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扶贫成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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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41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扶贫成效
分类号: F126
页数: 2
页码: 531-5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7年安溪县扶贫效果取得显著成效的具体情况介绍。
关键词: 安溪县 扶贫开发 扶贫成效

内容

1991年,全县交通、通信、水电、水利、人饮、校舍等建设较大发展,开发性生产取得显著成效,安溪开始由小农经济向适度规模的区域经济转变。是年,全县GDP6.25亿元,财政收入60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7元,分别比1985年增长1.89倍、1.05倍、1.21倍。
  1994年,安溪由国定贫困县改为省定贫困县。解决温饱的贫困户中65%有比较稳定的劳动收入,其中,相当一部分步入致富行列。是年,全县GDP21.18亿元,财政收入1.0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72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2.39倍、0.82倍、1.06倍。
  1997年,省委、省政府宣布摘掉安溪贫困县帽子,全县实现基本小康,初步完成农村由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是年,全县GDP44亿元,财政收入1.9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09元,分别比1994年增长1.08倍、0.79倍、1.13倍。
  2003年,安溪县进入“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前100名的县(市、区)”。全县有15个乡(镇)、307个村(居)实现宽裕型小康。是年,全县GDP100.06亿元,财政收入6.0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12元,分别比1997年增长1.27倍、2.08倍、0.48倍。
  2007年,全县GDP192.85亿元,财政收入15.5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435元,分别比2003年增长0.93倍、1.59倍、0.60倍。贫困和低收入人口由2005年26万人下降至5.64万人。贫困和低收入人口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2800元提高到4400元。贫困村的农民年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100元提高到4800元。贫困村村财集体收入由2005年不足1万元提高到2万—5万元以上。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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