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森林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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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40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森林保护
分类号: S76
页数: 2
页码: 520-52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林业的森林保护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安溪县 林业 森林保护

内容

一、森林防火
  (一)森林火灾
  1991年后,安溪每年都有大小森林火灾发生。1993年2月13日,福前农场因烧稻草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71.2公顷,受害面积152.53公顷。至2007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768起,过火面积9572公顷,受害面积5612公顷。发生森林火灾的原因,主要是人为引起的,占96%,其中,属生产性用火引发的占86%,非生产性用火引发的占14%
  (二)防火措施
  防火队伍 1991年,安溪继续加强各级扑火队伍建设。1996年,组建福田等8支乡级森林扑火队,队员200多人。2007年,全县有县级扑火队10支、乡(镇)级扑火队47支、村级扑火队186支,配备专职护林员430人,兼职护林员222人。
  防火制度 1991年,森林防火工作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逐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1999年6月,县政府制定实施《安溪县乡镇领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2001年,修订《安溪县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预案》。2005年,重新制定《安溪县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其中,包括实行县五套班子领导挂钩乡(镇)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片包点责任制及森林防火指挥部议事制度等。2007年,制定实施《巡山员护林防火工作制度》,每个乡(镇)配备15名—20名巡山员。
  防火设施 1991年,在林区建立多种防火设施及购置多种防火设备、器材,加强森林火灾防治工作。至2007年,全县共建成防火瞭望台5座、防火护林哨所35座、无线基地台3个,新开防火路686公里,维修防火路460公里,营造防火林带1840公里,购置对讲机50部、消防车2辆、铁扫帚5000把、灭火弹500箱、油锯10台、风力灭火机50台。
  防火预警 1991年后,每年都在主要林区及森林火险天气,设置和发布火灾警示。2001年,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设置固定森林防火警示牌150块。2007年,在三级森林火险天气,县森林防火办和县气象局及时通过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二、森林病虫害防治
  (一)主要病虫害防治1991年,安溪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253.03公顷,占有林地面积0.2%,其中,松毛虫发生面积237.53公顷,防治面积227.07公顷。使用白僵菌生物防治,共施放白僵菌粉炮12万发。1992—1999年,全县累计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1.62万公顷,防治面积1.6万公顷,共施放白僵菌粉炮18万发,有效防治率达95%。2000年始,加强森林病虫害预防测报工作,在龙门镇设置病虫害监测点108个,重点监测松材线虫病、松突圆蚧等对森林危害较大的病虫害。
  2001年后,针对森林病虫害日趋严重状况,采取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办法,即每年3月—4月,使用大量白僵菌粉炮对马尾松进行生物防治;把森林病虫害防治纳入造林规划设计,从营林技术和害虫天敌的角度入手,调整树种林种结构,适地适树,大力营造阔叶林、混交林;加强中幼林抚育管理,改善林分卫生,提高林分质量,增强其抗御病虫害能力;对发生松突圆蚧等危害性较大的虫害林分,以炼山方式进行皆伐等。有效控制森林病虫害发生,逐步实现减灾到控灾的转变。2005年,全县发生松毛虫害面积降至10公顷,仅占有林地面积4‰,并且全部得到防治。2006—2007年,全县没再发生较大面积的森林病虫害。
  (二)森林植物检疫
  1991年,安溪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由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负责,配备检疫员1人。1999年9月至2000月9月,县林业局组织6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普查,完成普查树种6个,调查面积22.01公顷,布设调查点6600个,无发现检疫对象。同时,加强种苗产地检疫工作,严禁携带危险性病虫害种苗上山造林。2005年,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由县森林动植物病虫害防治检验检疫站负责。2007年,全县森林植物检疫员增至6人,布设检疫对象监测点195个,重点调查监测松毛虫、杉白蚁、松材线虫病。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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