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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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458
颗粒名称: 第九章 机构
分类号: F326.12
页数: 2
页码: 570-5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茶业机构情况,包括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企业机构。
关键词: 安溪县 机构 行政机构

内容

第一节 行政机构
  1991年1月,安溪县茶业委员会成立(简称县茶业委),内设人秘股、经营管理股、质量管理股、财计股,编制10人。主要职能是对全县茶叶生产、收购、加工、销售、质量、科研等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下属单位有县茶叶技术推广站、县茶叶公司、安溪茶厂、县茶叶科学研究所、县茶叶质量检测中心站和乌龙茶史陈列馆。1996年6月,撤销县茶业委,成立安溪县茶果局。
  1999年1月26日,安溪县茶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简称茶管委),为县委、县政府管理全县茶业工作的协调机构,成员由县茶果局、茶业总公司、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供销联社和茶叶主产乡(镇)等领导组成,茶管委办公室与县茶业总公司合署办公。至2007年,该机构没变。
  第二节 事业机构
  1997年1月3日,安溪县茶业总公司成立,内设办公室、企业管理科、市场信息科、基地管理科,编制15人,实有干部、职工8人,为县政府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县茶叶收购、加工、销售、质量,包括“安溪铁观音”“安溪黄金桂”证明商标的宣传、管理、保护和审批。下属单位有县茶叶公司(县茶叶进出口支公司)、安溪县茶叶经营部。至2007年,该机构、人员没变。
  第三节 企业机构
  1991年1月,安溪县茶叶公司和安溪县茶叶进出口支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人秘科、业务科、审检科、财计科,编制25人,实有干部、职工25人,为县政府下属科级单位。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县茶叶生产、收购、加工、销售,制定全省乌龙茶收购标准样。1993年9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时,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县茶叶公司参照国家机关工资制度改革。
  1996年6月,安溪县茶果局成立,县茶叶公司管理职能被县茶果局所取代,成为经济实体(企业),隶属县茶果局,内设人秘股、业务股、审检股、财务股,编制25人,实有干部、职工15人。1997年1月,隶属县茶业总公司。自2001年起,经县人事局批准,县茶叶公司(县茶叶进出口支公司)工资制度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1996年12月30日前在编人员参照国家机关工资制度执行;1997年1月1日后在编人员实行企业工资制度。至2007年,该机构、人员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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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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