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银行农信邮储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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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56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银行农信邮储业务
分类号: F832.2
页数: 15
页码: 665-679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91-2007年福建省安溪县银行农信邮储业务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银行 邮储 安溪县

内容

第一节 存款
  1991年,安溪县经济发展较快,居民收入提高,企业存款、财政性存款、农业存款、储蓄存款等相应增加,各项存款年末余额56449万元。1992年,全县经济迈入迅速发展时期,各项存款每年都有增加。1994年,各项存款余额112796万元,比1993年增长16.1%。1995年,各项存款余额142609万元,比1994年增长26.4%。1996年,各项存款余额180365万元,比1995年增长26.4%。1999—2000年,各项存款增幅较小。2001—2006年,各项存款增幅均在10%上下。2007年,各项存款余额800969万元,比1991年增长13.19倍。17年间,年均增长18.56%一、企业存款
  1991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县企业存款余额5641万元,比1990年增长25.2%。1992年,各种投资办企业升温,企业存款余额9448万元,比1991年增长67.4%,创历年新高。1995年,国家严格控制信贷规模,企业存款递减,比1994年下降5.7%,为历年之最。1996年后,全县“三资”企业加快发展,企业存款回升。1997年,企业存款余额29613万元,比1996年增长36.7%。2000年,经济结构调整,有效需求不足,企业存款减少。2001年,各行、社为其提供各种方便与优质服务,督促货款及时归行,促进企业存款稳步上升。2003年,企业存款余额44978万元,比2002年增长27.6%2004年,项目投资较多,企业存款余额54102万元,比2003年增长20.2%。2007年,企业存款账户4022户,存款余额88468万元,比1991年增长14.68倍,占全县总存款11.05%。
  二、财政性存款
  1991年,全县财政性存款(包括机关团体存款)余额1838万元,比1990年增长6.8%,但仅占全县总存款余额0.21%。1994—1998年,每年财政性存款余额均在4700万元—8600万元左右徘徊。1999年,财政性存款余额突破亿元,达13231万元,比1998年增长52.9%,占总存款4.75%。2000—2003年,财政性存款余额都在13000万元—34000万元上下浮动。2004—2006年,财政性存款余额则在4700万元—52000万元之间相持。2007年,财政性存款余额67199万元,比1991年增长
  35.6倍,占总存款8.3%。
  三、农业存款
  1991年,全县农业存款余额3383万元,仅占总存款5.99%。1994—1997年,农、林小企业转制,在银行、信用联社开户也发生变化,资金转移,存款减少,农业存款余额在300万元—700万元之间徘徊。2000年后,“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迅速发展,农业存款开始逐年回升。至2007年,农业存款余额26775万元,虽比1991年增长6.19倍,但仅占总存款3.3%。
  四、储蓄存款
  1991年,全县金融机构开办的储蓄存款种类主要有:活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教育储蓄、有奖储蓄等。储蓄存款种类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但基本种类是活期储蓄、定期储蓄和定活两便储蓄。是年底,储蓄存款余额43140万元,占总存款76.4%。1992年,全县各金融机构把储蓄存款业务摆在突出位置,开展优质服务,实行绩效挂钩。是年底,存款余额62254万元,比1991年增长44.3%,是增幅较大的一年。1993年,实施《储蓄管理条例》,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意识增强,各行、社不断拓展业务,开办代发工资、代理股票、基金等业务吸收储蓄存款,成效明显。是年末,全县储蓄存款余额72811万元,比1992年增长16.9%。1995年,全县储蓄存款持续增长,年末余额117370万元,比1994年增长21.2%。
  1999—2000年,银行几次下调利率,利差缩小,居民的民间投资增多,全县储蓄存款增幅下降,年末储蓄余额分别为221299万元和231286万元,分别比1998年和1999年增长8.1%和4.5%。2000年4月1日起,实施《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各行、社做好宣传工作,县人行加强检查督促落实,促进个人储蓄存款增长。2001年,储蓄存款余额255470万元,比2000年增长10.4%。此后,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尤其是茶农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储蓄存款保持增长态势。2003年,储蓄存款余额385911万元,比2002年增长27.4%,人均储蓄3627元。2007年底,全县储户1184474户,储蓄存款余额587483万元,占存款总额73.3%,比1991年增长12.62倍,人均储蓄5489元。17年间,储蓄存款年均增长17.7%。
  第二节 贷款
  1991—1993年,全县各行、社认真贯彻执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强化管理,适时调节,提高效益”的货币信贷政策,贷款主要向国有重点工商企业、农业和乡镇企业倾斜。1993年底,全县三项
  贷款余额47324万元,占当年总贷款78.2%。
  1994—1996年,以抑制通货膨胀为金融的中心工作,贯彻执行适度从紧的信贷政策,优化贷款投向,对茶业、粮食生产、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予以保证;扶持省、市、县重点企业,仅蓝田水库电站贷款达11300万元。3年全县投入基本建设贷款20762万元,比前3年同类贷款3416万元增长5.07倍。
  1997年,执行长期以来旨在抑制通货膨胀转为防止通货紧缩的货币信贷政策,各行、社适时调整信贷结构,适度增加信贷资金投入,积极拓展信贷业务。1998年,县信用联社试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1999年,县各银行支持县定百家重点企业贷款65042万元,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374笔,金额48298万元。
  2000年,加大支农贷款力度,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同时试办“农户联保贷款”,增加对农业、茶业、粮食、食用菌等涉农贷款额度。是年,全县新增农业贷款15459万元,年末农业贷款余额33298万元,占全年总贷款余额15.67%。
  2001—2006年,持续贯彻执行稳健的信贷政策,各行、社优化贷款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开办业务新品种,加大对城建、交通、通信、电力、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的信贷资金投入。2002年,开始办理个人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贷款余额达40017万元。2006年底,全县基本建设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分别为99935万元和93887万元,比2001年增长11.9倍和3.5倍。
  2007年,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大对茶叶产业、绿色农业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扶持力度,农业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分别为145900万元和35677万元,比2006年增长25.09%和96.83%,均为历年之最。至是年底,全县各项贷款余额661698万元,比1991年末增长20.25倍。
  一、短期贷款
  (一)工商企业贷款
  1991年,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贷款结构。县工行、县中行分别发放工商企业贷款2565万元、1536万元。是年起,县农行每年发放安溪茶厂及所属茶站茶叶收购、加工贷款8000多万元。县各银行每年发放县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贷款2000多万元。
  1992—1998年,全县各银行按照“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发放工商企业贷款。县工行重点扶持安溪茶厂、县医药公司、县农械厂、县物资局等8家企业,共发放贷款3926万元。县农行对三安钢铁公司发放首笔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县建行对县电冶厂、县纸箱厂、湖头水泥厂发放贷款633万元。
  2001年,以支持工商企业科技开发贷款为先导。县农行对三安钢铁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5200万元。县建行对县石油公司发放贷款85万元。县中行对县外贸公司发放贷款11904万元。县信用联社对竹藤、石材、水泥、纸品等企业发放贷款14284万元。
  2004—2007年,贷款向“三高”(资产质量高、信誉程度高、经济效益高)企业倾斜。县工行对省、市优质企业发放贷款2900万元。县农行连续对三安钢铁公司发放贷款59208万元,发放商业贷款3649万元,供销社贷款452万元,水泥制造业贷款1659万元,农副产品加工贷款3649万元。县建行对建筑企业发放贷款3097万元。县各银行对县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累计发放贷款33920万元。至2007年底,全县工商企业贷款余额139671万元,比1991年增长8.36倍,占全县贷款总额的20.10%。
  (二)农业贷款
  1991—1997年,实行“三优”(项目优先、资金优先、利率优惠)信贷政策。县信用联社对蓝田、祥华、龙涓等乡(镇)发放贷款1376万元;对家庭联产承包农户发放贷款8928万元。县农行发放粮食专用贷款2079万元。县农发行发放粮油购销贷款13513万元。
  1988—2000年,试行“小额信用贷款”试点,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县信用联社办理贷款证3553本,发放贷款5273万元。2001年,试行“农户联保贷款”,办理贷款证26本,发放贷款134万元。2002年,各银行发放粮食贷款13500万元,食用菌贷款550万元,种养业贷款4558万元,茶业贷款1820万元。
  2003—2007年,开展“信用村镇”评定工作,制定“公司+基地+农户”融资服务措施,支持农业发展。县信用联社发放支农贷39330万元,茶叶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贷款26400万元,生态茶园建设及植树造林贷款65000万元。县农行发放涉农贷款57675万元。县农发行发放涉农商业性贷款20697万元。至2007年底,全县农业贷款余额145900万元,比1991年底增长12.77倍,占全县贷款总额22.05%。
  (三)“三资”企业贷款
  1991年,贷款主要投向是工艺业和制衣业。县中行对安星藤铁工艺、新成服装厂等企业发放贷款1505万元。县工行对凤华制衣厂发放贷款1810万元,是年,全县“三资”企业贷款余额2206万元。此后,随着“三资”企业的发展,贷款逐年增加,至1996年,贷款余额增至9624万元。
  1997年,“三资”企业贷款余额上升到11147万元,首次突破亿元关。1998年,贷款范围扩大,增加石材加工、冶炼、鞋业制造等行业。县建行对集安锰铁有限公司两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1998—2000年,县工行多次支持三美石材、波特鞋业流动资金贷款,两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850万元和800万元。1998—2000年,全县“三资”企业贷款余额波动较小,保持在13000万元—16700万元之间。
  2001年,发放“三资”企业贷款向重点企业倾斜。县建行对出口创汇大户恒星工艺品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795万元。县工行对明园酒店发放周转金贷款2000万元,对凯鹰电源电器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550万元。2004年,县中行分别对英发家具厂和三安钢铁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和10000万元。
  2005年,全县“三资”企业贷款余额21419万元,比2004年减少15.31%。2006—2007年,县建行对安溪骨干企业之一闽华电池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600万元。2007年底,全县“三资”企业贷款余额12650万元,比2006年减少9.27%。
  (四)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贷款
  1991年,各行、社支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活动,累计发放贷款3570万元。1992—1999年,各行、社支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茶叶、食用菌、建材、机械及水电等项目,累计发放贷款28380万元。2000—2007年,各行、社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三元岩水泥,茂盛、中田、恒发工艺,八马茶业,鑫晟矿业,华威新材料,翔云机电和凤山贸易汽车行等累计发放贷款23400万元。
  (五)票据融资
  2001年,全县各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3万元。2007年,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和办理押汇融资、拆借、保理融资金额共计33347万美元,及时解决企业在运行中的短期资金需要。(六)其他贷款1991年,县工行办理信托贷款493万元,1993年全部收回。1992年,县工行办理委托贷款1064万
  元,1993年全部收回。1993—1996年,县建行办理委托贷989万元,1996年底全部收回。1999—2003年,县工行对县医院发放首笔医疗卫生贷款500万元。2004—2007年,县中行对中医院发放贷款250万元。
  二、中长期贷款
  (一)基本建设贷款
  1993—1997年,各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县人行和县工商各对装机容量
  2.5万千瓦的蓝田水库电站发放贷款2000万元,县农行、县建行分别发放贷款1500万元、5800万元。县农行、县工行、县建行对城关、官桥110千伏变电站发放贷款2050万元。县建行对龙门隧道工程、省道206、308线和县道拓改工程及路面硬化发放贷款9300万元。县农行对县供销联社供销商场建设发放贷款500万元。
  2000—2005年,县工行对城区二环路建设项目发放贷款8000万元,对装机容量2.5万千瓦县煤矸石发电厂发放贷款11300万元。县农行对县物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500万元;分别对聚丰工艺、厦丰工艺、恒兴中学基建发放贷款19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县中行对县殡仪馆基建发放贷款270万元。
  2006—2007年,各行、社支持重点能源建设项目贷款57479万元。县农行对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900万元。县建行对安晟环保污水处理厂发放贷款2000万元;对县广播电视网站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000万元。
  (二)技术改造贷款
  1991—1992年,县工行发放技改贷款1938万元。1993—1995年,县中行对湖头水泥厂发放技改贷款50万元。县建行对芦田茶场发放技改贷款100万元,支持133公顷茶园改造。县农行对三安钢铁公司发放技改贷款2500万元,用于建设一座炼铁高炉和2×1500千伏尾气回收项目。1996—1998年,县中行对华兴石材厂、新成服装厂发放技改贷款190万元。县工行对官桥110千伏变电站发放贷款950万元;对县自来水厂发放扩建工程技改贷款1002万元;对金谷水泥厂日产600吨水泥旋窑生产线发放技改贷款2500万元。1999年后,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银行的技改贷款也逐步减少。2007年,县工行对县广电网络有线数字电视平移项目发放技改贷款4000万元。
  (三)其他贷款
  1991—1994年,县人行发放老少边及地方经济开发专项贷款994万元,主要用于小水电建设、茶园改造,食用菌生产等项目;办理核销以工代赈329.6万元,用于公路建设、饮水工程、低产田改造、水土保持等项目。县建行向省建行申请专项贷款500万元,支持县自来水公司日产2000吨水厂建设。县工行、县中行分别发放个人购房贷款45万元、208万元。县中行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213万元。
  1995—1999年,县建行向省建行争取扶贫贴息贷款250万元,支持大坪投建双美电厂。
  2000—2007年,县工行、县农行、县中行、县建行4家商业银行对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恒兴房地产、鸿业房地产、茶叶批发市场、省光正房地产、凤山置业、龙凤置业、凤冠房地产等企业累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31.83亿元;对11549户累计发放个人购房贷款17.55亿元;对2649户累计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1.98亿元;对1984户累计发放个人消费贷款2.6亿元。县农行发放助学贷款50.56万元,及时帮助104名学生入学。县信用联社对2175户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050万元;办理农户小额贷款(期限2年)5200笔,发放贷款9200万元。县邮储分局开办个人存单质押贷款97笔,发放贷款718万元。
  三、发行债券
  1993年,为帮助解决省道206线龙门隧道工程和蓝田水库电站项目建设资金,经省、市计委、人民银行同意,发行安溪龙门隧道工程和蓝田水库电站建设债券。5月,县建行以信贷资金购买龙门隧道工程债券1950万元;县路桥建设发展公司委托县建行向社会发行龙门隧道工程债券682.37万元;县水电开发公司委托县中行向社会发行蓝田水库电站债券911.10万元,两种债券共发行3543.47万元,债券期限为5年,年息13%。1998年,债券到期全部兑付。
  四、清理“三角债”
  1990—1992年,安溪县相关银行按照国务院清理“三角债”决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连环清欠工作,清理收回被欠款1293.64万元,偿付欠款517.08万元,为有关企业解开资金“债务链”。
  第三节 会计国库结算
  一、会计
  1993年1月1日,安溪县金融系统把原会计采用的收付记账法改为借贷记账法。7月,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4年1月11日,执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建立会计各项内控制度和核算系统管理,实行岗位轮换,各岗位人员互相制约。
  1996年1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简称票据法)及人总行《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落实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汇兑、托收等结算方式的出票、付款、挂失等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会计基础等级管理制度。按照“统一标准、逐级确认、分级管理”的要求,对各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各级会计机构分为达标、三级、二级、一级评定等级,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验收。县工行设立总会计、县建行委派会计主管及检查辅导员、县农行向营业网点委派会计主管,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管。
  1997年5月,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由计算机直接打印联行报单和电报稿,联行业务处理更加严密和准确。1998年,电子联行天地对接和同城票据清算系统正式运行,客户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支付信息由电子传输和自动清算。2001年7月,全县金融系统实行会计核算“四集中”管理,即会计核算集中、会计事后监督集中、会计账务查询集中、会计档案管理集中,会计核算主体由县支行上升到中心支行。2004年12月,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实现与支付系统链接。在财务费用管理上,除县人行、信用联社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外,其余各行均实行报账制。
  二、国库
  1991年,国库安溪县支库(简称县支库),负责办理全县财政预算收入的划分、报解、支拨和退库,组织管理国家债券的发行和兑付。1993年始,国库券发行进行改革,逐步由行政手段向市场行为转变,实行由金融机构公开招标承购包销办法。由于国库券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国库券持续热销。1994年10月1日,国库工作对国税、地税、财政其他收入进行分别核算、对账。
  1997年,县支库开始兑付财政部1982—1988年以收款单形式向单位和个人发行全部到期的国债,至1999年,共兑付国债和国家重点债券215.40万元。2000年7月,安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2005年2月,县支库选择县农行作为试点单位,推行“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取得成效并推广,实现财税库行的信息资源共享。3月7日,县支库独立参加泉州市同城票据交换,,开通与泉州中心支库的国库内部往来业务,加速报解速度,提高国库资金运用效率。2007年1月,县支库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按照政府新的收支分类办理预算收入收纳、入库和预算支出业务。7月,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由县会计核算中心实行统一核算。1991—2007年,县支库共完成预算收入803091万元,预算支出529698万元;兑付国库券本息2736.82万元。
  三、结算
  同城结算 1991年,各银行办理同城结算有支票结算(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委托收款(包括委托收款、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两种。1992年7月,跨系统同城结算通过县人行票据交换中心进行票据交换划转。同城票据交换实行“集中提出交换,票据直接送达,当场清算资金”的办法,资金通过县人行清算。是年,开通电子计算机同城清算系统,结束手工交换票据的历史。1996年7月1日,各银行实行单联式转账支票,二联式进账单。办理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条件,除原规定的凭债务信用条件外,还可根据非商品交易的收款凭证办理;对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的使用范围仅用于公用事业部门收取公用事业费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电费、水费、电话费收缴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或定期借记业务结算。2000年10月,各银行加入泉州市中心支行开通的市同城电子清算网络(即大同城清算中心),实现市内资金当日到账,缩短在途时间2天—3天。2001年12月1日,县人行制定《安溪县范围内双设机构地区资金清算暂行办法》。官桥、龙门、蓬莱、湖头商业银行设有双设机构的分理处、营业所,解决通过“同业往来”进行小同城资金清算问题。
  异地结算 1991年5月,各银行异地结算均通过手工联行往来方式进行资金清算。6月,各银行相继开通各自系统的电子资金清算网络,对系统内异地资金进行清算。1992年8月,各银行执行省人行规定:凡有全国联行行号的专业银行机构,相互之间异地跨系统贷记业务(包括信汇、电汇、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及专业银行系统内10万元(含以上)的贷记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办理转汇。9月始,执行商业银行跨系统50万元(含以上)大额汇款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转汇的规定。
  2005年6月和2006年6月,人总行先后开通大、小额支付系统,县人行及各商业银行异地跨系统资金结算全部通过该系统进行结算,其中,大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全额实时清算,不到1分钟资金即可到账。系统内异地资金清算仍通过各专业银行自行的电子清算系统汇划。2007年6月,各银行加入人总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现支票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打破同城与异地结算间的界限。县信用联社的资金清算实行自立的系统清算网络。
  结算管理 1991年,县人行坚持“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结算原则,每年都对各行、社进行结算纪律大检查。1993年,检查发现并责令有延压、延付、截留结算资金违规行为的银行赔偿企业损失1024.59元,并处罚款,维护客户权益和银行信誉。1997年,组织各行、社联合进行结算纪律大检查,发现违规金额467万元,处以款罚3.1万元。此外,还多次开展同城电子清算网络运行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票据管理。2001年,县人行完善各银行机构支付结算自律机制,通过召开全县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建立结算举报中心,处理举报存在问题,严肃结算纪律。是年12月,制定《安溪县金融系统支付结算同业公约》《安溪县银行业支付结算服务承诺》,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办理支付结算。2005年7月,制定《安溪县金融机构代理查询异地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公约》,规范跨系统异地票据查询双方支付结算业务代理行为。
  四、账户管理
  1991年,县人行贯彻人总行《整顿开户和加强结算纪律的意见》,对企业多头开户进行清理整顿,限期撤并,规范账户的设立和使用。1993年,县人行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代码标识的规定,对全县企业开户使用统一的代码标识。1994年11月1日,县人行按照人总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把全县人民币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户、一般存款户、专用资金存款户、临时存款户4种。企事业单位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凭县人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1995年3月,县人行组织全县行、社对账户再次全面清理,建立和完善账户管理档案数据库。同时建立账户开设申报制度和年检制度。
  1997年,县人行对违规开设使用的78个账户,进行经济处罚。2000年4月1日,执行国务院颁发《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实行个人储蓄存款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实名开设账户。2002年,县人行制定《安溪县银行账户纠纷裁决实施细则》。2003年,对全县两个账户纠纷进行裁决。是年9月,全县对银行结算账户再次清理,并实现全国银行间账户基本信息数据实时对接。2005年9月,各银行与全国账户信息系统联网。至2007年底,全县开设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4022户,其中,基本存款户3129户,一般存款户301户,专用资金存款户435户,临时存款户157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184474户。
  第四节 外汇
  一、侨汇
  1991年,全县有侨汇5720笔,人民币金额397万元。1992年,全县有侨汇5080笔,人民币金额437万元。1993年起,侨汇改为以美元为计算单位,全县有侨汇3435笔,金额180万美元。1996年后,全县侨汇笔数减少,金额增加。至2007年底,全县侨汇笔数由1993年3435笔下降到1456笔,金额由1993年180万美元增加到566万美元。1991—2007年,安溪侨汇用途比较广泛,主要有修桥造路、赈灾、扶贫、兴学育才、医疗卫生、慈善事业等。
  二、外汇兑换券
  1991年,全县市场流通的外汇券面额有1角、5角、1元、5元、10元、50元、100元7种。至1994年,全县投放外汇券670.1万元,回笼892.01万元。1995年1月1日,外汇券在市场上停止流通,外汇券持有者可到中国银行所属机构兑换。是年7月1日,停止兑换。至此,在县内流通15年之久的外汇券全部停止使用。
  三、外汇存款
  储蓄存款 1991年,县中行开办外币储蓄存款业务,分为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两种。1993年6月1日起,增加丙种外币7天通知存款和1个月定期存款档次,起存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等值外汇。此后,开办外币存款业务的银行增加县工行和县建行,币种也逐渐增加,主要有美元、欧元、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日元、港币等。(1991—1995年存款金额缺失。)1996年底,全县外币储蓄存款余额373万美元。2004年后,美元开始出现疲软,人民币升值,客户把外币存款取出兑换人民币,外币存款逐年减少。至2007年底,全县外币储蓄存款余额213万美元,比2004年下降79.7%。
  企业存款 安溪的企业外汇存款主要是藤铁工艺、制鞋、食品、轻工、茶叶、服装、建材等出口企业。(1991—1995年存款金额缺失。)1996年底,全县企业外汇存款余额113万美元。1998年底,全县企业外汇存款余额114万美元,比1997年增长28.09%。1999—2000年,受东南亚金融风波影响,汇市、股市暴跌,全县出口额下降,企业外汇存款减少。2001年,全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企业外汇存款余额上升至457万美元,比2000年增长7.3倍。2005年,受国家汇率影响,出口减少,全县企业外汇存款下降至76万美元。2006年,各商业银行采取各种措施,提供结算方便,实行本外币联动,全县企业外汇存款上升到785万美元。至2007年底,全县企业外汇存款余额534万美元,比1996年增长3.72倍。
  四、外汇贷款与保理融资
  1991—1995年,全县外汇贷款资料不全。其间,1993年,县工行对凤华制衣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50万元港币。1996年底,全县外汇贷款余额280万美元。2000—2007年,县工行为凤华制衣有限公司提供打包、押汇贷款220万美元。县建行累计办理商业发票融资17笔135.29万美元,出口议付63笔115.58万美元。县中行累计发放贷款160万美元,办理国内信用证议付融资发生额4250万美元,办理保理融资余额1202.79万美元。县农行为出口企业办理贸易融资余额197万美元。
  五、国际结算
  1991年,县各商业银行在市各分行授予的权限内办理国际结算业务,主要有国际业务产品和国际结算授信产品两种,较常用的分别是出口信用证、跟单出口托收和贴现、出口押汇。是年,全县各银行受理国际业务结算315笔,金额372.8万元美元。此后,进出口企业业务发展迅速,往来款项增多。1999年,受理3376笔,金额6192万美元。2001年,受理5540笔,金额10681万美元。2007年,上升至12470笔,金额27032万美元,比1991年增长71.5倍。
  六、结汇售汇
  1994年,县各银行开始办理结汇业务。全县结汇361万美元,其中,经常项目301万美元,资本项目60万美元。1997年起,外资企业所有外汇都要通过银行结汇。是年,全县结汇3935万美元,其中,经常项目3410万美元,资本项目525万美元。1998年后,随着外资投入和出口创汇的逐年增加,全县结汇快速增长。2000年,全县结汇突破亿美元,达11645万美元,其中,经常项目10001万美元,资本项目1644万美元;售汇362万美元,其中,经常项目242万美元,资本项目120万美元。2007年,全县结汇26944万美元,其中,经常项目23557万美元,资本项目3387万美元;售汇667万美元,全部为经常项目,主要用于外资企业购进部分设备。
  第五节 中间业务
  一、代理业务
  代发工资 1991年,县工行率先开办代发工资业务,签约代发工资112个单位,月代发工资金额549万元。1997年,县建行签约代发工资74个单位、5572户,月代发工资金额287万元。至2007年底,各行、社签约代发工资784个单位,月代发工资金额22284.62万元。
  代收税款 1999年11月,县工行开办代扣储蓄存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共代收税款11万元。之后,各行、社先后与税务部门签订协议,代收个人收入所得税、定额税款、印花税等。2006年,县中行代收利息收入所得税、印花税174.34万元。2007年,各行、社代收税款5112.44万元。
  代收电话费 2000年,县建行开通“缴费通”网络,代电信部门收电话费,代收用户568个,电话费24.88万元。随后,县工行、农行、中行、邮储分局也先后开办代收电话费业务。2007年,县建行代收用户5346个,电话费244.73万元;县工行、农行、中行及邮储分局代收电话费1523.65万元。
  代收电费水费 1999年11月,县工行与县电力公司电脑实时联网,办理代收代扣电费业务。2000年3月,办理代收水费业务。2007年,县工行分别代收电费15850户6275万元、水费5374户837万元。
  代理基金 2001年,县工行率先开办代理基金销售业务。代理华安创新、南方稳健、华夏成长基金3支,销售136万元。2002年,县工行、建行代理瑞信、华夏、长盛成长、易方达等基金40支,销售220万元。2003年,县工行、中行、建行代理金龙、博时、融通等基金85支,销售542.81万元。2005年,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代理德胜、建信等基金130多支,销售2428.19万元。2006年始,股市出现牛市,基金销售市场升温。至2007年,全县各银行、邮储分局代理国投、大成、国泰、诺安等基金210多支,销售57361.09万元。
  代理保险 2000年,县中行代理县财险公司进出口海运保险、公路货运定额保险,保费收入25万元。2002年3月至2003年,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分局代理县人寿公司国寿鸿泰产品保险业务,保费收入1853.18万元。2003年,各银行代理县财险公司机动车辆贷款保证保险业务428笔,保费收入126.7万元。2005年,各行、社代理县财险公司借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保费收入51.10万元。2007年,各行、社、邮储分局代理县人寿公司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泰产品,保费收入1304.60万元。
  其他代理业务 1991年,县建行代理县纸箱厂、县医院、安溪第二实验小学等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业务,共为工程建设项目节省资金132.20万元。1995年1月,县建行受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承办房改金融业务,归集住房公积金215个单位、13344人,公积金372万元。2001年,代理资产评估业务收入5000多万元。2003年9月—12月,代理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4户、2205万元。2004年7月,县信用联社开始代理农村新型医疗保险费收付业务。2005年,开始代理民政低保补贴、财政性粮油补贴、“二女户”计生奖励、三峡移民补助款发放和兴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收缴业务。2007年11月,县建行代理县信用联社、县邮储分局现金缴付业务,共代理金额10250万元。县信用联社代理县交警大队代收罚没款。至年底,县建行累计编制工程预决算、标底金额71684万元,代理资产评估5000多万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55个单位、20858人,公积金49516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93户、贷款金额17126万元。县信用联社累计代收、代付新农合医保费893992人,金额3167.8万元和6876.43万元;代收上述5项补助款、罚没款、奖励金合计7319.5万元;代收按揭贷款
  840.53万元。
  二、理财产品
  稳得利 2003年,县工行在全县各银行中率先推出稳得利(人民币)理财产品,交易额2902万元。至2007年,累计交易额4510万元。
  汇得盈 2004年,县建行推出汇得盈(外汇)理财产品,交易额16.09万美元和3.3万港元。2005年,交易额31.53万美元和29.13万港元。2006年,交易额264.32万美元。2007年停办。
  汇利丰 2006年,县农行推出汇利丰(外币)理财产品,至2007年,累计交易额113.80万美元。
  外汇宝(实盘外汇买卖) 2006年,县中行推出外汇宝(外汇)理财产品,交易额2636.57万美元。2007年,交易额429万美元。
  期权宝 2006年,县中行推出期权宝(外汇)理财产品,交易额729万美元。2007年,交易额35.61万美元。
  黄金宝(也称纸黄金) 2006年,县中行推出黄金宝(黄金)交易产品,交易额540488克。2007年,交易额154262克。
  账户金 2006年,县建行推出账户金(黄金)交易产品,交易额160克。2007年,交易额860克。利得盈2006年,县建行推出利得盈(人民币)理财产品,交易额28万元。2007年,交易额400.6万元。
  汇市通(实盘外汇买卖) 2007年,县工行推出汇市通(外汇)交易产品,交易额21万美元。
  建行财富 2007年,县建行推出建行财富(人民币)理财产品,交易额10195万元。2003—2007年,各商业银行通过理财产品营销,与总、分行手续费分成收入,仅2007年,县建行理财产品手续费收入68.34万元。
  三、银行卡
  长城信用卡 1988年,县中行开始发行长城信用卡。1995年,发行长城借记卡。2004年,发行长城贷记卡和国际卡。至2007年,共发行长城系列卡33336张、中银借记卡7407张、中银贷记卡939张、国际卡57张,存款余额14969万元。
  牡丹信用卡 1992年,县工行开始发行灵通储蓄卡。1993年,发行牡丹信用卡(分借记卡和贷记卡)。2001年,发行理财卡。至2007年,共发行灵通储蓄卡51000张、牡丹信用卡4721张、理财卡1100张,信用卡及理财卡存款余额12146万元。
  龙卡 1994年,县建行开始发行龙卡储蓄卡。2002年,发行理财卡。2005年,发行贷记卡。至2007年,共发行龙卡储蓄卡135324张、理财卡2006张、贷记卡8416,存款余额35924.62万元。
  邮政绿卡 1996年6月,县邮储开始发行邮政绿卡借记卡。至2007年,共发行邮政绿卡借记卡87984张,存款余额16372.68万元。
  金穗卡 1997年5月,县农行开始发行金穗储蓄卡。2006年,发行理财卡和金穗贷记卡。至2007年,共发行金穗贷记卡1500张、理财卡264000张、存款余额67037万元。
  万通借记卡 2007年2月,县信用联社开始发行万通借记卡,至年底,共发行20064张,存款余额14464万元。
  1991—2007年,各商业银行通过大量发行银行卡,获得一定的手续费收入(包括办卡手续费、使用年费、跨行交易手续费、POS机商户交易手续费、贷记卡透支利息收入等)。仅2007年,县农行手续费收入620.32万元,县建行118.20万元。
  四、电子银行
  网上银行 是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虚拟的银行柜台,为客户提供网上支付、资金转账、信贷投资、信息查询、对账等金融服务。2001年5月,县建行率先开办网上银行业务。2004年,县工行、县中行、县农行也先后开办网上银行业务。至2007年,县4家商业银行共签约客户16493户,其中,企业客户563户,个人客户15930户,累计资金交易额574060万元。
  电话银行 是客户通过拨打银行设立的热线(工行95588、农行95599、中行95566、建行95533)与银行器连接进行电子银行业务操作,实现银行业务的交易。2002年,县工行率先开办电话银行业务。2005年,先后有县中行、县农行和县建行开办此项业务。至2007年底,县4家商业银行开办的电话银行共签约客户52687户,累计交易金额50596万元。
  手机银行 是银行与移动运行商联手推出的新一代电子银行服务,即客户把手机号码与银行账户绑定,就能利用手机随时随地实现各项金融服务。2005年和2007年,县工行和县建行先后开办手机银行业务。至2007年底,共签约客户1596户,累计交易金额4500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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