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价格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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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59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价格管理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14.1
页数: 1
页码: 733
摘要: 本篇记述了安溪县经济管理、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
关键词: 安溪县 经济管理 体制改革

内容

199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实行直接管理和间接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其中,国家定价摆在首位。1992年,工业生产资料实行计划内、计划外两种价格并轨,由物资部门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行定价,挂牌销售。是年,发布各系统行政事业性项目和标准。每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年度审验。1993年,执行凡涉农收费、集资、基金项目及标准必须经过审核的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1994年,调整邮政、电信和部分移动电话资费标准。1996年,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移送处理制度。
  1997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并于次年5月1日正式实施。县物价局逐步完善在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以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的原则,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即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人民生活必需品,实行政府定价;对比较重要的商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大部分商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2000年,加强电价管理,推进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核定农网改造农户表下线工料收费标准。2001年,审核上报电站(厂)上网电价,促进全县有限水资源的开发利用。2002年,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及房地产价格、液化石油气价格调研活动,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加强管理,并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涉农收费监督网络。
  2005年起,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清理、审查,实行“一证一票”制;建立县价格信息网,对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项目、标准进行网上公示;调整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清水岩等风景旅游区门票标准;核定市区公共场所临时停车场服务费、出租车租价标准;免除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学杂费,调整高中教育收费标准。至2007年,全县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价格管理体制,基本完成主要以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的改革目标。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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