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机构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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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643
颗粒名称: 第十节 机构与管理
分类号: G512.3
页数: 2
页码: 788-789
摘要: 本篇记述了安溪县教育科技、机构与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安溪县 教育科技 机构管理

内容

(一)县级机构
  县委教工委
  2005年12月,中共安溪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成立(简称县委教工委),为正科级建制,与县教育局合署办公,编制3人,实有3人。
  县教育局
  1991年,安溪县教育局(简称县教育局)内设人秘股、计财股、中教股、初教股、幼教股、职教股、成教股、督导室、学校生产管理股、电大工作站、自学考试办公室、教育附加费征收办公室,编制60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37人,工勤2人,实有64人。1997年,县教育局人秘股分为办公室和人事股,内设13个股(室),编制60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34人,工勤1人,实有65人。2002年,县教育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中等教育股、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股、职教成教股、学校德育执法监察股,编制62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45人,实有66人。2003年9月,安溪县普教督导室更名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5年8月,初教股与幼教股合一。2007年,县教育局内设股室没变,编制64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45人,工勤2人,实有66人。
  (二)基层机构
  1991—2001年,全县24个乡(镇)成立教育委员会;小学设立学区。2002年,各乡(镇)小学学区改制为中心学校。
  二、管理
  (一)管理体制
  教育管理体制
  1991一2007年,全县实行“分级办学、分工管理、分类指导”教育管理体制。泉州慈山财经中专历经市县共管、省财政厅主管、市主管;安溪培文师范由泉州市办、市县共管;安溪卫校由县卫生系统办学及管理;县教师进修学校、县直完中、职业中专、小学、幼儿园由县办县管;乡(镇)完中、初级中学、各中心校由县、乡(镇)共办共管,以乡(镇)管为主;基层各小学、幼儿园由乡(镇)、村(居)共办共管。
  干部任免体制
  1991一2005年,学校干部由县委宣传部管理。2006一2007年,学校干部由县委教工委管理,其中,完全中学、职业中专校长由县政府任命,副校长及初中校长、县直小学、幼儿园、各中心校长由县委教工委或县教育局任命。
  学校管理体制1991年,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2001年,在安溪六中、沼涛实验小学、东方中学和龙门学区进行以深化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为重点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02—2007年,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仍然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
  (二)教师管理
  1991年,全县继续执行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制度,按思想政治、业务两方面进行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1996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若干意见》,规范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明确规定教师进城调动必须在基层工作满8年以上。是年,开展教师资格过渡认定工作,全县教师资格过渡认定5978人。
  1997一2001年,加强学校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在全县教师队伍中开展“爱岗敬业”“学校管理年”及“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启动“十百千万新世纪园丁工程”,首批评选出5名优秀校长、80名学科带头人、680名骨干教师。开展教师资格正式认定工作(须经普通话测试合格),有3512人通过认定。
  2002一2004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2538人。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教师队伍管理的暂行意见》,对教师的调动、招考、培训选拔、考核奖惩制定配套措施。实行教师调动进城、学校用人“凡进必考”制度。实行支教制度。在全省率先推出奖励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山区优秀教师的举措;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新分配的教师档案归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2005一2007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1694人。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继续实行名优教师津贴奖励、山区优秀教师奖励制度及“凡进必考”制度。出台《加强和完善学校干部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安溪县2007—2010年教师专业化发展规划》。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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