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企业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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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61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企业审计
分类号: F239.22
页数: 3
页码: 755-757
摘要: 本篇记述了安溪县审计、企业审计的情况。
关键词: 安溪县 审计 企业审计

内容

一、承包经营责任审计
  1991年,根据省经委、省体改委等7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治理整顿中继续完善发展国有企业承包制的通知》精神,按照“先审计后兑现、先审计后承包、先审计后离任”的“三先三后”原则,县审计局采取分层次、抓重点的审计办法,先后对县医药公司、县木材公司、县华友公司、县粮食局饲料厂、官桥粮食加工厂、县新华书店、县五交化公司、县物资局等15家企业进行承包经营责任审计,按照各企业“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分成,欠收自补”的原则,查出县粮食局饲料厂、官桥粮食加工厂、县五交化公司3家企业未完成承包指标外,其他企业均超额完成承包指标。1997年,对县水泥厂、县制药厂、县印刷厂、县造纸厂、县机电厂、县蚊香厂6家企业进行承包经营责任审计,查出县印刷厂私设“小金库”,金额4.64万元,账外经营16.15万元,责成该厂将未入账的经营收入及结余情况移交财务,统一核算,并补交税费3.38万元;查出县制药厂违规金额3.17万元,处理上交财政1.83万元。
  二、财务收支审计
  1991年,以“五大户”企业(亏损大户、利税大户、积压大户、拖欠大户和违纪大户)为重点。先后对县中百公司、安溪茶厂、县糖厂、县电冶厂、湖头水泥厂、县电力公司、县燃料公司等53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县水泥厂10多个管理人员变造合同案,及时提交司法机关处理,挽回经济损失48.76万元;县糖厂私设“小金库”,金额57.7万元;县电力公司原经理,利用职权,采取明暗合同手段,搞所谓内部承包,接受贿赂3.70万元;县电力公司所属集体企业安厦物资服务部负责人贪污公款6500元等经济问题。这些问题均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992年,以“四大”(规模较大、盈亏较大、对生产流通影响较大、国家政策调整对企业关系较大)企业为重点,先后对县百货公司等37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重复报支会议费3000元,提交县监察机关处理。1993年,以国有资产管理为重点,先后对县制药厂、县纸箱厂等22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县食品厂有关人员虚报冒领公款21783.23元的经济问题,移送县检察院处理。
  1994一1996年,分别对30家、20家、23家国有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规金额536万元,其中,偷税漏税25万元,应上缴县财政92万元,并查出县化肥厂等4家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县电力公司等6家企业盈亏不实;官桥和兴石材厂转手倒卖供电增容费,从中非法所得5万元的经济问题,移送县检察院处理。
  1997一1998年,分别对16家、11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规金额508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26万元;并查出某公司有123笔银行存款金额346.07万元,没有入账,并以联营为名把资金外借,收取利息,开假发票做假账,向主管部门虚报销售额和利润,骗取经营奖金,私分借款利息3693元,把此案移交给县纪委、监察局处理。1999—2000年,分别对17家、20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119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92万元;并查出剑斗电厂会计在没有任何原始凭证的情况下,擅自减少感德石材厂借款41.92万元的违法行为,移送县检察院处理;查出县汽车运输公司原经理等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移送县监察机关处理。
  2001一2003年,以调查企业资产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分别对11家、13家、15家企业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808万元,应缴财政50万元;并查出县农械厂会计账证不全,会计资料不真实,套开增值税发票30.76万元,虚开增值税发票12.39万元等经济问题,移交县监察机关处理;查出县地热公司价格倒挂,公司亏损金额较大,经营机制缺乏活力,管理不到位,人员超编,公司负担较重,养老、医疗保险基金没有缴纳,职工的后顾之忧没有消除等问题,及时以审计《呈阅件》向县政府报告,提出加强经营管理的五条建议。县长尤猛军在《呈阅件》上作“分管副县长、主管局长要组织整顿,务必尽快改变局面”的批示。2004一2005年,分别对12家、14家重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726万元、损失浪费488万元,应缴县财政610万元;并查出县发电公司管理人员用自制凭证列支催收账款奖励金4.56万元,实际只支付1.55万元,公司领导自行领取3.01万元;在没有进行地质勘探,借用他人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对基层电站进行技改,导致部分技改项目被迫停工不能如期完成,280万元的技改工程存在报废风险等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县监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经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查明,有关人员涉嫌工程受贿、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行为和渎职,构成犯罪,成为安溪首例追究绩效责任的案件。
  2006年,加大对各种伪造票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提供虚假会计报表等违法行为的揭露和查处力度。先后对9家企业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38万元、损失浪费65万元、损益不实646万元、管理不规范3057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5万元。2007年,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重在整改,提高效益”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真实性审计为基础,重点对企业资产、负债、权益的真实性进行审计。先后对县水泥厂、县电力公司、县供电公司、县外贸公司等9个企业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236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66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3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4万元。
  三、行业审计
  1992年,对电力行业进行审计,重点对县电力公司的盈亏、债权债务进行审计,查出盈亏不真实,虚盈实亏。建议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统一作出处理。1997年,对全县国有医药流通企业1996年度
  财务收支及有关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并对医药行业的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调查,查出县医药公司所属经营单位在药品购销中以宣传费、广告费名义收取回扣26979.60元,其中,用于奖金补贴和招待费开支22406元,责成单位自行纠正,余额4573.60元上缴县财政。2000年,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医药行业审计。通过对县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审计,查出企业资产质量不高,潜在损失金额162万元;企业转制中产权界定不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会计信息不够真实,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违规金额3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8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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