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鼓励竹藤工艺产业化建设优惠办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742
颗粒名称: 安溪县鼓励竹藤工艺产业化建设优惠办法
分类号: G124
页数: 2
页码: 1085-1086
摘要: 本文是安溪县鼓励竹藤工艺产业化建设优惠办法,分别有加快竹藤工艺产业化发展进程的优惠办法、竹藤工艺产业企业扶持挂钩高、边、远和经济薄弱乡镇、村设立分厂或加工点的优惠办法等。
关键词: 安溪县 重要文献 竹藤工艺产业

内容

为了加快实施安溪县竹藤工艺产业化的发展进程,实现内外半县优势互补联动发展,鼓励竹藤工艺产业企业到高、边、远和经济薄弱乡、村扶持挂钩,扩大规模、创办新企业、增设分厂和设立加工点,以促进安溪县经济发展步伐,特制定如下优惠办法:
  一、加快竹藤工艺产业化发展进程的优惠办法
  1.税费的优惠
  (1)凡在我县投资新创办竹藤产业的三资企业,从获利之年起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新创办竹藤工艺乡镇企业,五年免征或返还企业所得税。
  (2)为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对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准予全额税前列支。当年列支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在今后3—5年内分摊列支。
  (3)对企业创办民营竹藤工艺研究所的,县财政设立竹藤产业技术创新基金100万元,根据其新产品开发计划需要,在资金上给予贴息和适当补助扶持。
  (4)为鼓励竹藤工艺产业出口创汇,县政府设立500万元扶持外贸出口退税基金,优先用于竹藤工艺产品出口“先征后退”的扶持专项资金。
  2.用水、用电的优惠
  竹藤工艺产业企业的用电、用水优先开户,用电增容费、用水增容费减半收取,并实行统一水、电价。
  3.用地的优惠
  (1)凡新办竹藤工艺产业企业的,其企业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允许投资者在二年内分期缴付(属县级收取部分),但第一年缴纳金额不少于该出让金的50%。
  (2)凡新办竹藤工艺产业企业的,其工程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并按减半或靠低不靠高的最优惠办法收取其他各项管理费。
  (3)凡新办竹藤工艺产业企业的,其企业所需用地,自批准之日起,十年免征土地使用费。
  4.奖励办法
  对年出口创汇和纳税情况较好的企业,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对年出口创汇额超过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县政府授予“出口创汇大户”称号;对年纳税超过5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政府授予“纳税大户”称号,县政府做为龙头、骨干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二、竹藤工艺产业企业扶持挂钩高、边、远和经济薄弱乡镇、村设立分厂或加工点的优惠办法
  1.对竹藤工艺产业企业在高、边、远和经济薄弱乡镇、村设立分厂或加工点之年起,对其分厂或加工点的产值部分,给予五年免征或返还企业所得税。
  2.县财政设立500万元竹藤产业建设发展基金,专门做为扶持到高、边、远和经济薄弱乡镇、村设立分厂、加工点的竹藤工艺企业和各分厂、加工点急需的小额短期免息周转金之用。
  3.由县政府协调中行、工行、建行、农行、信用社等银行各设立2000万元专项贷款,对竹藤工艺产业企业到高、边、远和经济薄弱乡镇、村创办竹藤工艺企业和新办分厂或加工点给予重点信贷扶持。
  三、优质服务
  1.优先报送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竹藤工艺产业企业尚无自营进出口权的,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国有或集体控股的企业,可以申请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县政府优先给予转报省外经贸厅审批,有关部门协助企业办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税务等手续。
  2.免费为企业在泉州外经贸网站发布产品广告,并制作网页。
  3.优先报送参评海关A类管理企业。
  4.由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免费协助企业办理注册登记的有关手续。
  5.帮助企业解决人才问题,对于竹藤工艺企业采取调动、借调、兼职等多种灵活引进的人才,在户口迁入、子女就学、工作关系挂靠人才中心等方面给优先解决和照顾。
  6.由经济发展投诉中心,严肃查处故意管、卡、压等妨碍经济发展的问题,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
  向企业收取管理费,更不得以任何名目和借口向企业募捐、集资、摊派,违者按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四、凡创办竹藤工艺产业企业除享受本办法外,还可享受省、市、县出台的有关优惠办法。五、本办法由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六、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安溪县人民政府2000年5月9日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阅读

相关地名

安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