13公顷,其中企业用地19.73公顷。2001—2008年,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开发建设,按“五统一”模式,提供熟地协议有偿出让给企业。至2007年年底,拆迁房屋2.72万平方米,入驻企业21家,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
  七、宝美工业区
  位于县城南部低矮山地,东至车碓岭,西至浔阳路,南至山,北至南环路,占地总面积79.8公顷,其中工业用地51.8公顷。2004—2008年,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开发建设,按“五统一”模式,提供熟地协议有偿出让给企业。共征用土地38.55公顷,建筑总面积45.8万平方米。至2007年年底,入驻企业55家。
  八、城东新区
  位于县城东部低矮山丘地带,规划用地总面积10.35平方千米,分两期开发建设。2005—2008年,
  由县国土局和浔中镇政府联合开发提供熟地协议有偿出让给企业。共征用土地469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22.4公顷、商住用地120.33公顷。
  第五节 房地产开发
  20世纪80年代中期,德化县房地产业开始向商品房发展,房地产开发行业逐步兴起。1985年,全县第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先后开发建设寨头、毕石山、东大路、凤塔、凤翅、隆中等住宅小区,改造建设西门、德新、塔雁、富东等旧街区。1996—1999年,万佳、银河、民益等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此后,一些较具实力的陶瓷企业纷纷涉及房地产开发市场,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品房。
  至2000年,房地产开发带有政府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受政府委托实施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由县政府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抽调人员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建设拆迁安置房,并将拆迁安置后剩余的房屋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土地使用权分两种方式,即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商品房建设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
  2001年以后,房地产开发与征地拆迁二者分离,征地拆迁主要由建设、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关两镇(龙浔镇、浔中镇)抽调人员负责完成,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以公开招标或挂牌形式竞标出让,并把建设拆迁安置房作为土地招标出让条件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直接参与征地拆迁工作,主要负责建设拆迁安置房。
  2007年年底,德化县有县房地产开发企业16家,共建商品房总面积114.40万平方米,总投资22亿元。开发建设金苑、福兴、德化瓷厂旧宿舍区、凤凰山庄、城后花苑、佳美大厦、富东花苑、景苑花园、鹏中小区、龙东小区、城南嘉园、金丰嘉园、阳光星城、宝美花苑、瓷都世纪城、城南职工公寓等商品住宅小区。
  第六节 村镇建设
  一、新村建设
  1997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德化县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建设局(2002年后挂靠县委农办)办公,各乡镇也先后成立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向各乡镇下达《村镇建设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政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县村镇建设办公室督促落实,年底组织验收。
  1999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德化县旧村改造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提出“立足田园风光,体现山水特色”村镇建设发展思路,制定旧村改造新村建设优惠措施,集中连片新村建设面积达5000平方米奖励5万元,达10000米奖励10万元,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各乡镇相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旧村改造新村建设领导小组,把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
  抓好落实工作。同年7月,县建设局举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培训班,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共78人参加培训,提高村镇建设管理人员水平。1999—2002年,上涌镇“涌苑小区”、三班镇“大兴小区”、龙浔镇“英山小区”先后被列为省、市新村建设试点,上涌镇被列为泉州市小城镇建设试点。涌苑小区位于上涌镇上涌村。1999年,被省建设厅列为第四批村镇住宅建设试点,同年完成“涌苑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占地面积5.26公顷,分期实施。至2007年年底,完成居民商住综合楼、镇文技校、派出所、卫生院、地税分局、工商分局、供电所、文化中心、农贸市场、上涌村部、中心广场等项目建设,建筑面积2.67万平方米。同时,完成小区道路、桥梁、自来水、排洪沟、绿化、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2264万元。大兴小区位于三班镇区。2000年,被省建设厅列为第五批村镇住宅建设试点;2003年,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并动工建设,占地面积20公顷,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至2007年,完成供电所、电信大楼和10幢住宅楼建设,建筑面积2036平方米。同时,三班村部公务楼和6幢住宅楼正在建设中,完成道路、桥梁、自来水、排水沟、路灯、电力和电信等配套设施建设,累计投资1700万元。英山小区位于龙浔镇英山村。2000年,被泉州市定为新村建设试点;2003年,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分期组织实施。规划用地面积6.9公顷,新建住房48幢,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至2007年,征地5.33公顷,拆除旧房8幢,完成住房主体施工36幢,其中住房外部装修13幢,入住村民100户;开通小区道路宽10米、长500米,建设桥梁1座,砌筑排水沟1000米,累计投资3000多万元。
  二、公共设施建设
  20世纪80年代后,全县18个乡镇先后建设办公综合楼,大部分为框架结构,楼高三层以上,其中葛坑镇、上涌镇、龙浔镇、美湖乡等政府综合楼高达十层以上,内外装修较高档,配有中央空调等设备,颇具现代气派。同时,公安派出所、法庭、工商、税务、电信、金融、供销、林业、卫生等部门和单位,也先后在有设立机构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建综合服务楼。
  90年代,各乡镇中学均新建或扩建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以及生活服务设施,各村均新建小学校舍及配套设施、新建村“两委”办公楼。2000年后,农村青壮年人逐步举家外出打工,农村人口越来越多流入城市,农村大部分为留守老人,中、小学校没有生源,开始整合并校,校舍出现闲置。
  第七节 建设资金
  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986—2007年,县城道路、排水、防洪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政府支付,其资金来源主要有县财政投入、银行贷款和建设主管部门垫资。县财政建设资金主要来源有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建设维护税、部分城市国有土地出让金、大型户外广告片和洗车场经营权出让收入等。成片住宅小区内的道路、排水设施,根据“谁受益,谁适当出资”的原则,采取“政府出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集一点”的办法筹资建设。
  二、公用事业建设资金
  20世纪80—90年代,县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污水管等环卫设施建设,以及公共场所绿化主要由县财政投入、银行贷款和上级补助资金支付。2000年后,污水处理厂征地、房屋拆迁、桥梁建设、“三通一平”等前期工程,由国债资金140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610万元解决。污水处理厂试行特许经营,采取BOT方式招商引资,经公开招投标,由福建虎都世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投资建设与运营,特许经营期25年,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报价为0.639元/吨;第二水厂及上游引水工程、地热水工程建设资金由县自来水公司自筹;管道天然气工程由广安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公共交通停靠站、候车亭等设施由县公交公司投资建设。
  三、其他建设资金
  20世纪90年代,县旧城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贴钱也不赚钱。新建房首先用于安置拆迁户,剩余的房产向社会公开出售,赚的钱除开发公司依法抽取管理费外,其余用于拆迁补偿和改造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小区建设资金由建房户自行负责。单位集资建房用地出让金及基础工程建设资金,一般由单位先垫资,房改时收回,房屋建设,装修等资金由建房者个人自付。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公共设施由建设单位多方筹资建设。工业园区征地拆迁、规划、设计、“三通一平”等前期建设资金,由开发单位自筹,待建设用地出让后,从出让金中收回。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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