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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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838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依法管理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3
页码: 125-127
摘要: 本节记述了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等的人口计生工作情况。
关键词: 依法管理 德化县 人口

内容

一、依法行政
  (一)人口计生工作法治化1988年5月以后,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对招工、招干、调资、调动、办理工商执照、农转非、民办转公办的教师等人员实行审验生育证明制度。
  1989年1月起,审批生育第二胎实行“一公开”(向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开申请理由)、“二监督”(由群众监督申请人申请理由是否属实、监督审批机关是否按政策审批)。至1991年,县计生委先后印发《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实行公开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在审批生育第二胎实行“公开监督”制度的通知》《关于统一使用“生育节育证明书”的通知》等文件,并在“五清理”(对早婚早育、落实节育措施、计划外生育、计划外怀孕、奖惩兑现的清理)基础上推行“准生证”制度。
  1992年11月,县组织实施泉州市计生委《关于“五清理”工作中违反计生对象的若干处理意见》,对违反间隔规定、早婚早育、未达晚育年龄提前生育、违反计生规定超生一个孩子或超生两个孩子、超生三个以上的、外地调入人员的计生问题等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1995年3月,县发出《关于一九九五年度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落实计生工作层层负责制。同年5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村干部、党员违反计划生育进行全面清理的工作方案》,具体提出清理对象、清理时限、政策界限。同月,县计生委作出《关于农村计划生育“五清理”的政策界限》,规定“对非法收养孩子的按计划外生育处理”,即征收计划外生育子女社会抚养费。同年7月以后,县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若干处理规定》。同年,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进行全面清理的工作方案》。
  1997年5月,县计生领导小组提出《关于全面清理“口袋户口”的意见》,对全县“口袋户口”(将户口迁出而无入户)进行清理,堵塞计划外生育漏洞。同年11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德化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落实企业法人和村(居)委会管理外来人口计生责任制。同年,在全县开展创建计划生育规范管理“示范村”活动。
  1999年10月,县计生领导小组转发泉州市计生领导小组《关于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的有关处理规定的通知》,加大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党员干部处理力度。
  2002年4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在浔东等10个居委会和宝美等18个村,以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中,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居民公约》,制定《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合同书》,实行分类管理。
  2003年5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方案》,推行计生村(居)民自治新时期计生工作基层管理体制;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与村(居)民签订《推行计生村(居)民自治协议书》《计生服务管理协议》。
  2004年7月,县执行《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福建省办理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
  2005年1月,施行《德化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防止和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维护管理服务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006年8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定《关于计划生育乱收费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清退原收取的计生押金,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落实免费向计生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计生技术服务;纠正和严肃查处计生乱收费以及挪用、截留、克扣、贪污社会抚养费行为。
  同年9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建立“依法管理,村(社区)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
  2007年4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贯彻〈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二)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费)征收管理
  1985年11月,执行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超生子女费征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历年来违反计生政策的遗留问题以及已征收超生子女费的收支情况、账目设置、核算手续、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
  1991年,开展计划生育“五清理”,对4000名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计划外生育费40万元。
  1994年6月,县计生委印发《关于征收计划外生育费的政策界限》,规定1988年6月30日前违反计生、1988年7月1日至1991年7月9日违反计生、1991年7月10日以后违反计生的具体征收办法。
  2002年8月,县执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4年3月,县计生局提出《德化县计生部门2004年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是年,县法院全年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的案件16件,标的16.85万元。
  (三)治理非法收养、非法送养
  1992年4月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5年5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村干部、党员违反计划生育进行全面清理的工作方案》,凡非法抱养、送养的,“按计划外生育论处”。同月,县计生委制定《关于农村计划生育“五清理”的政策界限》,对非法收养孩子的按计划外生育处理。1999年4月,施行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9年5月以后,施行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00年2月,执行福建省计生委《关于收养中涉及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4年7月,落实县计生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对计生“五清理”中清理出的出生漏报区分性质采取相应措施:2004年7月1日前,清查补报的出生人口,如属该对象生育的,可在交清社会抚养费后申报入户;属于非法抱养、拾养的,处罚及申报入户待定;凡属“二女”户抱养、拾养的,不论时间先后,原则上应实行调剂,其处罚及申报入户等待定;凡是7月1日后上报的非法抱养、拾养的婴儿,原则上实行调剂,其处罚及申报入户等待定。
  2007年11月30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德化县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平时检查内容和评分方案》,2004年10月1日以后,依法处理非法抱养的对象。
  二、综合治理
  (一)流动人口管理
  1994年11月,县政府下发《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
  2002年4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落实户籍地与居住地“两地”管理责任,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统计分析,规范统计行为。同年9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职责的实施方案》,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责任,完善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管理网络。
  2003年4月,县计生领导小组通过《关于德化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草案)》。
  2005年年初,根据《德化县村(居)计生工作队伍建设优化整合意见》《德化县关于在龙浔、浔中两镇开展计生小区管理试点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城郊型、社区型、封闭型三种类型,分别选定具有代表性的龙浔镇宝美村、湖前社区、园丁社区和浔中镇浔中村、凤池社区、富东社区6个村(社区),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小区管理试点工作,落实计生工作“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管理机制。龙浔、浔中两镇先后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小区管理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以每居住1200~1500人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分区域、分楼幢划分85个小区,招聘85名小区管理员,开展计生小区管理试点工作。是年7月,在城区两镇实行小区管理试点基础上,城区两镇其他14个村(社区)再划分75个小区,新增配75名小区管理员。
  2001年7月至2005年5月,执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其间4次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联网)清查活动,掌握县流动育龄妇女计生管理服务的基本情况。
  2006年11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德化县流动人口小区计生综治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小区,每个小区配置1名专职计生综合管理员,管理员实行“县聘、乡(镇)管、村(社区)用”管理体制,其经费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
  2007年1月起,出台《德化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德化县流动人口小区计生综治工作考核内容和评估标准》,推行流动人口小区计生综治管理工作。
  (二)专项整治
  2002年4月19日以后,在全县开展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B超胎儿性别鉴定。
  2003年4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印发《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控制出生性别比的有关管理制度。同年6月,县计生领导小组转发泉州市《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工作意见》,贯彻中宣部等11个部门联合作出的《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落实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座谈会精神。同年11月,施行《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
  2004年5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持有“生育证”孕妇终止妊娠及新生儿死亡报告制度的通知》,制定终止妊娠和新生儿死亡报告、现场勘查和管理、责任追究3项制度,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行为。
  2005年6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实施《德化县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工作方案》。2006年9月,德化县出生人口性别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加强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领导。2007年9月,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遏制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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