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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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56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贷款
分类号: F832.4
页数: 6
页码: 667-67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7-2007年福建省安溪县贷款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贷款 经济 安溪县

内容

1991—1993年,全县各行、社认真贯彻执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强化管理,适时调节,提高效益”的货币信贷政策,贷款主要向国有重点工商企业、农业和乡镇企业倾斜。1993年底,全县三项
  贷款余额47324万元,占当年总贷款78.2%。
  1994—1996年,以抑制通货膨胀为金融的中心工作,贯彻执行适度从紧的信贷政策,优化贷款投向,对茶业、粮食生产、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予以保证;扶持省、市、县重点企业,仅蓝田水库电站贷款达11300万元。3年全县投入基本建设贷款20762万元,比前3年同类贷款3416万元增长5.07倍。
  1997年,执行长期以来旨在抑制通货膨胀转为防止通货紧缩的货币信贷政策,各行、社适时调整信贷结构,适度增加信贷资金投入,积极拓展信贷业务。1998年,县信用联社试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1999年,县各银行支持县定百家重点企业贷款65042万元,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374笔,金额48298万元。
  2000年,加大支农贷款力度,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同时试办“农户联保贷款”,增加对农业、茶业、粮食、食用菌等涉农贷款额度。是年,全县新增农业贷款15459万元,年末农业贷款余额33298万元,占全年总贷款余额15.67%。
  2001—2006年,持续贯彻执行稳健的信贷政策,各行、社优化贷款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开办业务新品种,加大对城建、交通、通信、电力、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的信贷资金投入。2002年,开始办理个人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贷款余额达40017万元。2006年底,全县基本建设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分别为99935万元和93887万元,比2001年增长11.9倍和3.5倍。
  2007年,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大对茶叶产业、绿色农业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扶持力度,农业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分别为145900万元和35677万元,比2006年增长25.09%和96.83%,均为历年之最。至是年底,全县各项贷款余额661698万元,比1991年末增长20.25倍。
  一、短期贷款
  (一)工商企业贷款
  1991年,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贷款结构。县工行、县中行分别发放工商企业贷款2565万元、1536万元。是年起,县农行每年发放安溪茶厂及所属茶站茶叶收购、加工贷款8000多万元。县各银行每年发放县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贷款2000多万元。
  1992—1998年,全县各银行按照“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发放工商企业贷款。县工行重点扶持安溪茶厂、县医药公司、县农械厂、县物资局等8家企业,共发放贷款3926万元。县农行对三安钢铁公司发放首笔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县建行对县电冶厂、县纸箱厂、湖头水泥厂发放贷款633万元。
  2001年,以支持工商企业科技开发贷款为先导。县农行对三安钢铁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5200万元。县建行对县石油公司发放贷款85万元。县中行对县外贸公司发放贷款11904万元。县信用联社对竹藤、石材、水泥、纸品等企业发放贷款14284万元。
  2004—2007年,贷款向“三高”(资产质量高、信誉程度高、经济效益高)企业倾斜。县工行对省、市优质企业发放贷款2900万元。县农行连续对三安钢铁公司发放贷款59208万元,发放商业贷款3649万元,供销社贷款452万元,水泥制造业贷款1659万元,农副产品加工贷款3649万元。县建行对建筑企业发放贷款3097万元。县各银行对县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累计发放贷款33920万元。至2007年底,全县工商企业贷款余额139671万元,比1991年增长8.36倍,占全县贷款总额的20.10%。
  (二)农业贷款
  1991—1997年,实行“三优”(项目优先、资金优先、利率优惠)信贷政策。县信用联社对蓝田、祥华、龙涓等乡(镇)发放贷款1376万元;对家庭联产承包农户发放贷款8928万元。县农行发放粮食专用贷款2079万元。县农发行发放粮油购销贷款13513万元。
  1988—2000年,试行“小额信用贷款”试点,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县信用联社办理贷款证3553本,发放贷款5273万元。2001年,试行“农户联保贷款”,办理贷款证26本,发放贷款134万元。2002年,各银行发放粮食贷款13500万元,食用菌贷款550万元,种养业贷款4558万元,茶业贷款1820万元。
  2003—2007年,开展“信用村镇”评定工作,制定“公司+基地+农户”融资服务措施,支持农业发展。县信用联社发放支农贷39330万元,茶叶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贷款26400万元,生态茶园建设及植树造林贷款65000万元。县农行发放涉农贷款57675万元。县农发行发放涉农商业性贷款20697万元。至2007年底,全县农业贷款余额145900万元,比1991年底增长12.77倍,占全县贷款总额22.05%。
  (三)“三资”企业贷款
  1991年,贷款主要投向是工艺业和制衣业。县中行对安星藤铁工艺、新成服装厂等企业发放贷款1505万元。县工行对凤华制衣厂发放贷款1810万元,是年,全县“三资”企业贷款余额2206万元。此后,随着“三资”企业的发展,贷款逐年增加,至1996年,贷款余额增至9624万元。
  1997年,“三资”企业贷款余额上升到11147万元,首次突破亿元关。1998年,贷款范围扩大,增加石材加工、冶炼、鞋业制造等行业。县建行对集安锰铁有限公司两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1998—2000年,县工行多次支持三美石材、波特鞋业流动资金贷款,两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850万元和800万元。1998—2000年,全县“三资”企业贷款余额波动较小,保持在13000万元—16700万元之间。
  2001年,发放“三资”企业贷款向重点企业倾斜。县建行对出口创汇大户恒星工艺品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795万元。县工行对明园酒店发放周转金贷款2000万元,对凯鹰电源电器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550万元。2004年,县中行分别对英发家具厂和三安钢铁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和10000万元。
  2005年,全县“三资”企业贷款余额21419万元,比2004年减少15.31%。2006—2007年,县建行对安溪骨干企业之一闽华电池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600万元。2007年底,全县“三资”企业贷款余额12650万元,比2006年减少9.27%。
  (四)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贷款
  1991年,各行、社支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活动,累计发放贷款3570万元。1992—1999年,各行、社支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茶叶、食用菌、建材、机械及水电等项目,累计发放贷款28380万元。2000—2007年,各行、社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三元岩水泥,茂盛、中田、恒发工艺,八马茶业,鑫晟矿业,华威新材料,翔云机电和凤山贸易汽车行等累计发放贷款23400万元。
  (五)票据融资
  2001年,全县各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3万元。2007年,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和办理押汇融资、拆借、保理融资金额共计33347万美元,及时解决企业在运行中的短期资金需要。(六)其他贷款1991年,县工行办理信托贷款493万元,1993年全部收回。1992年,县工行办理委托贷款1064万
  元,1993年全部收回。1993—1996年,县建行办理委托贷989万元,1996年底全部收回。1999—2003年,县工行对县医院发放首笔医疗卫生贷款500万元。2004—2007年,县中行对中医院发放贷款250万元。
  二、中长期贷款
  (一)基本建设贷款
  1993—1997年,各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县人行和县工商各对装机容量
  2.5万千瓦的蓝田水库电站发放贷款2000万元,县农行、县建行分别发放贷款1500万元、5800万元。县农行、县工行、县建行对城关、官桥110千伏变电站发放贷款2050万元。县建行对龙门隧道工程、省道206、308线和县道拓改工程及路面硬化发放贷款9300万元。县农行对县供销联社供销商场建设发放贷款500万元。
  2000—2005年,县工行对城区二环路建设项目发放贷款8000万元,对装机容量2.5万千瓦县煤矸石发电厂发放贷款11300万元。县农行对县物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500万元;分别对聚丰工艺、厦丰工艺、恒兴中学基建发放贷款19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县中行对县殡仪馆基建发放贷款270万元。
  2006—2007年,各行、社支持重点能源建设项目贷款57479万元。县农行对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900万元。县建行对安晟环保污水处理厂发放贷款2000万元;对县广播电视网站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000万元。
  (二)技术改造贷款
  1991—1992年,县工行发放技改贷款1938万元。1993—1995年,县中行对湖头水泥厂发放技改贷款50万元。县建行对芦田茶场发放技改贷款100万元,支持133公顷茶园改造。县农行对三安钢铁公司发放技改贷款2500万元,用于建设一座炼铁高炉和2×1500千伏尾气回收项目。1996—1998年,县中行对华兴石材厂、新成服装厂发放技改贷款190万元。县工行对官桥110千伏变电站发放贷款950万元;对县自来水厂发放扩建工程技改贷款1002万元;对金谷水泥厂日产600吨水泥旋窑生产线发放技改贷款2500万元。1999年后,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银行的技改贷款也逐步减少。2007年,县工行对县广电网络有线数字电视平移项目发放技改贷款4000万元。
  (三)其他贷款
  1991—1994年,县人行发放老少边及地方经济开发专项贷款994万元,主要用于小水电建设、茶园改造,食用菌生产等项目;办理核销以工代赈329.6万元,用于公路建设、饮水工程、低产田改造、水土保持等项目。县建行向省建行申请专项贷款500万元,支持县自来水公司日产2000吨水厂建设。县工行、县中行分别发放个人购房贷款45万元、208万元。县中行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213万元。
  1995—1999年,县建行向省建行争取扶贫贴息贷款250万元,支持大坪投建双美电厂。
  2000—2007年,县工行、县农行、县中行、县建行4家商业银行对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恒兴房地产、鸿业房地产、茶叶批发市场、省光正房地产、凤山置业、龙凤置业、凤冠房地产等企业累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31.83亿元;对11549户累计发放个人购房贷款17.55亿元;对2649户累计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1.98亿元;对1984户累计发放个人消费贷款2.6亿元。县农行发放助学贷款50.56万元,及时帮助104名学生入学。县信用联社对2175户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050万元;办理农户小额贷款(期限2年)5200笔,发放贷款9200万元。县邮储分局开办个人存单质押贷款97笔,发放贷款718万元。
  三、发行债券
  1993年,为帮助解决省道206线龙门隧道工程和蓝田水库电站项目建设资金,经省、市计委、人民银行同意,发行安溪龙门隧道工程和蓝田水库电站建设债券。5月,县建行以信贷资金购买龙门隧道工程债券1950万元;县路桥建设发展公司委托县建行向社会发行龙门隧道工程债券682.37万元;县水电开发公司委托县中行向社会发行蓝田水库电站债券911.10万元,两种债券共发行3543.47万元,债券期限为5年,年息13%。1998年,债券到期全部兑付。
  四、清理“三角债”
  1990—1992年,安溪县相关银行按照国务院清理“三角债”决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连环清欠工作,清理收回被欠款1293.64万元,偿付欠款517.08万元,为有关企业解开资金“债务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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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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