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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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61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审计
分类号: F239.22
页数: 10
页码: 752-761
摘要: 安溪县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行使审计监督职能,深入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各项审计,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
关键词: 安溪县 经济管理 审计

内容

1991一2007年,安溪县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行使审计监督职能,深入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各项审计,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17年间,全县共审计(调查)单位(项目)1653个,查出违规金额38094万元,上缴县财政金额5245万元;向县司法机关和纪委监察机关移送案件38起,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和有关信息958篇,审计报告和信息被批示、采用553篇,较好发挥审计监督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促进廉政建设。2002年,县审计局被人事部、审计署表彰为“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2003年,县审计局党支部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04年,安溪县被中央五部委授予“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先进县”。第一节 财政金融审计
  一、财政审计
  (一)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1995年10月,县审计局首次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分两个阶段进点,第一阶段于是年第四季度审计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第二阶段于次年第一季度审计上年第四季度预算执行情况。是年,共完成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教育局、县政府管理科等17个机关单位审计。1996年,完成县直17个机关单位审计。2年(2阶段)共查出违规金额421万元,应上缴县财政6万元。1997年,采用“分工负责,加强协调”的审计方法,完成县直19个机关单位审计,其中,首次对县财政局的经费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350万元,应上缴县财政8万元。
  1998年,同级审改为一年进点一次,于次年第一季度审计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每年向县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是年,共完成县直15个机关单位(项目)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68万元,应上缴县财政11万元。1999年,重点对县财政局、县地税局等10个机关单位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583万元,应上缴县财政28万元。2000年,对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金库、粮食政策性补贴及使用等8个机关单位(项目)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2005万元。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提出严格财政预算执行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等意见;县财政局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实行票款分离的管理办法。
  2001一2003年,对县直20个机关单位(项目)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479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44万元。2004年,对县教育、计生、农业、扶贫等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政府采购、会计集中核算、农林税费改革等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3307万元。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县政府重新修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
  2005一2007年,采取监督与执行、检查与落实、合作与分工的“层级式”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模式,对县财政局、县地税局等19个机关单位(项目)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2140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2110万元,追回应收款1.17亿元,
  (二)乡(镇)财政审计
  1991一1992年,分别对12个、10个乡(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0万元,应上缴县财政5万元。其中,查出西坪镇计生办将计生罚没收入3万元借给个人。经上报县政府,县政府责成西坪镇政府进行纠正。
  1993一1995年,每年对12个乡(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284万元,应上缴县财政94万元,应追还被侵占挪用的专项资金87万元,违控罚款2.41万元,发现存在预算外资金和自有资金管理比较混乱。1995年,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通知》。
  1996一1999年,每年对10个乡(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2771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234万元,责令自行纠正的金额2441万元。对大坪乡严重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通报全县。
  2000一2003年,每年对11个乡(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3407.4万元、截留预算收入69.30万元、应征未征税款21万元等问题,处理上缴县财政307.2万元,责令自行纠正1223.2万元。同时,发现个别乡(镇)存在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赤字严重,“收支两条线”不到位,坐支挪用应缴预算外资金。2004一2007年,每年对10个乡(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79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072万元,上缴县财政36万元。2004年,查出城厢镇光德村出纳利用职务之便,将镇财政所下拨的蔬菜基地专项补助款1.2万元占为己有,用于装修私宅。将其移送县纪委查处。
  二、金融保险审计
  1991—1994年,对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财务收支10个项目(次)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1059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5万元。
  1994年,对县建设银行、县农业银行的新旧会计制度接轨及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审计调查。1995年后,随着国家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审计监督主要对象是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审计内容相应改为资产、负债、损益审计。1995—2003年,对县建设银行、县工商银行、县中行、县人民保险公司等11个项目(次)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57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25万元。2004—2007年,没进行金融保险审计。
  第二节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1991年,县审计局把有预算外资金、有权收费和罚没收入、有管理专项资金、有下属基层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作为重点审计对象。是年,对县工商、公安、税务、土地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208万元,应上缴县财政113万元。同时,发现县高甲戏剧团设置账外账14.24万元,县经作局用收款收据收取房租1.94万元不入账等问题。1992一1993年,改进以往面面俱到的审计做法,采取“选择重点,攻突破口,审透查深,体现效果”的方法,分别对10个、35个行政事业单位的罚没收入和收费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县环保局收取排污费30396元、县物委罚没收入62252.62元未上缴县财政,设账外账。县企业局擅自变卖国有资产18万元,不但用于公费旅游,还用于放高利贷,非法收取利息9600元。有13个单位私设“小金库”,金额125.24万元,大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和招待费用。对这些问题依法作出限期追缴的处理。并查出湖头医院会计利用职便贪污公款1000元,县妇幼保健所有关人员虚报冒领私分专项经费6400元等问题,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察机关处理。
  1994一1995年,将管理使用国家资金数额较大、有权收费和罚没款以及财务管理较差的单位作为审计重点,分别审计53个、50个行政事业单位,查出违规金额279万元,应上缴县财政75万元。发现有29个单位私设“小金库”,金额402.84万元。这些资金除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外,还处理没收上缴县财政2.11万元。发现有3个单位应缴未缴的罚没收入55.07万元,全部限期上缴县财政。查出县脱贫办有关人员侵吞挪用扶贫资金28万元,收取红利3万元,长期不入账等问题,将其移送县纪委、监察机关处理。
  1996一1997年,分别对40个、38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528万元,其中,应上缴县财政104万元、应减少财政补贴8万元、应追还被挤占挪用资金160万元,挽回国有资产流失71万元。把原县经作局资产流失136.17万元、公款私借74.76万元,原县经作局局长虚报冒领公款1.36万元等严重经济问题,移送县检察院处理。并查出某单位用伪造凭证、虚报冒领等手段把公款35.5万元转入“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33万元;龙涓卫生院会计与县公费医疗办公室会计互相勾结贪污公费医疗款16173.70元。两起案件均移送县监察机关立案处理。
  1998一1999年,分别对30个、35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415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61万元;并查出6个单位截留上缴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70万元,有6个单位私设“小金库”60万元,有10个单位违规购买专控商品47万元,有6个单位公款私存335万元,分别依法予以处理。2000一2003年,分别对26个、22个、27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查出官桥镇企业站工作人员涉嫌挪用公款12.80万元,移送县监察机关处理。对公安机关进行审计时,延伸调查15个派出机构,查出截留应缴预算收入18.2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2.16万元,提高标准收费3.2万元,擅自立项收费25.56万元以及各种名目收取捐款107万元等违规问题,分别依法予以处理。查出2所医院、1所学校、2个行政事业单位滥发奖金、补贴问题,专题向县政府、县纪委和监察局汇报,县监察局作出清退收缴滥发的奖金的决定。
  2003一2004年,全县重点审计“收支两条线”的执行情况、奖金补贴的发放情况。分别对16个、24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72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180万元,上缴县财政金额198万元。查出一些单位滥发奖金、补贴问题。县委书记曾荣华、县政府县长尤猛军对此作了批示,要求县纪委、财政、审计提出处理意见。并查出县防疫站原站长及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劳务补贴9万元等严重违反财政纪律问题,将其移送县纪委、监察局处理。
  2005一2007年,重点监督教育乱收费和医院抬高药价问题。分别对25个、14个、16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72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737万元,上缴县财政金额74万元。对安溪第六中学、第八中学、崇德中学3所完全中学2006年度财政收支进行审计,查出高中补习费违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关于我县完全中学补习费规范管理的审计建议》,引起县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三节 企业审计
  一、承包经营责任审计
  1991年,根据省经委、省体改委等7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治理整顿中继续完善发展国有企业承包制的通知》精神,按照“先审计后兑现、先审计后承包、先审计后离任”的“三先三后”原则,县审计局采取分层次、抓重点的审计办法,先后对县医药公司、县木材公司、县华友公司、县粮食局饲料厂、官桥粮食加工厂、县新华书店、县五交化公司、县物资局等15家企业进行承包经营责任审计,按照各企业“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分成,欠收自补”的原则,查出县粮食局饲料厂、官桥粮食加工厂、县五交化公司3家企业未完成承包指标外,其他企业均超额完成承包指标。1997年,对县水泥厂、县制药厂、县印刷厂、县造纸厂、县机电厂、县蚊香厂6家企业进行承包经营责任审计,查出县印刷厂私设“小金库”,金额4.64万元,账外经营16.15万元,责成该厂将未入账的经营收入及结余情况移交财务,统一核算,并补交税费3.38万元;查出县制药厂违规金额3.17万元,处理上交财政1.83万元。
  二、财务收支审计
  1991年,以“五大户”企业(亏损大户、利税大户、积压大户、拖欠大户和违纪大户)为重点。先后对县中百公司、安溪茶厂、县糖厂、县电冶厂、湖头水泥厂、县电力公司、县燃料公司等53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县水泥厂10多个管理人员变造合同案,及时提交司法机关处理,挽回经济损失48.76万元;县糖厂私设“小金库”,金额57.7万元;县电力公司原经理,利用职权,采取明暗合同手段,搞所谓内部承包,接受贿赂3.70万元;县电力公司所属集体企业安厦物资服务部负责人贪污公款6500元等经济问题。这些问题均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992年,以“四大”(规模较大、盈亏较大、对生产流通影响较大、国家政策调整对企业关系较大)企业为重点,先后对县百货公司等37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重复报支会议费3000元,提交县监察机关处理。1993年,以国有资产管理为重点,先后对县制药厂、县纸箱厂等22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县食品厂有关人员虚报冒领公款21783.23元的经济问题,移送县检察院处理。
  1994一1996年,分别对30家、20家、23家国有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规金额536万元,其中,偷税漏税25万元,应上缴县财政92万元,并查出县化肥厂等4家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县电力公司等6家企业盈亏不实;官桥和兴石材厂转手倒卖供电增容费,从中非法所得5万元的经济问题,移送县检察院处理。
  1997一1998年,分别对16家、11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规金额508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26万元;并查出某公司有123笔银行存款金额346.07万元,没有入账,并以联营为名把资金外借,收取利息,开假发票做假账,向主管部门虚报销售额和利润,骗取经营奖金,私分借款利息3693元,把此案移交给县纪委、监察局处理。1999—2000年,分别对17家、20家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119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92万元;并查出剑斗电厂会计在没有任何原始凭证的情况下,擅自减少感德石材厂借款41.92万元的违法行为,移送县检察院处理;查出县汽车运输公司原经理等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移送县监察机关处理。
  2001一2003年,以调查企业资产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分别对11家、13家、15家企业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808万元,应缴财政50万元;并查出县农械厂会计账证不全,会计资料不真实,套开增值税发票30.76万元,虚开增值税发票12.39万元等经济问题,移交县监察机关处理;查出县地热公司价格倒挂,公司亏损金额较大,经营机制缺乏活力,管理不到位,人员超编,公司负担较重,养老、医疗保险基金没有缴纳,职工的后顾之忧没有消除等问题,及时以审计《呈阅件》向县政府报告,提出加强经营管理的五条建议。县长尤猛军在《呈阅件》上作“分管副县长、主管局长要组织整顿,务必尽快改变局面”的批示。2004一2005年,分别对12家、14家重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726万元、损失浪费488万元,应缴县财政610万元;并查出县发电公司管理人员用自制凭证列支催收账款奖励金4.56万元,实际只支付1.55万元,公司领导自行领取3.01万元;在没有进行地质勘探,借用他人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对基层电站进行技改,导致部分技改项目被迫停工不能如期完成,280万元的技改工程存在报废风险等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县监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经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查明,有关人员涉嫌工程受贿、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行为和渎职,构成犯罪,成为安溪首例追究绩效责任的案件。
  2006年,加大对各种伪造票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提供虚假会计报表等违法行为的揭露和查处力度。先后对9家企业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38万元、损失浪费65万元、损益不实646万元、管理不规范3057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5万元。2007年,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重在整改,提高效益”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真实性审计为基础,重点对企业资产、负债、权益的真实性进行审计。先后对县水泥厂、县电力公司、县供电公司、县外贸公司等9个企业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236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66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3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4万元。
  三、行业审计
  1992年,对电力行业进行审计,重点对县电力公司的盈亏、债权债务进行审计,查出盈亏不真实,虚盈实亏。建议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统一作出处理。1997年,对全县国有医药流通企业1996年度
  财务收支及有关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并对医药行业的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调查,查出县医药公司所属经营单位在药品购销中以宣传费、广告费名义收取回扣26979.60元,其中,用于奖金补贴和招待费开支22406元,责成单位自行纠正,余额4573.60元上缴县财政。2000年,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医药行业审计。通过对县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审计,查出企业资产质量不高,潜在损失金额162万元;企业转制中产权界定不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会计信息不够真实,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违规金额3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8万元。
  第四节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一、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995年,县审计局对农、林、水财政财务收支10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财务收支3项进行审计,审计资金26508.83万元,发现消费基金增长过快和现金管理混乱等情况,并向上级反映。时任省委书记贾庆林对安溪县审计局反映的情况作出批示:“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和现金管理混乱是当前经济中的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请财政、审计部门在更广泛的调查、审计基础上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严格措施。”
  1999年,完成建设项目审计5个,投资总额656万元,核减工程款18万元,并查出部分工程偷工减料、高估冒算等问题。县委书记洪泽生批示:“关于审计局提出的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非常好,很有针对性,希望能专门研究,采取对策,召开一次加强财政管理的工作会议,重点解决‘收入软化,支出刚化,监督弱化’问题,确保我县财政收支平衡,走出困境。”2000年,对城区主干道拓宽改造工程、防洪堤工程和2个乡(镇)灾民安居造福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转贷建设资金60万元、虚列工程费用3.15万元、安居工程资金不到位226万元(占投资额的30%)以及41户灾民未搬迁安置等问题。
  2001年,以促进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和合理有效使用为目标,对4个工程项目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官桥镇石壁大桥建设工程的财务管理混乱,收支无真实合法依据,出纳人员长期挪用现金涉嫌经济犯罪等问题。2006年,对旧城改造工会片区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发现资产评估、拆迁补偿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对县交通局、路桥建设发展公司财务收支审计,查出专项资金截留286.37万元和事业费收入截留10.36万元,并以审计《呈阅件》向县长汇报。
  二、自筹基建资金审计
  1991一1995年,自筹基建项目委托县审计师事务所审计。1996一2000年,对48项自筹基建项目资金进行事前审计,审计总投资金额17360.15万元。2001年,取消自筹基建项目资金审计和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和竣工决算审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
  1991一199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委托县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1996一1999年,对33项投资项目开工前进行审计,审计总投资金额4257.3万元。2000年11月,取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1996年1月起,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实行全面审计监督制度,各项目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都要接受审计监督,才能办理交付使
  用手续。是年,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委托县审计师事务所审计。1997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2个,核减工程款34.92万元,查补税费38.5万元,并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决算存在高估冒算现象,部分竣工建设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等问题。
  1998一1999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9个,审计总投资金额1024.88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9.98万元;并查出湖头镇溪美村公路工程施工造价不合理、水泥用量超标、水泥采购价格较高等经济问题,移送县纪委处理。2000一2007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1124个,审计造价金额103500.7万元,核减工程造价4559.36万元,其中,2003年,对城关过境公路建设工程设计预算实施事前审计,核减预算造价103.5万元。同时,对5个竣工决算项目进行审计,查出配套资金不落实175万元,超计划、超标准、超规模62万元等违规问题。2004年,对城区34条线路的路灯安装工程决算进行审计,查出重复计算工程量、高计材料价格、高套预算定额等问题,审减工程造价77万元,审减率16.24%。2003—2007年,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24项,审计投资总金额4943.86万元,核减工程造价232.48万元。
  第五节 外资项目审计
  1991一2007年,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安排,县审计局对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扶持的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小水电等外资贷款项目进行24次审计和审计调查,共查出违规金额487万元。发现部分贷款项目因经营管理不善、科技含量不高、自然灾害影响等原因,造成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贷款回收难度较大,个别贷款项目的配套资金未到位。
  第六节 经济责任审计
  1995年3月,县委办、县政府办批转县审计局《关于乡(镇)长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乡(镇)长离任审计制度进入试点阶段。1996年起,把审计对象扩大到县政府部门领导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厂长(经理)。1997一1998年,受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对27名乡(镇)长和9名局长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1976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107万元;审计的36名领导干部中,3名升任职务、30名转任职务、3名被降职使用。对15名国有企事业的厂长(经理)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561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82万元;审计后有1名升任职务、4名转任职务、10名被免职。
  1999年,县审计局总结出一套适合安溪具体情况的“三结合”审计方法,制定《安溪县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程》,对经济责任审计规程进行规范。安溪县经济责任审计的做法,得到审计署《审计工作通讯》的肯定和推广。2000年,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就审计对象、审计程序、审计内设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和审计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安溪县经济责任审计做法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作专题经验介绍。
  2001年,县审计局探索常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路子,对乡(镇)8名正职领导、县政府部门2名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8名经理进行离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1900万元,处理上缴县财政156万元。实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在省委组织部《福建组工通讯》上刊登。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处和审计学会专门派人到安溪进行调研,并在全国审计学会上介绍安溪县经验。2002年起,将过去以离任审计为主转向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对县政府部门27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各种违规金额2975.16万元,其中,直接责任金额2156.04万元、主管责任金额819.12万元。组织部门参考审计结果给予降职2人。安溪县审计局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相结合的经验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介绍。
  2003年,县审计局突出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16个字方针,对县政府部门20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83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378万元。在延伸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时,查出某村一个村民由村委会开出票据向县水电局领取无电村补助款3万元未入账。此案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2004一2005年,探索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共对39个经济责任项目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70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308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31万元,并查出国有资产增值单位5个、保值单位14个、减值单位1个。安溪县审计局的经验分别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全国部分县级审计局长培训班上介绍。
  2006一2007年,县审计局按照“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的思路,不断地完善、深化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的工作机制,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4个(其中,党政领导15人、企业领导2人),查出违规金额737.1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143.52万元。组织部门参考审计结果给予免职2人。
  第七节 专项审计
  1991年,县审计局对30个行政事业单位扶贫资金的拨入及投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调查10个乡(镇)和80个受益单位,查出部分扶贫资金存在着管理混乱、挪用、挤占及效益差等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1992年,对“茶税改”和“粮改”进行专项审计,查出6个茶站春茶收购少付茶农产品税、特产税(两税加在茶叶收购价格里)13多万元;发现粮食库存不合理,3年以上陈粮达13043吨,占54.55%。这些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反映,引起领导的重视。是年,对18个主管农业、水利开发、扶贫资金的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并调查13个乡(镇)、8个农行营业所、31个村的53个受援项目,查出官桥镇仁峰村一个村民用付款证明单领取治理水土流失经费166858元,有内外勾结、虚报冒领的经济问题,移送县检察院查处。
  1994年,对7个安排管理农业资金的政府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延伸调查22个受益单位,发现呆滞未用资金87.67万元、挪用109.41万元、转移168.37万元,县农业局违法挪用截留农业发展资金23.2万元搞联营。1997年,对各乡(镇)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有9个乡(镇)增加自有资金对教育投入75万元,有4个乡(镇)增加对扫盲经费投入8.2万元。
  2000年,对县乡两级政府负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截至1999年底,县、乡两级政府内债4.69亿元,外债248.17万美元,并对政府负债的重要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县委、县政府就做好清理和消化不良债务提出9点意见。是年,对县劳动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局管理的199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并对基金欠缴和扩面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4家企业欠缴养老保险金22.37万元,存在着参保率低、扩面困难、欠缴保险金等问题。对1999年度29个单位94个项目行政收费政府性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发现提高收费标准,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或缴存财政专户而坐支现金结算,挤占挪用等问题。2001年,对全县农村电网改造项目的资金来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对农电“两改一同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非省控农改物资1769万元没有按招投标制度采购,部分工程项目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这些问题均向县电力公司出具审计意见书。
  2002年,根据审计署统一组织,对2000一2002年8月三峡库区移民外迁安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没有发现违规行为,移民资金专款专用,投入足额到位。2004年,对乡(镇)教育经费投入进行审计调查,发现部分乡(镇)教育投入不足、资金拨款不及时、挤占挪用等问题,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报送审计结果报告。
  2006年,对24个乡(镇)财政赤字及负债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存在滚存赤字大、债务负担重等问题。县审计局就此撰写《乡镇消赤减债若干建议》在《泉州人大》发表。是年,还对10个重点建设项目的财政投融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并形成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呈送县政府。县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还出台《关于印发〈安溪县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加以规范管理。2007年,对安溪凤华制衣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未经同意,把3年以下的应收债权48户315万元作为坏账损失,未报批准,自行将积压多年的库存材料634万元转入“待处理财产损失”挂账等问题,影响到评估值的准确性。
  第八节 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
  社会审计
  1991年,县审计师事务所继续从事审查会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资产评估、企业终止清算、基建决算审计、经济案件鉴证、会计咨询服务等业务,并与省华审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作开展资产评估业务,至1999年,共接受委托、完成各种审计查证事项13441件。
  内部审计
  1991年,有内审机构的单位都依法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决算审计。1994年,县审计局采用向内审机构压担子办法,交办审计委托事项,并选派审计干部负责业务指导。是年,共完成审计单位7个,查出违规金额34.34万元,均依法进行处理。1995年,加强对内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商业、供销、粮食三个系统的内部审计人员,配合县审计师事务所对52个公司、社、站的199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2000年,指导县教育局审计股对6所中小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第九节 机构
  一、政府审计机构
  1991年,安溪县审计局(简称县审计局)内设综合股、财金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工业交通审计股、商业粮食外贸审计股。1995年,增设投资审计股(基建农林水审计股)。1996年12月,县审计局内设综合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工商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和农业审计股5个股;编制27人,其中,工勤1人。1999年5月,安溪县基建审计事务所成立,事业编制5人;是年9月,更名为安溪县基建审计中心。2000年12月,增设经济责任审计股。2002年7月,县审计局内设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6个股室,编制19人,其中,工勤1人。2004年10月,县基建审计中心由自收自支改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7年底,县审计局机构、编制没变。
  二、社会审计机构
  1987年7月,安溪县审计事务所成立。1992年8月,更名为安溪县审计师事务所。1999年12月,撤销安溪县审计师事务所。
  三、内部审计机构
  1991年,县商业局、县教育局、县粮食局、县卫生局分别设立审计股。1996年,县医院设立审计室。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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