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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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50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商业
分类号: F729.6
页数: 14
页码: 613-626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1991—2007年安溪县商业情况包括国有商业经营体制改革、经济成分结构、经营网点建设、百货五交化文体用品经营等。
关键词: 安溪县 国内贸易 商业

内容

1991—2007年,安溪县不断深化国有商业企业流通体制改革,以减员增效和“关、停、并、转”劣势企业为重点,逐渐向国有民营过渡,全县逐步形成以市场经济为主导,建立服务型的商品流通体制。商业流通体制的根本性变化,促进全县市场繁荣、物价稳定、经济发展。1991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8亿元,2000年,增加到21.99亿元,至2007年,达到55.52亿元,比1991年增长16.41倍。
  第一节 国有商业经营体制改革
  1991年,全县国有商业企业实行“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欠收自补”的承包经营,彻底打破“铁饭碗”“铁工资”,建立“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逐步向承包、租赁、“国有民营”过渡。是年,全县国有商业企业172家,在职职工1401人。1992年,县商业局所属11个公司实行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技能工资、效益工资和违纪失职工资组成的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1993年,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对国有商业企业所有门点实行“合理定标、定员,公开投标,优化组合”的经营机制。1994年,全县国有商业企业实行“机构合并、减员增效、盘活资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先后有县石油公司、五交化公司、糖烟酒公司、县食品公司基层食品站、县商业冷冻厂等实行租赁经营。1996年,县医药公司所属零售门市部实行企业出场地、出资金,由职工承包经营。1998年,县百货公司与县华友公司合并重组为县百货公司;县百货公司仓库、县食品公司基层食品站仓库、营业场所公开拍卖,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债务和改造营业设施。2000年,县医药公司采取竞标承包,实行“独立核算、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证上缴基数”的经营机制。
  2001年,全县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企业经营体制改革,推出“整体推进、全员置换、资产重组、体制创新”的具体办法。2002年7月,县商业冷冻厂关停,对11名在册职工按实际工龄,每个工龄一次性发给补偿金500元,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2003年,县燃料公司、县百货公司改制为股份合作企业,干部职工按实际工龄,每个工龄一次性发给补偿金500元,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愿意用身份置换企业资产的职工,按职工实际工龄,每个工龄按900元标准进行置换,参加股份合作制企业。
  2004年,全县国有商业企业继续深化和完善经营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实施“两个置换”(国有企业产权置换、职工身份置换)。至2007年,全县国有商业企业改制2家,改制面2.63%;置换职工128人,未置换职工52人,置换率40.6%。
  第二节 经济成分结构
  一、国有商业
  1991年,全县有国有商业企业172家,从业人员1401人,分别占全县商业企业3.12%、从业人员15.6%。2000年,全县有国有商业企业118家,从业人员862人,分别占全县商业企业1.31%、从业人员5.4%。2007年,全县有国有商业企业76家,从业人员548人,分别占全县商业企业0.72%、从业人员2.98%。
  二、集体商业
  1991年,全县有集体商业企业1109家,从业人员2505人,主要集中在县供销联社和县二轻工业局供销网点,分别占全县商业企业20.12%、从业人员27.9%。2000年,全县有集体商业企业513家,从业人员1087人,分别占全县商业企业5.67%、从业人员6.82%。2005年,全县有集体商业企业656家,从业人员1102人,分别占全县商业企业6.45%、从业人员6.19%。2007年,全县有集体商业企业652家,从业人员1034人,分别占全县商业企业6.19%、从业人员5.61%。
  三、股份制商业
  2003年,全县有股份合作制商业企业1家,从业人员60人,分别占全县商业企业0.01%、从业人员0.23%。2007年,全县有股份合作制商业企业2家,从业人员52人,分别占商业企业0.02%、从业人员0.28%。
  四、个体私营商业
  1991年,全县有个体、私营商业企业4230家(户),从业人员5073人,分别占全县商业企业76.76%、从业人员56.5%。2000年,全县有个体、私营商业企业8410家(户),从业人员14001人,分别占全县商业企业87.78%、从业人员93.02%。2005年,全县有个体、私营商业企业9430家(户),从业人员16040人,分别占全县商业企业92.69%、从业人员90.04%。2007年,全县有个体、私营商业企业9804家(户),从业人员16788人,分别占全县商业企业93.07%、从业人员91.13%。
  第三节 经营网点建设
  一、综合农贸市场
  1991年,安溪城区仅有1个占地面积5040平方米的综合农贸市场。至2000年,县工商局先后在城乡新建翻建综合农贸市场22个,总投资4009万元,总占地面积7540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706.5平方米。
  二、专业市场
  1999年,县政府在凤城镇深内建设水果批发市场,占地面积18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投资100多万元。2000年3月,中国茶都——安溪全国茶叶批发市场在城厢镇后垵开工建设,2004年竣工,占地面积16.67公顷,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有大型茶叶交易大厅2个,商住两用店铺1500间,成为全国乌龙茶集散地。
  2003年5月,中国(安溪)特产城在城厢镇砖文村后割动工兴建,2005年竣工,占地面积6.67公顷,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总投资2亿元。有商业街15条,商铺700多间、大型交易市场4个以及特产展厅、大型冷库、管理中心、电子商务交易厅等设施。
  2007年5月,县政府在城厢镇光德村二环路旁建设县蔬菜、水果、粮食、水产品批发专业市场,占地面积6.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是年底,全县有专业市场8个,布局逐步完善。
  三、超市连锁店
  1995年,全县首家超市连锁店——爱华超市商场在凤城镇八三一路开业。1996年10月,旅新侨胞李玉富、李文宏、李庆南合资在凤城镇北石三德兴大厦开设金岭超级商场,员工50人,营业面积647平方米,经营日用百货。1997年5月,个体户林月清在凤城镇八三一路开设协兴自选商场,员工30人,营业面积350平方米,经营日用百货。1997年10月,中闽百汇超市商场在凤城镇大众街开业,营业面积1300多平方米,以百货零售业、仓储超市为主,实行连锁经营。1998年5月,县百货公司与县华友公司合并重组,开设国有商业首家大型超市——安客隆商场。
  2001年底,联谊润家购物广场在凤城解放路开业,营业面积1100平方米,员工100多人,经营百货。2004年底,联谊润家购物广场成立有限公司,并扩大经营规模,成为集生鲜食品、加工食品、日用百货于一体的超市企业。2006年1月,新安溪百汇商场在凤城镇大众街开业,营业面积6600平方米,员工240人,年销售额2750万元。9月,协兴商场在凤城镇大众街开设大众分店,营业面积1200多平方米,员工90人。
  2007年,联谊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在全县开设250家农家店,营业面积1.8万多平方米,主营商品2万多种,从业人员1000多人,年营业额超亿元。该公司新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改造日用消费品农家店302家,经营品种6000多个,直营店配送率100%,吸纳就业人员380人,推进全县农村商业体系建设,成为全县首家规模化、综合性的量贩式商业企业。
  第四节 百货五交化文体用品经营
  一、百货
  1991年,国有县百货公司主要经营大小百货、布匹、文化用品、金银首饰、床上用品、化妆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家电、音像等类商品,计10多万个品种,营业额850万元。1994年,高压锅、电饭煲等厨具、化妆品类、皮鞋等商品销量不断上升,手表、布匹、热水瓶、搪瓷面盆等传统商品销售逐渐萎缩,营业额1020万元。1995年,个体百货商业兴起,国有县百货公司停止营业。
  二、五金交电化工
  1991年,国有县五交化公司主要经营元钉、铁丝、自行车、摩托车、电视机、纯碱等类商品,共30多个品种,营业额660万元。2000年,个体经营五金、交电、化工的商店逐步增加,县五交化公司主营业务销售额逐年下降。2001年,营业额2130万元。2002年,县五交化公司不再经营五金、交电、化工商品,只经营摩托车。
  三、文化体育用品
  1991年,文化体育用品主要是县百货公司设专柜经营,经营品种有纸张、簿籍、账册、毛笔、牛皮纸、书包、哑铃、气枪、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400多个品种,营业额36万元。1992年,文化体育用品经营逐步由个体商店取代。至1994年底,县百货公司文化体育用品营业额53万元。1995年,国有县百货公司停止营业。
  第五节 副食品经营
  一、肉类
  1991年,畜肉供应以猪肉为主,牛羊兔肉为辅,购销放开经营。供应来源以自产和外地调入相结合,形成国有、集体、个体经营格局。是年,全县肉类销售总量18113吨,其中,猪肉销售量15658吨,占销售总量86.4%。牛羊兔等草食畜禽肉销售量2455吨,占销售总量13.6%。全县人均占有肉类19.5公斤。
  1992—1998年,县食品公司加强肉类经营管理,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1999年,全县肉类销售总量34578吨。2000—2004年,开展在饲料和畜产品中严禁使用“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的专项整顿,确保上市肉品安全。2005年,全县肉类销售总量52574吨。2007年,全县肉类销售总量41268吨,人均占有肉类38.56公斤。
  二、禽、蛋
  1991年,禽、蛋市场放开经营。是年,全县鲜蛋收购量256.8吨,禽、蛋销售量592.4吨。1992年,禽、蛋销售量566吨。1998年,禽、蛋销售量上升到3752吨,比1992年增长5.63倍。2000年,禽、蛋销售量5438吨。2004年,禽、蛋销售量达到6901吨,为1991年后最高峰。2007年,禽、蛋销售量5672吨。
  三、蔬菜
  1991年后,蔬菜产销进一步放开,大大调动生产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形成国有、集体蔬菜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菜农多渠道经营的格局。县城蔬菜由周边蔬菜基地供应和从同安等地调进补充。1993年,县城蔬菜销售总量10.98万吨。
  1994—1998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精神,举办菜农科学种菜知识培训班和产销员、贩运户市场营销知识培训班,全面提高管理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素质。及时调剂蔬菜余缺,保持价格平稳。
  1999—2003年,积极拓宽新型蔬菜销售渠道。县城各大超市相继开设新鲜蔬菜经营销售区,将新鲜蔬菜分门别类上架,明码标价,日夜营业,更加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2004—2006年,培育和完善蔬菜市场建设,搞活蔬菜市场流通。2007年,安溪城厢光德蔬菜批发市场建成,蔬菜上市品种由以往的20余种增加到40多种,蔬菜年供应量16.80万吨。蔬菜市场已基本实现“淡季不淡,旺季不烂”。
  四、酒类
  1991年起,酒类市场发生较大变化,酒类敞开供应,白酒销量下降,葡萄酒、啤酒上升。国有商业全年酒类购进1456吨,其中,白酒378.6吨,占26%;葡萄酒、啤酒1077.4吨,占74%。酒类销售1390.4吨。1994年,国有商业酒类购进8774.3吨,销售8622.8吨。
  1995年,各地啤酒厂产大于销,啤酒厂家敞开供应,个体批发商直接向厂方进货,减少中间环节,国有商业啤酒销售大幅下降。是年,酒类购进1229.5吨,销售1200.7吨。1998年,国有商业酒类购进仅44.9吨,销售31.1吨。是年底,国有商业退出酒类经营业务。
  五、食盐
  1991—1995年,县城、厂矿的食盐由县商业系统供应;农村的食盐由县供销联社系统供应。全县年均供应食盐3420吨。
  1996年,执行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省政府《福建省碘盐管理办法》,对碘盐实行专营制度,碘盐的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碘盐的批发实行许可证制度。是年12月,县供销联社茶果食杂公司获省盐务局颁发的碘盐委托批发许可证。碘盐零售业务以各基层供销社为主经营,全县供应碘盐2764吨,查获私盐320吨。2000年7月,安溪县成立盐务局,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年,全县销售碘盐4410吨。2003年4月起,碘盐调拨由市盐业公司负责配送到各供应网点。2004年,全县碘盐销售网点46个,销售量4283吨。2005年后,在统一计划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新品种盐上市,提高营养保健盐和生活用盐的市场占有率,开拓农牧业用盐市场,努力形成盐品多样化。2007年,全县销售食(用)盐4624吨。
  六、食糖
  1991年,县城的食糖由县商业系统供应,农村的食糖由县供销联社系统供应。县糖厂大部分自产自销。是年,全县购进食糖2476.4吨,销售2336吨。1992年,取消食糖指令性计划,实行市场调节。国有、集体、个私商业都可以经营,对城乡居民敞开供应。1994年,县糖厂停产,市场供应食糖主要从长泰、漳州和广西、云南等地购入。1996年,全县购进食糖99.6吨,销售94.8吨。是年,国有商业停止食糖经营。
  第六节 燃料经营
  一、石油
  1991—1993年,石油供应由国家计划调拨逐步过渡到计划调拨和市场供应(平价、议价)并存的“双轨制”。3年间,县石油公司共购进石油成品油(简称成品油)6266吨,销售6275吨,金额3013万元。
  1994年,取消指令性计划供油,成品油由石油公司、个私加油站(点)经营。1995年,县石油公司购进成品油2200吨,销售2188吨,金额696万元。个私加油站(点)40家,销售成品油2.7万吨,金额8505万元。
  2000年,县石油公司通过改革,成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溪石油分公司,整合建立成品油加油站9家;个私加油站(点)68家;共销售成品油5万吨,金额1.76亿元。2007年,全县国有加油站10家,个私加油站(点)75家,购进成品油8.14万吨,销售8.2万吨,金额2.58亿元。
  二、煤炭
  1991年,安溪煤炭主要来源于安溪剑斗煤矿和永春天湖山煤矿。全县煤炭取消专营,个体经营户参与竞争。是年,县燃料公司城关3个煤场生产民用蜂窝煤1.01万吨,约占县城蜂窝煤销售量40%左右,供应烟煤4088吨、焦炭366吨。至1994年,北石煤场和后垵煤场先后被征用,民用蜂窝煤停产,由个私煤炭经营户生产供应。
  1995年,煤炭市场竞争激烈,国有、集体销售企业难以为继。是年,新建县城北石煤场,重新投产蜂窝煤,因市场竞争激烈,购销价格倒挂,无力扭亏为盈,于1997年倒闭。2000年,县燃料公司销售居民生活用煤1416.5吨。2002年,县燃料公司销售居民生活用煤6000吨,工业用煤、焦炭2000吨,占县城地区需求量50%。2003—2007年,全县煤炭供应实行市场调节。
  第七节 药品经营
  一、药店
  1991—1993年,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仅县医药公司(批发、零售)1家。1994—1995年,县医药公司经营网点不足,支持职工自开药店,“让利不让地”经销。先后在城关地区开设5家医药经营部、4家医药营业处、8家医药零售门市部,医药零售网点遍布城关地区的中、西、南、北各主要街道。
  1996—2000年,医药市场逐步放开,全县经营医药个体药店逐步增多,具有省核发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5家。2001年,实施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申请新开办零售药店解禁。2002年,县政府制定新开办零售药店规定,是年,新开药店45家。2007年,全县药品经营企业187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2家,国有零售药店22家,个体零售药店163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2家,具有药师资质药店45家。
  二、经营
  1994年起,医药经营体制逐步改革,全县医药购销由计划调拨改为市场营销,医药总销售额2008万元。1995年,全县医药逐步走向承包、租赁和个私经营。
  1997年,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药品购销管理、规范药品经营秩序的通知》,在全市率先实行药品购销属地规范化管理制度。取缔和关闭无证行医售药210多家,打击地下药贩子,没收非法经营药品价值20多万元,查处一批假冒伪劣药品。1998年6月,县卫生局设立药品质量监督投诉箱,公开药品质量监督举报电话。
  1999年,为解决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实行药品招标采购,杜绝不正之风,降低医药成本,保障药品安全。2003年,利民药店等发展连锁药店,店内配有导购员。县医药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变坐商为行商,实行“直配为主,中转为辅”办法,在全市率先实行药品配送制度,直接配送客户533家。2006年,县医药公司药品配送实施“放心工程”,统一配送率95%,直接配送客户833家。2007年,全县医药销售额11489万元,比1991年增长7倍。
  第八节 物资供应
  一、种类
  1991—2007年,县物资总公司经营物资种类主要有四大类:
  金属材料 建筑用材,线材、螺纹钢及生产性用材,碳结钢、圆钢、方钢、扁钢、冷热轧板、钢板、焊接管、镀锌板、镀锌管、镀锌线等。
  机电产品 国产汽车、电动机、发电机、钻床、变压器、轴承、布电线、漆包线、电焊条、钢蕊铝绞线及各种电动工具等。
  化工建材 纯碱、烧碱、油毛毡、轮胎、有机玻璃、水泥、水泥玻纤瓦、PVC管件等。
  民用爆破器材(国家管制物资) 硝铵炸药、黑火药、导火索、火雷管、电雷管等。
  二、经营
  1991—1993年,物资经营以市场调节为主,物资市场趋于活跃。县物资总公司实行任务自选、分档计奖的目标经营管理责任制,把目标任务按高、低两个档次分解到站,高档高奖,低档低奖。对全县33家生产企业和建筑公司实行“二优一照顾”(时间上优先、价格上优惠、品种规格上照顾)的办法,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和“三信一优”(价格、计量、质量信得过和优质服务)无假冒活动。1994年,县物资总公司自筹资金162万元,在城厢镇美法工业区建设第二物资贸易部,专门经营钢材等物资。
  1995—2002年,县物资总公司转换机制,在经营中做到“三快一便利”(快提货、快结算、快送货,方便顾客),销售额逐年增长。2003年,县物资总公司投资54万元在城厢镇同美村狗尾山建设核定炸药库、雷管的标准民爆器材仓库。
  2004—2007年,县物资总公司贴近市场需求,抓住全县小水电和工艺品行业大发展机遇,拓展钢材等物资销售。
  第九节 烟草专卖
  一、卷烟销售
  1991—1998年,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拓展卷烟销售渠道,建设农村卷烟批发网点,做到“下伸一点、管理一片、服务一方”,全县卷烟销售网络逐渐完善,新的卷烟销售市场格局和流通形式逐步形成。至1998年,全县建成乡(镇)卷烟网点12个,当年实现利润342万元,比1997年增长4.59%,8年共上缴税利2523万元。
  2001—2006年,推进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先后4次组织人员到省内外网建先进地区厦门、安徽考察学习。考察回来后,撤并2个网点,建立城关物流配送中心、3个访销部、3个派驻点的卷烟“一库式”大配送网络体系。根据“访(上门访销)、送(送货上门)、管(市场管理)”三线的需要,改革用工制度,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机制,在全局(公司)范围内聘用访销部主任、26名访销员、24名送货员,配备14辆送货汽车、51辆摩托车,组成较强队伍,为全县3000多个卷烟零售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周到的服务。
  2007年,认真贯彻市烟草专卖局提出的“做精细、求优化、促和谐”网络建设总体工作思路,按照“突出服务、注重效率、优化流程、提高素质”的网建要求,大力开拓农村边缘卷烟市场,全面发挥卷烟网络控制零售终端,提高卷烟网络运行质量和水平。
  二、烟草专卖管理
  机构 1991年,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内设人秘股、财计股、生产管理股、业务股、批发部,干部、职工19人。1993年2月17日,成立县烟草公司贸易部,属集体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001年4月22日,成立城关、官桥、湖头、长坑、龙涓5个烟草专卖管理所。4月24日,成立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管理稽查大队。7月1日,撤销福建省烟草公司安溪公司,保留安溪县烟草专卖局,成立泉州烟草分公司安溪营销部。2006年12月,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改为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2007年,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内设办公室、专卖管理办公室(下辖专卖稽查大队、专卖管理所)、客户服务中心(下辖客户服务部),干部、职工80人。
  管理 1991—1992年,以“打私”“打假”为突破口,全县共查处各种烟草违法案件24起,没收及销毁假冒商标卷烟1196条,查获和处理走私香烟4400多条,罚款金额1.02万元。2002年,查处各种烟草违法案件82起,总案值20.96万元,罚没款3.71万元,捣毁制假卷烟窝点2处,查获烟丝7.48吨、假冒商标卷烟287条。2003—2004年,重点清理整治卷烟非法批发户,共检查烟草市场1600人次,查处烟草专卖案件556起,查获各类违法违规卷烟27364条,其中,一、二类卷烟17843条,非法生产卷烟18964条,烟丝16吨,烟叶0.6吨,总案值达251.54万元。2007年,全县检查烟草市场637人次,查处烟草专卖案件191起,查获各类违法违规卷烟20883.3条,总案值达135.75万元,罚没款14.67万元;查处制假售假卷烟案件58起,捣毁制假卷烟窝点3处,制假卷烟机械3台套,查获非法生产卷烟11736.7条,烟丝1.8吨,卷烟纸2.45吨,滤嘴棒149万支;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起,卷烟市场得到净化。
  第十节 机构管理
  一、机构
  县财贸委员会 1991年,安溪县财贸委员会(简称县财委)内设人秘股、业务股,编制10人,实有12人。主管县商业、金融、财政、税务、石油、供销、粮食、医药等部门。1996年7月,撤销县财委,组建安溪县经济贸易局(简称县经贸局)。
  县商业局 1991年,安溪县商业局内设秘书股、人事保卫股、业务股、计财股,编制18人,实有16人。下辖县百货、食品、五交化、饮服、糖烟酒公司和冻库。1996年7月,撤销安溪县商业局,组建安溪县经济贸易局。
  县乡镇企业局 1991年,安溪县乡镇企业局内设办公室、生产管理股、质量安全股、经营管理股、外经股,编制16人,实有17人。2002年1月,撤销县乡镇企业局,并入县经贸局。
  县经济贸易局 1996年7月,组建县经贸局,内设办公室、企管股、工业股、商贸股、副基股,编制23人,实有30人。2002年,县经贸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工业企业股、市场商品流通股,编制18人,实有35人。2007年,机构没变,编制17人,实有20人。
  县物资局(总公司) 1991年,安溪县物资局内设人秘股、业务股、财会股,下辖金属材料供应站、机电设备供应站、化工建材供应站,编制15人,实有35人。1996年7月,撤销安溪县物资局,组建安溪县物资总公司,内设办公室、财会部、第一物资贸易部(经营机电产品及化工材料、民爆器材)、第二物资贸易部(经营金属材料),实有干部职工37人。2007年,县物质总公司内设办公室、财务部、民爆物品经营部、金属材料经营部、机电产品经营部,实有干部职工40人。
  二、管理
  (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1996年,全县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在凤城及部分乡(镇)所在地修建生猪定点屠宰场,并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进行建设。
  1997年12月,建立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机构,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制度。1998年2月,健全稽查执法机构和人员,依法对生猪屠宰进行监督管理。1999年,有城厢、魁斗、金谷等14个乡(镇)所在地实行生猪定点屠宰。
  2000年,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配套设施,推进环保屠宰工程建设,加大对生猪屠宰场的监管力度,规范肉品经营行为。2002年,县食品公司规范和完善官桥、湖头等生猪定点屠宰场配套设施建设,年生猪屠宰量11.5万头。2003年,县食品公司投资300多万元,完成凤城、官桥、湖头3个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和污水处理系统配套设施建设。2005年3月,实行“牲畜定点屠宰生猪进场准入证明”管理制度,对没有有效检疫证明和耳标的生猪禁止进入定点屠宰场。2007年,金谷、蓬莱、尚卿、龙门、感德、长坑6个牲畜定点屠宰场因当地乡(镇)政府拆迁征用等原因,先后停业。全县剩下8个乡(镇)实行生猪定点屠宰。
  (二)“餐桌污染”治理
  2001年,全县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治理“餐桌污染”。在凤城中心市场设立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建立商品质量检验制度,定期对上市蔬菜、水果、水产品、冷冻品等进行检测,使这些食品“农残”指标合格率达到94%以上。
  2002—2003年,开展肉品、蔬菜、水产品、饮用水和调味品五项餐桌食品污染专项治理。把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取得阶段性的成效。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尿样检出率下降到7.1%,蔬菜“农残”超标检出率降为4.19%,水产品、水发产品浸泡甲醛和贝类浸泡污水的现象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酱油、食醋和食盐等卫生质量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明显提高。
  2004年底,全县设立茶叶检测中心1个、生猪“瘦肉精”检测站1个、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室3个,配备蔬菜“农残”检测仪器3台。2005—2007年,开展畜牧业产品、农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食品污染专项治理。畜牧业产品,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上市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种植业产品,上市蔬菜“农残”和重金属、亚硝酸盐超标检出率分别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10%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2%以内。饮用水,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合格率达99%,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2%以上;矿泉水和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加工食品,酱油、食醋、食盐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餐饮业,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饮食摊点、熟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和省卫生标准。
  (三)农业生产资料管理
  1991—1993年,全县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商品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由县供销联社专营。1994年,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的通知》,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农资商品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和代销制,由省农资集团公司批发,县农资与基层供销社批零结合;化肥价格实行分级管理,统一费率。1996年4月,成立县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农资商品的管理。
  1997—2003年,严格把好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关,加强农资市场执法管理。经营农药等农资商品由县工商部门会同县农业部门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规范经营,方便群众”的原则,确立“一村一点,集镇三到五点”的农资经营布局。
  2004年4月,全面整顿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县政府规定从事化肥、农药、农膜的经营者,必须向县以上各自主管部门专项申请,确认经营资格,经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证后,方可在规定范围内经营。2005年4月,县政府颁发《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部分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组织开展农药经营网点清理整顿和布局调整,同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是年,全县农药经营网点425家。2007年,化肥、农药列入化学危险品管理范围。
  (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991—1999年,县财委(经贸局)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常年坚持抓农资市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整治,重点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商标侵权、商业欺诈;同时抓劣质机械设备整顿,假冒注册商标和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营养保健品和药品购销回扣整治,假冒伪劣商品和粮食市场秩序整治。全县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市场15853家(个)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970起,总案值1868.6万元,罚没款266.5万元。
  2000—2002年,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全县开展“万人打假大行动”,查获一批假冒伪劣香烟、食品、香皂、化肥、农药等商品,以及盗版音像制品和书刊;配合县粮食、城建、石油、邮政等部门开展粮食流通秩序、装饰装修材料市场、成品油流通秩序、邮票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县共检查市场879个次,检查企业29932家次,受理举报、投诉381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663起,总案值2499.6万元,罚没款805.5万元。
  2003—2004年,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护商标专用权,整治违法广告;打击制售“黑心棉”“黑中介”,查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取缔黑网吧,防抗禽流感;整顿食品、粮食、茶叶、农资市场等。开展整治行动70多项,检查经营企业19115家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666起,罚没款335.45万元。
  2005—2007年,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虚假广告整治,文化市场整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打击商业贿赂等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市场2035家(个)次,受理举报、投诉381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937起,总案值126.79万元,罚没款247.42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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