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安全生产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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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626
颗粒名称: 第八章 安全生产监管
分类号: TE687.1
页数: 3
页码: 765-767
摘要: 安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经济发展,社会安定。
关键词: 安溪县 安全生产 监管

内容

1991一2007年,安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经济发展,社会安定。
  第一节 宣传与培训
  1991年,安溪县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等工具和形式,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2002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5一2007年,每年都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其间,共举办“电力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3次,安全生产知识现场咨询6次,安全生产知识灯猜活动5次,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材料80多万份,张贴和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1.5万幅,编发《安全信息简报》100多份,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265场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335场次。
  1991一2001年,全县共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2473人次。2002一2007年,共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45期、岗位和岗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20期,培训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691人次,其中,乡(镇)矿山矿长388人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38人次、安全生产监督员560人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905人次。2007年,全县80名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参加省安监局举办的培训,通过考试,全部取得执法资格证书。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
  1991年,安溪县注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2002一2005年,县政府先后制定《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溪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溪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溪县乡(镇)、村(居)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溪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溪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安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和《安溪县乡(镇)干部挂钩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核查、处理群众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每年年初,县政府均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指标,结合安溪实际,制发《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部门、乡(镇)在此基础上,按照下管一级原则,层层细化、分解,与各企业、村(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和岗位。2006年,实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挂钩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调整充实县直机关安全生产检查组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领导。2007年,县政府制定实施《安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管理制度》。全县乡(镇)和村(居、社区)分别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80人和520人,形成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网络。是年始,委托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执法权,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节 安全生产检查
  1991一2001年,安溪县安全生产检查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共检验锅炉224台、压力容器3441台、电梯212台;查处工伤事故42起。
  2002年,县安监局成立后,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每年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整改、清除安全隐患情况等。检查一般采取听(汇报)、查(记录)、看(现场)、提(意见)的办法,对个别查出有安全隐患的,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视情节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检查的方式是自下而上,由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县直有关单位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抽查,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进行现场督查。2007年,全县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15次,重点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共出动检查人员500人次、车辆150辆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00多家,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700多处,整改率达到90%以上,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落实。
  第四节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991一2001年,开展矿山企业、建筑行业、易燃易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煤矿的“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煤尘、火)、石灰矿的顶板和保安石柱、建筑工业的起重机械、液化气市场的消防设施等,共检查企业1.29万家次,查处安全隐患1.07万处,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2305份、整改指令书259份,及时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其间,1997年,开展“三合一”(工人住宿、仓库、生产车间为一体)厂房专项整治。全县发现“三合一”厂房45家,责令立即整改;查出安全隐患365处,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和整改指令书各15份。
  2002年8月一9月,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共捣毁烟花爆竹储藏窝点17个,摧毁原材料销售网点9个,销毁一批烟花爆竹生产工具和原料,并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案件25起34人。
  2003年,开展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超载、混装、无资质运输危险物品行为。共检查涉危险化学品企业163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52份,当场责令消除隐患86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家。
  2004年,开展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安全间距,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情况。共检查相关重点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112家(处),发现火灾隐患476处,当场整改223处,责令限期改正253处。
  2005一2007年,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小煤矿关闭,露天矿山、尾矿库安全,地下采矿机械通风与水患排查情况。共检查煤矿和非煤矿山274个次,排查重大安全隐患184处,发出整改通知书405份,关闭小煤矿1家,封闭旧废煤硐井83个,取缔非法开采矿山15处。
  第五节 机构
  1991年5月,安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安办),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2002年3月,安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简称县安监局),内设综合股、安全监督管理股,下设安溪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事业编制),与县安办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编制8人。2006年11月,安溪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更名为安溪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2007年,县安监局内设、下设机构没变,编制12人。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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