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溪县委员会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县城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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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751
颗粒名称: 中共安溪县委员会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县城发展的若干意见
分类号: F299.2
页数: 6
页码: 1111-1116
摘要: 本文是中共安溪县委员会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县城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键词: 安溪县 大县城 中共安溪县委员会

内容

中共安溪县委员会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县城发展的若干意见
  安委〔2005〕5号
  为增强大县城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大县城在县域发展中的先导、领跑、突破作用,以大县城的发展带动全县城镇体系建设,努力推进安溪城镇化进程,加快全县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现就加快大县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大县城发展的重要意义
  1.加快大县城发展是发展县域经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客观要求。县城是全县城镇体系的核心,是全县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中心,是我县先进生产力、综合实力、竞争能力和三个文明发展的集中体现。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城镇发展战略,初步形成以大县城—中心城镇—卫星集镇—中心村四位一体的城镇发展格局。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特别是大县城规模偏小,产业支撑不够强、集聚和辐射能力较弱、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泉州湾滨海城市的战略部署后,我县要在省、市战略布局中找准位置、凸显作用、多作贡献,客观上要求我们顺应区域经济发展规律,把加快大县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走大县城率先突破的发展道路,推动县域经济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加快大县城发展是增强综合优势,更好地参与区域协作分工的迫切需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区域间的分工、交流、合作、竞争等关系日益强化。只有大县城具备与外部进行分工交流所需的基础设施、产业基础和经济规模,才能更好地发挥“桥头堡”作用,更好地参与区域的竞争与协作。只有通过优先发展大县城,才能更好地利用外来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济,促进这些生产要素与我县资源有效结合,构建与周边地区坚实的合作平台,增强我县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只有加快大县城发展,才能使安溪整体上与外界保持密切的经贸和技术信息交流,在区域竞争中占据较为有利的位置。
  3.加快大县城发展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必然选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必须发挥大县城在产业、人才、技术、资本、交通、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增强大县城在发展中的集聚、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通过强化大县城的集聚效应,有利于促进各种要素的合理配置,使大县城成为全县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集散地。通过强化大县城的辐射效应,有利于加快城镇体系建设,推动农业向非农产业、农村向城镇、农民向居民转变,加快城镇化进程。通过强化大县城的带动效应,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优化生产力布局,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通过强化大县城示范效应,有利于推进观念、科技和制度创新,为全县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大县城发展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大做强大县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明确大县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4.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现代山水茶乡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大县城开放先行和体制创新优势,通过加强城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壮大产业支撑,加快人口聚集,扩大城区规模,完善城区功能,提高全县城镇综合竞争力,力争至2020年县城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人口发展到30万人。
  5.指导原则。①以我县被列入全国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县为契机,高起点做好大县城的发展规划。
  ②推进城镇化与加速工业化相结合。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以城镇化加速工业化。③推进开发建设和加快产业聚集相结合。发挥优势,发展壮大一批传统优势产业,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培育发展旅游业、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不断扩充、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与城镇建设互动发展。④跨越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⑤依靠内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实行内源型经济与外向型经济并举,推动经济发展发现新突破。⑥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通过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指导,为非政府投资、公司创业和自主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⑦发展城镇经济与改善人民环境相结合。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和“学习型社会”活动,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构建大县城发展的支撑体系
  6.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支撑体系。①推动产业链延伸。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加强产业技术开发,不断扩充、延伸产业链,围绕发展壮大具有战略支撑作用的茶业、藤铁、建材三大主导产业,着力培育旅游等新兴产业和生物、制药、电子等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骨干项目,扶持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产业集群。②推动产业布局优化。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壮大产业集群,使大县城成为产业集聚中心。外安溪乡镇要积极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做强做大主导产业,主动对接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协作圈。内安溪乡镇要立足当地资源优势,主动与发达地区进行产业对接和配套,加快提升特色产业,夯实产业发展基础。③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发挥现有产业、人才、技术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加快企业信息化进程;逐步提高服务业在大县城中的比重,积极发展金融保险、物流配送、信息咨询、会展、中介服务和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整合全县旅游资源,进一步发展观光旅游,拓展休闲、文化、商务考察等新的旅游发展领域;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建立优质农副产品基地,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促进大县城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7.构建要素健全的市场支撑体系。树立经营城市理念,把市场机制引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做到以经营眼光规划城市,以经营手段建设城市,以经营方式管理城市,提高城镇资源的经济效益和公共行业的服务水平。在县城、中心城镇和公路沿线规划建设一批与我县主导产业、特色经济相配套的茶叶、石材、木材、服装、家具、蔬菜、水果批发专业市场。继续抓好中国特产城二期、茶都三期扩建工程和机动车专业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电器城等一批大型商贸企业的引进和建设,构建藤铁原料、建材批发市场,形成辐射国内外的物资集聚平台,支持、引导集中配送、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营销业快速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住宅消费,聚集人气,旺盛商机。
  8.构建协调配套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①建立较为完善的交通体系。重视大县城内外交通衔接,完善城区路网,打通主要交通阻塞点,缩短时空距离。重点抓好安溪至厦门快速通道等对外联接通道建设,推进境内省道、县道拓改,抓好城区建安大道及其他主、次干道的建设,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②建立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体系。完善大县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系统,保障大县城正常需要。重点抓好城区燃气管道建设和城关220千伏输变电站等重点项目建设。③建立快速便捷的现代通信体系。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社会公共服务的信息支持平台,提高大县城信息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重点抓好以宽带网为核心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程控电话、移动通信系统的升级扩展,打造“数字安溪”。④建立配套完善的防灾减灾体系。围绕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县城水、气、声、渣、光污染的治理力度。重点抓好防汛抗旱系统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抓紧地热二期供水工程和过溪污水厂的建设,提高经济安全保障能力。
  9.构建全面发展的社会事业支撑体系。①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重点保障的位置。科学制订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义务教育为基础,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老年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扎实推进“双高普九”,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大教育投入,新、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培育扩大空间布局合理、示范作用明显的优质教育资源。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立科技开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组织实施各项科技计划。广泛开展行业间的联合协作,大力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促进科技技转化为直接生产力。
  ③加强文化事业建设。积极建设和改造现有文化体育设施,完善体育馆及配套设施建设,筹建安溪县博物馆,大力弘扬中国茶文化,深入实施“农村先进文化示范工程”,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加大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力度。④加强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建设。全面加强医疗卫生工作,健全疾病救治体系,加快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组建县疾病控制中心、县卫生执法大队,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增强大县城对全县城镇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
  10.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着眼长远,放宽视野,高水平编制县城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科学确定县城定位、功能、规模和发展方向,做好县城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产力布局规划、城镇环境规划等的协调衔接,使规划跟得上时代潮流,经得起历史检验。树立人性化的规划理念,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重视人的出行、居住、购物、学习、休闲等需要,合理划定功能分区,优化城区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城镇规划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制度,加强规划审批后续动态管理。
  11.加快推进大县城建设。以城区二环路、建安大道等道路交通网络的建设为契机,构筑城镇新区框架,促进县城规模的不断扩张,加强城区新区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南坪500亩居住区的建设,加快土楼、后安片区、德苑高科技园区、圆潭商住小区的开发建设,保持房地产开发持续健康发展的态势,建设高品位的居住环境、高标准的城镇基础配套设施,促进人气、财气在新区的集聚,吸引一部分旧城区人口迁入新区,达到缓解旧城区人口压力的作用。抓好社区休闲、健身、娱乐、购物等配套设施和道路、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抓好城区中心绿地、公园和主要路段的绿化建设,完善城区绿地系统,提高绿化美化水平,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12.大力提升全县城镇化水平。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是大县城辐射带动功能增强的重要体现。调整修编城镇规划,做好县城和各乡镇之间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优化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坚持城镇扩容、交通先行,不断延伸城镇交通主骨架,拉开城镇发展空间,促进人口集聚,合理扩大城镇规模。依托现有交通网络,推动形成以城区为中心、各镇区为骨干、中心村为基础,分工有序、功能互补、规模协调的城镇体系。通过产业的合理分工和转移,强化辐射、服务,带动中心城镇、卫星集镇的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提升县域经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五、创新大县城发展体制机制
  13.完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相统一的原则,采取统一征用、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办法,实现以地生财、以地养地、以地养城的良性循环。利用级差地租等经济手段调整土地配置,坚持按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供地,限制土地行政划拨,依法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建成区存量土地并提高其配置效率。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土地、私下交易、乱占滥建等行为,严格按照规划安排建设用地和控制规划保留用地,限制分散和零星用地。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注意妥善保护好农民的利益,探索用农民的土地置换商业用地或土地入股等方式解决征地难的问题。探索采取适度的举债措施,征收、征用已经规划的建设用地,配套建设完善后进行公开拍卖。同时对城镇存量土地和旧城改造用地也要坚持公开拍卖,对已经供应的土地,超过两年未开发的全部依法收回。
  14.深化城镇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推进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市政道路等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完善投资政策,大胆探索适度负债开发建设的路子,运用价格、投资补助、贴息等多种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投资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具备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项目,应积极实行特许权转让和业主招标制度。加大公益性项目的财政投入,调减财政对公益事业的福利性补贴,对城镇资源性消费品逐步实行差额累进定价办法,建立起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机制,推进城镇投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
  15.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推行核准和备案制,除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需要核准外,其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切实保障企业的投资自主权。建立投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社会投资的信息引导。改进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重大投资项目专家评议制度,完善政府投资决策咨询制度,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实行代建制。健全招标投标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16.健全完善城镇管理体制。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模式,进一步理顺城镇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推进城镇管理综合执法的路子,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与职权,扩大乡镇和社区管理权限,并加强工作中的主动协调与配合联动,做到多方积极性充分调动,多种利益统筹考虑。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城镇的法治体制和运作机制,发挥基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城镇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基层城镇管理,提高市民的知法、守法、护法意识,形成城镇管理的长效机制。
  17.加强社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权随责转,费随事转”的原则,落实社区服务管理经费,加大社区财力投入,切实改善社区工作条件。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定主体作用,积极发展各类社区服务组织,整合社区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社区建设新机制。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福利等事业,积极发展物业管理等社区有偿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在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的同时,促进社区实现自我建设、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良性发展。
  18.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和就业政策。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降低进城门槛,按公民实际居住地登记管理的原则,凡在城区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农业人口,皆可登记为居民户口,并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取消对农村人口到城镇落户的不合理限制,在一定期内不要求进城农民退休还承包地,允许以土地使用权的转包或入股方式从原承包地获取利益,以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优。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改革方向,取消针对农民和外地人口制定的限制性就业政策和不公平待遇,清理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收费,降低农民进城成本。建立全县性的劳动力流动网络和对外职业介绍体系,健全劳动力培训工作网络,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实行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培训就业优惠政策。健全劳动纠纷排解体系和法律援助体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9.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将城镇外资、民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以及移居城镇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保覆盖范围。完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将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扩大到农村、对象延伸到农民。进城农民社保所需资金从其征地拆迁补偿费、原承包耕地的租赁费或入股分红以及其原所在村组集体资产的变现所得收入中解决。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农民建立以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六、加强领导,推动大县城发展实现新跨越
  20.转变政府职能。县直有关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调整重心、找准站位,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快大县城发展上来,促进加快大县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把不应由政府及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的部分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逐步转移给企事业单位、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政府实施必要和有效的监督,并积极为企业和社会发展提供相关的信息引导、政策咨询、产业指导、要素配套等方面的服务。
  21.优化政务环境。深入开展“创建效能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营造优良政务环境”活动。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检查多或政策规定不落实等行为,开展行风和政风评议活动,推动机关运行全面提速。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阳光行政工程”,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努力为投资者提供高效、周到、优质的服务。
  22.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县城意识,把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展大县城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在思想上形成合力。在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要有责任意识,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加强沟通;各行各业要有城市意识,全力理解、支持、参与大县城建设和发展,真正形成大县城发展的工作合力。
  23.狠抓工作落实。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要按照要求,明确责任,层层分解,狠抓落实。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并建立科学严密的考核体系,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责任人,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人大、政协组织要开展视察和调研,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工作的落实。
  24.精心组织实施。县直各单位及凤城镇、城厢镇、参内乡、官桥镇、龙门镇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就本意见的内容,制定加快大县城发展具体的实施细则。其他各乡镇也要按照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安溪县委员会安溪县人民政府2005年1月25日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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