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供销合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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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51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供销合作
分类号: F727.42
页数: 9
页码: 626-634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1991—2007年安溪县供销联社系统深化改革、不断发展,形成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经营网络体系和为农服务体系,成为农村现代流通领域的主体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情况。
关键词: 安溪县 国内贸易 供销合作

内容

1991—2007年,安溪县供销联社系统深化改革、不断发展,形成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经营网络体系和为农服务体系,成为农村现代流通领域的主体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17年间,商品总购进18.32亿元,年均1.08亿元;商品总销售21.13亿元,年均1.2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21.29万元,年均42.42万元;上缴税费2283.82万元,年均134.34万元,为促进全县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节 体制改革
  一、管理体制改革
  1983年12月,安溪县供销合作社(简称县供销社)和各乡(镇)供销合作社(简称基层社)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大会通过《安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民主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人员;决定对供销合作社进行全面改革,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兑现股金分红,继续扩股集资,拓展经营,努力办成集体性质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县供销合作社更名为安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供销联社)。基层社名称不变。
  1994年,县供销联社推行科室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科室挂钩基层企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制定考评细则逐年考评。199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加快管理体制的改革,坚持为基层社服务的原则,强化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的职能。1996年,县政府决定:县供销联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后,人员经费和离退休费用由县财政实行定额补贴;实行政社分开,县供销联社是全县基层社的联合组织。基层社是县联社的成员社,有经营、用工、分配的自主权,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属集体企业,独立法人。1998年,县供销联社成立社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社务公开目录,推行社务公开,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2004年,组建社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并授权管理历年来在县城兴建的经营性房产,包括直属企业的经营性房产,县供销联社不再承担这些资产的经营管理职能。2006年5月,县供销联社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确定为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07年,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县供销联社被县政府评为“安溪县基层满意县直涉农部门”。
  二、经营体制改革
  1991年,县供销联社系统基本沿袭以往集体统一经营的体制。1993年,试行以个体经营为主、集体经营为辅的二元经营体制。对生活资料经营门点,实行集体所有、定额管理、个人经营的联销、联利、计酬、计奖(或全奖全赔)的经营责任制;打破原有的工资制度,让职工报酬与经营成果挂钩。
  由于商品为企业所有,企业必须投入大量资金,并承担因经营性、政策性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县供销联社对一些长期亏损的门点和边远分销处门点,采用利润大包干的方式,由职工承包经营。有的改为由职工租赁,或向社会出租,企业收取租金。大多数基层社实行这种二元经营模式(碘盐、化肥、农药、烟花爆竹仍由集体经营),魁斗、湖头、剑斗、感德4个基层社仍坚持集体经营。
  1994—1995年,引进和推广股份合作制经营体制。县供销联社车队与司机共同入股,购买车辆,由司机承包经营。县供销联社对直属公司试行资产经营效益承包责任制。1996—1998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县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意见》,以放开搞活增效为核心,深化经营体制改革。除湖头社外,所有的生活资料经营门点一律采用利润大包干的形式由职工承包经营。门点原铺底资金限期收回,经营资金由职工自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999年,县供销联社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在分清产权归属的基础上,实行社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职工向基层社租赁经营场所,缴交资产使用费和管理费。承包职工与基层社保持劳动关系,基层社代缴税金、社会统筹与医疗保险金。承包者接受基层社的经营指导。2006年,县农资公司推行内部职工股份合作制,由职工入股筹集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继续做好农资供应服务工作,扭转企业亏损的局面。2007年,所有企业都实行社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经营方式,形成供销联社新的经营体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节 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与经营创新
  一、村级综合服务站与经营网络建设
  1998年,开始调整农村服务网点,整合农村经营网络资源,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加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金谷供销社在洋内村开展村级综合服务站试点,由叶水龙经营。其添置设施,采用开架式小超市的经营方法,扩大经营规模,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2000年,营业额75万元。2001年6月,该服务站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命名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百家示范村级综合服务站”。
  1999年,县供销联社及时总结推广洋内村综合服务站的经验,各基层社全面整顿农村双代店。通过整顿,全县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站142个。2000年,村级综合服务站增加到151个。抓紧县、乡、村三级经营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整合经营网络资源,逐步把县农资公司、土产日杂公司、供销贸易公司改为以连锁经营为主体的龙头企业,把16个基层社改为区域性商品配送中心。
  2005年,安溪被市贸发局列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县供销贸易公司、土产日杂公司被列为试点企业。县供销联社在各乡(镇)建设乡(镇)级农家店21家,在各建制村组建村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177家和农资农家店38家,并对这些农家店进行改造、改建和升级。至2007年,经市贸发局验收合格的农家店224家,其中,乡(镇)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17家、村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169家、农资商品农家店38家(其中农资配送中心1家),农家店商品销售额5000万元。
  二、“新网工程”建设
  2003年,根据上级社“新网工程”建设规划,因企制宜,立足于原有经营门点的利用、改造,整合供销社的经营网络资源,加强组织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建设县、乡、村三级现代流通网络。至2007年,基本建成以县农资公司为龙头,基层社为中心,村级农资商品农家店为终端的农资商品经营网络;以县供销贸易公司为龙头,各基层社乡(镇)级农家店为中心,村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为终端的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还有以县土产日杂公司为龙头,15个基层社代批点为中心,110家烟花爆竹连锁店为终端的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全县70%的建制村设有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网点。
  三、基本建设项目与网点改造
  1991—2007年,县供销联社系统完成基本建设项目和网点改造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其中,祥华供销社肥料仓库综合楼、农资门市等1296平方米,尚卿供销社综合商场218平方米,剑斗供销社办公宿舍综合楼1419平方米,县联社车队加油站392平方米,县联社供销社大厦7200平方米,魁斗供销社化肥门市综合楼和门市综合楼963平方米,金谷供销社办公综合楼570平方米,虎邱供销社商场375平方米,湖头供销社综合楼和商场2032平方米,龙门供销社门市综合楼417平方米,感德供销社商场综合楼和化肥超市2574平方米,长坑供销社蓝田分社商场429平方米,城厢供销社大厦3624平方米,芦田供销社综合楼551平方米。
  四、经营创新与经营业态转换
  1991年,开始创新经营模式,减少商品购销中间环节。门点实行承包经营,扩大经营范围,改单一商品经营为综合经营。拓展商品来源渠道,既向国有公司调拨,也向民营商业批进,大宗商品名牌产品还直接向厂家进货,实行总经销、总代理,初具商品直销新业态。1992年,原官桥供销社五交化门市部开始总经销四川长虹和广东康佳电视、杭州松下电冰箱、空调等名优产品。城厢供销社与上海、厦门、泉州等地的自行车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合作,在城关开设自行车专卖商场。1999年,县供销贸易公司推行仓储式经营模式,把原来的仓库改造成开架式批发商场,批零兼营,以批发配送为主,品种增加,消费者能自主选择。大件商品,大批量购买,可以免费送货上门。2002年12月,县供销联社系统总经销总代理的主要商品品种42个,销售额2500万元。2006年,金谷供销社东溪百货门市部,把旧仓库改造成商场,添置电脑,安装监控,实行超市经营,是供销社在农村设立的第一家管理比较完善的小超市。2007年12月,县供销联社系统开办农村小超市45家。供销社改变经营业态,比较成功的有县农资公司代理山东中美合资史丹利化肥有限公司“史丹利”牌复合肥,虎邱供销社总代理湖北“洋丰”牌复合肥,感德供销社总经销南京产“红三角”牌复合肥、挪威海德鲁复合肥,剑斗供销社总代理湖北“三宁”牌复合肥。
  第三节 农业生产资料经营
  一、化肥
  1991—1993年,全县化肥由县供销联社系统专营,年销量6.33万吨。1994年起,化肥经营适度放开。是年,县供销联社系统化肥销售量降至2.16万吨。1998年后,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自主购销,适度竞争,建立政策指导下市场价格机制,化肥经营全面放开。至2007年,县供销联社系统累计销售化肥69.1万吨。
  二、农药农药械
  1991—1993年,农药及农药械由县供销联社系统专营,年均销售量分别为620吨、15.62万件。1994年,农药市场开始放开。1995年,农药实行多渠道经营,县供销联社系统仍是主渠道。1997年后,推行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农药经营完全放开。2005年4月,县政府颁发《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部分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部署整顿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农药经营网点清理整顿和布局调整。至2007年,全县有16个基层社、97个农药经营网点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17年间,全县供销联社系统销售农药6674吨,农药械57.71万件。
  第四节 生活资料经营
  一、日用消费品
  1991年,基层社经营日用消费品按品种分类设立门市部,实行专业经营。是年,全社日用消费品销售额4002万元。1992—2002年,基层社日用消费品普遍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2003年后,由于不断调整农村经营网点,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日用消费品销售额不断增长。至2007年,全社日用消费品销售额1.59亿元,比1991年增长2.97倍。
  二、烟花爆竹1991年,烟花爆竹一直是县供销联社系统的传统经营项目。1998年,县公安机关开始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制度,县土产日杂公司独家获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准许向厂家直接进货并向社会有证商贩批发销售,当年销售额90万元。1998年,市政府颁发《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是年,安溪县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成立,明确烟花爆竹由县供销联社归口经营,县公安局主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工作,县土产日杂公司承担批发业务。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按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由县土产日杂公司统一布设,经营管理办公室核发经营许可证。1999年,县土产日杂公司设立基层批发点7个,零售网点216个。2005年,县土产日杂公司在城厢镇光德村巷内角落设立烟花爆竹专用仓库,改造后经省、市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2007年8月,县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重新核发经营许可证。12月,县土产日杂公司获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15个基层社和12个经营网点获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县土产日杂公司与代批点、零售点签订安全经营责任状。
  第五节 农副产品收购加工与废旧物资回收
  一、农副产品收购
  1991—1998年,县供销联社系统农副产品收购主要有磨菇、草菇、茶叶、水果、蔬菜等,收购金额5515万元,其中,蘑菇、草菇收购金额3038万元。1999—2007年,磨菇、草菇、茶叶、水果、蔬菜先后停止收购。
  二、农副产品加工
  1991年,县供销联社有农副产品加工厂13家,从业员人员54人,其中,茶叶加工厂7家,加工销售茶叶341吨,产值890万元。1992年,龙门、官桥、龙涓供销社茶叶加工厂因茶叶市场变化停业。1993—1994年,蓬莱、龙门、湖头供销社的糖品加工厂承包给个人经营。1995年,虎邱、湖头供销社食用菌菌种加工厂因蘑菇、草菇栽培逐年减少而停业。1998年,西坪供销社茶叶加工厂,因管理不善,经营亏本而停业。2003年,剑斗、尚卿、虎邱供销社茶叶加工厂因管理不善,亏本而停业。至此,县供销联社没有农副产品加工厂。
  三、废旧物资回收
  1991—1996年,废旧物资回收一直是县土产日杂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1997年10月,成立县供销联社再生资源回收股份有限公司,由县土产日杂公司职工承包经营。至2004年,共收购废旧塑料、废旧金属、废纸等283吨,收购金额189万元。由于经营场地长期得不到解决,废旧物资回收业务日渐减少,至2006年3月停业。
  第六节 服务农业
  一、庄稼医院
  1991年,县供销联社在城厢、蓬莱,湖头等乡(镇)试办庄稼医院,由有实践经验的职工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技术咨询。1993年,县供销联社对庄稼医院进行总结推广。县农资公司和18个基层社共配备27名兼职庄稼医生,添置19套专用设备,办起19家庄稼医院。各庄稼医院积极开展活动。新溪供销社庄稼医生林加木,毕业于漳州农校茶果专业,有丰富的茶果树栽培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担任庄稼医生后,常年带着茶果树病虫害标本挂图和农药深入农户,向农民传授病虫害防治知识,为茶果树诊病开方、配药,并现场演示。庄稼医院还与农民设立友情服务卡,农民庄稼有问题,一个电话立即上门服务。感德供销社庄稼医院在槐植、洪佑村建立铁观音茶园测土施肥示范点,根据不同的土壤,指导茶农合理施用复合肥、生态肥。1995年,两次选派15名庄稼医生到省供销干校参加技术培训。
  1998年,县供销联社创办的19家庄稼医院,经市社考核达到“十有”(有房屋,有医生,有物资,有制度,有责任目标,有实施细则,有设备,有技术资料,有诊断卡,有处方笺)庄稼医院标准,并统一授牌。2001年6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新溪供销社庄稼医院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百个示范庄稼医院”称号。2003年,省供销社在安溪召开全省庄稼医院规范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安溪县庄稼医院规范建设的经验。2006年5月30日,聘请挪威化肥专家海德曼到庄稼医院和县供销联社为400多名茶农举办茶园平衡施肥专题讲座。至2007年,全县庄稼医院19家,专业(兼职)医生27人,举办化肥农药知识讲座108场(次),培训农民6480人次。
  二、农副产品信息服务
  1991—1996年,各基层社在门市部等经营场所设立信息广告栏50多个,不定期登载有关商品的信息资料,或印小报,随商品散发。1998年,县供销联社成立县农副产品信息中心,配备专人,添置电脑,开设网站,并与全国、省、市社信息中心联网,开展信息服务。各基层社成立信息服务站,并在有代表性的建制村和农产品生产销售大户设立信息点,把信息网延伸到村落农户。1999年,县供销联社信息服务中心发布茶叶、香菇、龙眼、石板材、蔬菜、竹笋加工等信息25期,并在网上接受广东、广西、江西等地客户对安溪名优农副产品的信息咨询,推销安溪的名优农产品,促成网上交易。至2007年12月,全县基层社建立信息站(点)20个,覆盖317个建制村,发布农副产品信息网刊232期,促成网上交易2000多万元。
  第七节 专业合作社与行业协会
  一、专业生产者协会与专业合作社
  1998年,县供销联社在龙门、蓝田、龙涓和新溪分别创办草菇、香菇、瓷凉席和果树4个专业生产者协会,共有会员299人。1999年,在湖头、长坑、芦田、金谷创办果树、茶叶、柑橘、草菇4个专业生产者协会,共有会员380人。2003年,又创办城厢麻笋专业生产者协会。2007年,长坑供销社创办安溪县山格淮山专业合作社,有会员300人,拥有固定资产24万元和标准化生产基地34公顷。推行无公害种植,机械化加工,引进淮山保鲜、包装新技术。其产品“山格淮山”获注册商标。是年,产值500多万元,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专业合作社”。1998—2007年,全县共创办专业合作社5类9个,会员435人,辐射带动农民2100户,年均助农增收200多万元。
  二、行业协会
  2005年,安溪县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成立,单位会员21个,个人会员97人。2006年12月,县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成立。至2007年底,单位会员18个,个人会员39人。
  第八节 机构与管理
  一、机构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91年,县供销联社内设秘书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业务物价科、基层科、生产科、保卫科、监察室,干部职工43人。1996年,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业务物价科、基层工作科、保卫科、监察室,编制36人。2003年,内设7个科(室)没变,编制30人。2007年,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基层工作科、业务物价科、保卫科和县农副产品信息中心,干部职工25人。
  县供销联社直属企业 1991年,县供销联社有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县茶叶果品食杂公司、县土产日杂公司、县供销贸易公司、县联社汽车运输队和县羽绒制品厂6家直属企业,干部职工144人。1997年12月,县羽绒制品厂撤销。2004年3月,新组建县联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至2007年,县供销联社直属企业6家,干部职工80人。
  基层社 1991年,县供销联社有城厢、魁斗、金谷、蓬莱、湖头、尚卿、官桥、龙门、西坪、虎邱、龙涓、芦田、长坑、蓝田、祥华、剑斗、感德、福前18个基层社。基层社一般设有批发部、分销处、经营门市部等分机构。1995年6月,官桥供销合作社由县人民法院裁定破产。12月,组建新溪供销合作社。2002年10月,蓝田供销合作社撤销,其资产、人员及服务范围并入长坑供销合作社。2006年10月,福前供销合作社由县人民法院裁定破产。至2007年,县供销联社有16个基层社,干部职工538人,离(退)休人员565人。
  二、管理
  (一)劳动人事管理
  职工管理 1991年,依照国务院《职工条例》,对本系统职工进行管理。1993年制定《关于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职工队伍管理意见》。1995年1月,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局《关于我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意见的通知》精神,县供销联社系统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99年,对99名擅自离岗、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分别给予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2000年,开展职工队伍整顿,实行定岗定员、减员增效的措施。至2007年底,有124名职工申请辞职,自谋职业;有176名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劳动工资 1991—1993年,县供销联社系统统一执行国有企业干部工资标准和企业工人工资标准。1994年,实行工资改革,原工资标准以档案工资形式予以保留。
  社会保障 1991年,县供销联社系统的合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992年,根据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基层社干部职工全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县供销联社人员参加县直机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2003年12月,基层社人员开始参加医疗保险、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2007年12月,职工参加各种保险人数1180人(包括退休人员)。
  离退休人员与遗属管理 1991年,县供销联社系统离退休人员由所在企业管理,支付离退休费。县供销联社成立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和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2005年,县供销联社系统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由原企业支付社区管理费,退休费由社保公司发放。离休人员16人,由县委老干部局管理,逢年过节,生老病死,原企业都组织慰问。县供销联社系统干部职工遗属实行抚恤和生活补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遗属由原企业按月支付抚恤补助费。至2007年,供养遗属320人,其中,离休人员遗属11人。
  (二)财务管理
  资金管理 1991年,县供销联社系统企业自有资金2031万元。1993年,组织企业进行政策性亏损专项清理。1999年,县计划局《关于安溪县供销社财务清理检查报告》,并报市政府核准,县供销联社系统至1998年12月,财务挂账1405.4万元,其中,1992年前亏损挂账229万元,1993—1998年,新增未弥补损失1176.1万元(政策性亏损挂账533.8万元)。2004年3月,县财政局《关于安溪县供销社系统财务挂账分解落实的报告》称,县供销联社系统地方政策性挂账641万元。针对存在问题,县供销联社根据企业当年经济效益情况,安排消化各种财务挂账。至2007年12月,县供销联社系统拥有固定资产净值4221.66万元,实收资本1985万元,资本公积金1010万元,盈余公积金1311万元,实际所有者权益4075万元。
  扭亏增盈 1991年后,县供销联社系统企业利润额逐年减少。为扭转局面,县供销联社组织各基层社从拓展商品经营、加强企业管理、控制费用支出、实施资产经营等方面,开展扭亏增盈活动。1998年,县供销贸易公司采取职工承包经营方式,切断亏损源。2000年开始,县供销联社对亏损企业实行计划单列管理,逐年下达企业控亏计划。2006年,县农资公司实行内部职工股份合作制,有效控制企业亏损。2007年,县供销联社系统亏损企业4家,亏损额6.67万元,比2006年减亏20.53万元。
  内部审计 1996年,县供销联社成立审计监察室后,就对企业年度财务收支、综合经济效益、领导人工作目标、重大经济责任、领导人离任、大宗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上级审计机关委托的专项审计等进行审计。至2007年,县供销联社审计室组织开展385个专题项目的内部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35.8万元,处理上缴金额12.5万元,提出审计合理建议132条,促进企业增收节支金额89.25万元。
  (三)社有资产管理
  产权界定和权属登记 1997年10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县供销联社向县政府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提出产权界定和权属登记的申请。1998年12月,县国土资源局确认县供销联社系统拥有土地使用权为国家划拨性质,面积152081.52平方米,并发给土地使用权证书。1999年,县规划建设局确认县供销联社系统房产性质为集体所有,面积165893.94平方米,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书。由于政府公益性建设需要和城乡规划拆迁,至2007年,县供销联社系统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减为117336平方米,房产面积减为124205平方米。
  资产有偿使用 1993年,县供销联社将解放路58号综合楼向外出租,引进外地资本发展服务业,首次试行社有资产有偿使用。2000年,实施社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有偿使用的制度,规范房产出租的程序及合同文本。同时,逐年分类测算所属企业的资产效益,作为企业经营承包的基数,力求做到保值增值。
  闲置资产处置 1991年开始,县供销联社采用由基层社提出申请、再经县供销联社研究批准的程序,向社会公开出售急需处置的闲置资产。1999年,县供销联社向县政府提出《关于处置部分闲置资产,解决供销社有关遗留问题和困难的报告》,县政府批复同意。按照文件的规定,县供销联社对处置闲置资产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并接受土地、国资、司法公证等机关监督;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或委托土地主管部门公开挂牌出让;所得收入专项用于企业偿还债务、新建改建经营网点和解决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用等。至2007年,处置闲置资产收入650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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