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农村小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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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41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农村小康建设
分类号: F323.8
页数: 3
页码: 532-5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5年,安溪县县委、县政府成立安溪县实施农村奔小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并下发《关于农村奔小康建新村计划的实施意见》,围绕实现农村小康6个方面16项指标,落实一系列奔小康、建新村措施,坚持以“增粮增收保供给,脱贫致富奔小康”统揽农村工作,以“五大基地”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推进农村奔小康进程。至2007年,全县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
关键词: 安溪县 农村问题 农村小康建设

内容

1995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安溪县实施农村奔小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并下发《关于农村奔小康建新村计划的实施意见》,围绕实现农村小康6个方面16项指标,落实一系列奔小康、建新村措施,坚持以“增粮增收保供给,脱贫致富奔小康”统揽农村工作,以“五大基地”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推进农村奔小康进程。至2007年,全县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
  第一节 基本小康建设
  1995年,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小康建设工作会议,贯彻全省农村小康建设会议精神,对全县农村基本小康建设进行规划、部署,把全县农村基本小康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并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经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农村基本小康建设取得较大成效。至1997年,经村(居)自评,乡(镇)验收,县复查,市抽查,全县有419个村(居)实现基本小康;全县24个乡(镇),经乡(镇)自评,县验收,市委、市政府复查,有22个乡(镇)达到基本小康乡(镇)标准。全县农村基本小康建设进程综合得分93.3分。是年,经市委、市政府验收,省委、省政府复查,安溪实现基本小康县,达到省、市提出1997年实现基本小康县的要求。
  第二节 宽裕型小康建设
  1998年,安溪县继续抓好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县委、县政府制定并下发《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的意见》,采取一系列措施,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至2003年底,经村(居)自评,乡(镇)验收,县小康办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抽查、确认,全县有凤城镇东北、凤明、祥都、龙湖、先声、凤山、东岳、祥云、上西、北石、小东、朝阳、南街、下西居委会和美法村、上山村,湖头镇美溪村、湖一村,金谷镇三元村,蓬莱镇蓬溪村,龙门镇观山村、龙门村,官桥镇官桥村、官郁村,参内乡圆潭村、枯水村,城厢镇中标村、玉田村、经兜村、南英村、砖文村、土楼村、雅兴村、员宅村、茶都居委会等35个村(居)率先实现宽裕型小康;凤城镇率先实现宽裕型小康(乡)镇;凤城镇东北、凤明、祥都、北石、凤山、东岳、祥云、上西、南街、小东、朝阳、下西、龙湖居委会,城厢镇中标村、经兜村、土楼村,参内乡圆潭村、祜水村,湖头镇湖一村率先达到宽裕型文明村标准。2005年底,全县累计有15个乡(镇)、310个村(居)实现宽裕型小康,分别占全县乡(镇)、村(居)总数63%和63.2%;全县累计有34个村达到宽裕型文明村标准。至2007年,全县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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