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后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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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763
颗粒名称: 编后记
页数: 2
页码: 1131-1132

内容

《安溪县志》(1991—2007年)编纂工作于2007年10月启动,2014年10月付梓出版,历时7年整。整个编纂工作大致经历4个阶段。
  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0月16日,县委颁发《关于调整充实安溪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的通知》。11月22日,县委、县政府颁发《关于开展编纂〈安溪县志〉(1991—2007年)工作的通知》。12月10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地方志工作会议,县长陈灿辉、副县长龚培毓分别作县志续修工作的动员部署,提出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的要求,推动修志工作的开展。并以会代训,聘请省方志委市县志辅导处处长林浩对全县各承编单位150多名撰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修志业务水平。12月下旬,县方志办拟订县志续修的凡例、篇目。2008年1月3日,县方志委颁发《关于〈安溪县志〉(1991—2007年)篇目设计及任务分解的通知》。2月—6月,县方志办征集、修订篇目设计。7月2日,县方志委颁发《关于〈安溪县志〉(1991—2007年)篇目设计及任务分解(修订稿)的通知》。7月底,县方志办印发《修志指南》,撰稿人员人手一册,做到有章可循。
  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为辅导组稿阶段。2008年8月18日,县方志办发出《关于县志续修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把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一个编辑人员。采取分片包干,深入到各承编单位进行业务辅导,现场办公,释疑解难,催促进度,对组稿工作起到很大的作用。12月1日起,每半个月编发一期《修志动态》,发到各承编单位,通报新情况,交流新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加快修志工作的进展。2009年3月,面对编辑人员紧缺、续志与年鉴同步编修、任务繁重的状况,县方志办先后聘请6名较熟悉志鉴业务、文字功底较好的老干部、老教师充实编辑队伍。此后,实行周一例会制度,汇报进度,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发现问题,共同探讨,及时解决遇到的难题。6月1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第二次全县地方志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廖皆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丽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培毓先后讲话,总结前阶段县志续修工作,部署下阶段任务。会上,《安溪县志》副主编李启厚作县志续修业务辅导,进一步提高志稿质量。至7月,有80%的承编单位完成初稿撰写任务。
  2009年8月至2012年2月为审稿总纂阶段。2009年8月,编辑人员对承编单位送来的志稿进行边加工编辑、边与撰稿人互动、边补充修改完善。全体编纂人员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奋发有为,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把压力变为动力,坚持加班加点,推进修志工作。主编、副主编提前介入审稿、总纂,然后把经修改的志稿发送到各承编单位审核,由单位负责人和撰稿人分别签字,盖上单位公章后再送回县方志办。11月,省方志委召开全省志书工作交流会,作出“提炼文字、压缩篇幅、提升志书质量”的部署。县方志办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3月,县方志办根据《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结合县志续修的实际情况,从实践中总结出“提炼文字、压缩篇幅、提升志书质量28条意见”(简称28条意见),得到省方志委的肯定。28条意见简明易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在编纂过程发挥较大的作用。县志续修篇目按照“事以类从”的原则,从33卷归并为30卷,篇幅从300万字压缩为200万字。总纂采取统贯法,由总纂一支笔权衡详略、处理交叉、规范章法,熔裁词语,从头到尾循序渐进,前后贯通。经过艰苦努力,至2012年2月,《安溪县志(1991—2007年)》送审稿基本完成。
  2012年3月至2014年10月为评审定稿阶段。2012年3月21日,县委颁发《关于调整充实安溪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二轮《安溪县志》总编室成员的通知》及《关于成立二轮《安溪县志》审稿委员会的通知》,审稿委员会由18人组成。5月,《安溪县志(1991—2007年)》送审稿印发到每个审稿委员手里。经过3个多月全面的、尤其是对史实的审查,然后收回进行逐卷逐条认真讨论修改补充,再打印成《安溪县志(1991—2007年)》二次送审稿。2013年3月,《安溪县志(1991—2007年)》送审稿送达省、市方志委和泉州市各县(市、区)及同安、长泰、漳平、华安县(市、区)方志委(办)评审。6月26日—27日,县政府主持召开《安溪县志(1991—2007年)》评稿会,这是泉州市在第二轮修志中首次召开的县(市、区)志评稿会。省方志委副主任方清,市县志辅导处处长林浩、副处长欧长生,市方志委副主任林龙海、许晓松会指导。泉州市各县(市、区)及福鼎、同安、长泰、漳平、华安县(市、区)方志委(办)同仁等50余人出席会议。与会人员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畅所欲言,实事求是,既充分肯定志稿的成功之处,又直截了当地指出一些不足,提出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评稿会后,在综合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择善而从,反复推敲,反复打磨,对志稿进一步调整、补充、核实、修改、完善。至2014年1月,《安溪县志》(送审稿)基本完成,2月,送省、市方志委审查验收。7月,根据省、市方志委审查验收意见,对志稿进行再一次补充、调整、修改、完善。10月,《安溪县志(1991—2007年)》定稿,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送中华书局出版。
  《安溪县志》的续修,是安溪县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方志办实施”的工作体制和落实“一纳入、五到位”(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工作任务;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是修好志的重要保证。县委、县政府为县志续修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对县志续修进行动员部署,对二轮《安溪县志》下限调整、立传人物等专门进行研究。分管副县长龚培毓、林荣超经常到县方志办调研,听取汇报,指导工作,把“一纳入、五到位”落到实处。
  确立编修精品佳志目标、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是修好志的关键所在。县方志办一班人不辱使命,爱岗敬业,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作作凤、无私奉献的精神投入县志编修工作。制定和不断完善编辑分工负责、编中交流研讨、质量反馈控制等制度,采取志稿互审,主编、副主编提前介入等方式,以制度来管理约束县志编纂全过程,使质量有较好的保证。
  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两大课题,是修好续志的重要前提。要搞好这两大课题,篇目设计是根本。县方志办根据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遵循科学的系统分类原理,结合社会分工实际,对篇目反复推敲,数易其稿,在继承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如将农、林、果、蔬、畜牧、水产合并为一卷,为“大农业”,银行、农信、邮储、保险、信托、证券合并为一卷,为“大金融”,工业、乡镇企业合并为一卷,交通运输、电信合并为一卷,商业、贸易、服务业合并为一卷,外事、侨港澳台事务合并为一卷,语言、习俗、宗教合并为一卷;创设《专记》;增设《自然环境与保护》《基础设施》《经济总情》《外经贸合作与经济开发区》《扶贫开发与农村小康建设》《旅游业》《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卷及《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政法》《人民来信来访》《党校教育》《党史研究》《老干部工作》《保密工作》《政策研究》《文联》《残联》《计生协会》《茶叶协会》《老龄委》《关工委》《红十字会》《消协》《个私协》等章节,使二轮《安溪县志》内容更丰富,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更加突出。
  《安溪县志》(1991—2007年)的出版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承编单位通力合作、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县方志办全体编纂人员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的结果。在编修的过程中,得到省、市方志委的关心和指导,得到县委办、县政府办、财政局、统计局、保密局、行政执法局、档案馆和各承编单位领导及主笔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地方志的编纂是一项系统、浩繁的文化工程,是一部地方的百科全书。由于人手较少,经验不足,水平有限,虽经努力,志书中仍难免存在一些错漏和不足,恳请专家和读者批评指正。
  安溪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10月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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