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旅游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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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547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旅游管理
分类号: F592.61
页数: 2
页码: 656-657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97-2007年福建省安溪县旅游管理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旅游管理 旅游业 安溪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县旅游事业局 1999年8月,安溪县旅游事业局成立,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市场开发股、行业管理股,编制5人。2004年,编制没变。至2007年,机构、编制没变。
  县旅游开发公司 1996年3月,安溪县旅游开发公司成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10人。至2007年,编制没变,实有2人,为县旅游局直属单位。
  第二节 管理
  1991—1999年,县旅游部门与县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对无证照、超范围经营、擅自招揽出国(境)旅游业务等违规行为予以整治,规范行业经营。依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览参观点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做好各景区(点)整修工作。狠抓旅游安全工作,组织安溪宾馆、三德大酒店、清水岩等涉外宾馆、酒店和景区(点)参加“百日消防整治”活动,完善消防设施。在清水岩、洪恩岩、凤山等景区设立质量监督管理站,公开投诉电话。
  2000—2003年,制定《安溪县发展假日旅游方案》,成立假日旅游协调小组,出台《关于假日旅游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组织旅游企业练好内功,抓好旅游接待各个环节对“非典”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的落实,有效防止“非典”疫情通过旅游渠道传播。
  2004—2006年,开展旅游安全“双百”专项整治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竞赛,全县旅游系统未发生任何旅游安全事故;以“诚信旅游,平安旅游”为主题,查处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和无证照经营旅行社业务;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使用“黑车”“黑导”和纵容导游员私拿回扣行为,全县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2007年,加强和规范旅行社经营,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行为;整治“零团费”和“负团费”行为;加强对星级酒店经营管理的引导和监督,明园大酒店实现经营重组,三德酒店集团休闲旅游购物点全面启动;开展“诚信旅游”和“文明旅游”创建活动,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制,凤山、志闽、航空假日旅行社等一批旅游企业受到省、市表彰。
  第三节 培训
  职工培训 1997—1999年,建立健全旅游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和技术等级考核培训制度,全县3家涉外酒店200多名员工接受岗位复训和培训,实现持证上岗。2000—2003年,以景区(点)医疗救护、茶文化基本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组织500多名旅游服务人员培训。2005—2006年,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技巧进行定期培训与考核。2007年,采取专业培训和委托代培相结合的办法,提高行业管理人员和员工整体素质,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在全县多项重大活动中,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导游培训 2000—2001年,先后举办第一期、第二期安溪县导游解说员培训班,分别有48人、70人参训,全部合格。2002年10月,组织22人参加全国旅行社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部合格。2003年,组建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并开办解说员培训班4期,参训100多人次,其中,取得全国导游员资格20人。2004—2007年,组织70人参加全国导游员资格等级考试,全部合格;开办解说员培训班2期,参训100多人次,较好适应全县旅游业发展和重大活动接待的需要。至2007年,全县有全国导游员45人及部分兼职解说员。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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