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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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822
颗粒名称: 卷三 人口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30
页码: 109-138
摘要: 本卷记述了德化县1988年至2007年全县的人口状况、婚姻、家庭、人口控制、人口普查与抽样调查、姓氏等。
关键词: 德化县 人口 状况

内容

德化先民属闽越族(越族又名“京族”,少数民族之一)。两晋以后,由大量南迁的中原汉族和古骆越人融合发展。1990年7月1日零时,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有11个民族。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301834人,有22个民族,汉族人口300292人,占总人口99.49%,各少数民族1542人,占总人口0.51%;少数民族中,畲族787人,占51.04%,主要分布在霞碧乡大溪村、葛坑乡龙塔村、雷峰乡瑞板村。2007年年底,全县有31.09万人,有汉、畲、回、壮、满、蒙古、高山、土家、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侗、瑶、傣、水、毛南、锡伯19个民族,分属230个不同姓氏。同时,旅居海外的华侨、华人132285人,旅居香港、澳门同胞3835人;归侨、侨眷42757人,港澳眷属679人。居民通用闽南方言。
  1988—2007年,德化县贯彻落实计生“三优”政策,建立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计生工作法治化。全县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总体下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供的数据表明:1988年,全县总人口260378人,出生3902人,出生率15.09‰,自然增长率9.85‰,计生率49.82%;2007年,全县出生3743人,出生率12.自然增长率7.31%,计生率97.22%。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转化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同时,重视妇幼保健与医学检查,人口素质优化;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人口文化素质提高,第五次人口普查与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每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由50人增至177人。医疗卫生事业迅速发展,城乡人民普遍享受基本医疗保健,人口身体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第一章 人口状况
  第一节人口总量
  1988年,全县总人口260378人,其中男134969人,女125409人;1997年,全县总人口299716人,其中男155828人,女143888人。至2007年,全县总人口310894人,其中男162021人,女148873人;人口总数比1988年增加50516人,增长19.40%;比1997年增加11178人,增长3.73%。1988—2007年,年均增长0.97%。
  第二节 人口分布
  一、城乡人口分布
  由于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差异,德化县城乡人口分布不平衡。1988年,人口超过2万人的有浔中乡、上涌乡;人口在1万~2万人之间的有龙浔镇、盖德乡、三班乡、霞碧乡、雷峰乡、南埕乡、水口乡、葛坑乡、赤水乡、国宝乡、美湖乡;人口在0.5万~1万人之间的有杨梅乡、汤头乡、桂阳乡、大铭乡、春美乡;城镇(龙浔镇)人口16518人,占总人口260378人6.3%,乡村占93.7%;非农业人口23368人。
  1991年,县委七届六次全体会议提出“强化城关,发展集镇,推进东西,共奔小康”发展战略,加快城镇化步伐。当年,城关两镇(龙浔镇、浔中镇)人口60153人,占总人口285059人21.1%,乡村占78.9%;非农业人口25289人。
  1992年9月,县政府采取“征收县城人口增容费”措施;2002年12月,批转县公安局《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至年底,城关两镇人口63638人,占总人口289246人22%,乡村占78%;非农业人口29244人。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区(包括所有街道居委会和宝美村、丁溪村、丁墘村、浔中村、世科村、乐陶村、凤洋村、后所村)人口11.82万人,占总人口30.20万人的39.14%;非农业人口37346人,占总人口12.41%。2002年,城关两镇人口76049人,占总人口303577人25.05%,乡村占74.95%;非农业人口96224人,占总人口31.7%。
  2007年,城关两镇人口84003人,占总人口310894人27.02%,乡村占72.98%;非农业人口55726人,占总人口17.92%。
  二、人口密度
  1988年,全县人口密度为117人/平方千米。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人口密度为124.5人/平方千米,与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相比每平方千米增加18.8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人口密度为135.3人/平方千米。2007年,人口密度为139.3人/平方千米。
  第三节 人口变动
  一、自然变动
  《德化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表明:1988年,全县总户数58459户,总人口260378人,出生4613人,出生率17.84‰,死亡1356人,死亡率5.24‰,人口自然增长率12.6‰1990年7月1日,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县总户数61137户,总人口277910人,男144056人,女133854人,出生率28.85‰,死亡率6.25‰,人口自然增长率22.60‰。1991年以后,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人们生育观念发生变化,全县人口出生率开始下降,人口增长呈缓慢趋势。
  2000年11月1日,《德化县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县总人口30.20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其中男15.59万人,女14.62万人;有家庭户8.62万户,家庭户人口28.44万人;汉族30.05万人,占总人口99.51%,少数民族0.15万人,占总人口0.49%。
  《德化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表明:2007年,全县总户数85309户,总人口310894人,其中男162021人,占52%;女148873人,占48%;出生率12.8‰,死亡率5.6‰,人口自然增长率7.2‰。
  二、机械变动
  (一)迁入
  1988年,人口迁入情况无可稽考。县公安局提供的数据表明:1989年,德化县因工作调动、企事业单位招工、政府部门招聘公务员、军人转业退伍、婚嫁、离退休安置等,迁入2060人。1995年,迁入3618人。
  1998年2月,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批转省公安厅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关于加强和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地区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母登记常住户口”的精神,办理户口迁入的人数有所增加。2000年,迁入5538人。2007年,迁入1730人。
  (二)迁出
  1988年,人口迁出情况无可稽考。县公安局提供的数据表明:1989年,德化县因工作调动、招工、考取大中专院校、婚嫁、参军、离退休返回原籍等,迁出2429人。1995年,迁出5206人。2000年,迁出6135人。2007年,迁出2061人。
  第四节 人口构成
  一、性别构成
  1988年,全县男性134969人,女性125409人,男女性别比为107.62。1993年,全县人口中,男性150568人,女性140485人,男女性别比为107.18。1991—1993年,男女性别比略有缩小。1994—1999年,男女性别比呈扩大趋势。2003年,全县人口中,男性158563人,占总人口52.02%;女性146239人,占总人口47.98%;男女性别比为108.43。2007年,全县人口中,男性162021人,占总人口52.11%;女性148873人,占总人口47.89%;男女
  性别比为108.83。
  二、年龄构成
  1980年以后,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德化县人口年龄结构发生变化,少年儿童系数开始下降,老年人系数上升,年龄中位数逐渐提高,人口平均寿命延长。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县少年儿童(0~14岁)系数37.49%,老年(65岁以上)系数3.32%,年龄中位数20.1岁,全县人口平均年龄24.3岁;与1982年相比,少年儿童系数下降5.49个百分点,老年系数上升0.08个百分点,年龄中位数上移2.4岁,平均年龄增加1岁。
  2000年,据《德化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第一部分综合汇总卷三年龄Z3—2表统计,全县人口中,0~14岁的人口80211人,占总人口的26.57%;15~64岁的人口206724人,占总人口68.49%;65岁以上的人口14899人(最高年龄99岁1人,为女性),占总人口4.94%。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9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2个百分点。
  三、文化构成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6岁及以上人口233302人。其中,具有大学(含大专)文化程度139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1701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4259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134218人,不识字或识字很少38083人。
  据《德化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第一部分综合汇总卷四受教育程度Z4—1表统计,全县6岁及以上人口285035人。其中,未上过学18420人,占6.46%;扫盲班3644人,占1.28%;小学113993人,占39.99%;初中114588人,占40.20%;高中19054人,占6.68%;中专10013人,占3.51%;大学专科4347人,占1.53%;大学本科970人,占0.34%;研究生6人。
  2000年,据《德化县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县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0.53万人;接受高中(含中专、职高)教育2.89万人;接受初中教育11.60万人;接受小学教育12.17万人(以上各种教育程度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四、职业构成
  (一)第四次人口普查在业人员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在业人口122120人,占总人口277910人43.94%;在业人口占15周岁以上人口70.29%,比1982年增加2.31个百分点。在业人口的特点:
  行业构成仍以农业为主。11个行业中,农林牧渔水利业在业人数占在业总人数77.4%;工业占11.09%;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房地产管理、公共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金融、保险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9个行业的在业人数仅占11.51%。
  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服务性工作人员数量明显上升。职业构成依次为:农林牧渔劳动者占76.97%,工业生产和运输工人占12.4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4.61%,商业及服务性工作人员占3.32%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办事人员占2.65%。与1982年相比,上述5种职业的比重,除了商业及服务性工作人员数量上升0.58%外,其余4种职业人数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尤以农林牧渔劳动者人数的下降幅度最大,“三普”以后县农业劳动力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的人数达2.7万人。
  男性就业率高于女性。全县男性就业(16~59岁)75010人,女性就业(16~54岁)39853人,
  就业人数占劳动适龄人口的比重分别为93.45%和58.92%
  (二)第五次人口普查从业人员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抽10%的家庭户数统计),全县从业人员15230人。
  按行业分:农林牧渔业6412人,其中农业5972人,林业20人,畜牧业379人,渔业8人,农林牧渔服务业33人采掘业306人,其中煤炭采选业11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78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26人,非金属矿采选业87人,木材及竹材采运业4人;制造业5206人,其中主要有食品加工业123人,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85人,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68人,家具制造业83人,造纸及纸制品业82人,印刷业8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34人,塑料制品业34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439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2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5人,金属制品业28人,普通机械制造业3人,专用设备制造业5人,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98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人,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4人,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13人;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47人,其中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5人;建筑业492人,其中土木工程建筑业396人;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1人;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409人,其中公路运输业324人,邮电通信业41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1052人;金融、保险业83人,其中金融业71人;房地产业3人;社会服务业227人,其中旅馆业16人,旅游业2人,计算机应用服务业1人;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86人,其中卫生84人,体育1人;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450人,其中教育432人,文化艺术业7人,广播电影电视业11人;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4人;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313人,其中国家机关269人,政党机关28人,社会团体6人;其他行业39人。
  按职业分: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180人,其中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组织负责人22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27人;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9人,事业单位负责人9人,企业负责人113人。专业技术员718人,其中科学研究人员2人,工程技术人员57人,农业技术人员19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1人,经济业务人员117人,金融业务人员37人,法律专业人员3人,教学人员395人,文学艺术工作人员7人,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5人,宗教职业者2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613人,其中行政办公人员449人,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85人,邮政和电信业务人员26人,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53人。商业、服务业人员1273人,其中购销人员839人,仓储人员22人,餐饮服务人员200人,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38人,运输服务人员22人,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4人,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144人,其他商业、服务业人员4人。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6399人,其中种植业生产人员5975人,林业生产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人员20人,畜牧业生产人员378人,渔业生产人员8人,其他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18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6040人,其中勘测及矿物开采人员177人,金属冶炼、轧制人员30人,化工产品生产人员20人,机械制造加工人员21人,机电产品装配人员9人,机械设备修理人员133人,电力设备安装、运行、检修及供电人员117人,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11人,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人员18人,纺织、针织、印染人员1人,裁剪、缝纫和皮革制品加工制作人员97人,粮油、食品、饮料生产加工及饲料生产加工人员140人,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1人,木材加工、人造板等生产加工人员199人,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126人,玻璃、陶瓷、搪瓷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人员3732人,广播影视制品制作、播放及文物保护作业人员7人,印刷人员30人,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51人,文化教育、体育用品制作人员1人,工程施工人员383人,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339人,环境监测与废物处理人员11人,检验、计量人员14人,其他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372人。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7人。
  五、民族构成
  (一)汉族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人口236032人中,汉族人口235331人,占99.71%。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人口277910入中,汉族人口为276899人,占99.64%。同1982年人口普查相比,增加41560人,增长17.66%。汉族人口中,主要分布:龙浔镇18398人,浔中乡39204人,盖德乡19063人,三班乡19002人,霞碧乡14009人,雷峰乡16659人,南埕乡12687人,水口乡17377人,杨梅乡6214人,葛坑乡15057人,汤头乡9050人,上涌乡21417人,桂阳乡8232人,赤水乡16717人,国宝乡11258人,美湖乡15345人,大铭乡6220人,春美乡10990人。
  2000年,据《德化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第一部分综合汇总卷一概要Z1—6表统计,全县人口301834人(不包括外来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00292人,占99.45%;同1990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增加23393人,增长8.45%。汉族人口中,主要分布:浔中镇45770人,龙浔镇84071人,三班镇17655人,龙门滩镇9723人,雷峰镇11790人,南埕镇9274人,水口镇12886人,赤水镇11033人,杨梅乡6043人,葛坑乡13716人,汤头乡6998人,上涌乡17188人,桂阳乡6690人,盖德乡13927人,国宝乡7872人,美湖乡12344人,大铭乡4660人,春美乡8652人。据《德化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第一部分综合汇总卷二民族Z2—2表统计,6岁及6岁以上汉族人口中,未上过学的有18370人(男5848人、女12522人),扫盲班3641人,小学113395人,初中113924人,高中18968人,中专9963人,大学专科4330人,大学本科964人,研究生6人。
  (二)少数民族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695人,占0.29%。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为1011人,占0.36%;同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增加316人,增长45.47%。各少数民族人口中,回族94人,其中龙浔镇45人,浔中乡17人,三班乡1人,南埕乡1人,杨梅乡1人,国宝乡1人,春美乡28人;苗族5人,其中龙浔镇3人,水口乡1人,上涌乡1人;壮族47人,其中龙浔镇1人,浔中乡5人,盖德乡13人,三班乡2人,霞碧乡12人,南埕乡1人,水口乡1人,汤头乡2人,国宝乡1人,春美乡9人;满族7人,其中龙浔镇5人,汤头乡1人,上涌乡1人;瑶族4人,其中南埕乡1人,上涌乡1人,春美乡2人;土家族5人,均在龙浔镇;哈尼族1人,在龙浔镇;畬族841人,其中龙浔镇31人,浔中乡1人,霞碧乡366人,雷峰乡96人,南埕乡1人,水口乡2人,杨梅乡1人,葛坑乡311人,汤头乡16人,上涌乡10人,赤水乡1人,国宝乡5人;高山族5人,居龙浔镇;水族2人,居国宝乡。
  2000年,据《德化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第一部分综合汇总卷一概要Z1—6表统计,少数民族人口为1542人,占0.51%;同1990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增加531人,增长52.52%。其中人口1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分布见表3-2。
  人口10人以下少数民族有:藏族4人,居龙浔镇;维吾尔族8人,其中浔中镇2人,龙浔镇5人,雷峰镇1人;瑶族2人,其中浔中镇1人,葛坑乡1人;白族8人,其中浔中镇1人,三班镇4人,雷峰镇2人,水口镇1人;黎族4人,其中龙浔镇3人,美湖乡1人;水族1人,居龙浔镇;土族1人,居浔中镇;锡伯族1人,居浔中镇;京族1人,居葛坑乡。少数民族人口中,6岁及6岁以上未上过学的有50人(男23人、女27人),扫盲班3人,小学598人,初中664人,高中86人,中专50人,大学专科17人,大学本科6人。
  第二章 婚姻 家庭
  第一节 婚姻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德化县15岁以上人口173713人。其中未婚43210人,占15岁以上人口24.87%;20~24岁未婚人口9673人,占未婚人口22.39%;有配偶119782人,占15岁以上人口68.95%;25~29岁有配偶人口21241人,占有配偶人口17.73%;丧偶9887人,占15岁以上人口5.69%;60~64岁丧偶人口1672人,占丧偶人口16.91%;离婚834人(男729人,女105人),占15岁以上人口0.48%;55~59岁离婚人口125人,占离婚人口14.99%,未婚、丧偶人数占可婚人数30.57%。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从总户数10%的抽样调查资料统计,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20291人,其中未婚4771人,占15岁及以上人口23.51%,比1990年下降1.36个百分点;有配偶14466人(初婚有配偶14196人,再婚有配偶270人),占15岁及以上人口71.29%,比1990年提高2.34个百分点;离婚83人,占15岁及以上人口0.41%,比1990年下降0.07个百分点;丧偶971人,占15岁及以上人口4.79%,比1990年下降0.9个百分点。
  第二节 家庭
  一、家庭户规模
  1990年,德化县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县有家庭户60746户,家庭户人口270753人,占全县总人口277910人的97.42%;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4.46人,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每户5.06人减少0.6人。
  2000年,据《德化县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县有家庭户8.62万户,家庭户人口28.4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30.20万人的94.17%;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30人,比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4.46人减少1.16人。据《德化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第一部分综合汇总卷一概要Z1—1表统计,全县有家庭户84851户,家庭户人口284659人,占乡(镇)人口301834人的94.31%,平均家庭户规模3.35人全县有集体户4387户,集体户人口17175人,浔中镇、龙浔镇的集体户和集体户人口最多,依次为1232户4969人、1915户6620人。据《德化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第一部分综合汇总卷五家庭Z5—1表统计,全县家庭户84851户,其中一代户23620户、二代户52179户、三代户8777户、四代户275户;二代三人户(20329户)最多,占全县三人户(21591户)94.15%
  二、户均家庭规模
  1988年,全县户均家庭规模人口4.45人;1989—1995年户均人口变化不大;1996—2000年,户均人口略有下降;2001年以后,户均人口在3.96~3.64人之间,降幅较大。2007年,全县户均家庭规模人口3.64人。总的趋势,家庭规模逐年缩小,传统的二代以上大家庭比重不断下降,一对夫妇及其与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所组成的核心家庭比重逐年上升。
  1988-2007年德化县户均家庭规模人口情况表
  表3-3
  第三章 人口控制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行政机构
  (一)县计生领导小组1972年1月,德化县革命委员会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立。1990年3月31日,中共德化县委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德化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2006年6月5日,德化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更名为德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组长由县长李辉跃担任。
  (二)县计生委(局)
  1980年7月,德化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成立;1984年更名为德化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县计生委)。1992年11月2日,县计生委决定成立德化县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办公室。1994年4月,德化县计划生育局(简称县计生局)成立,与德化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编制不变。2002年8月,县计生局人事秘书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宣传教育科等科室合并,重新成立人秘宣传股、政策法规股、计财技术股等3个股室。2006年2月8日,县计生局更名为德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同年6月8日起,执行《德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设人秘宣传股、政策法规股、计财技术股、发展规划股、群众工作股(县计生协会办公室)。2007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内设机构不变。
  二、事业单位
  (一)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1983年10月,德化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成立;1987年11月4日,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更名为德化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1992年7月,德化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更名为德化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二)县计生流动人口管理站1994年10月28日,德化县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成立,为县计生委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1995年12月,人员编制增加,至2007年编制不变。(三)县生殖保健服务队
  2000年7月3日,德化县生殖保健服务队成立。2003年6月10日,德化县计划生育局成立外出育妇生殖保健技术服务队,满足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生殖保健需求。2004年7月,县计生服务站与卫生部门联合组建“生殖保健服务队”,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等知识咨询和系列服务。为临时组建单位,由县医院、县妇幼所、县计生服务站在编人员组成。
  (四)县计生督查队
  2000年8月23日,德化县计生督查队成立,与德化县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对计生工作者、乡村党政领导、县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等计生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及计生工作“七不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计生统计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至2007年人员编制不变。
  三、乡(镇)组织
  (一)乡(镇)计生领导小组
  1990年3月以后,全县乡(镇)先后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乡(镇)长兼任。1992年12月,全县乡(镇)配备5名专职计生副书记。(二)乡(镇)计生办公室1990年3月以后,全县乡(镇)先后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1995年12月,全县乡(镇)计生办人员编制增加。
  (三)乡(镇)计生服务所
  1990年5月,龙浔镇计生服务所成立,至1991年5月,全县18个乡(镇)全部成立计生服务所,其中上涌镇、南埕镇成立中心服务所。1991年8月31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计划生育服务所为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行政隶属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县计生委指导”。1997年7月28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重新确定各乡(镇)计生服务所单位性质,由原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改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加。2002年,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更名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第二节 宣传教育
  1988年,县印发《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料选编4000册,编印《人口与计生》简报,宣传《福建计划生育条例》《德化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
  1993年,以“人口与经济的关系、中国经济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计划生育与农村经济的关系”等为主要宣传内容,抓好兴南街、凤池街“宣传一条街”工作。在乡(镇)建立固定宣传栏、固定大幅标语,健全和完善宣传教育网络,增加计生宣传经费投入;在中学开设人口教育课。以人口和婚育学校、党校和文化学校为教育阵地,以人口理论、人口形势与县情(或乡〈镇)情、村情)、计生政策法规、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为教育内容。对育龄群众,按不同年龄、不同婚育情况(青春期、新婚期、更年期)进行不同内容教育。
  1994年5月,县计生委、计生协会、计生服务站、妇幼所开展计生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各乡(镇)开展计生宣传“一条街”活动,向育龄妇女发放宣传材料5万份。是年,在办理“结婚证”“生育计划证”“双查双补”等工作中,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政策法规,县广播电台开办“优生优育服务台”专题节目,县计生委编写《计生工作简报》,通过有线电视、广播等宣传计生政策。
  1995年,在全县15~49岁的育龄群众中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乡(镇)宣传阵地以中国人口形势、人口与国情、计生政策和《计划生育条例》以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保健等科学常识为教育内容,参照国家计生委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普及“标准”进行验收。
  1996年,对育龄群众进行人口理论、计生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知识的教育,在全县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知识竞赛。县有线电视台开设《乡(镇)领导谈计生》专题节目,县、乡有线广播《优生优育服务台》栏目及《德化报》等对计生会议及计生活动进行追踪报道,为创建全国计生先进县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00年,确定8月为计生电影宣传月,组织人员到乡(镇)、村巡回放映计生科普电影。县计生员编制汇集人口常识、计生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手册5万多份发至群众手中,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赴挂钩乡(镇)进村入户开展计生访视活动。瓷器制作图文并茂,把陶瓷文化与计生宣传相融合。南埕镇编创近百首有关婚育与节育政策、生育保健等内容的计生山歌,并在全县推广。
  2001年,将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融为一体,着重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是年,县委中心组、乡(镇)党委中心组继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开展“决定”专题讨论活动;为全县202个村(居)主干和县管后备干部举办“决定”要点讲座;利用农村“圩日”“四下乡”,开展融计生灯谜竞猜、计生宣传挂图、计生宣传资料等形式为一体的计生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组织人员到乡(镇)、村巡回宣传“决定”及《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县新闻宣传部门刊登、播放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精神的文稿或专题片;各乡(镇)征订5000本“条例”和自编宣传手册5万份发至育龄群众手中;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条例”知识竞赛,组织千人上街宣传“决定”精神、听取泉州市“二女”户致富“领头雁”巡回报告会,向群众宣传“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型生育文化。南埕镇山歌演唱队进村入户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县老年妇女联合会计生宣传队表演方言快板《赞计生》。
  2002年1月,县委宣传部、县计生局等11个部门联合转发《福建省关于“十五”期间广泛深入开展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8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月活动。是年,县委宣传部和计生、文化等部门联合举办第一届“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会演,有关部门和乡(镇)编排演出歌舞、小品、相声、快板、方言小戏、山歌、高甲戏、双簧、南音等文艺节目,宣传婚育新风尚,引导群众摒弃重男轻女封建思想;宣传推广浔中镇、南埕镇作为市计生委“十县百乡千村万户”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基地的试点经验。
  是年,乡(镇)计生宣传工作有新特色、新内容、新思路、新方法。浔中镇在中学开设青春期知识、性健康教育课,以特色节目参加全县“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会演。南埕镇组织镇、村干部及计生中心户长入户宣传人口与国情、“一法三规”、“五爱四有三美德”,村利用板报、墙报宣传计生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保健知识,制定村规民约,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水口镇在内容上做到人口知识、避孕节育知识、生殖保健知识、晚婚晚育知识、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宣传等“七进户”。上涌镇通过文艺演出、培训、咨询、座谈、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吸引群众参与;在育龄青年中开展人口与国情、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知识的学习、竞赛活动;开展以新型生育文化为主题的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美湖乡党校、中学、人口学校及村人口分校开设人口理论与青春期、性保健讲座或课程。
  2003年5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发动组织计生宣传服务活动。创作一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充分反映现实生活,具有时代气息的山歌、高甲戏、小品、快板等计生文艺作品,组织计生文艺小分队进村巡回演出。是年,浔中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计生法律法规,重点对象的访视率达100%,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的知晓率在95%以上。
  2004年,全县围绕“关爱女孩行动”这一工作重点,宣传“女儿也是传承人”,营造有利于女孩生活、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南埕镇宣传“以人为本、男女平等”新型婚育观念,以及“男到女家落户”“女儿养老”等新风尚,列举“女子成才”“巾帼建功”事例,营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社会氛围。美湖乡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同发展农村经济、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结合起来,以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引导育龄妇女转变“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陈旧观念;对计生“三户”(二女户、独生子女户、符合政策的一女一男户)开展“一带一”致富活动,推行计生“三结合”工作,引导群众“少生、快富、文明、奔小康”。
  是年,县委宣传部和计生、文化等部门联合举办第三届“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会演,深入开展计生政策、法律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公益性宣传,县有线电视台坚持每周两期四次播出“人口与计生”专题节目,县妇联、县计生局联合开展“婚育新风宣传一条街”大型宣传活动,在全县乡(镇)开展“控制出生缺陷·关爱人类健康”宣传活动;年发放计生宣传材料1万多份,接受咨询5600多人次。
  2005年4月,县委宣传部、县计生局联合印发《德化县200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意见》;5月,宣传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精神。
  是年,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就业培训过程中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重点解决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私人企业和频繁流动人群的计生宣传服务问题;在校园开展“人口文化、国情国策、青春期”教育,以及“天上的月亮·人类的未来”歌曲传唱、“阳光女孩”征文比赛等活动;在育龄群众中开展“婚前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年”活动;检查整顿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生育国策”展馆,把国情国策教育与家政知识、致富技术有机结合起来;把全面实施“五大工程”(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作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重要宣传载体;组织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活动。
  2006年4月,县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德化县2006—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宣传主题转为: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依法生育、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社会性别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女孩和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溺弃女婴、非法买卖及抱(送)养婴儿、虐待妇女等违法行为。
  是年下半年,全县乡镇响应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的“‘紫竹药业’全国关爱女孩行动知识普及暨竞赛活动”。南埕镇关爱女孩行动知识普及暨竞赛活动组委会发动干部、中小户长进村入户,组织群众学习《关爱女孩行动知识竞赛题选》《全国关爱女孩行动知识普及暨竞赛百题问答》,开展书面问卷、有奖问答等知识竞赛活动。水口镇制定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开展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专项活动,作出加强对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的管理,依法惩处“两非”非法行为,制定落实有利于女孩和计生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健全同等优先女孩和计生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
  2007年,宣传贯彻《中共德化县委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举办“第七届瓷都文化广场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演出”,全县8幅作品参加“中国宣传画竞赛活动”并获奖,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设计制作、标有“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字样的茶具,参加全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文图宣传品评选,获实物类二等奖。
  第三节 生育政策
  1988年10月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根据7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德化县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县计生实施办法(试行)》),并于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符合“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等十四种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经县计生委批准,可有计划地安排再生育一个孩子;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有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的,符合第四条第(一)至(八)款之一者,经县计生委批准,可有计划地安排再生育一个孩子;归国华侨除适用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外,符合“回国定居入境时已怀孕的”等三种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经县计生委批准,可再生育一个孩子少数民族(除壮族外)一对夫妻可以有计划生育二个孩子,符合“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两个孩子中有一个患非遗传性残疾,经治疗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再婚,再婚前生育孩子合计不超过两个”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经县计生委批准,可生育第三个孩子。
  《县计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五十人以下,且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人均山林地三十亩以上的村,夫妻只有生育一个孩子”,要求再生育的,经县计生委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安排再生育一个孩子。符合《县计生实施办法(试行)》这一生育政策规定的有霞碧乡内洋村、村兜村、朱地村;雷峰乡双芹村;南埕乡前锋村、南埕村、塔兜村、枣坑村、望洋村、梓垵村;水口乡上湖村、淳湖村、昆坂村、榜上村;葛坑乡漈头村、邱村村;杨梅乡安村村、西墘村、下云村;桂阳乡安章村、涌溪村、梓溪村;上涌乡后宅村;汤头乡格中村;春美乡尤床村。
  1992年1月27日,县政府转发《泉州市贯彻执行〈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办法》,自1992年2月1日起,与修正后的《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一并施行,原《德化县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停止施行。1995年5月30日,县计生委在《关于提倡晚婚、推行晚育的通知》中指出,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1999年12月30日,县计划生育局《关于男方已达结婚年龄、女方已达晚育年龄办理“生育计划证”的通知》指出:按省“计划生育条例”及省计生委“有关内部掌握政策法规的口径”中关于晚育要求之规定,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女方已达晚育年龄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批准生育第一胎;农村一对夫妇,第一胎生育女孩的,女方年龄达25周岁、间隔期满4周岁以上,可以批准生育第二胎。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行由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会议于2002年7月26日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至2007年,继续落实少数民族生育政策精神。少数民族村村民,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生育间隔必须满四周年。
  2007年7月1日起,县实施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农村人口生育政策适用的规定》。过去省有关“农转非”、成建制转制等农村人口生育政策的规定,与该规定不符合的,不再执行。原来执行城市(城镇)人口生育政策的村民委员会,继续执行。
  第四节 优生优育
  一、科普知识宣传
  1992年,中共德化县委、县政府成立计划生育“三优”(优生、优育、优教)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计生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计生服务站、乡(镇)计生服务所及相关的卫生部门根据相应职责,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三优”工作的内容和举措。
  1993年以后,多渠道多层次宣传优生优育,利用乡(镇)人口学校和婚育学校,以及新闻媒体、集会、宣传栏、墙报等,宣传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县计生服务站对优生优育知识作专题宣传与指导,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指导男女双方健康婚配、最佳受孕年龄(女性23~29岁);婚前卫生知识宣传,指导夫妇了解男女生殖器解剖、生理、受孕及妊娠生理、常见遗传病等知识;健康教育宣传,向夫妇介绍受孕生理,如何预防不良因素对胎儿的影响,以及如何进行情感胎儿教育;宣传指导夫妇双方及时治疗慢性疾病,选择最佳受孕时机(即双方身体、心理处于最佳状态受孕)。
  1994年,计生“三优”工作宣传有新突破。是年5月25日,县计生委、计生协会、计生服务站、妇幼保健所开展计生宣传和咨询活动,乡(镇)开展计生宣传“一条街”活动,县广播电台开办“优生优育服务台”专题节目。
  1995年,县计生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的通知》,在全县育龄群众中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以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等科学常识为教育内容。1996年,县计生服务站组织开展“优生优育”咨询活动,先后组织58人次利用乡镇所在地圩日进行现场咨询1300人次,发放优生优育等宣传材料6500份。
  2001年2月,县计生服务站、各乡(镇)开展“科技在我身边”活动,宣传《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接受群众咨询、义诊3000多人次,发放优生优育等宣传材料5万多份。同年5月,县计生服务站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发送“计生与人口基础知识”“生殖保健基本知识”“为什么要做优生检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及各期生殖保健等宣传材料1.8万份。
  2007年以后,县开通“德化人口信息网”,设立“优生优育”专题栏目,包括优生常识、育教天堂、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的宣传内容。通过宣传,育龄群众初步了解优生的措施、如何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二、保健指导与医学检查
  1988年11月,《德化县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推出“提倡优生优育、推行婚前健康检查制度”。要求有关单位应开设婚前保健门诊和优生咨询门诊,加强围产期和婴幼儿期保健,提高育龄妇女的医疗服务。
  (一)优生“四项”检测
  1994—2007年,县计生服务站开展优生“四项”(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检测业务。
  (二)婚前、孕前、孕产期医学检查
  1988年,孕产期保健项目有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至2007年,县妇幼保健所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
  前检查、孕产期保健等工作。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有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乙肝表面抗原、梅毒检测、胸透、阴道分泌物检查、全身体格检查等;女性孕前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生化全套、ABO血型、乙肝二对半、阴道脱落细胞学检查、子宫双附件B超、支原体培养、衣原体培养、胸透、微量元素、心电图、梅毒等检测。孕产期主要抓预防出生缺陷,孕妇在孕早期应到县妇幼保健所或医院做早孕检查,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定期接受孕产妇系统保健,引导孕妇学习掌握孕产期保健知识,确保孕产妇安全和胎儿正常生长发育。通过夫妇双方家族史的询问、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检测,可以发现一些遗传性疾病、传染病,以及导致胎儿畸形的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等,引导夫妇双方及时有效治疗,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三)实施“两个系统保健”
  1992年起,县卫生局重视妇幼“两个系统保健”(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工作,依托县妇幼保健所实施福建省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为止,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的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减少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和难产的发生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生理心理特点,为儿童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生长发育评价与指导、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与体格锻炼指导、常见疾病防治、心理行为干预等系统保健服务。当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8.9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11.19%。2007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7.7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3.87%。婴幼儿死亡率从1992年29.38‰下降到2007年10.13%;出生缺陷发生,率2004年18.35%,2007年下降至4.43%。
  第五节利益导向
  一、施行计生系列保险
  1988年10月,建立、推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平安等三项保险,实行节育保健服务,对计生工作起到保障作用。1992年8月13日,县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强调优化服务,全面开展计生系列保险。1995年12月7日,县政府批转县计生委《关于为农村“二女户”增加投保金和农村“一男户”办理“独生子女证”及“两金”保险的意见》,并在全县施行。
  二、实施“三大工程”
  1996年年初,中共德化县委作出《关于建立农村计划生育物质利益导向机制和开展“三结合”活动的决定》。县计生领导小组于2001年8月31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计生“二女”户“安居、成才、幸福”三大工程,并制定实施方案。
  2003年4月以后,县政府印发《关于农村二女户和居民一女户家庭实行全程跟踪服务若干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草案)》。2004年3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印发《德化县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工作意见》。同年12月,县计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04年度享受造福工程优惠政策的农村“二女”户23户,安排一批农村“二女”户到县城优惠购房。
  2004年,29个县直部门帮助挂钩乡(镇)解决计生“二女”户和“安居工程”资金问题,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优惠措施:财政局筹集资金46万元,扶助建设全县23户计生“二女”户的“安居工程”;教育局对计生“二女”户女儿减免借读费、学杂费等40.14万元,当年22名农村计生“二女”户女儿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时各增加中考成绩总分10分,使其升入普通高中就学;脱贫办发放扶持资金3300元帮扶7户“二女”户发展经济;水利局将水利补助资金35.7万元优先安排给计生工作年度考评前三名的葛坑、三班、浔中3个乡(镇);民政局把计生困难户273户、870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全年发放保障金27.98万元,为133户计生户生活困难的家庭解决困难扶助资金2.66万元;团县委将上涌“2.28”火灾遇难计生户的7名子女全部纳入市“希望工程”和“1十1”进行资助帮扶。
  三、实施“五大工程”
  2003年5月,县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农村二女户和居民一女户的“保健、成才、造福、致富、保障”五大工程;做好农村二女户“安居工程”乔迁工作。
  2005年3月,县政府制订《德化县计划生育“五大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实施农村“二女”户“五大工程”(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具体方案。5月,县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德化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方案》。
  是年6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德化县“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并推广农村计生女孩户女儿意外伤残、死亡抚慰、医疗门诊挂号费减免优惠等制度,优先安排失学女童就学,查处贩卖、残害、遗弃女婴案件,完善婴儿收养制度,做好独女户、“二女”户的救济、慰问工作。同年8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印发《德化县农村特困计生二女户女儿上大学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2006年5月,县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德化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方案》。9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实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推行小额贴息贷款、农村部分计生贡献家庭奖励、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救助等制度;优先把符合条件的计生“二女”户、独生子女户纳入“低保”范围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象。
  至2006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的奖励及优生、优惠政策和措施。落实2006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安居工程”项目,全县安排资金46万元,资助23户农村计生“二女”户进城购房;优先将“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纳入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优惠、倾斜的对象,其中计生“二女”低保户应缴纳的保险基金每人每年40元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2007年2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加强政策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教育局对96名农村计生二女户报考普通高中给予加6分照顾,减免全县“二女”户学生借读费、杂费20.709万元;县农办实施“造福工程”,安排23户计生贫困户搬迁,并给予补贴10万元;水利局优先安排计生工作较好的24个村建设供水工程,落实帮扶资金120万元;民政局采取“低保”向计生“三户”倾斜措施,将全县计生困难户312户、966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年发放保障金47.6万元;县妇联实施“春蕾计划”,优先将计生“二女”户贫困女童85人纳入助学对象,资助6.3万元;国土资源局安排职工公寓房23套,按优惠价给计生“二女”户购买。
  第六节 计生服务
  一、场所与设施
  1987年,县计生技术指导站建立以后,县政府和乡(镇)政府配强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投入大量资金,建设计划生育服务场所,购置设备。
  县计生服务站 1988年11月,县计生服务站大楼落成,占地面积578.12平方米,建筑面积2337.45平方米,总投资923万元;内设15个科室。1989年以后,县投入230万元添置计生服务站计生服务大型设备和仪器;至2007年,县计生服务站有固定资产454万元,主要设备有海鸥牌台式B超机、绵阳美科B超机、绵阳灵通电子B超机、尿液分析仪、血液分析仪、血凝仪、女性治疗仪、乳腺诊断治疗仪、无影灯、立式高锅消毒柜、冰箱、药具宣传车等。
  乡(镇)计生服务所 1991年5月,南埕镇中心服务所成立。1993—1999年,新建乡(镇)计生服务所10座、改建8座,总投资200多万元,总面积2700平方米。2002年,创建南埕镇计生服务中心大楼,装修面积700多平方米,业务用房300多平方米,投资60多万元。计生服务中心大楼内设手术室、门诊手术室、妇检室、门诊室、咨询室、悄悄话室、B超室、化验室、消毒供应室、康复室、药具室、视听室、资料室、女性治疗室、乳腺检查室、办公室等17个科室,配备先进的B超、心电图、波姆光治疗仪、显微镜、血凝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干燥箱等诊疗设备。2005年以后,投入资金400多万元,加强基层计生服务所基础设施建设。
  二、服务网络
  1987年11月,县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后更名县计生服务站)。1990年5月,乡(镇)设立计生服务所,村(居)建立计生服务室。形成县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中心计生服务所(上涌镇中心计生服务所、南埕镇中心技术服务所)为重点、乡(镇)计生服务所为依托、村(居)计生服务室为网底的四级计生服务网络。
  至2007年,全县建立县级计生服务站1个,乡(镇)计生服务所18个,村计生服务室202个。
  三、技术服务
  (一)县计生技术服务
  1986年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般由卫生部门承担。随着县、乡(镇)计生服务机构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计生技术服务逐步由计生服务机构承担。
  1988年,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继续实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现场咨询服务、避孕药具发放、避孕和计划生育医学检查、计生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治、生殖保健等免费服务。1992年以后,县计生服务站开展优生优育咨询门诊、查孕、不孕症普查、病残儿鉴定、妇科病普查、乳腺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
  1994年以后,县计生服务工作以杜绝计划外生育、落实节育、强化孕前管理为重中之重。
  1995年,全面开展“三查”服务,当年完成查孕253例、妇科病普查173例。1998年起,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为新婚夫妇作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虫等感染筛查;首次开展孕前优生检测筛查858例。
  2001年10月以后,施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2002年,推行新型的节育环(母体乐、爱母乐、吉妮)抗早孕等节育新技术;严把管理规范、节育前检查、技术操作、节育后护理等“四关”,知情同意率达98%以上。2003年6月,县计生局外出育妇生殖保健技术服务队成立,到城关、乡(镇)进行巡回技术服务,以满足出外打工育龄夫妇的生殖保健需求。
  2006年4月以后,县计生服务部门探索和建立集生殖保健、妇幼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制,开展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等“三个服务工程”,为育龄群众提供“一站式”全程综合服务。至2007年,相继开展节育、优生咨询门诊、不育症普查、妇科病普查、查孕等服务项目优生咨询门诊10432例,不育症普查191例,孕前优生检测筛查10064例,常见妇科病普查4799例,查,孕8358人次,组织病残儿鉴定141例,乳腺检测292例。
  (二)乡(镇)计生技术服务
  1991年5月以后,乡(镇)计生服务所为育龄夫妇提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咨询等系列化优
  质服务。1998年起,全面开展“三查”服务,是年完成妇科病普查48640例,此后每隔一年普查妇科病一次。2002年,规范科室布局,健全工作制度。即制定《计生技术服务规范》、《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常见急症抢救预案及转诊方案,以及预防医疗、护理差错事故的安全措施;建立医疗装备档案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医疗护理技术服务常规。2003年,实行为计生“三户”提供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免费为育龄群众采取节育,免费为持证育妇孕期检查和健康检查;利用“优生优育咨询门诊室”,开展生殖保健宣传及妇科病普查,为育龄夫妇提供系列化服务。
  第七节 依法管理
  一、依法行政
  (一)人口计生工作法治化1988年5月以后,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对招工、招干、调资、调动、办理工商执照、农转非、民办转公办的教师等人员实行审验生育证明制度。
  1989年1月起,审批生育第二胎实行“一公开”(向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开申请理由)、“二监督”(由群众监督申请人申请理由是否属实、监督审批机关是否按政策审批)。至1991年,县计生委先后印发《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实行公开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在审批生育第二胎实行“公开监督”制度的通知》《关于统一使用“生育节育证明书”的通知》等文件,并在“五清理”(对早婚早育、落实节育措施、计划外生育、计划外怀孕、奖惩兑现的清理)基础上推行“准生证”制度。
  1992年11月,县组织实施泉州市计生委《关于“五清理”工作中违反计生对象的若干处理意见》,对违反间隔规定、早婚早育、未达晚育年龄提前生育、违反计生规定超生一个孩子或超生两个孩子、超生三个以上的、外地调入人员的计生问题等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1995年3月,县发出《关于一九九五年度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落实计生工作层层负责制。同年5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村干部、党员违反计划生育进行全面清理的工作方案》,具体提出清理对象、清理时限、政策界限。同月,县计生委作出《关于农村计划生育“五清理”的政策界限》,规定“对非法收养孩子的按计划外生育处理”,即征收计划外生育子女社会抚养费。同年7月以后,县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若干处理规定》。同年,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进行全面清理的工作方案》。
  1997年5月,县计生领导小组提出《关于全面清理“口袋户口”的意见》,对全县“口袋户口”(将户口迁出而无入户)进行清理,堵塞计划外生育漏洞。同年11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德化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落实企业法人和村(居)委会管理外来人口计生责任制。同年,在全县开展创建计划生育规范管理“示范村”活动。
  1999年10月,县计生领导小组转发泉州市计生领导小组《关于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的有关处理规定的通知》,加大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党员干部处理力度。
  2002年4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在浔东等10个居委会和宝美等18个村,以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中,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居民公约》,制定《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合同书》,实行分类管理。
  2003年5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方案》,推行计生村(居)民自治新时期计生工作基层管理体制;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与村(居)民签订《推行计生村(居)民自治协议书》《计生服务管理协议》。
  2004年7月,县执行《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福建省办理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
  2005年1月,施行《德化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防止和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维护管理服务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006年8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定《关于计划生育乱收费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清退原收取的计生押金,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落实免费向计生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计生技术服务;纠正和严肃查处计生乱收费以及挪用、截留、克扣、贪污社会抚养费行为。
  同年9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建立“依法管理,村(社区)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
  2007年4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贯彻〈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二)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费)征收管理
  1985年11月,执行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超生子女费征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历年来违反计生政策的遗留问题以及已征收超生子女费的收支情况、账目设置、核算手续、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
  1991年,开展计划生育“五清理”,对4000名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计划外生育费40万元。
  1994年6月,县计生委印发《关于征收计划外生育费的政策界限》,规定1988年6月30日前违反计生、1988年7月1日至1991年7月9日违反计生、1991年7月10日以后违反计生的具体征收办法。
  2002年8月,县执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4年3月,县计生局提出《德化县计生部门2004年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是年,县法院全年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的案件16件,标的16.85万元。
  (三)治理非法收养、非法送养
  1992年4月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5年5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村干部、党员违反计划生育进行全面清理的工作方案》,凡非法抱养、送养的,“按计划外生育论处”。同月,县计生委制定《关于农村计划生育“五清理”的政策界限》,对非法收养孩子的按计划外生育处理。1999年4月,施行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9年5月以后,施行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00年2月,执行福建省计生委《关于收养中涉及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4年7月,落实县计生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对计生“五清理”中清理出的出生漏报区分性质采取相应措施:2004年7月1日前,清查补报的出生人口,如属该对象生育的,可在交清社会抚养费后申报入户;属于非法抱养、拾养的,处罚及申报入户待定;凡属“二女”户抱养、拾养的,不论时间先后,原则上应实行调剂,其处罚及申报入户等待定;凡是7月1日后上报的非法抱养、拾养的婴儿,原则上实行调剂,其处罚及申报入户等待定。
  2007年11月30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德化县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平时检查内容和评分方案》,2004年10月1日以后,依法处理非法抱养的对象。
  二、综合治理
  (一)流动人口管理
  1994年11月,县政府下发《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
  2002年4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落实户籍地与居住地“两地”管理责任,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统计分析,规范统计行为。同年9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职
  责的实施方案》,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责任,完善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管理网络。
  2003年4月,县计生领导小组通过《关于德化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草案)》。
  2005年年初,根据《德化县村(居)计生工作队伍建设优化整合意见》《德化县关于在龙浔、浔中两镇开展计生小区管理试点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城郊型、社区型、封闭型三种类型,分别选定具有代表性的龙浔镇宝美村、湖前社区、园丁社区和浔中镇浔中村、凤池社区、富东社区6个村(社区),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小区管理试点工作,落实计生工作“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管理机制。龙浔、浔中两镇先后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小区管理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以每居住1200~1500人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分区域、分楼幢划分85个小区,招聘85名小区管理员,开展计生小区管理试点工作。是年7月,在城区两镇实行小区管理试点基础上,城区两镇其他14个村(社区)再划分75个小区,新增配75名小区管理员。
  2001年7月至2005年5月,执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其间4次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联网)清查活动,掌握县流动育龄妇女计生管理服务的基本情况。
  2006年11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德化县流动人口小区计生综治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小区,每个小区配置1名专职计生综合管理员,管理员实行“县聘、乡(镇)管、村(社区)用”管理体制,其经费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
  2007年1月起,出台《德化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德化县流动人口小区计生综治工作考核内容和评估标准》,推行流动人口小区计生综治管理工作。
  (二)专项整治
  2002年4月19日以后,在全县开展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B超胎儿性别鉴定。
  2003年4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印发《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控制出生性别比的有关管理制度。同年6月,县计生领导小组转发泉州市《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工作意见》,贯彻中宣部等11个部门联合作出的《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落实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座谈会精神。同年11月,施行《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
  2004年5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持有“生育证”孕妇终止妊娠及新生儿死亡报告制度的通知》,制定终止妊娠和新生儿死亡报告、现场勘查和管理、责任追究3项制度,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行为。
  2005年6月,县计生领导小组实施《德化县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工作方案》。2006年9月,德化县出生人口性别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加强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领导。2007年9月,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遏制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第四章 人口普查与抽样调查
  第一节人口普查
  一、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198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10月25日颁布《第四次人口普查办法》。1990年7月1日零时,德化县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通过普查、数据处理、汇总等,结果如下:
  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为277910人。与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41878人,增长17.74%,平均每年增加5235人,年均增长率为20.63%。按户口登记状况分:常住户口274978人,占总人口98.94%;常住户口在外县(市)1488人,占总人口0.54%。户口待定1364人,占总人口0.49%;暂无常住户口16人,占总人口0.01%。
  家庭户人口 全县有家庭户60746户,人口为270753人,占总人口(不含现役军人)97.42%,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46人,与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户减少0.6人。性别构成全县人口中,男性为144056人,占51.84%;女性为133854人,占48.1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62,与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性别比相同。
  民族构成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76899人,占99.6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11人(其中畲族841人),占0.036%。与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41562人,增长17.6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16人,增长45.47%。
  各种文化程度人口 与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万人中拥有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数: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由30人上升为50人,高中文化程度由523人上升为612人,初中文化程度由1075人上升为1533人,小学文化程度由3825人上升为4830人。
  全县人口中,文盲、半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29263人。与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由29.22%下降为10.53%。
  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 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全县出生人口为8166人,死亡人口为1726人。出生率为29.38‰,死亡率为6.21,自然增长率为23.17‰.
  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2000年11月1日零时,德化县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据《德化县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总人口全县总人口为30.20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79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2.41万人,增长8.67%。平均每年净增加0.23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81%。
  人口地区分布
  龙浔镇 8.46万人 葛坑镇 1.39万人
  浔中镇 4.62万人 杨梅乡 0.60万人
  三班镇 1.78万人 汤头乡 0.71万人
  龙门滩镇 1.00万人 桂阳乡 0.67万人
  雷峰镇 1.18万人 盖德乡 1.39万人
  南埕镇 0.93万人 国宝乡 0.79万人
  水口镇 1.29万人 美湖乡 1.23万人
  赤水镇 1.10万人 大铭乡 0.47万人
  上涌镇 1.72万人 春美乡 0.87万人
  家庭户人口 全县有家庭户8.6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8.44万人,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30人,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6人相比,每户减少1.16人。
  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为15.59万人,占总人口51.62%;女性为14.62万人,占总人口48.3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63。
  民族构成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0.05万人,占总人口99.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0.15万人(其中畲族787人、苗族277人),占总人口0.49%。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37万人,增长8.5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0.05万人,增长46.19%。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有明显变化:每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由50人上升到17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由670人上升到95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由1534人上升到384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由4830人下降为4029人。
  全县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1.95万人。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粗文盲率(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0.53%下降为6.46%。
  城区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区的人口为11.82万人,占总人口39.14%。城区范围包括龙浔镇宝美村、丁溪村、丁墘村;浔中镇浔中村、世科村、蒲坂村、乐陶村、凤洋村、后所村。
  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 据《德化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第一部分综合汇总卷一概要Z1—12、Z1—13表统计,1999年11月至2000年10月,全县出生人口为3383人,死亡人口为1565人,出生率为11.20‰,死亡率为5.18‰,自然增长率为6.02‰。
  第二节 抽样调查
  一、1%人口抽样调查
  1995年,国务院决定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县、乡(镇)成立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1995年10月1日零时。这次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制定长期人口控制目标及其相应措施提供依据,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全面、准确的人口信息。
  调查在全县12个乡(镇)中进行,其中抽取37个调查小区3313户、12191人为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8月,县政府成立“德化县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林合龙任组长,县政府办、统计局、计生局、财政局、公安局等12个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
  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一)200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
  2001年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省级单位为次总体,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参照国家抽样基础方案,具体设计县级抽样方案,按照国家分配的样本量抽取样本单位,由调查员入户访问调查;调查采用在抽中的调查小区(调查群)中,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填报。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1年10月1日零时。调查范围:包括国家调查和地方调查两部分任务;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既调查城镇人口,也调查农村人口;既调查户口在当地的人口,也调查流动人口;社区调查则仅调查被抽中的调查小区所在村委会的情况。调查内容:按人填报的项目,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就业和失业情况、婚姻状况、妇女生育情况、出生和死亡情况等;按户填报的项目,包括该户住址编码、户别、该户总人口、上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该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该户年内迁出人口等按社区填报的项目,包括居住地类型,全村户数、人口数和出生、死亡人口,公共交通、教育、医疗、饮水、通信等方面的条件,耕地面积和上年人均年纯收入等;重点查清人口出生、死亡,自然变动和人口迁移变动等情况。
  (二)2007年人口变动调查和劳动力调查
  调查标准时间 2007年11月1日零时。
  抽样方法 以全国为总体,省为子总体,按照多阶段、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方法进行抽样设计,在2006年建立的样本轮换框中,按照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样本按比例轮换的要求选取本次调查的样本,调查小区为最终样本单位。
  调查对象 全县有6个乡(镇)被抽中,分布在11个村居(社区),计有22个调查小区,调查人数约为2498人。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应在该户登记的人包括该户常住人口、该户户籍外出人口、该户暂住人口。
  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项目 按户填报的项目有户编号;户别;应在该户登记的人数;该户常住人口数;该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人数;暂住该户,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的人数;该户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出生人口;该户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死亡人口等8个项目。按人填报的项目有该户常住人口情况,包括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口登记地状况、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户口性质、2006年11月1日常住地、是否识字、受教育程度、学业完成情况、婚姻状况、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生育情况、是否工作、工作单位类型、就业身份、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未工作原因、是否寻找工作、当前能否工作、未找工作或不能工作的原因、行业、职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目前的主要生活来源等26个项目;该户户籍外出人口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性质、受教育程度、外出地状况、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该户暂住人口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登记地。死亡人口调查项目,包括户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死亡月份。
  人口变动调查,重点了解出生、死亡、迁移等情况;劳动力调查,重点了解有没有工作、为什么没有工作、没工作的人中有多少正在上学、有多少正在寻找工作、有多少已经退休不再工作等情况。
  人口变动调查和劳动力调查都是抽样调查,只供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推算全国和省整体的数据,调查数据不作为评价地、市级以下计划生育工作和就业工作的依据。抽样调查数据对该地、县、乡、村没有代表性,不作为考核该地、县、乡、村人口和就业计划完成情况、政绩的依据。
  第五章 姓氏
  第一节 源流
  一、姓氏入迁
  各姓氏入迁德化时间,唐代以前的无从稽考。据志乘和族谱资料记载,唐代入迁德化的姓氏主要有李、颜、萧、张、吴、陈、蒋、曾、郑、赖、涂、章、凌等姓;宋代入迁德化的主要有林、徐、苏、郭、卢、刘、余、周、方、黄、叶、柯、梁、毛、邱等姓;元代入迁德化的主要有杨、江、庄、王等姓;明代入迁德化的主要有何、程、范、童、连、许、罗、危、邓、胡、欧阳、温、蔡、谢、钟、冯、寇、孙、彭、廖、甘、查、易、朱等姓;清代入迁德化的主要有蓝、雷、翁、蒲等姓;民国入迁的主要有纪姓。其他姓氏大都是1949年10月后迁德化。畬族主要有雷、钟、蓝等,回族有蒲姓。
  2007年年底,德化县总人口31.09万人,分属230个不同姓氏。其中单姓229个,复姓1个(欧阳)。人口在3万人以上有陈、林2个;人口在1万人以上29999人以下有郑、苏、黄、赖、张、李、许、徐8个;人口在1000人以上9999人以下有曾、吴、周、郭、王、颜、连、涂、刘、方、庄、叶、萧、梁、罗、彭、卢、温、江、蒋、孙、寇、甘、杨、谢25个;人口在100人以上999人以下有37个;人口在10人以上99人以下有46个;人口在9人以下有112个。
  二、姓氏源流选介
  陈姓 主要渊源:
  一是陈元光后裔。唐龙纪元年(889年),陈汉从漳州经仙游县入德,初居县城张岩(今浔中镇凤池社区),继迁龙浔镇丁溪村鹏都大路巷,唐大顺二年(891年)再迁居戴云斋(今戴云寺旁),后偕子孙迁居锦屏湖(今赤水镇戴云村李山)。宋初,陈启福、启阳、启顒从大田县大墘坑园迁居美湖乡、春美乡。明朝年间,陈贵三从大田县三十一都迁居赤水镇,陈质素、陈星等人从同安县从顺里三都浦头迁居龙浔镇,陈显宁从安溪县迁居南埕镇,陈乾五从尤溪县迁居国宝乡。清末,陈宗遂、宗取从南安市诗山镇迁居岳尾街(今属浔中镇富东社区)。
  二是陈雍后裔。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陈长兴偕家属从福州经仙游县柘山迁居葛岭西阳山头(今葛坑镇葛坑村)。南宋时,陈宗九、陈念三、陈明甫等人从大田县分别迁居春美乡、葛坑镇、龙浔镇。元朝年间,陈卓弼从大田县迁居国宝乡。明朝年间,陈妈生、陈十五、陈金三等人从大田县分别迁居雷峰镇、龙浔镇、上涌镇。清初,陈初从永春县桃源迁居三班镇。
  三是陈润后裔。南宋景定五年(1264年),陈瑜(原籍兴化)率子迁居南埕镇连山村。明朝年间,陈存奈从仙游县度尾镇迁居水口镇。清朝年间,陈名绍从仙游县湖山乡迁居水口镇。四是南陈后裔。元末明初,陈和从江西省饶州府安仁县迁居三班镇。明朝年间,陈清从江西省抚州府宜黄县北隅迁居三班镇,陈赤生从晋江安海迁居龙门滩镇,陈成魁从永春县迁居龙浔镇。
  五是陈邕后裔。明宣德年间(1426—1435年),陈茂盛从永春县小岵乡迁居龙门滩镇。清朝年间,陈华升、陈国丁、陈万春、陈进汴等人由永春县小岵乡迁居龙浔镇,陈传盛从永春县岵山乡迁居德化县城,陈秋菊、陈尚赏等人从南安诗山迁居浔中镇。
  林姓 北宋初,林岳、林霸、林蔡从永福洑口分别迁居北斗口(今国宝乡南斗村格口)、村口(今水口镇村场村)、双溪口(今水口镇久住村)。北宋乾德四年(966年),林肇从福州侯官迁居大蛇(今杨梅乡杨梅村大蛇),另一说法北宋淳化年间(990—994年),林法肇携次子从永福洑口迁居大蛇。北宋太平兴国年间(976—984年),林携偕子从永福洑口迁居宴林口(今盖德乡林地村)。北宋天圣二年(1024年),林沛远从莆田赤柱霞井村迁居龙门滩镇村兜村。元泰定元年(1324年),林明从莆田市朱紫坊迁居德化乌杵(今雷峰镇朱紫村)。明朝年间,林禄万从仙游县大济乡迁居雷峰镇,林进祖从尤溪县迁居葛坑乡,林三、林邕、林朝清等人从泉州迁居浔中镇,林法旺后裔从大田县梓溪迁居龙门滩镇,林万珊从永春县迁居德化县城东门外,林忠从南安市后坑埔迁居南埕镇。清朝年间,林启申、林荣春从永春县分别迁居浔中镇、龙浔镇,林章福从仙游县迁居水口镇,林兴贡、林利踏分别从安溪县、永春县迁居浔中镇。
  郑姓 三班镇郑氏:唐末,郑昭祖由莆田迁入硕杰(今三班镇三班村石杰)。上涌镇郑氏:唐大中
  十三年(859年),郑叔珺挈家从仙游县大圳(巩桥)到赤水镇锦洋暂居后迁居上涌镇桂格村(另一说:郑叔珺于唐乾符年间,即874—879年,迁居上涌镇桂格村)。璐美堂郑氏:郑樵孙郑口口从仙游县樜.山迁惠民里东漈(今龙门滩镇苏洋村东漈)定居。新寨郑氏:郑平后裔郑良士十一子郑元忠五世孙郑锦从仙游县巩桥迁居上涌镇云路村。水口镇淳湖郑氏:元至治二年(1322年),郑龉.子郑远、郑达从永泰县龟岭迁英达里翁头隔(格),后郑达迁尤溪县中仙乡苏峰村,郑远七世孙郑崇大于明洪武二十三(1390年)由永泰迁居清泰里户役(水口镇淳湖村)。万古桥郑氏: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郑荣仁从永春县盖福乡迁居三班镇奎斗村。后所六十亩堂郑氏:明正德十年(1515年),郑仁长从南安县九十都迁居隆泰社前苏村(今浔中镇后所村)。宝美村世美堂郑氏:明嘉靖七年(1528年),郑南溪从兴化府莆田县南乡望江里迁居龙浔镇宝美村。湖景村济鹏堂郑氏:郑仕俊、郑仕应于明末清初从永春县城内城隍顶北门巷迁居龙门滩内洋村。小湖村郑氏:明朝末年,郑扬章从大田县桃源镇黄山头迁居美湖乡。旺内美金堂郑氏:清顺治年间(1644—1661年),郑碎台偕子郑杼彬从永春县桃源迁入浔中镇龙岸村。乐陶村土城郑氏:清康熙间(1662-1722年),郑文臣从永春县三都迁居浔中镇乐陶村。赤水镇郑氏:清道光年间、民国期间,永春县石鼓、达埔、桥头铺等地郑氏族人先后迁入赤水街定居。大溪村井后堂郑氏:清末,永春县湖洋镇郑西峰长、二、四、六房先后迁居龙门滩镇。
  苏姓 北宋淳化五年(994年)十一月,苏奉礼与其兄弟苏秉礼、明礼从永泰县迁居德化善均里石堘(今雷峰镇长基村石城)。明朝年间,苏邦明、苏邦成从安溪县南斗迁居瑶台(今龙浔镇宝美村),苏秀峰、苏瑞峰从安溪县迁居龙浔镇。清朝年间,苏志美从永春县蓬壶迁居龙浔镇,苏文进从永春县迁居杨梅乡。
  黄姓 主要有: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黄枢偕子黄烨从莆田市黄石迁居清泰里承泽(今水口镇承泽村);南宋年间,黄必玉迁居水口镇榜上村,黄丰平偕家属迁居上涌镇后坂村,黄大任偕家属迁居永春县湖洋镇,其后裔于清朝年间析居龙门滩镇;宋朝年间,黄积兴迁居上涌镇后坂村。南宋祥兴元年(1278年),黄积福由安溪县内镇科名迁居赤水镇锦洋村。宋嘉定年间(1208—1224年),黄京五(六叶黄五房谱载为黄以文)从尤溪二十都北洋登龙坊后溪迁居水口镇凤坪。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黄凤珂、黄凤琦由汀州府上杭县二都二甲古田里郭奢村迁入上涌镇桂格村。明永乐二年(1404年),黄永资从湖北省黄州府麻城县拨泉州卫所陈其储营中,后定居葛坑乡霞川(今葛坑镇下玲村)。明朝年间,黄进生从尤溪县中仙乡迁居杨梅乡,黄翰九从大田县桃源乡迁居汤头乡,黄贵六从汀州清流梦溪里桥头营迁居美湖乡,黄真孙从江西省南丰县二十七都迁居龙门滩镇苏洋村,黄新泉从上杭县红头山迁居上涌镇,黄宽泽、宽孝从安溪县迁居浔中镇凤池社区,黄乾书从南安市诗山镇迁居龙门滩镇霞碧村,黄肇潘从永春县苏坑迁居龙浔镇。清朝年间,黄贻吉从洛江区罗溪迁居龙浔镇,黄光题、黄观华、黄定宠从永春县分别迁居葛坑镇、龙门滩镇、杨梅乡。
  赖姓 后唐长兴元年(930年),赖洁、赖源从福州侯官县孝悌乡惠化里迁居上涌镇下涌村。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年),赖小五携子从永安府迁居大铭乡琼溪村。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赖口口由长汀府石岩县中山街迁居龙门滩镇大溪村。
  张姓 主要有,张睦后裔:唐乾符二年(875年),张厢偕家属从福州府侯官县迁居南阳境梅峰李坑洋大路后梅树坪(今属杨梅乡杨梅村);后唐年间(923—935年),张冥偕家属从仙游县大圳肥湖(今大济镇肥湖村)迁居上涌镇桂林青草湖,继迁上涌镇门头村;明朝年间,张起孙从永安县石拔柴岭回迁居大铭乡,张道显从漳平县白泉乡因充里迁居雷峰镇,张伯芝从仙游县大圳迁居南埕镇,张荣八从大田县上京狮山张坑迁居国宝乡;清末,张喜燕从仙游大圳迁居浔中镇。张延鲁后裔:宋真宗年间(998—1022年),张义郎从晋江儒林迁居浔中镇凤池社区;明万历后期(1600—1620年),张仙乞后裔从石狮市迁居浔中镇。张有成后裔: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张瑞瑚从永春县苏坑镇迁居雷峰镇;清朝年间,张鸣瑗、张光喊从永春县苏坑镇迁居龙浔镇高阳村。张祖盛后裔:明天顺至成化初间,张胜福从永春县吾峰镇迁居下市(今浔中镇凤池社区后田池)。张枢后裔:清乾隆初,张擢孔从永春县达埔镇迁居盖德乡。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张云基因洪武拨军从江西省建峰府南峰县景德镇迁居永宁乡嵩
  平里塔峰保卓村(今南埕镇塔兜村卓村)。
  李姓 北宋熙宁七年(1074年),李纂由南安县趋庭里(今南安罗东镇)迁居龙浔镇英山村。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李乾隆从永泰洑口乡迁居葛坑镇漈头村。北宋绍圣二年(1095年),李福谅从永春十九都迁居浔中镇蒲坂村。南宋末年,李赐大从大田县均溪镇迁居大铭乡上徐村。明朝年间,李惠偕子从泉州后所迁居美湖乡,李伦偕子从晋江仙店迁居盖德乡,李璞齐偕子从晋江三十七都迁居浔中镇,李介泉从晋江三十七都迁居龙门滩镇,李上豪由安溪县龙涓乡迁居龙浔镇高阳村,李德怀偕家属从安溪县崇信里西坪垵口迁居水口镇。清朝年间,李志炯从永泰县八镜乡迁居德化县城,李金策从永泰县八镜乡迁居浔中镇,李口口从永春湖洋镇迁居龙门滩镇,李孙辉从晋江市池店镇迁居浔中镇,李来、于忠、于谨随父从永春县达埔镇迁居赤水镇。
  许姓 明洪武元年(1368年),许八一从永春县石鼓迁居美湖乡洋坑村。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许伯仁从同安县迁居龙浔镇湖前。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许舜揆从安溪县感德龙通村迁居水口镇淳湖村。清乾隆年间(约1780年),许发忠、发信、发议三兄弟从汀州府永定县武嘉村迁居龙门滩镇硕儒村。清朝年间,许口口从永春县湖洋镇锦凤村迁龙门滩镇大溪村,许口口从南安市石垅迁入赤水街。
  徐姓 宋咸淳十年(1274年),徐浑典从莆田迁居永春徐山墩,旋入德化九峰山麓,继迁佛头垵(盖德凤山村)。明洪武元年(1368年),徐彪从江西省建昌府南丰县三十五都被拨泉州前卫所管百户,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下屯德邑柳坑寨后库玉田(今属龙门滩镇硕儒村),后迁三班镇奎斗村。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徐茂一和徐毛俚从泉州右卫所下屯德邑理阳村(今三班镇奎斗村)定居,后徐毛俚继迁三班镇蔡径村。徐菊生因洪武拨军从江西省建昌府南城县拨泉州右卫所,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奉红牌事例拨德化屯种于乐陶(今浔中镇乐陶村)并定居。
  曾姓 唐景福二年至后唐同光三年间(893—925年),曾宏携眷从泉州移居归德场,次子曾堪迁居丘岩(今浔中镇祖厝村、石鼓村、石山村、仙境村岑山之统称)祖厝堀(今浔中镇祖厝村)。南宋隆兴元年(1163年),曾居八从尤溪古迹口迁居德化仙苑(今上涌镇曾坂村),后曾明高析居曾坂村山茶,曾墡六析居上涌镇下涌村。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曾仁寿从南安武荣前州迁居龙浔镇丁墘村,曾观海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继迁浔中镇凤洋村。
  吴姓 唐乾符二年(875年),吴氏族人从侯官县迁居杨梅乡安村村大传。宋朝年间,吴纯从仙游蔗山迁居盖德乡有济村,吴祖盛从莆田黄石迁居杨梅乡安村村,吴玉田从永福(今永泰县)迁居水口镇村场村吴口口从尤溪五都迁居水口镇湖坂村。明朝年间,吴石生、吴永生、吴良四从永春县吴坑迁居龙门滩镇,吴惠生从永春县吴坑迁居龙浔镇高阳村,吴德铭从永泰县十九都迁居水口镇凤坪村,吴深、吴阔从南安市丰州迁居龙门滩镇。清朝年间,吴当媛从南安县九都迁居浔中镇凤池社区,吴彦珠及后裔从泉州迁居美湖乡。
  周姓 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周魏七从仙游县东乡迁居永宁乡清泰里石马坑(今雷峰镇上寨村与双芹村交界处),再迁通坪寨,最后定居双芹村后芹。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周小九从尤溪县三十二都迁居汤泉里小铭水铺(今属赤水镇铭爱村)。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周子旺偕子周伏俚由泉州卫入德屯守,后迁归化里石幢村大路崙(今三班镇三班村上寮窑崙),翌年,周伏俚大路崙迁乐陶坂上(今浔中镇乐陶村)屯守定居。清朝年间,周德重、周添睦从永春县桃溪分别迁居汤头乡岭脚村、龙浔镇程田寺格。
  郭姓 北宋熙宁间(1068—1077年),郭起从福州侯官县(今闽侯县)迁居夏涌团侯伯坑(今上涌镇下涌村侯伯坑)。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郭家庆从永春县东平镇迁居隆泰社乐陶六车(今浔中镇乐陶村六车)。
  王姓 主要有:一是龟洋王氏,元至正元年(1341年),王文第从泉州永宁迁居葛坑镇大岭村和坑垅。二是绍卿王氏,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王通海从仙游柘山迁居雷峰镇肖坑村。三是寺内王氏,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王应宗因拨军而从江西省建昌府南丰县三十八都四社入闽驻泉州,后迁三
  班镇奎斗村含待,不久继迁南埕镇前锋村寺内。四是东熙王氏,明弘治、嘉靖年间(1490—1553年),王仙荫从永春县苏坑镇迁居德化九漈(今盖德乡有济村),再迁居十二岸(今属龙门滩镇硕儒村)。五是祥光王氏,明景泰年间(1450—1456年),王天宇从福州洪塘迁居水口祥光村。六是漳平和睦里王氏,明正德九年(1514年),王廿二从漳平和睦里迁居春美乡尤床村,王元璋从漳平和睦里迁居汤头乡格中村芹菜坑,嘉靖十二年(1533年)王道宣迁居汤头乡格中村秀林口;明嘉靖年间(1522—1572年),王登十迁居迁葛坑镇龙塔村夏甸。七是继述王氏,明嘉靖间,王大鉴与堂弟王大铭从江西南昌丰城迁居浔中镇浔中村沙堤,王大铭继迁下市宫顶巷边(今浔中镇凤池社区),万历壬午年(1582年),王仰盘从晋江市青阳镇迁居南关塔岸(今龙浔镇三角街塔岸),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王世俊从泉州市鲤城区迁居浔.中镇乐陶村格仔,康熙年间(1662—1712年),王志廉从泉州市鲤城区迁居浔中镇凤池社区后田池,咸丰四年(1854年),王士贤从泉州城鲤城区东街菜巷迁居城南路美(今龙浔镇兴南社区),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王巽轩从永春高田洋(今永春县五里街华岩村)迁居浔中镇凤池社区西门。八是古岭王氏,明嘉靖间(1522—1566年),王福兴从闽清官潭村迁居杨梅乡云溪村下溪坪,继迁古岭。九是溪美王氏,嘉靖末年(1566年前),王南溪从石狮迁居德化县,其次子王泉梧定居雷峰小溪尾(今雷峰镇溪尾村小溪尾),三子迁居雷峰镇长基村。十是白潭王氏,明朝,王尾旺从漳平和睦里迁居尤溪县二十七都,继迁水口镇上湖村白潭。十一是八逞王氏,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王时敬从仙游大圳迁入水口镇八逞村。十二是四都王氏,咸丰十一年(1861年),王燕堤从南安县洪濑镇大洋村岭兜迁居三班镇三班村后房街。
  颜氏 唐永贞元年(805年),颜芳被归德场归义乡山亭里(今三班镇泗滨村)金员外聘为西宾(熟师),唐元和十年(815年),定居泗滨村枫格头。清末,颜口口偕子颜书响从永春县石鼓镇迁居龙浔镇龙鹏社区。
  连氏 明洪武四年(1371年),连宁一携副妣所生三子从大田县太华镇魁城村迁入德化县,初结宇佶头林(俗称甲头林,即今浔中镇石山村鸡母庄对面公路下)暂居。后连宁一又携连克生、连克明两子返回大田魁城定居,另一子连克宗再择甲头(今国宝乡格头村)鸡冠岐山麓定居。
  三、畲族源流
  蓝姓 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蓝口口从晋江双山脚新寮厝斗(今属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迁居龙门滩镇大溪村黄洋。清顺治十年(1653年),蓝伯珍次儿媳携子蓝口口从马甲镇凤凰山迁居汤头乡岭脚村半岭高山,继迁葛坑镇龙塔村卓立崎定居。
  雷姓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雷口口从南安市码头镇迁居龙门滩镇大溪村。之后又有雷氏族人从永春县东关镇迁居龙门滩镇大溪村。
  钟姓 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钟养因拨军从江西建昌府南丰迁入泉州卫,后拨军屯田从泉州卫入德化新化里水流坂(今雷峰镇瑞坂村)。
  第二节 分布
  一、2006年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姓氏
  陈姓 50378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三班镇、龙门滩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赤水镇、上涌镇、葛坑镇、杨梅乡、汤头乡、桂阳乡、国宝乡、美湖乡、春美乡。
  林姓 39733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龙门滩镇、雷峰镇、南镇、水口镇、赤水镇、上涌镇、葛坑镇、杨梅乡、汤头乡、桂阳乡、盖德乡、国宝乡、美湖乡、大铭乡、春美乡。
  郑姓 26191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三班镇、龙门滩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赤水镇、上涌镇、葛坑镇、杨梅乡、汤头乡、桂阳乡、国宝乡、美湖乡。
  苏姓 20181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三班镇、龙门滩镇、雷峰镇、水口镇、赤水镇、上涌镇、葛坑镇、杨梅乡、汤头乡、桂阳乡、盖德乡、美湖乡、大铭乡、春美乡。
  黄姓 16145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龙门滩镇、南埕镇、水口镇、赤水镇、上涌镇、葛坑镇、杨梅乡、桂阳乡、美湖乡。
  赖姓 16021人,分布在龙浔镇、三班镇、龙门滩镇、上涌镇、葛坑镇、杨梅乡、汤头乡、大铭乡。
  张姓 14172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龙门滩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赤水镇、上涌镇、葛坑镇、杨梅乡、汤头乡、桂阳乡、盖德乡、国宝乡、美湖乡、大铭乡。李姓13985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三班镇、龙门滩镇、南埕镇、水口镇、赤水镇、葛坑镇、杨梅乡、桂阳乡、盖德乡、美湖乡、大铭乡、春美乡。许姓11990人,主要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龙门滩镇、水口镇、赤水镇、汤头乡、桂阳乡、美湖乡、春美乡。
  徐姓 10755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三班镇、龙门滩镇、葛坑镇、汤头乡、盖德乡。
  曾姓 9973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龙门滩镇、赤水镇、上涌镇。
  吴姓 8373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龙门滩镇、雷峰镇、水口镇、赤水镇、葛坑镇、汤头乡、盖德乡、美湖乡、春美乡。周姓6956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龙门滩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赤水镇、上涌镇、葛坑镇、杨梅乡、汤头乡、桂阳乡、美湖乡。
  郭姓 6532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雷峰镇、南埕镇、上涌镇、汤头乡、盖德乡、美湖乡。
  王姓 5666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龙门滩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赤水镇、葛坑镇、杨梅乡、汤头乡、春美乡。颜姓5253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三班镇、龙门滩镇、上涌镇、春美乡。连姓5160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赤水镇、上涌镇、葛坑镇、杨梅乡、桂阳乡、盖德乡、国宝乡、美湖乡。
  二、2006年人口在100人以上4999人以下的姓氏
  涂姓 4768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雷峰镇、水口镇、赤水镇、葛坑镇、杨梅乡、桂阳乡、盖德乡、美湖乡、春美乡。刘姓4620人,主要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三班镇、龙门滩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上涌镇、杨梅乡、汤头乡、盖德乡、美湖乡。
  方姓 3051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龙门滩镇、雷峰镇、水口镇、杨梅乡。
  庄姓 3033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三班镇、龙门滩镇、南埕镇、杨梅乡、美湖乡。
  叶姓 2860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三班镇、水口镇、上涌镇、汤头乡、国宝乡。
  肖姓 2971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南埕镇、水口镇、上涌镇、桂阳乡、盖德乡。
  梁姓 2691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南埕镇、水口镇、桂阳乡、春美乡。
  罗姓 2684人,分布在龙浔镇、龙门滩镇、雷峰镇、南埕镇、桂阳乡。
  彭姓 2415人,分布在浔中镇、龙门滩镇、雷峰镇。
  卢姓 2083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三班镇、上涌镇、杨梅乡、盖德乡、春美乡。
  温姓 1982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三班镇、龙门滩镇、水口镇、杨梅乡。
  江姓 1835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龙门滩镇、水口镇、赤水镇。
  蒋姓 1780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上涌镇、葛坑镇、桂阳乡。
  孙姓 1726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三班镇、赤水镇、葛坑镇。
  寇姓 1580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杨梅乡、盖德乡。
  谢姓 1096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龙门滩镇、汤头乡。
  甘姓 1061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
  杨姓 1050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龙门滩镇、水口镇、杨梅乡、桂阳乡。
  危姓 998人,分布在南埕镇、雷峰镇、浔中镇、龙浔镇。
  童姓 980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国宝乡。
  廖姓 948人,分布在龙门滩镇、龙浔镇、水口镇、美湖乡、春美乡、赤水镇。
  余姓 926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龙门滩镇、上涌镇、国宝乡。
  查姓 920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雷峰镇。
  毛姓 920人,分布在水口镇、浔中镇、龙浔镇、赤水镇。
  冯姓 841人,分布在三班镇、浔中镇、龙浔镇。
  邱姓 705人,分布在桂阳乡、雷峰镇、浔中镇、龙浔镇、春美乡。
  章姓 674人,分布在南埕镇、美湖乡、春美乡、龙浔镇、浔中镇、雷峰镇、桂阳乡。
  邓姓 645人,分布在浔中镇、雷峰镇。
  蔡姓 602人,分在布龙浔镇、浔中镇、水口镇、南埕镇、雷峰镇、龙门滩镇。
  程姓 594人,分布在南埕镇、龙浔镇、浔中镇。
  蓝姓 554人,分布在龙门滩镇、葛坑镇、龙浔镇、上涌镇。
  阮姓 431人,分布在南埕镇及县城。
  潘姓 427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赤水镇。
  凌姓 413人,分布在葛坑镇、汤头乡、浔中镇、龙浔镇。
  胡姓 388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水口镇、杨梅乡、龙门滩镇。
  单姓 376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水口镇。
  雷姓 337人,分布在龙门滩镇、葛坑镇、龙浔镇、浔中镇。
  何姓 287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
  吕姓 269人,分布在水口镇、汤头乡、龙浔镇、浔中镇。
  易姓 260人,分布在赤水镇、美湖乡、龙浔镇、浔中镇。
  范姓 220人,分布在南埕镇、国宝乡、雷峰镇、龙浔镇、浔中镇、赤水镇。
  洪姓 213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赤水镇。
  钟姓 211人,分布在雷峰镇、龙浔镇、浔中镇。
  欧阳姓 210人,分布在龙门滩镇、龙浔镇、浔中镇。
  施姓 204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春美乡。
  翁姓 203人,分布在水口镇、龙浔镇、浔中镇。
  柯姓 197人,分布在春美乡、浔中镇、龙浔镇。
  邹姓 192人,分布在三班镇、龙浔镇、水口镇、浔中镇。
  赵姓 171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赤水镇。
  高姓 165人,分布在龙门滩镇、龙浔镇。
  池姓 133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
  董姓 130人,分布在盖德乡、龙浔镇、浔中镇。
  朱姓 125人,分布在龙门滩镇、龙浔镇、浔中镇、南埕镇。
  权姓 120人,分布在龙浔镇。蒲姓 113人,分布在龙浔镇、春美乡、浔中镇。
  三、2006年人口在100人以下的姓氏
  袁姓 99人,分布在龙门滩镇、龙浔镇、浔中镇。
  詹姓 98人,分布在上涌镇。
  姚姓 94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
  尤姓 81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水口镇、春美乡。
  傅姓 76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上涌镇。
  戴姓 76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
  蔺姓 70人,分布在龙浔镇。
  裴姓 58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
  宋姓 56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盖德乡、美湖乡。
  杜姓 56人,分布在龙浔镇、浔中镇。
  魏姓 52人,分布在浔中镇、龙浔镇。
  康姓 46人,分布在龙浔镇。
  纪姓 41人,分布在水口镇。
  德化县人口35人以下的姓氏有:严、关、唐、乐、任、谭、丁、薛、龚、欧、侯、汤、卓、万、岳、盛、沈、陶、倪、秦、白、向、陆、金、马、游、俞、汪、田、官、于、沙、时、韦、辜、贺、莫、占、安、柳、龙、史、管、邵、石、熊、滕、来、花、路、费、谷、鲁、覃、曹、檀、包、鲍、季、冠、齐、付、梅、艾、骆、子、纂、出、尹、古、綦、寿、房、殷、葛、崔、蕲、薰、姜、代、宁、黎、鄢、符、巫、阳、丛、全、楼、伍、车、呈、诸、毅、逢、褚、强、韩、蒙、饶、聂、文、夏、华、简、贾、庞、项、玉、孟、谬、景、胞、戚、岱、盖、赴、鼓、晏、由、业、商、塘、敕、铝、祝、波、伯、颉、翟、曲、常、申、传、窦、樊、布、斐、郝、支、钱、宗、顾、焦、乔。
  第三节 谱牒选介
  陈姓 《德化李山陈氏谱志》《后山洋陈氏族谱》《鹏都陈氏族谱》《蕉溪南垱陈氏族谱》《潘祠陈氏族谱》《长基芹墘陈氏族谱》《瑞坂陈氏族谱》《瑞坂官洋陈氏族谱》《李溪陈氏族谱》《双芹前芹陈氏族谱》《连山(龙山)陈氏族谱》《蹯龙泰阳陈氏族谱》《村场石柱陈氏族谱》《戴云南墘李山标廷派陈氏族谱》《戴云东埔陈氏家谱》《戴云霞楼新厅陈氏族谱》《戴云新村霞坂陈氏族谱》《东里陈氏族谱》《苏坂陈氏族谱》《猛虎上安陈氏族谱》《岭边草村光远陈氏族谱》《苏岭陈氏族谱》《上涌种龙陈氏族谱》《后宅东溪陈氏族谱》《葛坑南阳陈氏族谱》《南斗南昌敦厚陈氏家谱》《南斗溪洲陈氏族谱》《南斗陈氏族谱》《内坂李坂陈氏族谱》《斜山(谢山)陈氏族谱》《阳山绮阳陈氏族谱》《梁春陈庄陈氏族谱》《龙浔高阳顶头堂陈氏族谱》《高阳乐陶陈氏族谱》《科坑镐京陈氏族谱》《泰阳支派族谱》《葛坑西阳陈氏族谱》《新阁阁台陈氏族谱》《富地卓地陈氏厚大堂族谱》《丁墘兰阳豹尾陈氏族谱》《祥云陈氏族谱》《蕉溪陈氏族谱》《高阳长林琼林堂陈氏族谱》《桃源东关陈氏族谱》《昆山陈氏族谱》《儒坑儒卿堂陈氏族谱》《奎斗陈氏族谱》《桃源嵩魁陈氏族谱》《硕儒后寮陈氏族谱》《陈文禧礼房书记家谱》《南安诗山卿园陈氏谱》《苏洋村古洋颖川陈氏族谱》。
  林姓 《雷峰朱紫林氏族谱》《九牧二房·五口林族谱》《金山林氏总谱》《格口林氏族谱·长房分谱》《蒲阳林氏谱牒》《水口林氏族谱·三房分谱》《久住村林氏族谱·四房分谱》《上湖林氏族谱》《樟镜林氏族谱》《丘坂林氏西河郡宗谱》《宴林口林氏族谱·五房分谱》《宴林口法兴房谱》《凤岐林氏家谱》《上涌林氏房谱》《林
  氏北苑族谱》《美湖尊美林氏房谱》《阳山金竹坑林甲六支派房谱》《大铭林氏房谱》《桂阳林氏房谱》《龙门滩镇村兜林氏房谱》《雷峰林氏族谱》《下田林氏族谱》《岭兜林氏谱牒》《龙门滩村兜埔尾林氏谱牒》《葛坑林氏谱牒》。
  郑姓 《三班硕杰郑氏族谱》《上涌桂格郑氏永思堂族谱》《上涌云路郑氏族谱》《上涌辉阳郑氏东兴族谱》《国宝厚德郑氏族谱》《雷峰石城郑氏族谱》《三班东山洋郑氏族谱》《淳湖郑氏宗谱》《大溪郑氏与永春湖洋仙溪郑氏合修族谱》《龙浔镇璐美郑氏族谱》《上涌镇后坂村苍山郑氏族谱》《浔中镇龙岸旺内郑氏族谱》《浔中镇后所村郑氏族谱》《龙浔世美郑氏族谱》。
  苏姓 《龙浔镇宝美村苏氏族谱》《春美乡双翰村苏氏族谱》《龙浔镇大坂村苏氏族谱》《龙浔镇丁墘村苏氏族谱》《赤水镇西洋村苏氏族谱》《杨梅乡杨梅村占久苏氏族谱》《葛坑镇富地村梅岭苏氏族谱》。
  黄姓 《水口承泽美山堂黄氏总族谱》《湖坂黄氏族谱》《梨坑黄氏族谱》《丘坂黄氏族谱》《官路下黄氏族谱》《榜上黄氏族谱》《后宅黄氏族谱》《大坂硘头格黄氏族谱》《梓溪黄氏族谱》《葛坑黄氏族谱》《王春黄姓族谱》《锦洋黄氏族谱》《凤坪黄氏族谱》《安村村丁荣黄氏族谱》《后宅黄上林黄氏族谱》《汤垵黄氏族谱》《霞碧大福山黄氏族谱》《霞碧燕林黄氏族谱》《乐陶黄氏族谱》。
  赖姓 《侯卿赖氏族谱》《垅头赖氏族谱》《琼溪颖川堂赖氏族谱》《上井赖氏族谱》《龙阙赖氏族谱》。
  张姓 《杨梅张氏族谱》《凤洋张氏族谱》《长基张氏族谱世系志》《爱文郊张氏族谱》《卿元谱志》《乾亨谱牒》《乾亨谱志》《高阳宗谱》《登第宗谱》《凤振宗谱》《亭坑张氏族谱》《塔兜张氏族谱》《枣坑张氏族谱》《枣坑村中林张氏族谱》《嵩山张氏族谱》《寨下张氏族谱》《张氏族谱(清康熙五十三年)》《张氏族谱(清道光五年)》《永春桃源魁奕张氏族谱》《桃源炙德钱山张氏族谱》《卓村张氏族谱》。
  李姓 《龙浔镇英山村、丁溪村小溪、丁墘村李氏族谱》《葛坑镇漈头李氏族谱》《浔中镇蒲坂、后所村李氏族谱》《大铭乡上徐李氏族谱》《美湖乡美湖村后坪李氏族谱》《盖德乡盖德村李氏族谱》《桂阳乡洪田村李氏族谱》《浔中镇浔中村沙堤李氏族谱》《龙门滩镇苏洋村东漈李氏族谱》《龙浔镇高阳村铺仔李氏族谱》《水口镇八逞村新岭墘李氏族谱》。
  许姓 《美湖乡洋坑村、洋田村许氏族谱》《赤水镇吉岭村许氏族谱》《赤水镇永嘉、福全,美湖乡上翰村许氏族谱》《龙浔镇湖前社区许氏族谱》《水口镇八逞村许氏族谱》。
  徐姓 《儒山徐氏族谱》《奎斗徐氏族谱》《蔡径徐氏族谱》。
  曾姓 《武城曾氏世家》《曾氏世家》《唐谱》《吴谱》《宋谱》《元谱》《新谱》《续新谱》《武城曾氏重修族谱》《武城科荣曾氏重修族谱》《武城科荣曾氏续修族谱》《凤阳曾氏族谱》《曾坂曾氏族谱》。
  吴姓 美湖乡上岸村《渤海吴氏宗谱·延陵堂》、龙门滩镇石室村《吴氏族谱》、雷峰镇蕉溪村《吴氏族谱》、盖德乡有济村《吴氏族谱》、水口镇村场村(含霞浦)《吴氏族谱》、龙门滩镇苏洋村《吴氏厚卿族谱》、龙门滩镇苏洋村秀墩《吴氏宗谱》、水口镇亭坑村《吴氏族谱》、邱村《吴氏昭穆》。
  周姓 《双芹周氏族谱》、《铭山周氏族谱》(小铭、湖岭、赤土寨、苏洋周氏合修谱)、《铭山志》、《赤土寨周氏族谱》、《乐陶周氏族谱》。
  郭姓 《雷峰郭氏族谱》《汤头郭氏族谱》《传豪兴二支派郭氏族谱》《传豪兴三支派郭氏族谱》《龙俊郭氏族谱》《下涌华七支派郭氏族谱》《下涌华十一支派郭氏族谱》《蓝田郭氏族谱》。
  王姓 《绍聊(肖坑)王氏族谱》《桃源东熙王氏族谱》《赤水王氏家谱》《龙浔龟山王氏族谱》《芹菜坑、秀林口王氏族谱》《夏甸王氏族谱》《祥光王氏族谱》《寺内王氏宗谱》《白潭王氏族谱》《龙浔继述王氏族谱》《三班王氏家谱》《龙浔福玉堂湖洋王氏家谱》《龙浔雁塔王氏南溪家谱》《杨梅云溪王氏族谱》。
  颜姓 《龙浔泗滨颜氏族谱》《泗滨志》。
  连姓 《甲头连氏族谱》。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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