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烟草专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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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510
颗粒名称: 第九节 烟草专卖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
页码: 622-623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安溪县烟草专卖情况包括1991年到2007年卷烟销售、烟草专卖管理、1991—2007年安溪县烟草公司卷烟销售情况表。
关键词: 安溪县 烟草 专卖

内容

一、卷烟销售
  1991—1998年,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拓展卷烟销售渠道,建设农村卷烟批发网点,做到“下伸一点、管理一片、服务一方”,全县卷烟销售网络逐渐完善,新的卷烟销售市场格局和流通形式逐步形成。至1998年,全县建成乡(镇)卷烟网点12个,当年实现利润342万元,比1997年增长4.59%,8年共上缴税利2523万元。
  2001—2006年,推进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先后4次组织人员到省内外网建先进地区厦门、安徽考察学习。考察回来后,撤并2个网点,建立城关物流配送中心、3个访销部、3个派驻点的卷烟“一库式”大配送网络体系。根据“访(上门访销)、送(送货上门)、管(市场管理)”三线的需要,改革用工制度,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机制,在全局(公司)范围内聘用访销部主任、26名访销员、24名送货员,配备14辆送货汽车、51辆摩托车,组成较强队伍,为全县3000多个卷烟零售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周到的服务。
  2007年,认真贯彻市烟草专卖局提出的“做精细、求优化、促和谐”网络建设总体工作思路,按照“突出服务、注重效率、优化流程、提高素质”的网建要求,大力开拓农村边缘卷烟市场,全面发挥卷烟网络控制零售终端,提高卷烟网络运行质量和水平。
  二、烟草专卖管理
  机构 1991年,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内设人秘股、财计股、生产管理股、业务股、批发部,干部、职工19人。1993年2月17日,成立县烟草公司贸易部,属集体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001年4月22日,成立城关、官桥、湖头、长坑、龙涓5个烟草专卖管理所。4月24日,成立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管理稽查大队。7月1日,撤销福建省烟草公司安溪公司,保留安溪县烟草专卖局,成立泉州烟草分公司安溪营销部。2006年12月,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改为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2007年,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内设办公室、专卖管理办公室(下辖专卖稽查大队、专卖管理所)、客户服务中心(下辖客户服务部),干部、职工80人。
  管理 1991—1992年,以“打私”“打假”为突破口,全县共查处各种烟草违法案件24起,没收及销毁假冒商标卷烟1196条,查获和处理走私香烟4400多条,罚款金额1.02万元。2002年,查处各种烟草违法案件82起,总案值20.96万元,罚没款3.71万元,捣毁制假卷烟窝点2处,查获烟丝7.48吨、假冒商标卷烟287条。2003—2004年,重点清理整治卷烟非法批发户,共检查烟草市场1600人次,查处烟草专卖案件556起,查获各类违法违规卷烟27364条,其中,一、二类卷烟17843条,非法生产卷烟18964条,烟丝16吨,烟叶0.6吨,总案值达251.54万元。2007年,全县检查烟草市场637人次,查处烟草专卖案件191起,查获各类违法违规卷烟20883.3条,总案值达135.75万元,罚没款14.67万元;查处制假售假卷烟案件58起,捣毁制假卷烟窝点3处,制假卷烟机械3台套,查获非法生产卷烟11736.7条,烟丝1.8吨,卷烟纸2.45吨,滤嘴棒149万支;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起,卷烟市场得到净化。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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