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采矿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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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46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采矿业
分类号: F407.1
页数: 3
页码: 575-5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采矿业发展情况,包括非金属矿采选、金属矿采选等。
关键词: 工业门类 安溪县 采矿业

内容

一、非金属矿采选
  1991年后,全县开采的非金属矿有硫铁矿、煤矿、石灰岩矿、萤石矿、硅灰石矿、高岭土矿、钾长石矿、叶蜡石矿、粘土矿、花岗岩(安溪红)、河沙、温泉水等12种。是年,县政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150号令、地质矿产部17号令、省政府10号令,对煤炭、花岗岩石料实行归口管理,对开采矿产资源实行依法申请制度、“四证”(采矿许可证、矿产品经营许可证、矿产品准运证、矿长资格证)制度,煤炭运销统一征收“三金”、税费,花岗岩石料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采矿业秩序得到好转。全县采煤企业主要有县煤矿、福前农场煤矿、御屏村煤矿3家和分布在东阳村、剑斗村、后井村零星私营煤矿,产煤6.34万吨,产值392万元。列入统计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企业有官桥铁峰石料公司、龙门资源开发公司2家,从业人员141人,产值70万元。1995年,全县采煤企业9家,从业人员1548人,产煤16.60万吨,产值1100万元,缴纳税费102.4万元。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企业29家,从业人员513人,生产石灰石64.30万吨、硫铁矿56万吨、石墨720吨,产值2803.4万元,缴纳税费195.5万元。
  1996年,贯彻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转让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全面进行矿山整顿,把煤矿、花岗岩、石灰石矿列入重点整顿。是年5月,关闭小煤矿井5个;12月,关闭御屏牛姆林煤矿井19个、后井村煤矿井1个、剑斗村煤矿井1个、东阳村煤矿井1个。并责成停产整顿的有福前农场煤矿井3个、后井村煤矿井4个、剑斗村煤矿井5个。1999年,全县有国有、集体、私营采煤企业79家,产煤21.80万吨,产值2628万元。规模以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企业1家,从业人员75人,产值907万元,缴纳税费33.7万元,亏损111.1万元。是年,全县生产石灰石矿197.60万吨、硫铁矿7万吨、高岭土矿20万吨、粘土矿120万吨、石墨矿0.2万吨、温泉水50万吨,产值6258.7万元。
  2001年,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加大整顿小煤矿工作力度。6月下旬,全县乡镇煤矿一律停产整顿。至10月底,国有煤矿各类小井、无证非法矿井和“四证”不全矿井一律关闭。2002年底,全县规模以上采煤企业1家,从业人员143人,产煤2.50万吨,产值388.2万元;规模以上非金属矿采选企业1家,从业人员48人,产值451.6万元。
  2003年,县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重新关闭、取缔“四证”不全的小煤矿井28个。2004年2月,县煤矿因发生透水事故,实施关闭解散。至2005年末,全县采煤企业有剑斗东阳煤矿、剑斗后山坑煤矿2家,从业人员102人,产煤3.32万吨,产值797万元。规模以上非金属矿采选企业3家,从业人员182人,产值2078万元。
  2005年,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文件精神,县政府加强对剑斗镇已关闭的28个煤矿井进行重点巡查,未发现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现象。2007年,全县采煤企业仅剑斗东阳煤矿、剑斗后山坑煤矿2家,从业人员145人,产煤6.45万吨,产值1613万元,比1991年增长2.8倍,实现利润144.6万元,缴纳税费172万元。规模以上非金属矿采选企业10家,从业人员1353人,产值3.56亿元,比1991年增长5.08万倍,实现利润7116.2万元,缴纳税费2251.2万元。
  二、金属矿采选
  1991年后,全县开采的金属矿有铁矿、锰铁矿等。是年,全县对金属矿开采实行归口管理,做到“三统一”(统一签订合同、统一申报车皮计划、统一结算),金属矿开采逐步走向制度化。全县金属矿采选企业有潘田铁矿、尚卿乡选矿厂等5家,从业人员94人,生产铁矿石10.24万吨、锰铁矿0.03万吨,产值156.4万元,缴纳税费7.6万元,实现利润5.6万元。1998年底,全县金属矿采选企业34家,从业人员150人,产量220.38万吨,产值3亿元,其中,精铁矿粉产量55万吨,产值6050万元。
  1999年,县政府修订《安溪县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安溪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是年,全县金属矿采选企业4家,产量25.15万吨,产值1525.3万元;精矿粉厂6家,产量9.82万吨,产值1227.5万元。2000年,规模以上金属矿采选企业1家,从业人员40人,产值3027.2万元,缴纳税费449.3万元,实现利润12.7万元。
  2001年,县政府对无证开采矿山进行清理整顿,关闭28家无证开采矿山企业,对尚卿青洋锰铁矿、湖珍铁矿等矿山企业违法采矿行为进行查处。2007年,全县开发利用金属矿产值35.8亿元,其中,规模以上黑色金属矿采选企业12家,从业人员6554人,产值3.55亿元;规模以上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1家,从业人员65人,产值3019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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