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机构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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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520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机构与管理
分类号: F721.2
页数: 3
页码: 632-634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安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包括社内设秘书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业务物价科、基层科、生产科、保卫科、监察室,劳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
关键词: 安溪县 供销联社 职工管理

内容

一、机构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91年,县供销联社内设秘书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业务物价科、基层科、生产科、保卫科、监察室,干部职工43人。1996年,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业务物价科、基层工作科、保卫科、监察室,编制36人。2003年,内设7个科(室)没变,编制30人。2007年,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基层工作科、业务物价科、保卫科和县农副产品信息中心,干部职工25人。
  县供销联社直属企业 1991年,县供销联社有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县茶叶果品食杂公司、县土产日杂公司、县供销贸易公司、县联社汽车运输队和县羽绒制品厂6家直属企业,干部职工144人。1997年12月,县羽绒制品厂撤销。2004年3月,新组建县联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至2007年,县供销联社直属企业6家,干部职工80人。
  基层社 1991年,县供销联社有城厢、魁斗、金谷、蓬莱、湖头、尚卿、官桥、龙门、西坪、虎邱、龙涓、芦田、长坑、蓝田、祥华、剑斗、感德、福前18个基层社。基层社一般设有批发部、分销处、经营门市部等分机构。1995年6月,官桥供销合作社由县人民法院裁定破产。12月,组建新溪供销合作社。2002年10月,蓝田供销合作社撤销,其资产、人员及服务范围并入长坑供销合作社。2006年10月,福前供销合作社由县人民法院裁定破产。至2007年,县供销联社有16个基层社,干部职工538人,离(退)休人员565人。
  二、管理
  (一)劳动人事管理
  职工管理 1991年,依照国务院《职工条例》,对本系统职工进行管理。1993年制定《关于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职工队伍管理意见》。1995年1月,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局《关于我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意见的通知》精神,县供销联社系统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99年,对99名擅自离岗、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分别给予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2000年,开展职工队伍整顿,实行定岗定员、减员增效的措施。至2007年底,有124名职工申请辞职,自谋职业;有176名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劳动工资 1991—1993年,县供销联社系统统一执行国有企业干部工资标准和企业工人工资标准。1994年,实行工资改革,原工资标准以档案工资形式予以保留。
  社会保障 1991年,县供销联社系统的合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992年,根据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基层社干部职工全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县供销联社人员参加县直机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2003年12月,基层社人员开始参加医疗保险、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2007年12月,职工参加各种保险人数1180人(包括退休人员)。
  离退休人员与遗属管理 1991年,县供销联社系统离退休人员由所在企业管理,支付离退休费。县供销联社成立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和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2005年,县供销联社系统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由原企业支付社区管理费,退休费由社保公司发放。离休人员16人,由县委老干部局管理,逢年过节,生老病死,原企业都组织慰问。县供销联社系统干部职工遗属实行抚恤和生活补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遗属由原企业按月支付抚恤补助费。至2007年,供养遗属320人,其中,离休人员遗属11人。
  (二)财务管理
  资金管理 1991年,县供销联社系统企业自有资金2031万元。1993年,组织企业进行政策性亏损专项清理。1999年,县计划局《关于安溪县供销社财务清理检查报告》,并报市政府核准,县供销联社系统至1998年12月,财务挂账1405.4万元,其中,1992年前亏损挂账229万元,1993—1998年,新增未弥补损失1176.1万元(政策性亏损挂账533.8万元)。2004年3月,县财政局《关于安溪县供销社系统财务挂账分解落实的报告》称,县供销联社系统地方政策性挂账641万元。针对存在问题,县供销联社根据企业当年经济效益情况,安排消化各种财务挂账。至2007年12月,县供销联社系统拥有固定资产净值4221.66万元,实收资本1985万元,资本公积金1010万元,盈余公积金1311万元,实际所有者权益4075万元。
  扭亏增盈 1991年后,县供销联社系统企业利润额逐年减少。为扭转局面,县供销联社组织各基层社从拓展商品经营、加强企业管理、控制费用支出、实施资产经营等方面,开展扭亏增盈活动。1998年,县供销贸易公司采取职工承包经营方式,切断亏损源。2000年开始,县供销联社对亏损企业实行计划单列管理,逐年下达企业控亏计划。2006年,县农资公司实行内部职工股份合作制,有效控制企业亏损。2007年,县供销联社系统亏损企业4家,亏损额6.67万元,比2006年减亏20.53万元。
  内部审计 1996年,县供销联社成立审计监察室后,就对企业年度财务收支、综合经济效益、领导人工作目标、重大经济责任、领导人离任、大宗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上级审计机关委托的专项审计等进行审计。至2007年,县供销联社审计室组织开展385个专题项目的内部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35.8万元,处理上缴金额12.5万元,提出审计合理建议132条,促进企业增收节支金额89.25万元。
  (三)社有资产管理
  产权界定和权属登记 1997年10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县供销联社向县政府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提出产权界定和权属登记的申请。1998年12月,县国土资源局确认县供销联社系统拥有土地使用权为国家划拨性质,面积152081.52平方米,并发给土地使用权证书。1999年,县规划建设局确认县供销联社系统房产性质为集体所有,面积165893.94平方米,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书。由于政府公益性建设需要和城乡规划拆迁,至2007年,县供销联社系统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减为117336平方米,房产面积减为124205平方米。
  资产有偿使用 1993年,县供销联社将解放路58号综合楼向外出租,引进外地资本发展服务业,首次试行社有资产有偿使用。2000年,实施社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有偿使用的制度,规范房产出租的程序及合同文本。同时,逐年分类测算所属企业的资产效益,作为企业经营承包的基数,力求做到保值增值。
  闲置资产处置 1991年开始,县供销联社采用由基层社提出申请、再经县供销联社研究批准的程序,向社会公开出售急需处置的闲置资产。1999年,县供销联社向县政府提出《关于处置部分闲置资产,解决供销社有关遗留问题和困难的报告》,县政府批复同意。按照文件的规定,县供销联社对处置闲置资产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并接受土地、国资、司法公证等机关监督;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或委托土地主管部门公开挂牌出让;所得收入专项用于企业偿还债务、新建改建经营网点和解决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用等。至2007年,处置闲置资产收入6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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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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