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规划与利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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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81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规划与利用
分类号: F293.21
页数: 9
页码: 87-9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德化县土地资源规划与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关键词: 国土资源 规划利用 德化县

内容

一、土地资源规划与利用
  (一)土地资源规划
  1993年3月,开始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4年5月,《德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同年9月通过省土地管理部门评审验收。1997年7月,德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成立。同年8月,全面修编《德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8年10月,完成修编。这次规划期限到2010年,2000年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土地利用规划分阶段目标:
  1997—2000年,全县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量控制在151.18公顷以内,退耕和灾毁耕地数量分别控制在20公顷和46.67公顷以内,通过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增加耕地131.18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和复垦增加耕地133.33公顷,耕地净增加46.67公顷,使全县耕地面积不少于15646.96公顷;园地面积扩大到10596.86公顷;林地面积增加到153830.13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3.8%;牧草地面积达到20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控制在4809.13公顷以内,交通用地增加到1250.51公顷水域面积增加到3078.94公顷期内开发园地4092.17公顷,开发牧草地200公顷,开发林地2215.72公顷,土地利用率提高到85.7%;粮食单产提高到387千克/亩左右。
  2001—2010年,全县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量不超过315.49公顷,退耕和灾毁耕地分别控制在46.67
  公顷和106.67公顷以内,同时通过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增加耕地282.15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和复垦增加耕地286.67公顷,使耕地面积保持在15746.96公顷以上;园地面积增加到11910.89公顷;林地面积增加到157525.05公顷,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牧草地面积增加到3333.3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控制在5096.27公顷以内;交通用地增加到1518.72公顷;水域用地增加到3854.75公顷;期内开发园地1350.04公顷,开发牧草地3133.33公顷,开发林地4615.29公顷,土地利用率达到90.06%;粮食单产达到439千克/亩左右。
  1.耕地
  1996年,全县耕地面积15600.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20948.4733公顷的7.06%。
  1997—2000年,耕地转为其他地类217.85公顷,其中作为城镇村居民点建设用地56.33公顷,独立工矿用地58公顷,交通用地16.18公顷,水利用地20.67公顷,退耕还果20公顷,灾毁46.67公顷。同期,由其他地类转为耕地264.51公顷,其中通过整理复垦增加耕地133.33公顷,开发宜耕荒草地增加耕地131.18公顷。增减相抵,耕地净增46.67公顷。
  2001—2010年,耕地转为其他地类468.82公顷,其中作为城镇村居民点建设用地109.74公顷,独立工矿用地102.2公顷,交通用地56.88公顷,水利用地46.67公顷,退耕还果46.67公顷,灾毁106.67公顷。同期,由其他地类转为耕地568.82公顷,其中通过整理复垦增加耕地286.67公顷,开发宜耕荒草地增加耕地282.15公顷。增减相抵,耕地净增100公顷。至2010年,全县耕地面积净增146.67公顷,耕地总面积达15746.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20948.47公顷的7.13%。
  2.园地
  1996年,全县园地面积6523.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95%。1997—2000年,由其他地类转为园地4112.17公顷,其中耕地退耕还果20公顷,宜园荒草地开发园地4092.17公顷。同期,园地转为其他地类38.47公顷,其中转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33公顷,交通用地1.24公顷,水利用地3.89公顷。增减相抵,园地净增4073.7公顷。
  2001—2010年,由其他地类转为园地1396.71公顷。其中,由耕地退耕还果46.67公顷,宜园荒草地开发为园地1350.04公顷。同期,园地转为其他地类82.67公顷,其中转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3.33公顷,交通用地10.59公顷,水利用地18.74公顷。增减相抵,园地净增1314.04公顷。
  3.林地
  1996年,全县林地面积151865.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73%。1997—2000年,由宜林荒草地转为林地2215.72公顷。同期,由林地转为其他地类251.15公顷,其中转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6.67公顷,交通用地22.77公顷,水利用地121.71公顷。增减相抵,林地净增1964.57公顷。
  2001—2010年,由宜林荒草地开发为林地4615.29公顷。同期,由林地转为其他地类920.36公顷,其中转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2.79公顷,交通用地163.41公顷,水利用地574.15公顷。增减相抵,林地净增3694.93公顷。
  4.牧草地
  1996年,全县无牧草地地类。1997—2000年,开发宜牧荒草地200公顷。2001—2010年,开发宜荒草地3133.33公顷。至2010年牧草地面积达333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51%。
  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996年,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4608.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09%。1997—2000年,由其他地类转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2.53公顷。其中,耕地114.33公顷,园地33.33公顷,林地106.67公顷,未利用土地48.19公顷。同期,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转为其他地类102.14公顷。其中,整理复垦为耕地100公顷,转为水利用地2.14公顷。增减相抵,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净增200.39公顷。
  2001—2010年,由其他地类转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25.49公顷。其中,耕地211.94公顷,园地53.33公顷,林地182.79公顷,未利用土地77.42公顷。同期,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转为其他地类238.35公顷。其中,整理复垦为耕地200公顷,转为水利用地38.35公顷。增减相抵,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净增287.14公顷。
  6.交通用地
  1996年,全县交通用地面积1206.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55%。1997—2000年,交通用地净增44.34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6.18公顷,园地1.24公顷,林地22.77公顷,未利用土地4.15公顷。
  2001—2010年,交通用地增加283.5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6.88公顷,园地10.59公顷,林地163.41公顷,未利用土地52.66公顷。同期因水利建设淹没交通用地15.33公顷,增减相抵,交通用地净增268.21公顷。
  7.水域
  1996年,全县水域面积2925.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2%。1997—2000年,由于水利建设,水域面积净增加153.4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0.67公顷,园地3.89公顷,林地121.7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4公顷,未利用土地5公顷。
  2001—2010年,由于水利建设,水域面积净增加775.8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6.67公顷,园地18.74公顷,林地574.1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8.35公顷,未利用土地82.58公顷。
  8.未利用土地
  1996年,全县未利用土地面积38219.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3%。1997—2000年,未利用土地中的荒草地开发为其他用地6729.75公顷。其中,开发为耕地164.51公顷,园地4092.17公顷,林地2215.72公顷,牧草地20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8.19公顷,交通用地4.15公顷,水利用地5公顷。同期,由于灾毁,耕地转为未利用土地46.67公顷。增减相抵,未利用地净减6683.08公顷。
  2001—2010年,未利用土地中的荒草地开发为其他用地9680.14公顷。其中,开发为耕地368.82公顷,园地1350.04公顷,林地4615.29公顷,牧草地3133.3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42公顷,交通用地52.66公顷,水利用地82.58公顷。同期,由于灾毁,耕地转为未利用土地106.67公顷。增减相抵,未利用地净减9573.47公顷。
  9.城镇建设用地
  1997—2010年,全县城镇建设规划用地总面积1074.57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0.49%。其中,县城用地规模到2000年536公顷,比规划基期扩大98公顷;到2010年771公顷,比2000年扩大235公顷。县城以外的三班镇、龙门滩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赤水镇到2000年的总用地规模189.39公顷,比规划基期扩大61.05公顷;到2010年303.57公顷,比2000年扩大114.19公顷。
  至2010年,全县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总面积2866.1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3%。
  10.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公路建设 1997—2000年,规划拓宽城关—奎斗、奎斗—三班路段,新建有济—土坂—石山接305线路段,需新增交通用地44.34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6.18公顷。2001—2010年,规划新建三环路(英山—高阳—东环路),拓宽十字格—曾坂—赤水、会龙桥—美湖—阳山、三班—永春县界、水口—桂阳、省道305线城关—大田县界、省道103线城关—涌口、佛岭头—雷峰等路段,需新增交通用地283.5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6.87公顷。1997—2010年,全县公路建设需新增交通用地327.8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73.06公顷。
  水利工程建设 1997—2000年,规划新建东固水库,需占用土地153.4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0.67公顷:2001—2010年,规划新建涌四、彭村、涌二、洪歧坂、涌口、街面等6座水库,需占用土地775.8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6.67公顷。1997—2010年,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需增加用地929.2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67.33公顷。
  1997—2010年,全县林业用地规划总面积157525.0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71.29%,主要分布于水口、埕、龙门滩等乡(镇),以水口镇面积最大;全县牧业用地规划总面积3333.3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51%,以雷峰、美湖、桂阳和赤水等乡(镇)面积较大;全县独立工矿用地规划总面积1099.1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0.50%;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用地规划总面积9730.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4.4%,主要分布于赤水、上涌、雷峰、大铭等乡(镇)。
  (二)土地资源利用
  1988年,全县国家基建用地17.41公顷,乡村公共设施基建用地6.52公顷,农民个人基建用地0.53公顷。1998年,全县国家基建用地15.4113公顷,企业基建用地14.6568公顷,个人基建用地1.1003公顷。2007年,全县国家基建用地14.7876公顷,完成企业用地预申请33.0654公顷,个人基建用地3.329公顷。
  二、矿产资源规划与利用
  (一)矿产资源规划
  2001年3月,县政府编制《德化县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国家、省、市对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根据县矿产资源分布特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相关性,实行分区规划。以2001年矿产资源为格局,区域上设置为开发区、限采区及禁采区。
  1.近期矿业开发区(2001—2005年)
  (1)双旗山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境北端,与尤溪县毗邻,属葛坑乡管辖,面积4.6平方千米,区内查明边际经济的基础储量金属量。规划保留2001年的生产规模,年产300克/吨以上的精金矿若干吨,相当于纯金若干吨。
  (2)邱村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北部,属葛坑乡、杨梅乡、桂阳乡管辖,面积49.7平方千米,区内矿产资源有金、石灰岩、煤、高岭土。
  金:规划以邱村为中心,扩大原有的精金矿冶炼厂,年产300克/吨以上的精金矿若干吨,相当于纯金若干吨;建立纯金冶炼厂1个,年产纯金若干吨;精金矿来源,有双旗山矿业开发区、淳湖矿业开发区及邱村矿业开发区。
  石灰岩:规划年产矿石量60万吨,供石灰岩企业集团生产普通水泥50万吨。
  煤:规划年产原煤3万吨,供企业及民用。
  高岭土:规划年产原矿0.5万吨,作为日用陶瓷企业集团生产原料,可制造日用陶瓷0.03亿件。
  (3)淳湖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东北角,属水口镇管辖,与永泰县交界,面积6.8平方千米,区内矿产资源有金、泥煤。
  金:规划保留原有生产规模,年产280克/吨以上金精矿若干吨,相当于纯金若干吨;规划期内若未进行矿产地外围金矿勘查或勘查后未发现新矿,产地则闭坑。
  泥煤:规划年产量0.5万吨,外销。
  (4)七町湖—桂阳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北部的汤头乡、上涌乡、桂阳乡辖域,面积87.1平方千米,区内矿产资源有硅石、高岭土、铁锰(伴生锡)、瓷石。
  硅石:2001—2005年,规划年产原矿5万吨,供县内结晶硅厂生产结晶硅4万吨,其间筹建结晶硅及系列产品生产基地;2006年起,规划年产矿石量150万吨,由硅石企业集团生产结晶硅50万吨、硅铁等系列产品70万吨,成为福建省结晶硅主要生产基地。
  高岭土:规划年产原矿45万吨,为美术陶瓷企业集团及日用陶瓷企业集团提供原料,生产美术陶瓷1.3亿件,日用陶瓷1亿件。
  铁锰(锡石):规划年产铁锰矿10万吨、金属锡74吨,外销。
  瓷石:规划年产量3.1万吨,为日用陶瓷企业集团提供原料,生产日用陶瓷0.15亿件。
  (5)阳山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境西南端,与大田县、永春县交界,属美湖乡管辖,面积11.7平方千米,区内矿产资源有石灰岩、铁、煤、高岭土、铅锌。
  石灰岩:规划年产矿石量200万吨,供石灰岩企业集团生产白水泥100万吨、熟石灰10万吨。
  铁:规划年生产金属量铁若干万吨,供铁矿集团公司生产含铁60%以上的铁矿粉若干万吨。
  煤:规划年生产原煤5万吨,供企业及民用。
  高岭土:规划年生产原矿1万吨,供日用陶瓷企业集团生产日用陶瓷0.05亿件。
  铅锌:规划为多金属冶炼厂提供原料,年产金属铅500吨。
  (6)九护林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境西部,南部与永春交界,属美湖乡、盖德乡管辖,面积24.1平方千米,区内主要矿产有瓷石、高岭土。
  瓷石:规划年产矿石量50万吨,分别供美术陶瓷企业集团生产美术陶瓷制品0.7亿件和日用陶瓷企业集团生产日用陶瓷制品1.8亿件。
  高岭土:规划年产矿石量10万吨,供日用陶瓷企业集团竹产日用陶瓷制品0.5亿件。
  (7)下涌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境北东部上涌乡辖域内,面积15平方千米,区内主要矿产有石灰岩、锌、煤。
  石灰岩:规划年产矿石量200万吨,由石灰岩企业集团生产轻钙100万吨。
  锌:规划为多金属冶炼厂提供原料,年产金属锌500吨。
  煤:规划年产原煤4万吨,供县内企业及民用。
  (8)观音岐—寿内格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南部,与永春县交界,属龙浔镇、三班镇管辖,面积16.4平方千米,区内主要矿产有陶土、瓷石、高岭土。陶土:规划年产原矿50万吨,供工艺美术陶制品集团生产环保型美术陶制品3亿件。瓷石:规划年产矿石量20万吨,供日用陶瓷企业集团生产日用陶瓷1亿件。高岭土:规划年产矿石量0.5万吨,供日用陶瓷企业集团生产日用陶瓷0.02亿件。
  (9)山坪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西北部,属国宝乡、盖德乡、浔中镇管辖,面积23平方千米,区内主要矿产有高岭土、铅锌矿。
  高岭土:规划年产矿石量30万吨,供日用陶瓷企业集团生产日用陶瓷制品1.5亿件。
  铅锌:规划为多金属冶炼厂提供原料,年产金属铅65吨,金属锌35吨。
  (10)美湖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西北部,属美湖乡、国宝乡、赤水镇管辖,面积31.3平方千米,区内主要矿产有高岭土、瓷石、锌矿。
  高岭土:规划年产矿石量4万吨,供日用陶瓷企业集团生产日用陶瓷制品0.2亿件。
  瓷石:规划年产矿石2.3万吨,供日用陶瓷企业集团生产0.1亿件日用陶瓷制品。
  锌矿:规划为多金属冶炼厂提供原矿,年产金属锌120吨。
  (11)风山铁矿开发区
  位于县城西部,与永春县交界,属盖德乡管辖,面积1.4平方千米,区内主要矿产有铁。规划为铁矿集团公司提供原矿,年产金属铁若干万吨。(12)蛇坑头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境西部,属春美乡管辖,面积2.2平方千米。区内有铁、高岭土,但资源量均较少。
  铁:规划为铁矿集团公司提供原矿,年产金属铁若干万吨。
  高岭土:规划年产原矿0.6万吨,供日用陶瓷企业集团生产日用陶瓷制品0.03亿件。
  (13)南斗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北部,属国宝乡辖区,面积8.8平方千米,区内矿产资源有叶蜡石、高岭土。
  叶蜡石:规划组建叶蜡石粉矿厂,年产325-800目矿粉20万吨,其中包括上湖矿业开发区、尾堀矿业开发区提供的原矿;年矿石量9万吨,产品为县内陶瓷厂所用或外销。
  高岭土:规划年产原矿5万吨,供美术工艺企业集团生产美术工艺陶瓷制品0.3亿件。
  (14)上湖矿业开发区位
  于县境东北部,属水口镇辖域,面积6.6平方千米,区内矿产资源有叶蜡石、高岭土。
  叶蜡石:规划年产原矿4万吨,供叶蜡石粉矿厂生产325-800目矿粉,外销或部分作瓷制品配料。
  高岭土:规划年产原矿1万吨,供日用陶瓷企业集团生产日用陶制品0.05亿件。
  (15)尾堀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东北方向,雷峰镇、龙门滩镇交界处,面积3.5平方千米,区内主要矿产有叶蜡石。规划年产原矿7万吨,由叶蜡石粉矿厂生产325-800目矿粉,外销或部分作陶制品配料。
  (16)蟠龙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东北部,属南埕镇管辖,面积5.8平方千米,为石材基地。规划年产荒料5万立方米,生产石板材200万立方米,供民用。
  (17)葛坑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境北部,葛坑乡辖域内,面积2.1平方千米,规划年产泥煤0.8万吨,外销。
  (18)望洋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东北,南埕镇辖域内,面积0.8平方千米,规划年采腐殖土0.5万吨,外销。
  (19)后垵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北部,南埕镇辖域内,面积1.4平方千米。区内有温泉1处,日涌水量150立方米,水温75℃;规划由涌溪水电站开发利用。
  (20)蕉溪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北东,雷峰镇辖域内,面积0.7平方千米。区内有温泉1处,日涌水量259立方米,水温64℃,周围尚有温泉点;规划引水至县城供居民洗浴用。
  2.远期矿业开发区(2006—2010年)
  (1)饭桶垵—大传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境北部,分布于汤头乡、葛坑乡、杨梅乡、桂阳乡及水口镇,面积若干平方千米。区内主要潜在矿产资源是金,其次是多金属。该区作为县黄金集团公司后备基地,规划期前选择重要成矿区进行勘查。
  (2)北山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境北东、上涌乡辖域内,面积1.44平方千米,区内红柱石资源量大。规划建立红柱石企业集团,“十五”期间对该资源生产工艺及产品信息作研究,并筹备建厂;初始年投入生产,年产红柱石精矿40万吨。
  (3)后坂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境北东、上涌乡辖域内,面积8.6平方千米,区内五彩玉石资源量大。规划“十五”期间组建玉石雕刻研究所,引进人才,研究工艺,进行建厂筹备及小规模生产,初始年规模生产,年产作品25万件。(4)云头岐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北西,属美湖乡、盖德乡管辖,面积21.5平方千米,区内瓷石潜在资源量大。规划“十五”期间进行全面系列的勘查,为美术陶瓷和日用陶瓷企业集团提供后备资源基地。
  (5)大墘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西侧、盖德乡辖域内,面积若干平方千米。规划组成稀土企业集团,“十五”期间全面普查勘探,查明稀土潜在资源量;年产稀土精矿若干吨。
  (6)三班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东南三班镇辖区内,面积17.1平方千米。区内北部以瓷石、高岭土为主,南边以陶土为主,尤以陶土潜在资源量大。“十五”期间主要进行矿产资源勘查。规划期内为工艺美术陶制品集团的陶土后备基地。
  (7)边竹垵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境西部,属春美乡管辖,面积若干平方千米。区内探明金属铜控制次边际经济资源量,并伴有少量钾长石。铜可作为多金属冶炼厂后备基地,钾长石可作为陶瓷企业配料。
  (8)李溪矿业开发区
  位于县城北面,属雷峰镇、国宝乡管辖,面积若干平方千米。区内潜在资源主要有金,发现金矿点。“十五”期间进行金矿勘查,为黄金集团公司提供后备基地。
  3.限采区
  (1)主要道路河流
  县境内省道203线、206线以及大樟溪、浐溪(包括龙门滩水库、县城),由县城向西北、东北方向延伸。规划期内其道路河流区范围限制矿产开采。
  (2)涌溪水库
  位于桂阳乡境内,规划期内其库区范围限制矿产开采。
  (3)东固水库
  位于桂阳乡、水口镇、南埕镇交界处,规划期内其库区范围限制矿产开采。
  4.禁采区
  (1)戴云山自然保护区
  涵盖上涌镇南部、赤水镇北部、大铭乡东部及雷峰镇西部,总面积97.3平方千米。规划期内禁止矿产开采。
  (2)石牛山风景名胜保护区
  涵盖水口镇、南埕镇大部分及龙门滩镇小部分面积,总面积195.8平方千米。规划期内禁止矿产开采。
  (3)雪尾尖自然景观保护区
  涵盖南埕镇大部分及雷峰镇、桂阳乡小部分面积,总面积35.7平方千米。规划期内禁止矿产开采。
  (4)水府自然保护区
  位于龙门滩镇境内,面积3.3平方千米。规划期内禁止矿产开采。
  (5)观音岐转播设施保护区
  位于三班镇、龙浔镇交界处,面积0.8平方千米。规划期内禁止矿产开采。
  其余名胜古迹则按县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的执行,均禁止矿产开采。其他法律法规或县政府规定需要保护的保护范围,禁止矿产开采。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1988—2004年,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主要有铁、锰铁、金、铅锌、陶瓷土、叶蜡石、硅石、煤、石灰岩、水泥用页岩、饰面石材、地下热水、矿泉水,以及普通建筑用石料、砖瓦黏土等。2004年,实际开采矿山59个,其中中型矿山3个、小型矿山29个、小矿山26个;主要矿山企业开采矿石总量近221万吨。2005年,有矿山74个,矿山采矿回采率一般为85%~95%,选矿回收率一般为80%~98%;矿业从业人员2175人,矿山工业总产值21650.15万元,利润总额10031.74万元。
  2007年,境内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有铁、锰铁、金、铅锌、陶瓷土、叶蜡石、硅石、煤、石灰岩、饰面石材、地下热水、矿泉水,以及普通建筑用石料等13种。全县持证矿山77个,其中停采的矿山16个,筹建矿山2个;实际开采矿山59个,中型开采规模矿山4个,其余均为小型开采矿山;开采矿石总量215.98万吨(含地下热水、矿泉水),石材33.11万立方米,矿业总产值90367.08万元。矿山采矿回采率:露采85%~92%,地采80%~87%。选矿回收率:金属矿83%~92%,非金属矿80%~90%。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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