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药品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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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508
颗粒名称: 第七节 药品经营
分类号: F717.5
页数: 2
页码: 620-621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安溪县药品经营情况包括1991年到2007年药店、1994年起医药经营体制逐步改革。
关键词: 安溪县 药品 药店

内容

一、药店
  1991—1993年,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仅县医药公司(批发、零售)1家。1994—1995年,县医药公司经营网点不足,支持职工自开药店,“让利不让地”经销。先后在城关地区开设5家医药经营部、4家医药营业处、8家医药零售门市部,医药零售网点遍布城关地区的中、西、南、北各主要街道。
  1996—2000年,医药市场逐步放开,全县经营医药个体药店逐步增多,具有省核发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5家。2001年,实施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申请新开办零售药店解禁。2002年,县政府制定新开办零售药店规定,是年,新开药店45家。2007年,全县药品经营企业187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2家,国有零售药店22家,个体零售药店163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2家,具有药师资质药店45家。
  二、经营
  1994年起,医药经营体制逐步改革,全县医药购销由计划调拨改为市场营销,医药总销售额2008万元。1995年,全县医药逐步走向承包、租赁和个私经营。
  1997年,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药品购销管理、规范药品经营秩序的通知》,在全市率先实行药品购销属地规范化管理制度。取缔和关闭无证行医售药210多家,打击地下药贩子,没收非法经营药品价值20多万元,查处一批假冒伪劣药品。1998年6月,县卫生局设立药品质量监督投诉箱,公开药品质量监督举报电话。
  1999年,为解决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实行药品招标采购,杜绝不正之风,降低医药成本,保障药品安全。2003年,利民药店等发展连锁药店,店内配有导购员。县医药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变坐商为行商,实行“直配为主,中转为辅”办法,在全市率先实行药品配送制度,直接配送客户533家。2006年,县医药公司药品配送实施“放心工程”,统一配送率95%,直接配送客户833家。2007年,全县医药销售额11489万元,比1991年增长7倍。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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